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冻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的公众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发生的积水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所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医疗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心理干预和可能由此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相关工作。
(三)依法防控、处置果断。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本地防汛防台风抗旱、抗雪防冻卫生应急预案,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实现对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到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卫生应急处置的科研和培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地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尽可能减少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带来的健康危害。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市卫健委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卫健委按照本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卫生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干预等工作,负责协调卫生应急救援物资(药品)的组织供应。市卫健委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卫生应急工作,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干预等工作,协调卫生应急救援物资(药品)的组织供应。
(三)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1.医疗机构:负责对因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造成伤害的人员实施应急医疗救治,组织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到灾区为伤病员、临时安置点群众、救灾人员等开展医疗救护和健康教育指导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前卫生防疫物资(消杀药械、生物制品)的储备,并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制定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指导,避免发生传染病疫情。负责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病媒生物、饮用水水质的应急监测和相关健康教育工作,指导饮用水消毒与临时安置点生活环境消毒、卫生防疫物资的调运。接到传染病疫情信息后,负责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灾区及灾民临时安置点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的公共卫生监督检查。
4.市急救中心和市献血管理中心:分别负责指挥协调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工作和医疗救援的血液储备、调度工作。
5.心理干预机构(杭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心理咨询与干预工作。
四、应急响应与终止
根据《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4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一)应急响应
接到杭州市政府启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各单位根据响应级别(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级别标准见附件),做好以下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受影响的有关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安排应急值班人员,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2)急救中心加强值班力量,车辆、人员24小时待命,有关医疗机构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有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准备。有关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准备。
(3)遭受影响地区,要求实行严格的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疫情监测日报表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助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和消杀情况,并由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每日16时前报市卫健委。对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助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和消杀情况及时上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Ⅳ级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在岗值班,有关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各级医疗急救、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处于待命状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准备。各级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准备。
(3)遭受影响地区,要求实行严格的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疫情监测日报表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助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和消杀情况,并由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每日8时、16时前报市卫健委,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在Ⅲ级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市卫健委主要领导在岗值班,有关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各级医疗急救、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干预应急队伍要准备好车辆、油料、医疗设备、药品、消杀器械、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等应急物资,处于待命状态。
(3)各级医疗和急救单位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4)遭受影响地区,要求实行严格的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疫情监测日报表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助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和消杀情况,并由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每日8时、12时、16时前报市卫健委,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4.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市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各级医疗急救、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干预应急队伍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
(3)遭受影响地区,要求实行严格的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疫情监测日报表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助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和消杀情况,并由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每日8时、12时、16时、20时前报市卫健委,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二)响应终止
接到市政府终止响应的指令后,经灾区或其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确认对灾区人群健康危害风险恢复到日常水平后方可终止。各单位恢复正常值班,及时总结本系统、本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防雪抗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包括本系统受灾情况、经济损失、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2个工作日内向市卫健委书面报告,市卫健委及时上报市防指办公室。
五、灾后处置
灾情发生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干预应急队伍深入灾区第一线,做好各项卫生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一)伤员救治
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灾害造成的受伤人员救治工作按《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监测
1.疫情、事件和症候群监测
在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基础上,重点开展灾后有关症候群应急监测,包括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皮疹、腹泻、急性黄疸等,重点监测人群包括老年人、儿童、孕妇、救援人员等。
2.病媒生物监测
结合当地主要季节传染病,开展室内外蚊、蝇、鼠密度和消长情况监测,重点关注场所主要有灾民安置点、救援人员驻地、医疗机构等。
3.饮用水水质监测
强化灾区饮用水水源水和饮用水的水质应急监测。增加集中供水点与二次供水点等饮用水水质监测频次,加强临时安置点和分散式饮用水(井水、山泉水等)的水质监测。
(三)卫生监督
开展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可能受污染的自来水水厂水质监督,确保群众饮用合格卫生的自来水。
(四)环境卫生与饮用水卫生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灾区垃圾、粪便、污水、家畜家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协助当地城建、爱卫办等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对被淹的住所、重点公共场所和灾民安置点与救援队伍驻地进行杀虫和灭鼠等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根据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和灾后消杀灭技术指南,配发水质净化剂、消毒剂,指导灾区居民清洗、消毒受污染的水井等,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必要时,配发简易消毒装置,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五)健康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传染病防治和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城市内涝、干旱灾害、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灾害引发疾病的防护措施等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消除恐慌心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身防病能力。
(六)心理干预
杭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负责指导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队伍并开展灾区群众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等工作。
(七)风险评估
