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2023-02-09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3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4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英国_____________XX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LP的作用

  (1)ALP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LP的责任

  (1)ALP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LP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LP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LP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LP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5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_________国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三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为在_________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5)投资人向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_________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a.生产线计划。      b.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c.设备布局计划。      d.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e.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f.生产管理计划。      .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由投资人提供。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a.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_________%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

  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

  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码;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收货人标记。    (1

  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

  第二次检验。如果

  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_________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7)投资人派行往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3)培训主要用英文进行,也用_________作为辅助语言。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翻译员。    

  (4)在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采购的材料;但是,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2)投资人运交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_________名,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为此在_________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_________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要求准备一名译员,费用由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

  第三方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

  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翻译员。    

  (3)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第三方的责任    

  (1)

  第三方应作为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

  第三方应协助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

  第三方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4)

  第三方应在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    

  (3)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

  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_________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满后可以延长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盖章):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APL):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

  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APL):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 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 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 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产品的名称规格;

  附件二: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

  附件三:生产细目表;

  附件四:产品质量检验;

  附件五:生产产品所需设备品名、规格清单;

  附件六:运交设备的验收;

  附件七:技术教务计划项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

  (此无正文转签章页)

  (签章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8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书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签字)

  投资人:             (签字)

  apl:             (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9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占、排他、普通)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实施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实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实施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专利及转让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专利技术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专利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专利权终止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损失,但甲方已给付乙方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专利;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专利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提供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                            。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__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__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0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___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 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 年月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 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 乙方:___

  时间: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一方为: 国 市 公司和 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 公司的缩写)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 产品;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 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 "专有技术" :

  1.2 "合同产品" :

  1.3 "考核产品" :

  1.4 "技术资料" :

  1.5 ............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2.5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6 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 美元(大写: 美元)。

  3.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 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 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2.1 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政府当局出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乙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4.2.2 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 章第 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 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

  4.3 按第 章第 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4.3.1 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3.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 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5.2 机场空运单位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给乙方。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寄给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5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紧固包装。

  5.6 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 包装箱内应附详细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或其他生产条件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注: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写明如何使乙方的技术资料修改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具体办法)

  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3 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7.1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7.3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7.2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 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7.5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7.6 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8.7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8.5 乙方按8.4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6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8.7 按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 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8.6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 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9.4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 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 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3.5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 公司

  地址: 电话 邮码

  法定代表人:

  2. 工厂

  地址: 电话 邮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邮码

  法定代表人: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2

  本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办公室设在_________)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办公室和营业地点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和签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时合称“双方”,或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甲方已获得甲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授权,向第三方出售关于_________的技术和诀窍;

  鉴于乙方有意获得这种技术和诀窍;

  鉴于甲方愿意根据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出售此种技术和诀窍。

  为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技术诀窍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

  1.1 本销售合同的主题是使用甲方和它的关联公司所拥有的技术和诀窍的权利,包括一切规格,作业周期资料等,以及包括与此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_________。

  1.2 甲方将按照附件b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指导开车和开车后初期操作,有关此种技术服务费用应作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认缴资本的一部份。

  1.3 甲方应在它的关联公司,即甲集团设于的设施中的_________工厂,或在甲方自行选择的另一间_________工厂,提供操作和保养培训。乙方人员接受培训的最适当时间,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设施进行的此种培训,估计可在两个至三个星期的时间内完成。派遣受训人员所需的在国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应作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认缴资本的一部份,有关的其余费用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应挑选合理人数的具有适当资历的人员,包括一名操作员和一名工程师,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设施接受培训。受训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语。

  1.5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仅有_________文本。

  1.6 甲方应提供在乙方的工厂中初期必需的培训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确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艺,该培训费用应作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认缴资本的一部分。培训人员的数目,以及他们派驻乙方的工厂进行安装和试车培训的时间长短将与乙方商讨后由甲方决定。此种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活费应由提供,作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该厂向乙方认缴资本的一部分。

  1.7 乙方对有关_________在本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协助,应由甲方谘询协议的形式提供,其条款和条件将以书面形式商定。

  1.8 甲方应根据第1.8.2条的验收测试程序保证提供给乙方的_________装置达到第1.8.1条所述的规格和性能。

  1.8.1 规格和性能_________。

  1.8.2 验收测试程序_________。

  第二条 付款

  2.1 考虑到乙方购买使用_________工艺的权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万美元向甲方支付总金额_________万美元。该款以汇款形式汇入由甲方指定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第一期款项将于_________工厂开始作业之后十二个月到期应付,此开始作业日期应由双方书面同意确定。

