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应急预案范文 篇1
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饮料保洁不当所致,其中毒症状多见于急性肠胃炎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为保障住店宾客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预防食品中毒事故,保证酒店客人及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预防措施:
(一)饮食安全事故的种类及预防措施:
1、肉、蛋、家禽、水产类及乳类等引起的沙门氏毒中毒,多由于对带菌食物加热不足或运输贮藏时再次被污染,在食前又未加热灭菌而造成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由剩饭、剩菜、熟肉制品、死螃蟹等引起的病源性大肠杆菌中毒。
预防措施:
a、生熟食品的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
b、食品低温冷藏5摄氏度以下保存,抑制细菌生长;
c、食用采购回的熟肉制品前再高温处理一次,杀死细菌;
d、禽蛋类在食用前必须煮沸8分钟以上;
2、由带菌者污染了熟食而引起的痢疾杆菌中毒,中毒食物为肉、奶等熟食。
预防措施:
a、患者和带菌者严禁炊事操作;
b、熟食品的'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
c、用采购回的熟肉制品前再高温处理一次,杀死细菌;
d、生吃的蔬菜要清洗干净;
3、由海产品、暴腌蛋品、肉类、凉拌菜引起的副溶血性弧菌中毒。
预防措施:
a、炊具分开,注意洗涮、消毒,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b、物烹制时要煮透,防止外熟里生;
c、盐渍海蛰等水产品时保存需用40%盐水浸渍保存,食用前反复用清水洗净,外加食醋或蒜泥。
4、由剩饭、牛奶、糕点、熟肉、冷荤等引起的葡萄球菌中毒。常见肉类、鱼类及其制品引起的产气荚膜梭菌中毒。由剩米饭、熟肉、奶制品、鱼类、肉菜汤等引起的蜡样芽孢杆菌中毒。
预防措施:
严禁化脓性皮肤病患者操作食品、食具,以免污染,杜绝质量不合格的牛乳。
a、有计划做饭,尽量不剩或少剩;
b、剩米饭食前应高温灭菌;
c、剩米饭不得掺入新米饭中微温即食;
d、有异味、变质面食不能再吃,不得掺入面粉中发面食用。
5、由发酵豆谷类制品、肉类和罐头等食品引起的肉毒梭菌中毒。
预防措施:
a、自制发酵豆谷类食品时,制作前要做加热灭菌;
b、贮存发酵后的食品,需回锅加热后食用。
6、由霉变玉米、茶生、小麦、大米等引起的黄曲霉素中毒。食用霉变甘蔗轧得汁、腐烂的生姜造成的中毒。
预防措施:
a、粮食水份应保证在14%以下,湿度不超过70%;
b、霉变的食物不能食用;
7、赤霉病毒中毒,常见为被禾谷镰刀菌污染了的粮食或面粉。
预防措施:采购来把关,杜绝食用霉变的粮食;
8、吃了没炒熟的四季豆、芸豆,鲜黄花菜、鲜蚕豆、鲜木耳、没煮熟的豆浆。
预防措施:厨房要按照程序、工艺加工。
二、重要领导、贵宾重大宴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1、采取专人、专购、专人验货、专人管理。
2、专人进行制作烹制。
3、专人服务上桌。
4、食品留样待查。
5、质检部全程跟踪检查。
三、应急处理机构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餐饮部:检查后厨房日常菜品操作与食物储藏的规范,如遇紧急事故,做好留样工作;
(二)采购部:严格把好采购关,对购进原料的质量负首要责任;
(三)人资部与财务部:在总经理的指挥下紧急事故发生时负责资金主调配工作;
(四)保安部:维持酒店正常工作秩序,负责伤员疏散、护送工作;
(五)工程部、管家部、餐厅部,协助保卫部进行伤员的护送工作;
(六)质检部:不定期对后厨房的食品卫生进行抽查。
(七)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运送及本部门员工调配。
四、紧急预案
1、中毒事故发生后,无论是员工或是顾客,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保安部负责人,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最迟不超过五分钟。
2、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了解中毒人员身体状况,身份国籍、中毒原因,数量,分管副总根据情况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报警和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急救。
3、无论是否报警,保安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安排保安,保护现场清退闲杂人员。
餐饮单位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预案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处置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减少危害,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理组织
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餐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张文川
副组长:曾智、江自强、唐小斌、陈天举
成员:黄建斌、左开伟、廖红卫、王利君、兰兴中、陈文正、林海洋、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组主要职责:开展有关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协调部门调查处理,加强后勤保障,指导监管人员现场进行餐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事件分级
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级。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街,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含我区在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区及周边区县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对应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出现食品安全事件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级启动《重庆市大足区食品药品事件应急预案》响应。未达到以上级别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四、接报与应急准备
区局、镇(街)市场监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时,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应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领导应当根据情况及时成立食品安全现场调查处置组,指定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一般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所相关负责人带领下立即组织至少2名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文书等相关物品,在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区局根据现场调查处置需要。必要时派出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指导开展调查处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执法支队、法制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后期保障及部门协调工作。
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调查处置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处置
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应向现场有关人员询问,掌握并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在调查中应及时向分管领导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2.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及时送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3.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达到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发布
