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英国法律该作品决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造成损失,否则因此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3.未得到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将所获得的版权许可转让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版该翻译本。
14.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5.出版者应将翻译本的详细情况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相应法规尽一切努力保护翻译本的版权。出版者还同意对侵犯该翻译本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诉讼,费用自理。
16.当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出版者应当通知版权所有者,则所有权收归版权所有者,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出版者则享有优先权对该翻译本进行重印;但在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或达成协议前,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的地址)后的一个月内仍不纠正,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版权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支付当天汇率以英镑/美元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寄至(外国出版社财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或直接通过银行转达账,汇至版权所有者的账号(外国出版社银行的名称与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声明并提供相应代扣税凭证。
1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双方必须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条款不限制版权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诉讼,以防止该翻译本在本合同第1条所限定的市场范围外发行。
20.(1)如果版权所有者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版权所有者可以不经出版者的同意转让本合同。
(2)本合同包含了双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识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关事宜达成的所有的口头的、书面的协议与承诺,除经双方书面协商,不得改变。
(3)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星期之内签字,本合同才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所有者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注解
序言
这部分给出了合同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翻译作品的详细资料。对于一部很快会被修订的非小说作品,西方出版社通常会将版权许可仅限于当前版本。
第1条
这一条说明了被授予的专有权在语言、地域和印数等方面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从技术上这就排除了外国出版社单独授予其他出版社中文图书俱乐部版权(参见第5章“附加权利”中对中国图书俱乐部现状的描述)。如果权利限定以精装或平装、二者之一的图书形式出版,这就使版权所有者可以自由将另一种装帧形式许可另一家出版社,尽管该另一家出版社要面临使用中文译本的问题。如果市场可以保证两种版本的出版,那更可取的做法是,首要的被许可方获得图书出版权,并通过修改第10条的规定,要求有权将另一种装帧形式的出版权再许可另一家中国出版社。然而,本书写作之时,中国图书市场的低定价大概不能保证两种不同定价版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