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1
为预防和减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校车(学校自备车和学校租赁交通出租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校车车况、安全性、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车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选择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校车驾驶员。
2、建立全区校车驾驶员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6、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对学校所有的校车实行车档登记管理制度。登记档案内容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驾驶员驾驶证、校车证。
7、加强对学校新增车辆的管理。学校增添车辆或调换车辆之前均需作申报。要选择安全性、稳定性高,缓冲性、抗碰撞能力强的车辆向学校推荐,让学校在限定范围内作选择,二手车及未列入推荐型号的车辆均不得作为学生车。
8、学校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教师跟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9、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10、不准违法超载、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保护。
4、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
组长:欧阳金陵
副组长:郑建强
组员:蒋中民、张学军、李伟
2、人员分工(教育、管理、报警、报告、协调、护送伤者等)。
校车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2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跟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或主管领导。
2、校长或主管领导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 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
(2)因交通违章,应告知家长属于难以避免之原因,
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3)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主管领导、各班班主任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
校车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3
由于一些学校和幼儿园领导认识不到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结果导致了一起起惨不忍睹的校车交通事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校车安保督察员)
(校车司机)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校车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4
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我公司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能妥善及时地处置,我公司对此十分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公司内部的消防设施分布情况。
本辖区内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共配置了各类灭火器68只,消防栓8处,消防水带10条。平时由公司的稽查保卫科负责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状态,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详细分布情况见(附件一)。
二、重点消防部位的确定。
主要有修理厂在修理时使用电焊时因直接与车辆的油类接触出现的火灾隐患现象;危险品修理车区和停车区可能因一些危险物品的泄漏或与其他物品接触后发生化学反应而导致易燃、易爆或腐蚀等情况;行李房、货运仓库、档案室、票证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梁力平同志为组长,以金阳、尹宝法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抓好落实。
2、由公司稽查保卫科进行经常性地对公司的整个辖区以及车辆的消防设施和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予以整改,坚决将一切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组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由稽查保卫组织实施和演练;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稽查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稽查保卫科负责人兼职。负责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协调处置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四、预防突发安全消防事故工作应急指挥和保障系统
指挥系统:总指挥:梁力平 电话:
副指挥:金 阳 电话:
尹宝法 电话:
成 员:柯华星 王米华 王秀华 徐昌富 李建平
李 志 王煜明 陈岳云 王天明 徐中辉
公司消防应急小分队人员共20人组成(名单附后),机动客车1辆(浙J)。
五、公司消防安全报警电话为,专职消防队报警电话为:119。
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
六、在进入消防事故险情阶段时应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各人员、车辆要立即各就各位。
在启动应急预案时,要严格服从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一边做好现场了解和记录,一边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
七、在事故险情过后,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在突发应急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
但对在执行应急处置预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而导致险情扩大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台州市椒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校车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1、编织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