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人员按每3个月进行一次按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3个月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并负责对消防措施的检查指导。
3、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1)加强对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机关要配齐、配全灭火器。消防栓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测试,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2)保卫人员每月检查—次灭火器及消防设施。
(3)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栓检查和测试以保持良好状态。
二、应急响应
1、为了防止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入口标志牌,按总人员组建义务防火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承担,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人员,项目经理为现场总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负责现场扑救工作,各专业各负其责。
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联系就近医院,将伤员外送或就地护理。重点防火部位:油漆仓库应设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在施工过程中,如电线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使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2、项目部火灾处理程序
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应高声呼喊,使附近人员能够听到或协助扑救,同时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第一发现人负责拨打火警电话“119"。电话描述如下内容: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周围显著标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线、候车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随后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1.发生火情后,第一发现人负责断电,杨仁俊负责水源,戴柏春组织各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防触心事故发生。
2.火灾发生时,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由杨仁俊准备部分毛巾,湿润后蒙在抢救人员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准备同样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3.火灾事故后,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4.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火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
1、突然发生火灾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救火,同时报告总务科。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灭火。
3、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6、组织患者走安全通道撤离,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最低的姿势快速前进。
一、组织机构:组长:门诊部主任李阳成员:门诊部工作人员职责:紧急组织疏散患者及家属至安全区。
二、演练时间:
三、演练地点:门诊五楼
四、参加人员:门诊部工作人员
五、演练脚本:
1、发生火灾科室(当班人员)第一时间对火情作出评估,初起可扑灭火情,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安抚患者;初起火情无法扑灭,立即电话拨打119报警,告知准确方位,同时通知总务科。
2、门诊部主任李阳和总务科应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安排门诊人员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疏散人员。
3、流程:
六、演练小结:
通过本次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充分体现了门诊部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加深了门诊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技能,使门诊人员认识到面对突发火灾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快速有效的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和疏散患者,此次演练取得了预期的演练效果。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3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消除隐患,住院患者及家属不允许私用电器。
2、病区内发生火情后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3、值班医务人员分工要明确,灭火、疏散、通讯组既分工又合作,要立即组织好患者及家属,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
4、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5、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姿势快速前进,组织患者撤离时,(危重患者可直接将病床推至楼梯口再撤离),不要乘电梯,可走安全通道,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尽可能切断电源(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和重要科技资料。
7、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邻近人员。
8、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同时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隐患→紧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总控室、保卫处或总值班→积极扑救→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和重要科技资料
火情无法扑救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4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成员、各居民组小组长、巡逻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防火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居民小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防火应急分队,负责各组的防火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综治专干和队长为负责人,负责社区防火抢险任务;以巡逻队伍成员为主,成立社区应急救防队,由社区主任任队长,社区医疗服务站医生、各居民小组长、民兵为队员。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洪水灾害来临之前,社区广播应不间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各单位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向责任区的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做好撤离准备。
2、防火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防火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组织应急分队全社区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
三、装备保障
社区为各应急分队配备电棒20把,电筒20个,口哨20个,绳子50米,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由负责联系社区卫生室;并确定房管处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主任负责。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火灾应急预案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组长职能:
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副组长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3、现场控制人员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5
依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状况,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来宾,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掌握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当。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觉火情,都有责任马上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假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巧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爱护现场,将状况报告保安部。假如火情严峻要马上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x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镇静冷静,语言清楚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四周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具体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准确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马上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详细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缘由。
(3)确认火情时应留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假如正常可开门检查,假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留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状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马上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马上(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中控室,帮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预备,马上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马上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马上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马上使用消火栓灭火,准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依据火灾现场状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协作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解火场烟雾。