  2.2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与上面第2.1款所述有关的任何税金,均应由乙方为甲方预扣和代缴;乙方这样为甲方预扣和代缴的任何此种税金,均应由甲方记入贷方,作为乙方部分清偿上面第2.1款规定应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为甲方这样代缴的一切税金,均应在缴税日期后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表。这种书面报表应附上以甲方为抬头人的政府正式收据原件,并应书明为哪一笔特定付款缴纳该项税金。

  第三条 额外义务

  3.1 为了使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艺,乙方同意对此种技术和诀窍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这些技术和诀窍,且已书面同意对此种资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级人员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这些技术和诀窍。此外,乙方同意,它将只在它的工厂中使用此种技术和诀窍,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这些技术和诀窍,也不得授予这些技术和诀窍的许可证。

  3.2 有关_________工艺的非专利技术改进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乙方也应在对等条件下向甲方提供类似的资料。

  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有人鉴于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艺,且此种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导,而向乙方进行据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任何人的权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诉讼时,则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请求时,应在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并由甲方自行负担这方面的费用。乙方应将任何关于此种据称为侵犯的声明,控告或诉讼,威胁控告或诉讼,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委托乙方选择的顾问律师在任何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作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负担这方面的费用。

  3.4 甲方和乙方同意尽最大努力获得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终止

  4.1 本合同从第1页书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将有责任继续支付按第2.1款规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项。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5.2.1 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_________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在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1)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2)应有_________名仲裁员,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但其中有_________名应操流利华语。

  5.2.2 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5.2.3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2.4 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5.2.5 任何仲裁裁决均应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5.2.6 在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在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3

  技术转让合同(3)

  合同类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19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研制单位(个人) │                      │ ├──────────┼──────┬─────────┬─────┤ │研制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     │ ├──────────┼──────┼─────────┼─────┤ │专利申请号     │      │ 专利批准号   │     │ ├──────────┼──────┼─────────┼─────┤ │专利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专利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四、技术服务的内容: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总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术│          │ 电  话  │            │ │受│          ├───────┼────────────┤ │让│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术│          │ 电  话  │            │ │转│          ├───────┼────────────┤ │让│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中│   (公章)   ├───────┼────────────┤ │ │          │ 电  话  │            │ │介│          ├───────┼────────────┤ │ │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鉴│ 意见:                           │ │证│                   经办人:        │ │单│    (公章)                       │ │位│                     年  月  日   │ ├─┼───────────────────────────────┤ │公│ 意见:                           │ │证│                   经办人:        │ │机│    (公章)                       │ │关│                     年  月  日   │ └─┴───────────────────────────────┘  〔说明〕  1.“合同类型”一项要写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注明是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或者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是最常见的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转让方所有或者持有的专利所订立的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分享专利实施权的协议。转让方不得在已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该项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可以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转让方将专利实施权移交受让方所订立的协议。转让方不得在已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该项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自己也不得实施该项专利。  2.在“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一项,如果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向第三方分售专利实施许可时,应约定分售的条件及有关事项。没有约定时,应视为受让方在整个的专利权存续期间实施专利,不受地区和方式的限制,但不得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技术服务项目”一项,指转让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的项目、内容、工作期限和有关事项。  4.“后续改进的成果分享”一项应规定在合同成立以后,双方在原有专利基础上加以改进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是否向对方提供,以及如何互惠使用。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研制单位(个人) │

  │ 

  ├──────────┼──────┬─────────┬─────┤ 

  │研制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

  │ 

  ├──────────┼──────┼─────────┼─────┤ 

  │专利申请号

  │

  │ 专利批准号

  │

  │ 

  ├──────────┼──────┼─────────┼─────┤ 

  │专利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专利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术│

  │ 电

  话

  │

  │ 

  │受│

  ├───────┼────────────┤ 

  │让│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术│

  │ 电

  话

  │

  │ 

  │转│

  ├───────┼────────────┤ 

  │让│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中│

  (公章)

  ├───────┼────────────┤ 

  │ │

  │ 电

  话

  │

  │ 

  │介│

  ├───────┼────────────┤ 

  │ │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鉴│ 意见:

  │ 

  │证│

  经办人:

  │ 

  │单│

  (公章)

  │ 

  │位│

  年

  月

  日

  │ 

  ├─┼───────────────────────────────┤ 

  │公│ 意见:

  │ 

  │证│

  经办人:

  │ 

  │机│

  (公章)

  │ 

  │关│

  年

  月

  日

  │ 

  └─┴───────────────────────────────┘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   科技合字(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

  技术受让方:____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 (公章)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履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____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____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____

  一次总付:____

  分次支付: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  时间:____

  其它方式: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

  九、违约责任: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____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6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一章

  1.2条,

  1.3条,

  1.4条,

  1.6条,

  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通用版合同

  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

  1.1 入门费为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

  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

  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

  3.

