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2024-12-05

学校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依据《马鞍山市中小学应对雾霾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工作实际,制定此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分工协作;依法监管,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县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传达给本县中小学校,并负责督查到位。

  (二)学校职责

  各中小学校根据县局要求,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防控措施,通过家校交流平台等多渠道及时告知家长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各级响应时的学生管理以及后续补课的工作,并向县局报告工作情况。

  四、预警信息

  由马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不同等级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急。

  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县教育局及时向直属学校发布。各直属学校根据预警信息、应急预案具体实施。

  五、预警分级

  根据《马鞍山市应对雾霾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3个等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三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级预警(黄色):当API(空气污染指数)达到201-250,AQI(空气质量指数)达到151-200;且气象和环保部门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二级预警(橙色):当API(空气污染指数)达到251-300,AQI(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01-300;且气象和环保部门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三级预警(红色)当API(空气污染指数)大于300,AQI(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气象和环保部门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六、应急响应措施

  (一)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1、提醒低龄学生、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提醒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中小学校停止学生户外体育课程及其它户外锻炼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教职工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

  3、中小学校校园内洒水降尘;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4、做好因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

  (二)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1、提醒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提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提醒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中小学校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体育赛事等户外运动;教职工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

  3、中小学校校园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在建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停止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4、做好因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

  (三)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1、提醒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提醒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中小学校调整作息时间。全县学校调整作息时间,由县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3、教职员工正常到校办公,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家庭无人照管或其他原因到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看护,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中小学校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校园内在建工程一律停工,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七、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

  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调整或解除,应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启动、调整或解除信息及时进行。

  八、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能力,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得以落实。

  (二)教学保障。实施一级预警(黄色)、二级预警(橙色)处置措施时,所耽误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学校及教师可通过家校交流平台等多渠道布置学生预习,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布置学生进行课程学习。因停课延误的课时,学校在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安排补课,课时不得超过延误的课时,并不得收费。

  (三)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全县中小学生生态环境教育、应对重污染天气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知识。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学校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人性化关怀,为因各种原因到校的学生提供代管等帮助;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安排组织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活动,并加强门卫、宿舍、食堂等管理。

  (四)宣传保障。各校要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向县局反馈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监督等工作,并根据市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做相应的更新。

学校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指示精神,为了保证广大师生在雾霾等空气质量较差的天气能健康生活、工作、学习,特制定《大邑县职高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陈良军(全面负责应对雾霾天气应急工作)

  副组长:黄渭蓉(具体负责应对雾霾天气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上报、宣传教育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

  成员:王向忠、胡勇、孔凌励、各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成员主要职责:具体落实所属部门的雾霾天气应急工作

  三、适用范围

  雾霾天气

  四、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分类

  根据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及表示颜色对健康影响情况,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一级优,绿色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二级良,黄色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三级轻度污染橙色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151~200四级中度污染,红色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五级重度污染,紫色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学生、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六级,严重污染褐红色健康人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学生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五、结合空气质量的分类将师生活动情况作了以下安排

  空气质量四级,蓝色预警,减少师生户外活动,不做操;

  空气质量三级,黄色预警,避免师生户外活动,进行室内活动;

  空气质量二级,橙色预警,停止学生一切户外活动;

  空气质量一级,红色预警,学校停课,通过网络、家校路路通、电话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联系,提出合理化学习建议。

  六、具体应对措施

  (1)学校主管干部每天早上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根据预报中关于空气质量的等级提示,提前做出安排,并报请教育局批准执行。

  (2)举行集会,让学生了解相关雾霾的知识,认识其危害,指导学生在雾霾天气里注意交通安全,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3)蓝色预警天气,正常就读作息时间,停止上室外课间操,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在教室内做适当体育运动常识培训。

  (4)黄色预警天气,正常就读作息时间,学校停止上室外课间操,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在教室内做适当体育运动常识培训,班主任负责在班内维持学习秩序;体育课也由室外转到室内,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适宜室内进行的小型体育活动或体育常识讲解;禁止户外活动。

  (5)橙色预警天气,正常就读作息时间,学校停止上室外课间操,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在教室内做适当体育运动常识培训,班主任负责在班内维持学习秩序;体育课也由室外转到室内,由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适宜室内进行的小型体育活动或体育常识讲解;禁止户外活动。

  (6)红色预警天气,学校停课。班主任、学科教师通过电话、qq群与家长和学生取得联系,建议学生完成合理范围的自学内容,尽量做到停课不停学。

学校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篇3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寒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1月23日(星期六)起。

  2.学生开学时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和实际,2月25日(星期四)-28日(星期日)学生分批、有序返校报到,3月1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

  寒假期间离沪学生须事先向辅导员报告,同时在“建桥i健康”中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和计划行程,并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内(即2月13日起)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关注学校网站主页)。

  (二)教职工寒假时间

  1.教职工寒假时间:

  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常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其中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期末试卷批阅、登分、考核资料归档工作;认真完成实践成绩处理、资料汇总、工作量上报等工作),可从1月25日(星期一)起开始放假或轮休。放假前,各学院、部门应妥善做好假期前检查和假期值班编排,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行政、后勤服务及教学保障人员等在保证假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由各相关部门自行安排人员轮休事宜。

  2.寒假期间,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并关注疫情形势,积极为下学期线上线下教学工作做好全面的预案和准备。行政、后勤服务及教学保障人员应当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假期学校正常运行。教职工班车自1月25日起停运。

  3.新学期上班时间:2月25日(星期四)起全体机关和行政人员正常上班,当日起教职工班车恢复照常;2月26日(星期五)全体教师上班,并举行各学院教研活动。

  4.寒假期间离沪教职工须事先向所在部门报告(具体报备要求继续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沪事项申报和管理的通知》(校办发_2号)),同时在“建桥i健康”中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和计划行程,并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返校前14天内(即2月11日起)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详见本通知第二部分,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全体师生关注学校网站主页)。

  二、离沪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要求

  (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全体师生必须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严峻性复杂性,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务必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随身携带足量口罩等必要防疫物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二)离沪师生员工应当如实、准确向学校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事项,包括离沪时间、返沪时间、目的地、所乘交通工具如航班号、列车班次等具体信息。

  (三)全体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应出境,因特殊情况出境的师生员工,严格执行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返校;原则上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四)离沪师生寒假期间发生各类异常和新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若当前行程所在地发生疫情或被新增为中高风险地区,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按照相关要求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

  2.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

  3.师生员工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到过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校前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三、留校师生管理及防疫要求

  1.寒假留校生活的师生必须提前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留校生活。留校师生应当接受统一管理,并服从学校各项疫情防控临时措施。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行程信息。

  2.严格校门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做好健康观察,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隔离观察并及时就医。

  3.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坚决杜绝留宿、借宿等情况。

  4.加强个人防护,假期进出校门和校内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不举行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学生在实习、见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期间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避免到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

  5.假期因工作等需要进校的教职工,管理要求同留校师生,若进校前有离沪情况,相关要求同“离沪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