3、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自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假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够掌握,指挥部马上做出疏散打算。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伴侣们请留意,大厦__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快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急,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感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依据人员离开状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马上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示疏散人员保持冷静,不要惊慌,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假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准时进行劝导,使其快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马上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预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解命令后,保安部马上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爱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6
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成立抢险救援应急小组
组长:
成员:
三、临时现场指挥部
学校一旦发生火灾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与疏散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发现火灾的第一个人是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施救和向学校领导及时报告,因未及时施救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人,要立即扑灭火源,如火势蔓延,急打“119”。
(三)由何永林切断各室电源。
(四)由校长迅速向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口头报告。
(五)应急领导小组,要紧急了解火势火情,所有人员要迅速按预定方案就位,打开安全门,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六)各班教师不得离开学生,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七)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散到安全地带。
(八)抢险求援应急小组人员要使用学校消防设施及时进行灭火,同时禁止组织学生救火。
(九)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十)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事件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十一)、应急领导小组以书面的形式,在24小时之内向上县教育局汇报情况。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
中心校办公室:
乡政府:
派出所:
乡卫生院: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7
1 目的
为保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安全,针对本厂现场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厂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3 编制依据
AQ/T9002-20__《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G/GL/CX-22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 长:厂 长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
成 员:各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调度主任
厂事故应急指挥部未到位时,成立现场临时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当班调度主任 成 员:各车间当班主任
4.2职责
4.2.1组长的主要职责:
组长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发生事故后,命令或授权副组长命令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救援。
调动厂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及人员参与抢险。 4.2.2临时应急指挥部职责:
临时事故应急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发生紧急事故时,在组长未到达现场前,当班调度主任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消防大队、安钢医院、煤气防护站、安全环保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求援;组织事故调查,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4.2.3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4.2.3.1生产科:负责事故状态下的信息联络和对外联系,组织指挥现场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实施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救援和生产的恢复工作,并进行过程监控。
4.2.3.2安全科: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负责紧急状态下伤员抢救、人员疏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的组织、指挥。
4.2.3.3设备科:负责机电设备抢险、抢修的组织。负责抢险物资、器材的贮存和供应。
4.2.3.4技术科:负责煤气系统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4.2.3.5厂办、工会:负责抢险车辆的调派和后勤保障。
4.2.3.6各车间主任、生产骨干和安全保卫员组成消防突击队,负责事故的抢险和伤员的救护。
5 应急联络电话
组长: 副组长:
指挥长(厂调度室): 对讲机:11频道 公司总调:
生产计划处处长: 火警: 急救中心:
保卫科:
6.1应急物资:割炬、一般五金工具、手电筒、应急灯。
6.2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和泡沬灭火器、消防沙、标准消防栓。
6.3应急车辆:厂自备工具车、或报120急救车救助。
6.4煤气救护器材:空气呼吸器。
7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7.1 报警
7.1.1当发生火情时,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接到火警后当班调度主任、车间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科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根据火情大小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7.1.2局部发生火险,火势较小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调度室报警的同时,迅速通知周围岗位人员就近原则使用灭火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7.1.3跟班调度主任、车间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科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组织所有力量进行扑救,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和人员的疏散保护工作。
7.1.4火险消除后,调度主任和安全保卫科值班人员要对现场进行确认,彻底消除火源,防止二次火险的发生。同时组织对火灾原因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厂长及安全保卫科科长报告。
8 火灾事故的扑救
8.1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调度室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迅速拔打火警电话(安钢:3120119)进行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等,并安排专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同时通知厂应急机构相关人员和外部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8.2本着“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调度主任在指挥长、副指挥长未到达现场以前,要根据火灾原因、部位和大小,果断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做出停车、切断电源、气源、撤离现场的决定,防止触电、中毒、窒息、爆炸等二次伤害的发生。并及时向厂长进行汇报。
8.2.1电气、油料火灾要迅速组织现场人员立即调集附近所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和控制火情。其它一般火灾事故在切断电源后,可利用现场附近水源进行灭火。灭火时人员一定要站在上风口,并选好撤离退路。当火势较大,危及人身安全,现场人员无法控制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并及时清点人员。
8.2.2煤气系统发生火灾事故按《煤气系统应急预案》执行,迅速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在清点人员的同时设立警戒区,防止事故扩大。
8.3 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后, 根据现场情况, 迅速指挥各车间、科室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扑救, 并做好消防队到来前的道路疏通清理等辅助性工作。
8.4消防队赶来后,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时向消防队通报火灾情况,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8.5消防突击队、各车间、科室领导随时听从现场指;
8.5消防突击队、各车间、科室领导随时听从现场指挥长的调度,及时为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具体情况,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扑救。并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做好伤员的急救工作。
8.6防火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6.1地下室液压油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6.1.1遇有火警、火险及火灾发生时,当班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利用手提式灭火器及推车式灭火车对着火点进行扑救。扑救的同时,为预防不测,立即打火警电话。
8.6.1.2在使用现场灭火器难以灭掉火灾时,班次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值班人员迅速撤离。撤离时,向七氟丙烷自动灭火控制柜的操作人员通告使用自动灭火系统灭火;或指定专人在撤离时按下通道墙壁上安装的灭火按钮,必须在确认油库内无人,关闭防火门后方可启动自动灭火按钮。撤离现场时,要关好油库大门,以确保灭火效果。
8.6.1.3如供电线路中断时,消防控制柜或按钮失灵,班次负责人要组织人员赶赴自动灭火钢瓶间,以手动启动灭火系统。
8.6.1.4打火警电话时,要报清火灾部位和消防车行走路线,如人员充足,应派人到主要路口接车。
8.6.1.5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向安保科或调度室报告火情,以保证我厂全力以赴,扑救火灾。
8.6.2主电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6.2.1遇到火警、火险、火灾事故发生时,班长或本班次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利用现场灭火器材对着火点进行扑救。在扑救的同时,立即打火警电话。 8.6.2.2打火警电话时,要说清楚失火单位、部位及消防车行走路线,报警后要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8.6.2.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向车间领导、调度室或安保科报告火情,以便全厂组织力量扑救。
8.6.2.4在用现场的灭火器材难以扑灭火灾时,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9 应急响应的终止
9.1火灾扑灭后,各车间、科室应立即清点本单位人员和受损物资,及时向厂部汇报。待现场调查完毕后,应组织人员将火灾造成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使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9.2厂办、工会及时协调各单位做好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陪护等善后工作。
9.3设备材料科立即组织设备抢修,生产科组织外部条件建立,尽快恢复生产。
9.4由生产副厂长负责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据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改进。
10 有关规定和要求
10.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各车间、机关支部成立消防突击队,并根据人员变化每年初进行调整,确保救援力量的落实。
10.2落实现场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保障器材完好、充足。