在灾后不同阶段,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评价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灾区公共卫生风险和卫生应急处置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研判下一阶段公共卫生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和技术保障
1.预案管理
市卫健委定期组织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情况制定相应预案,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职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
2.队伍保障
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做好装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卫生应急能力,随时接受市卫健委指挥调度。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组建本级卫生应急队伍,参考市级队伍装备目录,配备必要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并定期组织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相关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二)经费和物资保障
1.经费保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年度灾害预测预报,组织专家进行测算,并向本级财政申请和安排卫生应急专项经费,用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含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灾后处置和灾后恢复等。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本级卫生应急队伍的车辆、通讯和检测设备等装备的运转维护与更新,以及队伍的培训演练。
2.物资保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包括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督促指导本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急救药品、器械、血液、监测和消杀药品器械、快速检验仪器及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进行储备、调用和补充更新。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前发《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卫生应急预案》(杭卫计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雪冻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都区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的制定,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和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1、公共服务方面:城区出现区域性严重供电、供水、供气或通讯中断。
2、交通运输方面:城区主要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口、涵闸等路面封冻,交通中断;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服务场所人员严重滞留和拥堵。
3、建筑施工方面:简易房、危房、店招店牌、广告牌等构筑物受压倒塌;户外施工作业、机械起吊装卸等受到影响,引发事故几率增大。
4、市场供应方面:生产物资供应不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运行受到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或出现脱销,市场价格上涨过快。
5、农业生产方面:农业设施、经济林果、养殖业等农副产业受到严重影响,油菜、蔬菜等越冬作物遭受冻害。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扬州市江都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各镇人民政府、重点园区分管负责同志、区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1)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与传真:86860826。
应急响应时,指挥部成立预测预警组、扫雪除冰组、交通保障组、应急救援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报道组6个应急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具体职责”见附件2)
四、预警级别
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发布与低温雨雪冰冻相关的预警信息,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指挥部总指挥或区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Ⅲ级、Ⅳ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授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一)Ⅰ级(特别重大)
1、过去24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出现大暴雪,部分区域特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30厘米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区域仍将出现暴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3、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区处置能力,需要由市级以上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二)Ⅱ级(重大)
1、过去24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出现暴雪,部分区域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深度达2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重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城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8℃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重大死亡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5、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三)Ⅲ级(较大)
1、过去24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出现大雪,部分区域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大雪天气,积雪深度达10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将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
3、预计未来48小时城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4℃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4、过去72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区域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严重影响。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较大死亡和经济较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四)Ⅳ级(一般)
1、预计未来24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对道路、交通等产生影响。
2、预计未来48小时城区大部区域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区域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3、过去48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将对农作物等造成较大影响。
4、预计未来24小时城区大部区域将出现霜冻天气,将对农作物造成较大面积冻害。
5、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的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6、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区气象局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综合分析评估,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告并建议区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Ⅰ级、Ⅱ级由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Ⅳ级由指挥部办公室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宣布启动。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所有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各项工作。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本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应急响应工作,确保与指挥部的联络畅通。
(二)Ⅱ级响应
1、各镇人民政府、重点园区,各相关部门立即启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预案,分管领导到岗指挥。
2、区气象局加强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向指挥部报送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3、区住建、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紧急抛撒融雪剂化雪、调集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等措施清扫冰雪,保持道路畅通;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江都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单位)承包路段任务分解》(见附件3)职责范围,及时组织力量清除积雪。
4、指挥部协调区人武部、区文明办组织青年志愿者突击队,重点支援主要道路、桥梁、隧道口等重要节点的扫雪除冰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区气象局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频次,每8小时向指挥部报送一次最新监测和预报信息。
2、区住建、城管、交通、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部门做好道路、桥梁、隧道口以及管道、线路的巡查维护,做好防寒除冰和积雪清除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重点园区组织、发动沿街单位、店家,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冰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做好安全出行、食品(蔬菜)供应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区气象局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各镇人民政府、重点园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防冻等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每年12月至次年3月为我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指挥部可视情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间,各镇、重点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落实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措施,特别是做好以“春运”为重点的运力调度、路面巡查、道路除冰雪、旅客疏散等“保畅通”应急准备;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坚守值班制度,明确联络员、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传达贯彻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求,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预案。各镇、重点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提前组织对各类在建工程、城乡危旧房、道路桥梁、校舍、农贸市场、敬老院、高空设施、临时工棚、行道绿化苗木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找准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责任到岗到位、任务分工明确、指挥协调畅通。
