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应急预案 篇1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根据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西南州森林防火预案》及《兴仁县森林火灾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各村(社区)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社区)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或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
东湖街道办事处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使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东湖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沈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市森防办;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负责对各村(居、社区)森防工作的检查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工作组
(1)指挥调度组
组长:陈家文
副组长:赵海
成员:沈虹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
(2)通讯组
组长:汪明伟
成员:令狐杰邹彪
(3)交通运输组
组长:赵海
副组长:沈虹
成员:邹彪
(4)火因调查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林以相
成员:狄永红
(5)火场纪实组
组长:狄永红
成员:鲁定学
(6)后勤供应组
组长:毛全明
副组长:李勇
成员:李斌吴奔
(7)医疗救护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周义
成员:何天英夏宇罗先海王金鑫王丽
三、预案的启动
(一)森林草原火灾按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办事处的领导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按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如属于以下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办事处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办事处、村(社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
2、在燃烧受害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
3、林业重点工程及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的;
5、连续燃烧1小时尚未扑灭的;
6、其他需要办事处支援扑救的。
(二)报告的程序
1、各村(社区)向群众公示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公布办事处火警电话()。
2、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应立即向村(社区)两委领导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起火时间、着火地点(村(社区)、组、具体小地名)、起火原因、燃烧时间;林地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处置的程序
1、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必须立即报告村(社区)村两委领导,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后,科学有序的组织义务扑火队和群众进行扑救。严禁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根据火情动态,按照本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火灾发生地村组干部及群众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3、办事处森防办值班人员按照办事处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火灾发生地。
4、对火灾、火警、火情组织处置不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全办事处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办事处森防指挥部应至少有一位领导在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处置火灾事故。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将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办事处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相关村支两委干部组成,负责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2、办事处指挥联络中心。下设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办事处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工作。
(二)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根据具体实际采取如下扑救原则。一、加强现场指挥,根据地形、植被、风向、风速等,科学有序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二、不准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三、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办法,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四、林火扑灭后,事发现场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
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干群结合,警民联动,分两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第一梯队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村(社区)、组干部迅速组织义务扑火队和当地群众,作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力量;第二梯队为办事处、村(社区)组建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办事处内各相关部门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通讯联络
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随时保持与办事处森防办、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联系。
各扑火工作机构成员在接到扑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离岗。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警应急预案 篇2
为全面做好颍泉区民政局防火安全工作,确保颍泉区民政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指导;严格执行消防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能做到处事不惊、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疏散、善后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火情,疏散人员,降低损失,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长:怀金坤
副组长:丁文孙云长巫亮
成员:王秀杰绳忠王晓东柳虎樊爱民李红侠赵来许魁
三、人员分工
组长负责防火应急全面工作,指挥颍泉区民政局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颍泉区民政局的防火工作并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的灭火和人员疏散、撤离。结合颍泉区民政局的实际情况在消防安全领导机构下成立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组:王秀杰
火险发生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以快速得到指示,迅速通知工作人员紧急救险,及时拨打119,报告火情。
(二)灭火组:
十五楼组长:绳忠成员:王晓东孟同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颍泉区民政局各办公区、值班室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安全防护组:
组长:樊爱民
成员:朱峰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李红侠
成员:刘影向
熟悉全局紧急避险路径,负责逃生途径与逃生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序组织疏散和撤离,负责紧急疏散和撤离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四、火灾处理程序
(一)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上报,局领导立即派遣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做好值班登记;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场控制火势蔓延,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报告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并向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局领导接到报警后,通知工作人员控制火势及疏散人员,并向119报警,疏散时应注意保持现场秩序,避免引起恐慌;注:区应急局联络电话
3、局值班领导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紧急处置,并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单位领导人任总指挥。及时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与各个部位、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疏散现场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或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5、值班领导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组织人员协助扑救火灾;
6、工作人员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利用通讯工具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各自岗位。
五、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一)各楼层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人员;
(二)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先就近疏散本楼层人员,其次疏散其他楼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三)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
(四)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六、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一)灭火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再控制火势并撤离物资;
(二)根据领导命令设立灭火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三)灭火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局领导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四)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扑救。
七、通讯联络保障
(一)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
(二)由通讯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八、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二)根据局领导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三)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
九、火灾结束后工作
(一)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二)由许魁同志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派人及时清理,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保护措施;
(三)如消防应急救援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四)办公室负责统计火灾损失,并在火灾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
(五)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疏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火警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做好20xx年年初火灾高发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司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认真的动员和布署,开展了以每栋别墅为基础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出了火灾隐患重点和难点,并督促落实相应的整治措施,与此同时,园区内还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园区业主的安全意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公司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为保证整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