10.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10.4强化安全用电管理,落实电气设备定期校验和三级点检制度,对绝缘老化的线路、设备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规范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挂和使用电炉取暖。
11 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参加培训,对职工进行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
11.2演练
各车间、科室按照各自的分工,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根据事故波及的范围和影响,有针对性开展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按照方案进行应急处理,演练结束进行总结,必须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12 管理、维护与更新
12.1本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科管理,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
12.2应急预案编制后每两年或每次事故或演练结束后,由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评审,必 要时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适用性。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8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2.1 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2.3 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2.4 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2.6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司的正常生产。
三、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在工作现场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5、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作场所内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所需车辆。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各类事故的预防
1、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防
机械事故现象是制造业常见事故,特别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这就要求在机器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1.1机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1.1.1 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应按正规的`操作流程操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1.1.2 车间管理人员需随时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违规。
1.1.3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规定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机械边沿,并不可妨碍通行。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2.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1.1 一切线路设施必须按设备动力部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2.1.2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1.3 根据不同的工序,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2.1.4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标志提醒员工。
2.1.5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 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材料,特别是原材料库房,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3.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3.1.1组织措施
3.1.1.1安全生产责任小组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3.1.1.2总经办、生产部各主管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1.1.3生产各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库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1.1.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3.1.2管理措施
3.1.2.1电池车间要按规定放置氧气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气瓶处挂醒目的火警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1.2.2烧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1.2.3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3.1.3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3.1.3.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1.3.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3.1.3.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3.1.3.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3.1.3.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3.1.3.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3.1.3.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发布。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9
一、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报告医院消防科;根据火势情况拨打119,准确报告火灾地点、部位、目前情况。
二、初步判断着火原因,进行紧急处理。电起火,马上关闭总电源,然后使用干粉灭火器,禁用水扑火,以免触电;易燃物资着火,立即用灭火器或水扑火。
三、火势较小,组织本中心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器或其他方式灭火。尽快组织疏散人员,转移贵重物资。
四、协助维护秩序,为灭火救援人员、救援设备进入现场创造条件。
五、平日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物品有警示标示,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六、设立兼职消防安全员,每日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巡查记录。
程序:
发生火灾→紧急疏散人员→通知医院消防安全科→拨打119→关闭总电源→积极扑救→尽快撒出易燃物资,转移贵重物资→维持秩序→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拓展:
供应室应急预案制度
停水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各种原因引起的停水,导致无法正常清洗和灭菌等工作。
二、接到停水通知,立即告知科内相关人员,优先处理急件、要件。
三、同时做好储水准备,保证急诊、重要器械的清洗。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调整手术和治疗时间。
四、突然停水,立即通知水管维修部门,关闭水龙头,一方突然来水,造成泛水和浪费。
五、启用常规储存,立即联系、调整、组织货源,保障供给。
六、立即汇报给有关管理人员和部门,及时查找停水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程序:
接停水通知→做好停水准备→通知相关科室安排好工作→突然停水→通知水管维修部门→关闭水龙→启用常规储存水→汇报有关管理部门→查找原因→供水。
停气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突然停气,立即通知供气中心。协助查找停气原因,尽快恢复供气。
二、接到停气通知,立即告知相关人员,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调整手术和治疗时间。
三、汇报给相关部门,立即调整、组织可供气货源,保障供给。
四、产生较大影响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调整高压灭菌方式为低温灭菌。优先处理急件、要件。
程序:
突然停气→通知供应中心→查找原因→是尽快排气
接到停气通知→告知相关人员→通知相关科室→汇报相关部门并向上级汇报→调整高压灭菌时间
停电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突然停电,立即通知电力维修部门。协助查找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二、接到停电通知,立刻告知相关人员,优先处理急件及要件。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调整手术与治疗时间。
三、汇报给相关部门,立即调整、组织可供电货源,保障供给。
四、关闭相关仪器,以防突然来电,损坏相关仪器。
五、使用应急照明设备,启用常规存储,保证正常供应。
程序:
突然停电→通知电力维修部门→查找原因→尽快供电
接到停电通知→告知相关人员→通知相关科室调整手术和治疗时间→关闭仪器→使用应急照明设备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对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李梅
副总指挥:张磊、杜曦
成员:李冰、王娜、赵瑾
武桂新、王林、吴晓伟
二、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一)现场保卫小组:吴晓伟组员:李辉、杨克华
(二)医疗救护小组:邵瑞荣组员:曹越
(三)后勤保障小组:王林组员:杨新红
(四)情绪稳定小组:张磊组员:李冰、武桂新
(五)宣传联络小组:赵瑾组员:王娜
(六)疏散安置小组:武桂新组员:牛乐莹杨新红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配备好必备的防火安全设施、设备,王林负责组织平时的检查和维护。
(二)、发生火灾时,由总指挥李梅总协调。
(三)、切断电源:需要切断电源由王林负责
(四)、现场处置:张磊负责组织全体教师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杨克华负责组织全体男教师先以灭火器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五)、报警及急救电话:王林负责紧急拨打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有师生受伤拨打120急救电话。
(六)、迅速组织学生紧急疏散:
赵瑾负责迅速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指挥师生疏散,各层负责领导和教师迅速到位(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撤离)撤离到安全地带,禁止学生救火。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七)、邵瑞荣白洁、负责组织做好伤员救助工作。
(八)、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自救工作。
(九)、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四、疏散演练程序:
现场总指挥:李梅
操场队列指挥:杨克华
开警报器、音响:潘云惠
打报警及急救电话:王林
现场保护:
稳定家长情绪:
学校应急处理新闻发言人:赵瑾
组织学生:张磊(西二楼总负责)、武桂新(东二楼总负责)
赵瑾(西三楼总负责)、李冰(东四楼总负责)
武桂新(西四楼总负责)、王娜(东四楼总负责)
杜曦(南三楼总负责)、张磊(南二楼总负责)
物资储备及急救:邵瑞荣、牛乐莹、杨新红、王林
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安全、迅速、有序地到达指定地点——学校操场。
各楼梯负责人:
教学楼四楼东楼梯口负责人:牛乐莹(上)、石新娜(下)
教学楼四楼西楼梯口负责人:苏燕(上)、崔曼(下)
教学楼三楼东楼梯口负责人:田曾华(上)、刘胜男(下)
教学楼三楼西楼梯口负责人:卢军(上)、高荣蕾(下)
教学楼三楼南楼梯口负责人:姚颖(上)、李韶伟(下)
教学楼二楼东楼梯口负责人:谷鹏(上)、徐梁(下)
教学楼二楼西楼梯口负责人:白洁(上)、亓祥宁(下)
教学楼二楼南楼梯口负责人:杨新红(上)、周莹(下)
教学楼一楼东楼梯口负责人:刘洋洋
教学楼一楼西楼梯口负责人:崔曼
教学楼一楼南楼梯口负责人:黄婧
南楼梯门厅及开门:吴晓伟
