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地震应急预案

2024-12-12

医院地震应急预案 篇1

  第一条 根据《东海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x医院"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根据医院各部门职责,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能。

  使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利用医院现有条件和行业优势,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条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工作。本预案涉及医院各部门,并视震情由医院确定参应急支援的有关单位、动员规模、接受支援的地震灾区。

  第四条 预案的启动条件

  医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由医院及下设的抗震办公室,在医院主管领导的.指挥下,按业务管理范围,按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实施医院的地震应急预案。

  当医院所在地区受其他地区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 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医院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成员,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即转为医院"应急指挥部"。其组长、副组长,分别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第六条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范围

  1、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根据要求部署医院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医院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关行动。

  3、实施应急工作指挥,调度医院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等。

  4、负责震情及震后灾情的上报工作。

  5、负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地区,协助其抗震救灾工作。

  6、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应急指挥部的内部职责

  指挥部组成部门的成员,在预案启动后,确保指挥部指令畅通、贯彻高效的责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及人员十五分钟内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到,不在医院所和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2)负责协调医院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3)负责保持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保证医院指挥部指挥长及时参加会议。

  (4)接受医院系统外其他部门和单位抗震救灾物品支援的请求,并安排相应的应急工作。

  (5)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的支援。

  (6)负责应急状态下医院内部的保卫工作。

  (7)负责对受灾慰问等事宜。

  第八条 抗震设防及加固

  医院应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做好震前抗震设防、抗震鉴定、抗震加固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应采取应急加固、人员疏散等措施。

  第九条 地震应急演习

  定期开展关键医疗装置、重要工作岗位的地震应急演习,提高医护人员在应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地震应急意识。

  第十条 紧急支援方案

  院有关部门应按日常工作制度,掌握医院物资库存情况,以便震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或其他部门、地区的支援请求,提供各类支援保障。

  笫十一条 应急反应和行动

  1、医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或接到省人民政府的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应立即通过各种渠道,报告医院有关领导、值班室和总值班室。

  2、预案的启动程序

  在接到有关破坏性地震信息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领导,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3、通信联络的保障

  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着手沟通医院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保证通信畅通。

  4、交通工具的保障

  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优先确定指挥部专用车辆,保证用车。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交通车辆。

  5、震情的信息传递

  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

  收集震灾初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装置被破坏情况,建(构)筑物倒塌情况、次生灾害情况、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6、应急工作的协调

  指挥部召急会议、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成员部门的救灾工作,及时通报情况。

  7、抢险队伍的组织

  工程部抢险救火主要依靠医院组织自救。当需要支援时,指挥部组织相应人员对口支援并在指定时问内动身赴地震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组由指抨部负责组织,人员由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单位的人员组成。

  8、救灾物资的组织

  救灾物资包括:大型吊车、照明车等抢险机具;帐篷、炊事用具、应急灯、衣被等生活用具;对讲机、喊话器、无线通信等器材和医疗救护用具、药品等。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筹集,在指定时间内起运。

  9、消防力量的区域联防

  根据需要由医院安全部门负责调集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工作。

  10、医疗救护的组织

  根据医院的医疗力量,通知有关科室,落实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人员,开展现场急救、伤员护送工作。

  第十二条 其他

医院地震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关

  1、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搞好指导与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地震局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中小企业局、农业开发办等各部门负责同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胡胜德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刘国胜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科信局局长、经济计划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市政府发布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的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戒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尽快到位,灾民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地震大致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x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医院地震应急预案 篇3

  为使地震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根据我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

  一、紧急疏散

  1、听到警报后,由各班负责人组织本班人员快速、有序第地撤离办公楼到楼前空旷地段。

  2、撤离顺序,以班级为单位,快速自然形成单列纵队,快速撤离办公楼。切莫惊慌失措、快速奔跑,造成秩序混乱。

  3、校领导要保证有效指挥,按要求进疏散至办公楼前空旷地段后,办公室迅速清点人数后向局领导报告。

  二、紧急避震

  1、听到警报声,要保持镇定,应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

  2、在办公室的人员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俯卧或蹲下的方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异物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交叉,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遇到地震引发火灾时,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待摇晃停止后向安全地方转移。转移时要弯腰或匍匐、逆风而行。

  6、疏散后的集结点为空旷的地方,并要用双手抱头,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三、火灾现场处置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立即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贵重物品、帐册等。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6、根据火灾情况,疏散人员。

  7、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带领职工服从统一指挥。

  四、有关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