2.通过组织消防演练、现场讲解等形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了培训,确保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3.结合公司实际,召开动员会、工作会、推进会、小结会、汇报会、协调会、现场会等,确保了整治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4.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形成了整治工作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专项整治氛围。
1.公司领导小组深入管辖区督导检查整治。坚持每月深入园区检查和指导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每月定期召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会议。各管理处认真总结上个月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及研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有效地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综合管理办积极督导、协调各管理处开展排查、整治、宣传、培训、演练等项目的整治工作。
三.多策并举,全面排查隐患整治工作。
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积极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抓隐患排查、抓分类推进、抓重点整治来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1.为全面掌握管辖区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加大了防火检查、巡查的密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白天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时,不放过每一个死角,不忽视每一个细节,疏而不漏,慎之又慎。
2.根据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采取分类推进的方法进行整治。按各管理处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步骤、重点及难点、任务分工,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来分解整治工作进度和任务明细,各司其职地落实每项工作责任人,做到“不漏部位、不漏死角”。
3.在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积极协助消防、治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管辖区内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从而杜绝了火灾隐患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整治工作措施。
专项行动期间,各管理处极大的推动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稳定了消防安全形势。园区业主、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等技能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地调动了广大业主、监督消防安全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1.部分工作台帐不完善,在专项治理中部分员工存在“不懂管、不愿管”的现象。整治工作仅停留在排查阶段,未进入实质性火灾隐患整改阶段。
2.部分员工对隐患排查的具体位置、建筑概况、隐患问题不明确,部分管理员主动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整治缺乏有效的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确保消防长治久安,公司要求各管理处在抓好火灾隐患整治的同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对员工的责任落实机制。
1.建立火灾隐患整治台帐,做到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监督检查日常化。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认真做好隐患整改相结合,积极开展每月自查、排查、每季度全面大检查活动,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培训化运行机制。形成了各管理处齐抓共管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火警应急预案 篇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能够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火灾事故救援工作,保证消防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防止火灾事故扩大或恶化,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
3.职责分工:
3.1为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生产经理
组员:总工程师、经营经理、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物资供应部、经营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室人员。
3.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根据火灾事故及险情性质,下达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命令,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2.2指挥事发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及配合,负责落实和完成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3.2.3调配现场火灾应急所需的`人、财、物。
3.2.4组织或联系有关部室、专家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现场火灾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2.6做好稳定施工作业人员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7适时将火灾事故概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上级部室汇报,通报所属各单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组织应急救援过程及结果的评估,制定复工方案。
3.3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消防保安组、医疗救护组。
通信联络组组长:经营经理
技术专家组组长:总工程师
抢险救援组组长:安全生产部长
物资供应组组长:物资供应部长
消防保安组组长:劳务实名制专员
医疗救护组组长:办公室主任
3.4应急工作组职责
3.4.1通信联络组
3.4.1.1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火灾现场信息,确保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以及外部联系畅通;
3.4.1.2负责组织对火灾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
3.4.1.3维护现场通信系统的畅通;负责对外界的信息发布和报道;火灾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3.4.2技术专家组
3.4.2.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火灾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4.2.2指导火灾应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及完善;
3.4.2.3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技术资料;
3.4.2.4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应急结果的评估及复工方案。
3.4.3抢险救援组
3.4.3.1实施抢险救援应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员抢救、工程抢险、事态控制、清理事故现场和消除事故隐患);
3.4.3.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4.3.3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发生;
3.4.3.4抢险救援结束后,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4.4后勤保障组
3.4.4.1提供必须的抢险救援物资及设备;
3.4.4.2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3.4.4.3在事发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
3.4.4.4负责与外部医疗、公安、救援等机构的联系协调,在专业医护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护理;
3.4.4.5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现场人员稳定工作。
4.管理要求:
4.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4.2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
4.2.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方位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3.2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__)的要求进行编制。
4.3.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灾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4.3.6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进行备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4.5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公司、工程项目部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监测技术、预警装置、各工程调度值班固定电话或各级负责人员移动电话,建立相关技术、通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准确,反应灵敏。
4.6火灾应急响应
4.6.1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就近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实施救援。
4.6.2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4.6.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现场救护。
4.6.4发生火灾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4.6.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4.7事故调查、统计、报告
4.7.1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务院75号令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劳动部的现行有关规定、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7.2事故的统计
4.7.2.1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则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分类统计。
4.7.2.2填写统计报表分为:本企业职工、非本企业人员和分包单位人员。
4.13事故报告
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准确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及时上报公司。
5.引用文件
5.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
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
5.3公司及各项目应急预案。
火警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风险评估。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我市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随着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重点林区已超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每公顷30吨的临界值,加之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较大,极易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四)应急资源。市、镇森防指建立扑救指挥体系,依靠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扑救队伍,各级队伍根据需要配备高压(高扬程)水泵、细水雾灭火机、泡沫灭火枪、风力灭火机和消防水(罐)车等扑救装备和运兵运输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大多数林区建设开通防火道路,确保扑救队伍快速到达,部分重点林区铺设引水上山水管网和修建水源地,能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水源。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市森防指、火灾发生地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要求,及时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调动各级扑火力量,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好火灾扑救中的后勤保障,协调龙口港、龙矿集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请求市外扑火支援力量。