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各部门、各班班主任、各部门教师各司其职,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政府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20-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政府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政府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公安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2
一.科室消防应急救救援组
科室负责人:
科室管理人:
护士长
疏散引导员:
2名
疏散救援组:
灭火救援组:
(科室人员的30%是科室义务消防队员)
二.职责
(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
2、督促病房工作人员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对病员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经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务。
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在场工作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和组织伤病员安全疏散,确保病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识的、熟悉本科室情况、会操作消防设备器材,了解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导员职责: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楼层疏散预案。
2、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就近疏散,始终坚守岗位。
3、防止疏散过程中病员及家属出现惊恐和骚乱,确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员,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灭火救援组职责
1、熟悉掌握本单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
2、加强平时的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
3、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4)疏散救援组职责:
1、针对楼层的人员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
2、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的疏散路线。
3、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资)。
三、发生火灾具体处理办法:
1、护士发现或接到患者及家属报告有火情时,应立即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通知消防监控室人员,迅速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用就近的灭火器器材尽可能扑灭初期火灾。
2、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全科人员到现场,组织灭火组人员灭火及疏散病员,疏散组进行疏散工作,派专人对起火房间进行搜索。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负责全科指挥工作,
3、在保卫科人员(即义务消防队人员)到达火灾地点后,科主任或护士长介绍火灾现场情况,并安排灭火组人员把灭火工作交给保卫科人员,全力疏散病员。
4、火灾扑灭后:
⑴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⑷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⑸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⑹火灾调查结束后,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项:
疏散患者或家属时,应把危重病人或特别行动不便的病人通过消防电梯进行
疏散(仅限于着火层),其他病人和家属往消防楼梯进行疏散。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3
1.0目的
发生火灾事故时,采取得当措施控制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位于物业管理范围灭火应急处理。
3.0机构与职责
3.1管理处责任人是本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小区的消防安全负责。
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如下:
3.2.1总指挥1名(由护卫部长担任),负责火灾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及指挥。
3.2.2副指挥1名(由护卫主管担任)负责应急现场的指挥与协调,总指挥不在由副指挥负责决策和指挥。
3.2.3消防组:负责组织力量投入自救灭火,并负责对火灾消防力量的联系与接应。
3.2.4工程组: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保证火灾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2.5急救组:负责及时抢救伤员,并与外援急救力量联络。
3.2.6客户组:负责及时疏散人员,并与邻近相关方通报联络。
3.3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听从指挥,按消防应急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做好相应抢险和疏散的准备工作。
4.0小区消防基本概况
4.1地面情况:
4.1.1沿小区内部道路为消防通道,小区内停车场为消防操作场;
4.1.2小区内在3栋后及6栋后设有消防接合器,由环网管供水;
4.2地下室
4.2.1地下室消防系统由烟感、温感、送风、排烟、喷淋、消火栓等系统组成,现场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2.1地下室每层分5个防火分区,区与区之间由防火墙及防火卷帘分隔;每个区均防火卷帘可由消防中心自动或手动控制,配有独立烟感探头及喷淋系统;
4.2.3配电房配有独立的排烟系统,发电机房配备CO2自动灭火系统;
4.2.4地下负三层水泵房水池为消防、生活两用,其中消防水容量为748M3。
4.3塔楼
4.3.1会所:两侧均设有走火安全疏散楼梯、消火栓及独立的喷淋系统。
4.3.2塔楼:相邻两栋天面相通,共用一个18M3的天面消防水池,每栋配备一部消防电梯;核心筒内设有两道疏散走火楼梯,每个分隔空间均安装了烟感,每层有两个消火栓;大堂配备两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因楼层较高,给逃生和自救带来困难,必要时可以沿下水管道下滑进行自救和逃生。
4.4消防中心有关消防的设备有:
4.4.1消防主机为能美R-21Z型,总有2台,通讯、联络柜共6台,保持联动状态。
4.4.2燃气报警系统及地下车库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4.4.3消防器材:消防衣、消防斧、头盔、防毒面具、保险绳、撬棍等。
5.0消防知识培训和器材使用演练要求
5.1护卫部长负责日常消防知识培训和器材使用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面消防演习;
5.2工程部负责灭火器材的检查、更新,确保意外发生时器材的正常使用;
5.3消防器材使用演练要求见消防技能训练规程。
6.0应急处置程序
6.1接到报警后,消防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就近巡逻员到现场确认。
6.1.1若为错误报警时,应立即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将报警系统复位,并向客户服务中心报修,向在场受惊的住户解释、致歉。
6.1.2若火警属实,须立即用对讲机(燃气泄漏除外)通知消防中心,告知火灾位置、大小及可能起火原因。
6.1.3注意事项
①所有管理处人员都应熟记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
②消防值班员能很快根据监控系统判断火警位置,并能准确的表达;
③应保持消防值班室电话的畅通;
④到现场确认护卫员须就近携带手持式灭火器。
6.2火警确认后的人员召集
6.2.1消防监控中心立即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组织义务消防员到消防中心取灭火器、消防保护服、消防斧、手电筒等消防用具,增援现场护卫员。
6.2.2通知安保部长、工程主管到场,准确告知火灾位置、大小等情况,由护卫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6.2.3现场指挥根据火灾情况拔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通报火警(如果情况紧急由消防监控中心或客户中心直接报警),并安排人员接应。
6.2.4现场指挥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召集休息义务消防员,紧急集合由当班副班长负责。
6.2.5消防值班员用消防广播通知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着火屋以下楼层人员说明情况,进行通报,说明疏散路线,按消防指示牌进行疏散,稳定住户的情绪,防止发生混乱现象。
6.2.6当班班长组织义务消防员迅速赶到该楼电梯口,将客梯、消防梯迫降,然后乘消防梯到着火现场,关闭周围电源,到楼顶关闭该单元燃气管总阀,引导火层及上、下层人员的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通过消防通道或消防电梯转移到安全位置。
6.3.3打开消火栓箱,安装水带水枪,启动消火栓进行灭火(小的火情,可用干粉灭火器直接扑灭),地下室用拖动灭火器,接消火栓对发火点进行扑灭,技工在泵房现场守护,监控设备运行。(用水灭火时,应注意避免救火时电梯被水浸湿而损坏)
6.3.4电路引起的火灾,应首先关掉电源,确认电源关闭后才可进行扑火。灭火时,可采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在没有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自来水作为灭火剂。
6.3.5液化气管道漏气起火,应当马上关掉失火单元的液化气分闸或总闸。
6.3.6液态燃料起火时,不能用自来水作为灭火剂。
6.3.7液化气瓶漏气起火,应采用绝燃材料隔断空气的方法扑火焰。
6.4火灾扑救
6.4.1护卫主管应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①向“110”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②通知护卫班长紧急组织护卫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③通知护卫班长立即组织安全员员赶赴火场进行疏散,救护被困人员,抢救财物,协助灭火;
④通知机电处电工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⑤组织义务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
6.4.2火灾现场及影响区人员的疏散:
6.4.2.1公共娱乐场所、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通过消防应急广播装置进行广播,通报火灾情况,说明疏散路线,稳定住户的情绪,引导群众疏散;
6.4.2.2护卫员应逐户(楼层)通知受影响的住户、顾客,引导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6.4.2.3值班电工在切断电源后应开通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义务消防员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住户有序地撤离。
6.4.3扑救:
6.4.3.1公共娱乐场所和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进行操作,同时遵守《消防系统操作作业指导书》,将火灾单元的电梯迫降到低层,供消防队员扑救用;
6.4.3.2扑救工作应有组织的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职责的人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6.4.3.3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消防中心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6.5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6.5.1护卫主管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所属安全员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6.5.2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和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6.5.3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6.5.4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救前严禁任何人转移;
6.5.5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正常使用。 6.6人员疏散及转移物资:
6.6.1护卫员应协助安顿、疏散住户,协助转移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6.6.2护卫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6.7灭火善后
6.7.1火灾扑灭后要向受到影响的业主解释。
6.7.2采取有力措施封闭火灾现场,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灾情,研究善后处理对策。
6.7.3已购保的通知保险公司前来视察现场;通知受损设备的承包维修保养公司前来抢修,使其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7.0支持性文件