各科、所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
六、善后处理
(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属地监管所应对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区局餐饮科。调查处置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及检测结果,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处置报告中。
(二)责任追究
1.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餐饮单位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火灾危险性
(一)火灾荷载大
宾馆、饭店虽然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但内部存在大量的可燃、易燃装饰材料以及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具。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材料燃烧猛烈,塑料制品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给疏散和扑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火势蔓延迅速
宾馆、饭店的火灾蔓延迅猛的因素很多,其一,没有良好的防火分隔和隔阻烟火措施。如低层公共部位由于功能和空间结构的需要,常常以轻质材料进行水平分隔,因而形成大面积着火空间。其二,客房的密闭性很强,起火后不易被及时发现。其三,宾馆、饭店竖井数量多而分布广,且贯穿整座楼房。
(三)人员多,流动性大
宾馆、饭店人员多且较为集中,进出频繁,流动性大,对建筑物内的环境、出口和消防设施等情况不熟悉,有时还存在语言障碍等情况,特别是夜间,容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四)用火用电多
宾馆、饭店吸烟人多,明火难以控制;厨房、锅炉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液体、气体燃料泄漏或用火不慎,都会引起火灾。检修施工中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割等安全措施不落实,易于引起火灾。
(五)扑救难度大
宾馆、饭店多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存在火势蔓延迅速、供水困难、疏散救人和控制火势难等诸多因素,因而扑救难度大。
二、防火措施
(一)客房写字间的防火措施
1、客房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棉织品,应经阻燃处理。
2、客房内除了原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剃须刀等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它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3、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宾馆、饭店,应及时交由服务员进行专门保管和存放。
4、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安全疏散指示图和旅客须知等安全指南。
5、服务员应对倒床吸烟、乱扔烟头、入睡后不关音响和电视人员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必要时可请保安进行制止。
6、写字间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其中必须明确防火责任制。
7、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每四至五个标准间配备一组abc类干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其完整好用。
(二)餐厅、厨房的防火措施
1、餐厅内禁止拉接临时用电线路,所有线路和电气设备均应由正式电工敷设安装。
2、餐厅必须留足通道,并保持通道及进出口畅通无阻。
3、使用蜡烛照明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物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4、供应火锅的风味餐厅,最好使用电磁炉、固定酒炉,不要使用液体酒精炉、木炭炉、液化炉。
5、楼层客房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和其它公共活动区域。
6、定期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仪表阀门,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和启动各种电源开关。
7、厨房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热、受潮、腐蚀、摩擦等损毁。
8、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得超过2/3,以防溢锅引起火灾。
9、厨房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10、厨房应按有关规范配备相应灭火器材,除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外,还应配备石棉毯等简易灭火器材。
(三)电气设备安装维护的防火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变配电室设在客房区内或地下室时,应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在各机房内,应配足相应灭火器材。
3、增添大容量电气设备时,应经过供电、消防等部门审核同意,禁止私自增设。
4、建筑内应尽量使用铜芯线,线路进入夹层闷顶时,应穿钢管保护,并使用专用接线盒。
5、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所有接地装置,每年要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同时要对线路的绝缘进行测试。
6、照明灯具等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如附近有可燃物时,应加石棉或石棉瓦(板)隔热;大功率灯具的线头,应用耐高温瓷套管保护;潮湿部位的灯具,应用防潮灯。
7、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防烟排烟设备等用电,应为消防专用电源,采用一、二级负荷供电,其线路应用金属管保护,并敷设在不燃件上。
(四)维护的防火措施
1、维护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应报请保卫部门批准,签发动火证,同时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清除周围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派专人监护等。
2、严禁在防火墙、楼板上任意开孔,若必须开孔时,其缝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严密。如风管穿过防火墙、楼板,应在其穿过处设置阻火闸门。
(五)安全疏散设施
1、设置电梯的建筑内应设置消防专用电梯,高层建筑应设封闭式或防排烟楼梯,必要时可设直升机停机坪。
2、宾馆、饭店的底层楼面应挂安全疏散示意平面图。
3、为保证火灾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及其通道上设其它用房和堆放物资。
三、应急准备
(一)宾馆、饭店应制定灭火作战预案,绘制出以疏散抢救人员为中心的灭火作战指挥图和联络图。所有保安人员均应了解应急预案。
(二)全体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演练,了解和掌握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免临时慌乱。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两次包括旅客在内的消防演习。
(三)在夜间应留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毒抢险工具。高层宾馆、饭店应配备楼层救生器材;并用醒目标志标明其用途和使用方法。
(四)客房宜备有专用逃生电筒、湿毛巾等,以备万一之需。
(五)消防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的使用,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使系统功能始终保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