林业局:履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组织调派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镇街区森林消防中队。
人武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驻龙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扑救工作。
交通局:负责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
经信局:指导下属企业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建防火预备队。
建设局: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消防监管。
农业局:负责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协调工作。
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等处置工作。
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国土局: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水务局: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发改局: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人社局: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编制调配,指导镇街区建立健全机构,配足配齐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根据扑火指挥部安排组织火灾扑救督导考核工作。
卫计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组织火场医疗保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变化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教体局: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做好受火灾威胁学校师生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和检修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电力输送控制工作。
联通龙口分公司、移动龙口分公司、电信龙口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建立移动基站,保障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驻龙部队:作为扑火预备队参加火灾扑救。
(三)火灾发生地镇(街、区)职责
火灾发生地镇级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援助部队油料、食品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向导提供道路指引,引导物品运送;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受火灾威胁群众及牲畜、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重建。
(四)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指挥组、调度组、保障组、督查组等工作部门。
指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林业局、人武部、驻龙部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政府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根据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指导镇级政府落实前线指挥部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调度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林业局、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与指挥组保持沟通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根据指挥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
保障组: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担任,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预案启动后,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并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的安排,将物资供应到位;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事故各方面情况,起草上报火情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一名领导负责组织部分熟悉地形的群众组成后勤运输队和担任火场向导,根据保障组的安排向扑火一线运送物资,引导扑火队伍开进火场;参加火灾扑救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机具、油料、食品等后勤保障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督查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市府办、监察委、安监局、林业局、人社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督导检查扑火纪律执行情况,扑火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扑救前线指挥部命令、指示情况;对违纪、违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气象局网站等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业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各镇级政府及林业局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级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及市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应每隔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响应等级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一至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情况下,响应由低到高逐级启动。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启动高级别预案。
(一)三级响应(Ⅲ级)
启动条件:一般火险区发生火情。发生火警后,由火警发生地镇街区组织扑救;同时向市森防指报告,由市森防指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响应。市林业局应迅速带领市防火大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火场指挥,火灾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协调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火扑救后,由火警属地镇街区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按规定清理看守火场。
(二)二级响应(Ⅱ级)
启动条件:危险和特别危险火险区发生火情,或三级响应启动后30分钟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场指挥报告市政府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委办。分管副市长任火场指挥,相关市级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调动8个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和其他镇森林防火中队参与火灾扑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负责疏导火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秩序;
3.通知市卫计局安排救护车到火场,负责人员救护;
4.调派各镇街区扑火预备队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5.视情通知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预备队及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交通局、住建局预备队做好应急准备;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6.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火场有关情况。
(三)一级响应(Ⅰ级)
启动条件:在特别危险的火险区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火险区二级响应启动后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场指挥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一级响应。由市长任火场指挥,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火场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协调相关市级领导参与火灾扑救;
2.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3.视情调动各镇街区、交通局、住建局、龙口港、龙矿集团、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预备队赶赴火场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4.由火场总指挥视情发布命令,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或请求上级支援。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扑火力量保障。
1.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火力量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在扑火力量运用中,实行合理编组,集中使用。
2.扑火力量调动。当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队协助火灾发生地森林消防中队进行扑救;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实施跨镇街区支援扑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跨镇街区扑火力量,扑火装备与人员运输由增援单位负责。
3.需要市外支援扑火力量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镇街区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镇街区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镇级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镇街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__年4月9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口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龙政办发〔20__〕28号)同时废止。
火警应急预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场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场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社区信息员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汉阳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全镇机关人员、场镇社区两委、镇属各单位,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组长:何跃华刘欣
副组长:蒋文全、黄莉、张泽勤、廖敏丽、邵建武
成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碧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报警电话119或38981040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一)现场处理组
当火灾发生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信息员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地方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长:彭静
成员:章正均、刘玉斌、费跃如、余拥军、黄一籍、
郭艳琼、唐彬义、刘强、冯伟
(二)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义务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第二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领导,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三)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上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长:郑德强
成员:镇卫生院医生
(四)情况通报组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留守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组长:何跃华、刘欣
成员:程碧权、龚超
(五)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长:罗小洪
成员:派出所民警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