7.1《消防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7.2《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操作及保养作业指导书》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4
表号:ASQ—TZh—01
单位名称:质检部
编号:_________
处置方案名称: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起止时间:20xx.3.1—20xx.3.31
演练类型:火灾急救
演练地点:材料房加工区
总指挥:
参加人数:
参演单位:电气施工队
演练目的、内容:
1、演练目的:本演练建立于项目施工现场火灾事件发生时应急响应的途径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保证当火灾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2、演练内容:较大火灾发生时施工现场逃生;
演练实施情况记录:
在20xx年3月1日上午3时,由演练现场总指挥宣读演练程序及演练内容,指导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进行人员职责分工,然后宣布演练开始,当较大火灾发生时,施工现场电工第一时间跑去总配电箱切断电源,各班组必须在各班组长“安全协管员”统一指挥下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应急疏散道路图》进行冷静、合理地疏散至安全空旷地带,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开展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防护。报警员立即拨打119消防中心,并由接车员去项目部大门外公路边等待消防车,待消防车赶到,应服从消防队的指挥,直至灾情得到控制并消除。
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效果评价:
x项目部于20xx年3月1日上午3点组织本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了较大火灾的应急救援演练,一致认为本次演练满足《质检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的要求,达到了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项目部决定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本预案执行。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无
备注:无
人员签名:_________(见签到表)
填写人: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5
一、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二、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 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报告内容为:“南油村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四、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五、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六、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 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 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 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 领导小组的响应
建设部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报告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时将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Ⅱ级以下响应时,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地方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
4.1.2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参与应急工作,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
4.2 不同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 火灾应急响应措施
(1)城市地铁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的不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预案;
(2)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3)处置火灾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119”、“110”报告。同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2 地震应急响应措施
(1)地震灾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a.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要听从事发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后抢救一般设施。
(2)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地铁企业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3)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a.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停止运营和施工,组织避震疏散;
b.对有关工程和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
c.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d.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保护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发生时,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灾情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铁设备、设施保护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地震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3 地铁爆炸应急响应措施
(1)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尽快恢复运营;
(2)地铁企业应针对地铁列车、地铁车站、地铁主变电站、地铁控制中心,以及地铁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订防爆措施;
(3)地铁内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地铁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爆炸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4 地铁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措施
(1)地铁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日常安全供电保障工作,准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事件的发生;
(2)停电事件发生后,地铁企业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地铁的治安防护工作;
(3)供电部门在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灾难性质、特点,立即实施事故灾难抢修、抢险有关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4)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停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3 应急情况报告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是:快捷、准确、直报、续报。
4.3.1 快捷
最先接到事故灾难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4.3.2 准确
报告内容要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4.3.3 直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要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省、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国务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3.4 续报
在事故灾难发生一段时间内,要连续上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4.3.5 报告内容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4 报告程序
4.4.1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地铁企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灾难性质和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向上级地铁应急机构报告。
4.4.2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属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灾难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灾难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灾难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灾难现场的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4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后4小时内写出事故灾难快报,分别报送国家、省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4.5 情况接报
4.5.1 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5.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4.6 紧急处置
紧急处置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依靠本行政区域的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地铁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 医疗卫生救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机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城市人民政府应事先为城市地铁企业配备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4.9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紧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和安置;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4.10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机构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4.11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机构成立事故灾难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灾难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灾难的后果,为现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 信息发布
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各级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决定。对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13 应急结束
Ⅰ级响应行动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和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灾难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秩序。
5.2 保险理赔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调查报告