  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中国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中国XX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

  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美元(大写)。  (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美元。  (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d)乙方出具的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

  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

  2.3 合同产品

  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 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

  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

  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

  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

  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

  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

  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

  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斯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

  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

  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5.

  5.1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

  5.2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

  a)合同号。  (

  b)运输标记。  (

  c)收货人。  (

  d)技术资料目的地。  (

  e)重量(千克)。  (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

  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

  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 如考核试验产品

  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

  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主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

  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

  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

  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

  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9.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

  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

  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

  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

  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内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

  第五章或

  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9.5 若发生

  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美元(大写)。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

  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

  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

  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

  8.2 如果根据

  9.

  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

  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

  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

  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

  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

  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

  2.2 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_________进行,并由_________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仲裁。  1

  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

  2.4 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

  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

  3.1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内以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

  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X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

  4.2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

  4.3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

  4.4 合同

  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

  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个月。  1

  4.5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

  4.6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

  4.7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

  4.8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4.9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

  4.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1

  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

  4.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工厂代表:_________  甲方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 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

  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 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

  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国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中国银行和_____国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银行和_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斯后的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主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至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

  迟交______至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美元(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是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8

  专有技术转让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专有技术(下简称专有技术);  

  2.乙方拟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并甲方拟受让该专有技术。  故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同意从乙方受让上述技术,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专有技术;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全部生产技术资料及生产工艺、原料制作及购买途径;  

  3.乙方负责教授甲方人员该项全部技术(包装、原料、产品等),乙方并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及相应人员掌握并根据该技术生产出合格产品;  

  5.乙方并承诺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技术改进和发展都将提交给甲方。  

  6.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7.合格标准:双方按市场已有的畅销产品为标准检验乙方专有技术生产的产品为合格。  

  二、转让价格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专有技术的.总价格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三、支付和支付条件  

  1.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2.付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全部转让____________专有技术合格之日起 天内支付转让费,  

  四、保证和索赔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其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和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所欠缺的专有技术资料交给甲方。  

  五、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承诺在 行政区域内仅向甲方转让该项技术。  

  六、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七、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八、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  

  2.一方拖延、部分、瑕疵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方可终止合同。  

  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9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转让(该项目属 计划※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在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以__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转让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额的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的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___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_____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仲  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地  十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其它(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受让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让与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中介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由各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____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是指技术秘密的使用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及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0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在________(地点),以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 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____ 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 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申请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  十

  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

  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甲方)  让于人: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就___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在__(地点),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转让费用(大写)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___元。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元,时间: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元,时间:_________  

  ③按利润额的__%提成,期限: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的__%提成,期限: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其它: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地。  十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

  二、其它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技术转让民法典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1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人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人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受让人”――是指中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让与人”――是指――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协议产品”――是指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协议工厂”――是指受让人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协议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协议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让与人根据本协议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协议工厂生产第_______台协议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本协议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协议的日期。(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协议范围

  2.1让与人同意向受让人转让,受让人同意从让与人取得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协议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2.2让与人承认受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协议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

  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让与人负责向受让人提供协议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2.4让与人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资料,并对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2.5让与人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人人员在让与人工厂的技术培训,让与人应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受让人的要求,使受让人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人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五。

  2.6根据受让人的需要,让与人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人提供协议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2.7让与人同意受让人使用其商标或标明“根据让与人许可制造”的字样。

  2.8受让人生产的协议产品经考核合格后,让与人同意,本协议第8.9条的规定返销部分协议产品。

  第三条协议价格

  3.1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协议内容和范围,受让人同让与人支付的协议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其每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________美元;

  b.设计费________美元;

  c.技术资料费________美元;

  d.人员培训费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协议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________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人协议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提成计价的协议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协议内容和范围,本协议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协议货币为美元。

