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技术转让合同书 篇1
目录
第一条技术诀窍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
第二条付款
第三条额外义务
第四条终止
第五条一般规定
附件a技术资料
附件b技术服务
附件c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的专利证
本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___________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办公室设在香港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办公室和营业地点为厦门湖里工业区(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达成和签署(___________公司和公司以以下有时合称“双方”,或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___________公司已获得___________烟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授权,向第三方出售关于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的技术和诀窍;
鉴于公司有意获得这种技术和诀窍;
鉴于雷诺士公司愿意根据___________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和厦门卷烟厂及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出售此种技术和诀窍。
为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技术诀窍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
1.1本销售合同的主题是使用雷诺士公司和它的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与利用作为浸渍剂来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有关的技术和诀窍的权利,包括一切规格,作业周期资料等,以及包括与此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例如试车手册和操作手册(在本合同的附件a中详细列出)。
下列美国专利(这三篇专利作为本合同附件c)更详细叙述了有关的技术和诀窍:
(a)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处理工艺”;
(b)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题目是“配有料流分配系统的多层容器”;
(c)美国专利第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使用的回收系统”。
(上述技术和诀窍,以下用代号“g-13c”来表示)。
1.2雷诺士公司将按照附件b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指导开车和开车后初期操作,有关此种技术服务费用应作为雷诺士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
1.3雷诺士公司应在它的关联公司,即雷诺士烟草公司设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温斯顿一塞勒姆市的设施中的g-13c工厂,或在雷诺士公司自行选择的另一间g-13c工厂,提供操作和保养培训。
公司人员接受培训的最适当时间,将由雷诺士公司和公司共同商定。
在雷诺士公司的设施进行的此种培训,估计可在两个(2)至三个(3)星期的时间内完成。
派遣受训人员所需的在国外的一切费用由雷诺士公司支付并应作为雷诺士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有关的其余费用由公司负责。
1.4公司应挑选合理人数的具有适当资历的人员,包括一名操作员和一名工程师,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设施接受培训。
受训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人能操流利英语。
1.5雷诺士公司同意向公司提供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
一切文件均仅有英文本。
1.6雷诺士公司应提供在公司的工厂中初期必需的培训工作,以便使公司能正确地掌握g-13c的操作工艺,该培训费用应作为雷诺士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
培训人员的数目,以及他们派驻公司的工厂进行安装和试车培训的时间长短将与公司商讨后由雷诺士公司决定。
此种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活费应由厦门卷烟厂提供,作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该厂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
1.7公司对有关g-13c在本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协助,应由雷诺士公司谘询协议的形式提供,其条款和条件将以书面形式商定。
1.8雷诺士公司应根据第1.8.2条的验收测试程序保证提供给公司的g-13c装置达到第1.8.1条所述的规格和性能。
1.8.1规格和性能
g-13c装置生产能力为每批处理公斤烟丝,而其自由下落密度不小于
,每批处理时间不超过分钟,烟丝水份为(湿度以雷诺士公司的标准为依据),f11消耗量少于kg/批。
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工作区域空气中的f11含量通常小于ppm。
在上述情况下生产的膨胀烟丝的填充能力将平均增加。
填充能力将使用雷诺士公司标准检测方法测定。
1.8.2验收测试程序
第1.8.1条规格和性能的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雷诺士公司将选择一批某种种类的烟丝用于质量测试。
(b)在g-13c装置从制造厂运往公司前,雷诺士公司将在g-13c装置上加工四批上述选定的烟丝(含适当水份)其中的二批四盘皆装入烟丝,另二批为一盘装入烟丝,其余三盘装入烟梗,以确定每一批烟丝填充力的平均增加比例。
(c)如测量结果每批烟丝的填充力增加的平均比例符合第1.8.1条确定的合适范围,即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公司则应向雷诺士公司提供验收合格证书,确认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d)雷诺士公司应在进行验收测试程序前至少60天通知公司,如公司愿意可以派出代表自费前往观察考核程序。
第二条付款
2.1考虑到公司购买使用g-13c工艺的权利,公司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万美元向雷诺士公司支付总金额万美元。
该款以汇款形式汇入由雷诺士公司指定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第一期款项将于g-13c工厂开始作业之后十二(12)个月到期应付,此开始作业日期应由双方书面同意确定。
2.2雷诺士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与上面第2.1款所述有关的任何税金,均应由公司为雷诺士公司预扣和代缴;公司这样为雷诺士公司预扣和代缴的任何此种税金,均应由雷诺士记入贷方,作为公司部分清偿上面第2.1款规定应向雷诺士公司付款的一部分。
公司为雷诺士公司这样代缴的一切税金,均应在缴税日期后十(10)天内向雷诺士公司提出书面报表。
这种书面报表应附上以雷诺士公司为抬头人的政府正式收据原件,并应书明为哪一笔特定付款缴纳该项税金。
第三条额外义务
3.1为了使雷诺士公司愿意向公司出售g-13c工艺,公司同意对此种技术和诀窍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这些技术和诀窍,且已书面同意对此种资料加以保密的公司高级人员以外,公司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这些技术和诀窍。
此外,公司同意,它将只在它的工厂中使用此种技术和诀窍来生产卷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这些技术和诀窍,也不得授予这些技术和诀窍的许可证。
3.2有关g-13c工艺的非专利技术改进的有关资料,雷诺士公司应向公司免费提供。
公司也应在对等条件下向雷诺士公司提供类似的资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有人鉴于公司使用g-13c工艺,且此种使用符合雷诺士公司或它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指导,而向公司进行据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任何人的权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诉讼时,则雷诺士公司在接到公司的书面请求时,应在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并由雷诺士公司自行负担这方面的费用。
公司应将任何关于此种据称为侵犯的声明,控告或诉讼,威胁控告或诉讼,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雷诺士公司。
公司有权委托公司选择的顾问律师在任何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作为公司的代表,由公司负担这方面的费用。
3.4雷诺士公司和公司同意尽最大努力获得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终止
4.1本合同从第1页书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
在本合同终止时,公司将有责任继续支付按第2.1款规定欠雷诺士公司的一切款项。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公司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由公司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5.2.1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
如果在六十(60)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属下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a)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b)应有三(3)名仲裁员,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但其中有一(1)名应操流利华语。
5.2.2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5.2.3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2.4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5.2.5任何仲裁裁决均应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5.2.6在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在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5.3.1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则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误的期间内,本合同双方或合营公司各方的合同义务应暂停和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和此种暂停时间相等,无须为此付出费用或受罚。
在本合同内,不可抗力的定义与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延续到超过六(6)个月的时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挂号邮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无须办理其它手续即可撤消及终止本合同。
5.3.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受影响的其它方,并应提供有关发生此种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5.4按合同规定应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一切报价,信件或通知,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出,并且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到或寄到有关一方。
按本合同规定收到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应被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二(2)个工作日。
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面列出的适当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止(视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地址和电传号以后再用书面通知)
雷诺士公司:香港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电传:hx74345
5.5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宣布,并特别指明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称为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另一方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负责任或受约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
作为以上各点的凭证,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它们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书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烟草技术转让合同书 篇2
一、合同名称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国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
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元。
……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机场。
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
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
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
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
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
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
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
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
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如在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签字。
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 供方:
中国_______ 进出口总公司______国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烟草技术转让合同书 篇3
受让方:_____ ___(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 委托代理人: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三)专利权人:_________。
(四)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五)专利号:_________。
(六)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