属于Ⅰ级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直接组成调查组。属于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调查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以牵头组成调查组。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必要时,修订城市地铁应急预案,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地铁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灾难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进行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国地铁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国务院,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急支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能够接受、显示和传达地铁事故灾难信息,为应急决策和专家咨询提供依据;能够接受、传递省级、市级地铁应急机构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能够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对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预案及地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备案。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有地铁运营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铁应急装备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地铁应急装备保障工作。
6.2.2 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支援力量准备。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6.2.5 治安秩序保障
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工作。
6.2.6 物资保障
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设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跨地区的物资调用。
6.2.7 资金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事故灾难应急资金准备。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8 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领导小组协调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6.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与建设能够基本满足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2.10 应急保障的衔接
省级、市级的应急保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保障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省级人民政府应比照领导小组专家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地铁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城市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等。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宣传内容、方式等,并组织地铁企业实施。
6.4.2 培训
对所有参与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
6.4.3 演习
省级人民政府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城市(含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对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7.1.1 地铁
本预案所称地铁是指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7.1.2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
本预案所称的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是指需要启动本预案中规定的Ⅲ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灾难事故。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类型主要包括:
(1)地铁遭受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
(2)地铁发生大面积停电;
(3)地铁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4)地铁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
(5)地铁遭受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7.1.3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建设部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 国际交流与合作
领导小组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地铁应急机构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7
根据国家的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令,融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性事件的内容
1、防治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近期主要就是防治火灾安全;
2、预防疾病;
3、防治食物中毒;
4、突发性工伤事故。
第二条、突发性事件救援指挥部的共同组成及职责
1、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现场抢救及护送转院等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管理现场救火、警戒、道路管制、撤离鼓励、治安捍卫、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4、行政部负责指挥、组织人员现场救火和事后现场保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件结果评估,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5、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可能将出现的一切安全事宜,突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支持;
6、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负责按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实施生产、电器等设备的紧急停用及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7、浙cv3465、浙c0658、沪d56409、浙cv6782为应急救援选定用车,在收到指挥部救援指令后,必须火速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第三条、应急保障措施
1、秉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管理、区域居多、快速反应、协同登陆作战、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结合的原则;
2、配备、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当前重点是要定期检查灭火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教育,经常对员工展开安全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救援军事演习,提升员工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确保公司各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依法支配、统筹、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资等资源;
5、灾害出现的部门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非政府人员实行救助,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报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危害事件110。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1、日常管理、通常突发性事件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其他各部门帮助;
2、发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
3、指挥部负责管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出席救援行动,搞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都负有保护公司生产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损坏的义务,严禁任何人乱用和损坏安全设施。
第六条、各部门都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在出现关键性灾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积极主动非政府、实行救助,指挥部应立即非政府力量实行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第八条、凡辨认出罹患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甲肝、乙肝等)的员工,应当及时化疗和养伤。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救援的紧急指令,全力以赴参与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继续执行。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8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以免发生重大问题,如果因人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达到灭火功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换以备再用,严禁在没有火情时动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院内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产、生活临时动用明火或一般情况下不准动用名火的地方动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员和动用明火的工作人员可在动用明火前、中间、之后必须进行检查,以防火患成灾。
四、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手段
1、对于涉及问题复杂不易解决的火险隐患可通过主管部门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协商会,采取会上整改办法。
2、对于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部门,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对重大火险、随时可能威胁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的,经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的部门对部门领导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五、库房的管理措施
库房物资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垛与垛之间必须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据库存物资的种类,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都要有规定储存限额和标准,不得超过限额和标准。
六、自查隐患并接受联查措施
各部门每月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认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单位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号)。以便提高-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进行重点强调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头,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和预防处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体职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等。
