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向乙方交付上述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影片发行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___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复制拷贝或主拷贝等本合同附件一列明的素材和资料,但乙方应确保所有素材和资料不被非法复制。
第十一条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
电影片在发行瘩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用于电视播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除外。
第十三条 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日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另行发行其他电影片。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乙方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发行区域内的各种媒体上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在对电影片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影片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甲方应邀请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按时参加电影片首映式。除首映式外,甲方还应邀请有关主创人员至少参加___次由乙方举办的电影片宣传活动。有关主创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应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