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2025-02-16

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旅游考察等大型群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群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群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实践、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5、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6、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8、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9、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10、必要时公安介入。

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

  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篇3

  1总则

  1.1基本情况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个,已建成自来水厂十座,日公共供水设计能力136.5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覆盖面积约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输配水主干管总长1400余公里,供水服务人口250余万。现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和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昆明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

  1.2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安全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xx]19号)、《自来水经营授权书》或《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法律文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务区域处置因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城市安全稳定供水和对社会经济稳定构成危害和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影响供水安全的事态变化启动应急预案或转入正常供水工作。有关部门、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要求,负责影响安全供水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2、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决策指挥机构: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安监、公安、监察、卫生、城建、环保、消防、防震减灾、供电、财政、商务、工商、发改委、水利、民政、节水办、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紧急处置、救援工作。

  2.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门分管

  领导担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协调,措施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3应急队伍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防震减灾、公安、卫生、环保、城建、安全生产监管、部队、节水、水利、供电等部门组成,并按各自职责负责完成突发事件处置时的专业应急抢险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市发改委和财政牵头,供水企业、民政、商务、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征用应急物资、运输、设备、食品、药品、场地等组织、调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3)事故调查与评估组,由市安全监管和公安牵头,卫生、监察、环保、保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确定安全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并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牵头,市政公用局、民政、卫生、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理遇难者遗体;理赔、救助捐赠等工作。

  3、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和影响的严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应急响应分为4级。以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表示。与之对应的四个预警标识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1一般性(IV级)事件:

  (1)城区DN800以下管线、部分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由于管道负压回流、管道施工、管网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网水质交叉污染,影响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当出厂水水质、管网水质受到轻度污染,主要感观指标超过1倍以上;用户反映水质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局部地区每天超过20项次;管网局部地区用户末梢无余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3)供水能力5万吨/日以下的水厂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导致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城市安全供水;

  3.2较大(III级)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线、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原水水质受到污染,现有净水工艺难以解决,对出厂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用户反映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每天超过100项次以上;

  (3)各类灾害事故导致供水能力5—10万吨/日水厂停产,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2—5万人停水超过48小时的事件。

  3.3重大(II级)事件:

  (1)供水能力10—20万吨/日(含10万吨)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

  (2)0.5吨液氯瓶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造成任何一项毒理学、放射性指标超标;管网水质超标导致群体性用户出现不良反应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3.4特别重大(I级)事件:

  (1)供水能力20万吨/日以上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5万人以上停水超过48小时;

  (2)水厂氯库发生意外导致严重泄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统遭到人为投毒,导致严重后果。

  4、应急处置原则、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处置安全供水突发事件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服从调遣、处置迅速;协同应对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则。”

  4.2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要渠道。事件发生,要求按规定按时限逐级上报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早报告、快处置、定性质、保安全、快恢复”。

  4.2.1信息报送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需在1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需在4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事件,需在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2.2处置程序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由供水企业按内部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发生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下述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时,办公室和各应急队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由于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现有供水生产工艺不能确保水质达标时,供水企业应果断停止供水生产,由供水主管部门协调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分析污染原因并妥善解决污染事故,待水源水质恢复正常后,或通过改造、完善制水工艺能使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该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间,通过多水源供水调度措施,取用备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车送水或调用瓶装水的方式解决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问题;

  (2)当供水输配水管网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供水企业应采取控制供水管道闸门、抢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污染管道等措施,减少并控制污染影响的范围、彻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污染物,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间,供水企业通过供水调度或用送水车等方式向停水区送水,确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对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等)遭人为投毒引发的水质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发的水质突发事件,产权单位和用户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污染的储水,对被污染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取样分析化验,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停水期间,供水企业用送水车送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应急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水厂事故、输配水管网事故、电力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导致城市大面积停水,各应急队伍应按各自职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决各类事故,并使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企业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源分配计划,制定供水调度方案上报供水主管部门,针对停水区域和水厂分布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发生各类突发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厂提供源水,导致各水厂停产,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应及时启用城市地下水,并积极组织调配桶装水和瓶装水供应,解决必要的饮水问题,同时,应加大、加强节约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须应采取限时、限量、分片供水等应急措施。

  5.3发生漏氯事故的应急处理

  (1)自来水生产用氯涉及储存、运输、使用几个环节,发生大面积漏氯应采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原则;

  (2)发生漏氯事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制定的漏氯处置预案立即组织处理工作;若供水企业不能自救处置时,应立即报告供水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市政府启动《昆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