4.对干部职工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驾驶机动车、保养自驾车,自觉遵守机动车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出单位内部、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内机动车限速5公里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下班时,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在单位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时,单位门口两侧30米内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单位内试车、练车。
5.对单位的机动车安全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问题车不许上路。
(二)对公用机动车的管理
1.对单位的公用机动车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定期保养,未检验合格或有隐患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2.单位机动车要有出车记录和保养、维修纪录。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用公车。
3.公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执照。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准私自将公车交由非单位指定驾驶员驾驶。有违章现象或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单位,并按交通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对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职工有驾驶执照的,要在综合办公室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单位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提交驾驶员体检表,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单位内部。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19
一.科室消防应急救救援组
科室负责(明白)人:
科室管理人:
护士长
疏散引导员:
2名
疏散救援组:
灭火救援组:
(科室人员的30%是科室义务消防队员)
二.职责
(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
2、督促病房工作人员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对病员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经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务。
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在场工作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和组织伤病员安全疏散,确保病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识的、熟悉本科室情况、会操作消防设备器材,了解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导员职责: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楼层疏散预案。
2、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就近疏散,始终坚守岗位。
3、防止疏散过程中病员及家属出现惊恐和骚乱,确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员,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灭火救援组职责
1、熟悉掌握本单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
2、加强平时的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
3、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4)疏散救援组职责:
1、针对楼层的人员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
2、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的疏散路线。
3、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资)。
三、发生火灾具体处理办法:
1、护士发现或接到患者及家属报告有火情时,应立即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通知消防监控室人员,迅速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用就近的灭火器器材尽可能扑灭初期火灾。
2、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全科人员到现场,组织灭火组人员灭火及疏散病员,疏散组进行疏散工作,派专人对起火房间进行搜索。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负责全科指挥工作,
3、在保卫科人员(即义务消防队人员)到达火灾地点后,科主任或护士长介绍火灾现场情况,并安排灭火组人员把灭火工作交给保卫科人员,全力疏散病员。
4、火灾扑灭后:
⑴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⑶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⑷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⑸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⑹火灾调查结束后,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项:
疏散患者或家属时,应把危重病人或特别行动不便的病人通过消防电梯进行疏散(仅限于着火层),其他病人和家属往消防楼梯进行疏散。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0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以利于学院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有效的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救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指挥与协调,以及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的协调配合。总指挥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党院办、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公共事务部、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各分院及火灾发生区域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1、灭火行动组。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方案,了解掌握火情,调集部署灭火力量,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做好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前的灭火工作。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组织学院灭火力量,全力配合消防部队进行火灾扑救。
2、疏散引导组。由安全保卫部、公共事务部、学生工作部组成。负责消防安全通道的疏通,了解掌握现场被困人员的数量及所处位置,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对受伤人员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3、勤务保障组。由党院办、公共事务部组成。负责供水停电、车辆调动、通讯保障、灭火所需物资的调配等。
4、防护警戒组。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火灾现场的交通管制,接应消防部队的救火车辆,保障消防部队救火车队的道路畅通,疏散围观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5、舆论宣传组。由党院办、组织宣传部组成,及时了解火灾动态扑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做好对外宣传与媒体沟通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及处置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党院办、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公共事务部与火灾事发分院、部门负责人组成。党院办、学生工作部、火灾事发分院、部门负责做好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安全保卫部、公共事务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调查,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统计火灾损失,调查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善后处理工作,并向学院提交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及善后处理建议书。
(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党院办、学生工作部、公共事务部和发生火灾区域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二条应急预案的适用及演练
(一)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队到达前的火灾扑救等项工作,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急指挥部主要起协调配合作用。
(二)本预案的演练由安全保卫部安排计划,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年演练一次。
第三条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一)全院师生员工一旦发现本院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师生员工必须立即向校园“110”(87571110)或“119”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院值班领导以及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报警。
(二)校园“110”、安全保卫部值班人员或保安在接到火警电话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院领导和部领导及消防专管员(夜间为值班干部),并由其通知保安和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听从和传达总指挥对火灾扑救工作统一指挥和指示。
(三)安全保卫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和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报告。如遇夜间发生火灾,应直接报告值班院领导和中层干部。院领导和发生火灾部门的领导或值班干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实施指挥工作,迅速集结人员,对灭火工作进行任务分配。
(四)现场总指挥可根据火势情况,决定采取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用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等措施。
(五)迅速收集火灾现场工作情况。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立即汇报火灾现场实况,服从消防部队指挥员的分工,组织本院人员配合消防部队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第四条火灾事故现场保护
(一)火灾事故发生后,安全保卫部干部或值班干部应立即组织保安进行现场保护,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二)火灾事故发生后,安全保卫部干部或值班干部必须立即带领保安赶赴火灾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三)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条消防力量的组织调配
(一)保安是灭火逃生的第一突击力量。安全保卫部干部在接到火警后,必须迅速组织保安赶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将火场情况及时报告院领导和部领导。
(二)学院义务消防员为第二突击力量,身处校园内的义务消防员,在得知火情后必须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灭火扑救工作。