3、加强应急队伍保障。各镇、重点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队伍、社会力量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人员、装备、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能够调得动、拉得出、打得响,高效完成除雪防冻各项应急处置任务。
4、落实物资装备保障。各镇、重点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提前购置好除雪防冻物资装备(包括铲雪车、铲车、铁锹、镐、扫把、工业盐或尿素等),确保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前各项除雪防冻物资及工具落实到位。
5、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各镇、重点园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加强防寒防冻应急知识宣传,通过短信、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强化社会动员。有关部门要与沿街单位、店铺签订除雪防冻责任书,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并督促沿街单位和店铺提前准备好扫雪除冰防冻工具。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要迅速组织沿街单位和店铺按照除雪防冻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冰雪。
七、附则
本工作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雪冻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全镇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冰冻雪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镇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冰冻雪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2)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镇村联动、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4)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预测、预警、预防等措施,提高应对冰冻雪灾的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灾害、衍生灾害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牛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1.4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牛镇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镇应对冰冻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冰冻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总指挥,镇长为副总指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牛镇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防冰冻雪灾的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办公室,分管应急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经发办。
2.2指挥机构职责
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应对冰冻雪灾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抗击重大冰冻雪灾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审定全镇冰冻雪灾总体应急预案;负责抓好全镇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当冰冻雪灾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应对冰冻雪灾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镇冰冻雪灾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镇领导和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冰冻雪灾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联络;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镇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承办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镇武装部: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协调各行政村民兵及预备役人员投入救灾工作。
镇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的紧急会议,向县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履行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同时负责组织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等后勤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林业站:检查、指导各行政村冰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及农林业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及相关事务的处置。
镇城建办、农村公路管理站、资规所、运管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危房人员的转移安置,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测和人员转移安置。
镇纪委: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查处冰冻雪灾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镇财政所:负责筹措解决冰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经费,将救灾队伍装备、救灾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供电所、水利站:负责做好冰冻雪灾前期线路及管道检修,做好防冻措施,确保供电、供水安全,告知辖区内用户做好安全用电及储水宣传工作。
镇中心校: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处置冰冻雪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三、运行机制
3.1要建立应对冰冻雪灾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农村、林区应对冰冻雪灾能力建设。
3.2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防冰冻雪灾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上一级政府的命令发布或信息监测部门预警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冰冻突发雪灾时,报请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预测与预警方面
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雪灾,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突发雪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冰冻雪灾相关情况,由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门接到突发冰冻雪灾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各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冰冻雪灾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雪灾中出现重大情况时,由镇政府或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二)先期处置
(1)冰冻雪灾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雪灾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挥与协调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是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冰冻雪灾的处置和救助。
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灾区天气状况和救助情况;协调组织各科室落实救灾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运输救灾人员、救灾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门和单位做好冰冻雪灾的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冰冻雪灾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对冰冻雪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处置救助方案;根据镇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灾情调查、灾情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灾区一线,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和人员在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镇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
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1)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对冰冻雪灾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会救助.
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冰冻雪灾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三)调查与评估
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科室及人员成立冰冻雪灾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由镇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后再行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
4.1冰冻雪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实施。镇政府应对突发雪灾,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4.2镇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4.3镇党委、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5.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牛镇镇人民政府制定,镇应急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镇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各单位、各村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5.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下发至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