  2.本协议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协议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协议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协议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内受让人将以书面形式向让与人提交上一年度协议产品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5.本协议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6.让与人如需查核受

  让人的账目时,应在接到受让人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十天内通知受让人,具体的查账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协议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协议内容和范围,本协议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协议货币为美元。

  2.本协议的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本协议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协议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协议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费率为________%,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5.查账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协议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人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4.2本协议第三条所规定的协议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人支付给让与人:

  (1)协议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受让人收到让与人提交的下列单据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且支付给让与人;

  a.让与人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让与人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受让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协议附件六;

  c.金额为协议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受让人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让与人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让与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协议附件七。

  (2)协议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让人收到让与人提交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人支付给让与人: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c.由双方签字的协议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

  4.3根据协议规定,如让与人需向受让人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协议。

  1.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人在协议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2.受让人在巴提成费结算日后十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协议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让与人,受让人在收到让与人出具的下列单据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人将提成费支付给让与人: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本协议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协议附件________。

  4按本协议规定,如让与人需要向受让人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人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协议。

  1.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协议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3.本协议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

  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支付

  5.1让与人应按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_______机场支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机场后,其风险即由让与人转移到受让人。

  5.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让与人应将协议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人,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航空邮寄给受让人。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让与人应在收到受让人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人。

  5.5支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协议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目的机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箱号或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让与人应按照协议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人的协议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6.2受让人应为让与人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人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本协议附件四

  6.3让与人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受让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让与人有关的工厂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五。

  6.5让与人应为受让人的培训人员提供人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让与人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协议附件五。

  6.6受让人培训人员在让与人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让与人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让与人应派槽代表与受让人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协议工厂共同对协议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

  7.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协议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协议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7.3如果协议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让与人的责任时,让与人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让与人负担,如系受让人的责任,则由受让人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协议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让与人的责任,让与人必须赔偿受让人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让与人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协议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人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人负担。

  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协议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让与人的责任,受让人则有权终止协议。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让与人还应赔偿受让人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人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协议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让与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让与人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人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让与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协议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让与人对协议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_______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三。

  8.4如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让与人必须在收到受让人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受让人。

  8.5如让与人不能按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让与人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人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协议总价的_______%,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受让人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让与人罚款后并不解除让与人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让与人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人有权终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必须将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__%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人。

  8.8按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协议产品第某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协议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人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协议时,让与人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人已付给让与人的金部金额,并加计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协议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人仍可以投产使用的,让与人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人的损失:

  a.协议产品的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赔偿协议总价的_______%;

  b.协议产品的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

  ___%,赔偿协议人门费总价的_____%;

  c.协议产品的_______性能指标降低_______%,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协议产品考核合格后,让与人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协议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让与人保证是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人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让与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受让人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对让与人提供给受让人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让与人或第三方公布,受让人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让与人应对受让人提供的协议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人的要求执行。

  9.4本协议终止后,受让人仍有权使用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协议产品。

  第十条税费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人负担。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让与人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让与人征收的税费将由受让人从本协议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让与人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让与人,让与人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让与人承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国政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让与人和受让人均应遵守协定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_______税法和_______税法的规定对让与人征收的_______税和____________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_______条和第_______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让与人负有_______税和_______税的纳税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决定对让与人负担的_______税和_______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个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3.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字,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协议。

  13.3本协议有效期从协议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满后,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13.4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协议期满

  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本协议用英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3.6本协议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协议正文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理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协议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条法定地址

  14.1受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让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人:____________让与人:_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附件一协议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的内容,数量和交付计划(略)

  附件三协议产品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略)

  附件四让与人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让人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让与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范例

  受益人: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与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有关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的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金额为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我行应让与人的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

  额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让人的书面通知,说明让与人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个月内,未能按协议附件二的规定履行其交付技术资料的协议义务后十五天内,愿将上述金额连同按年息_______%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人。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即告失效。

  附件七受让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范例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有关受让人从让与人引进的_______专有技术金额为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我行应受让人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协议总价的__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___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协议总价_______%(百分之_______)已由受让人事先支付给让与人。

  在让与人按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受让人未能按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给让与人的情况下,我行在收到让与人的书面通知___天内,将受让人应付给让与人的有关金额连同按年息___________%(百分之___)的利息支付给让与人。

  按协议第_______条和第_______条的规定,如有任何应由让与人付给受让人的罚款或赔偿时,受让人有权按协议第_______条的规定从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受让人支付完最后一笔付款后即告失效。

  受让人:

  让与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