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书

  13.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名词解释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十五条 补充约定

  15.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6.1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     负责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6.2 本合同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认定登记事项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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