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合同

  第四条 费用支付

  根据著作权转让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向乙方支付前期运作费用 万元(即 万圆人民币整),待委托事项完成后从应付费用中抵扣。

  2、受让人和甲方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的5日内,甲方支付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扣除已经支付的前期运作费的部分)。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支付上述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履行本协议支出的一切合理的费用,及守约方根据本款为实现自己的请求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2、任何一方违反其义务,导致第三方向对方提出权利或赔偿请求,责任方应就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提供完全、有效的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第三方的费用,为对抗上述请求和根据本款实现自己的请求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3、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未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其追索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壹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著作权所有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___月_____日年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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