(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所有参与灭火扑救工作的人员应听从消防部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保安和义务消防队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赴失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二)灭火指挥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石等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当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听从消防部队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四)在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队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第七条疏散引导程序和措施
(一)疏散救护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疏散被火势围困的物资。疏散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疏散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的物资堆放处形成新的火点。
(二)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和转移容易起火的物资和贵重物资,后疏散转移一般物资。
(三)在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队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第八条救护组工作程序和措施
(一)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二)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车送至医院进行施救。
第九条安全防护警戒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护警戒组在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院区,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划定警戒线,并指挥停放在警戒区域内的车辆驶离警戒区域。
(二)向“119”报警后,应派工作人员及时赶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第十条勤务保障工作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后,任何分院、部门必须服从火场指挥部的指挥和安排,全力提供人员、车辆及其它物资、装备,保证火灾扑救及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发生火灾时的注意事项
(一)保持镇静,行动果断;及时报警、科学施救;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二)电梯要有专人控制,火灾现场不得使用电梯。
(三)在离开现场时,应将经过的门窗关闭。
(四)如烟雾笼罩能见度为零,应匍匐沿墙根爬行,或走其他安全通道。头部应用潮湿的毛巾等捂住鼻子、嘴吧等部位。
(五)开门时应先将手在门的上部试探一下,如感觉很烫,不得开门。
(六)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启门窗。
(七)有关情况要随时报告现场指挥中心。
第十二条全院各部门、各分院要依据本预案,健全本分院、部门的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和组织机构。确保发生火灾时,有序协调灭火与逃生。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院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1
一、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组织人员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现场抢救物资,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并协助组长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3、成员职责:负责宿舍楼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消防重点部位的基
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掌握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火灾隐患。如发生险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三、管理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和指挥灭火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2、在公司救护队及公安消防抢险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的指挥,协助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物品,视现场事故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3、报警:
(1)、发现火灾时,向公司报警,火灾严重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报警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情况等,报警电话:
(2)、接到火警后,应迅速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在查明情况后,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急救电话,准确报告起火地点,部位、火情、报告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安排专人到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事故现场。
四、火灾处置:
1、发现火灾时,应保持头脑清醒,迅速切断起火部位电源。发现火灾部位的领导和消防责任人组织现场人员扑救,做到初期火灾及时扑灭。
2、火势较小时,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3、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疏散
(1)、火灾发生时,应及时组织住宿人员尽快撤离。
(2)、车辆应迅速远离起火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若通道阻塞或烟气较重,无法撤离火灾现场时,应迅速选择远离火场的房间或楼顶躲避,紧闭房门堵塞进烟孔洞,防止烟气熏,并设法向外界呼救。
(4)、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如果来不及切断电源应向上级汇报,切断电源。
(5)人员疏散后应撤离安全区域防止因坠落物造成伤亡。
(6)各出口处均设有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7)各部位已配备4公斤灭火器。
(8)消火栓保证完好。
(9)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
(10)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注意事项:
(1)禁止私搭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2)宿舍通道保持畅通。
(3)住宿职工如在停电使用蜡烛照明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烧物的基座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宿舍内禁止使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得卧床吸烟,抽完烟后,烟头熄灭。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机房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消防条例》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房火灾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事件类型及危险性分析
2.1.1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静电,雷击等强电侵入,机房内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长时间通电过热、设备故障等原因均可能引起计算机房的火灾事故。
2.1.2机房火灾事故会造成计算机设备损坏、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瘫痪,影响网络的安全运行。
2.1.3火灾产生的有毒烟雾污染机房的空气,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事故。
3.应急组织及职责
3.1火灾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机房火灾应急抢险指挥:
成员:
3.2指挥部人员的职责
3.2.1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2高低压专业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对发生险情机房切断电源。
3.2.3智能化专业职责:监控相关区域事故情况。
3.2.4空调专业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切断空调、通风系统,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4.应急处置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最早发现火情者应立即向值班长和机房负责人汇报,机房负责人到现场指挥灭火,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启动本预案。
4.1.2机房负责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
4.1.3事故扩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市消防队支援。报警内容: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着火范围。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机房负责人组织人员迅速查明着火原因。4.2.2发生火灾事故后,运行值班人员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确保设备运行。
4.2.3火灾初起阶段,值班人员要利用区域内常规灭火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进行扑救。控制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根据火势情况立即启动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4.2.4被困火场逃生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背向烟火方向迅速离开。逃生通道被切断、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应关紧迎火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用水淋透房门,防止烟火侵入。
4.2.5火灾发生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扑灭身上的火焰,使伤员迅速脱离开致伤现场。当衣服着火时,应采用各种方法尽快地灭火,如水浸、水淋、就地卧倒翻滚等,千万不可直立奔跑或站立呼喊,以免助长燃烧,引起或加重呼吸道烧伤。灭火后伤员应立即将衣服脱去,如衣服和皮肤粘在一起,可在救护人员的帮助下把未粘的部分剪去,并对创面进行包扎。
4.2.6在火场,对于烧伤创面一般可不做特殊处理,尽量不要弄破水泡,不能涂龙胆紫一类有色的外用药,以免影响烧伤面深度的判断。为防止创面继续污染,避免加重感染和加深创面,对创面应立即用三角巾、大纱布块、清洁的衣眼和被单等,给予简单而确实的包扎。手足被烧伤时,应将各个指、趾分开包扎,以防粘连。
4.2.7消防队到达火场时,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队灭火,并提供技术支援。
4.2.8复情况,事故应急处理全部结束,才能恢复生产秩序。
4.2.9火灾事故报告流程
4.3.1出现火情后,值班人员除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情外应立即想机房负责人汇报;
4.3.2火势无法控制时由机房负责人决定报火警请求辖区消防队救援。并在在火灾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所云汇报突发事件信息。速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4.3.3联系方式
消防队:119医务急救:120
4.4注意事项
4.4.1应急处置时注意防止中毒、窒息、触电、烫伤。
4.4.2危险区设好警戒线,并挂好标示牌。无操作权限的人员不得乱动现场设备。
4.4.3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时注意检查防护用品合格,且在有效检验期内;正确佩戴使用正压式呼吸器、隔热服、隔热手套、绝缘靴等安全防护用具。
4.4.4现场自救和互救时不熟悉现场情况和灭火方法的人员不得盲目进入危险区域,救人前先确认自己的能力和现场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对他人施救的需要。
4.4.5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全面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隐患和建筑物坍塌的隐患。
4.4.6加强自身防护,避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
4.5附则
4.5.1机房应急人员的联系方式。
机房火灾的应急预案2
第一条机房内禁止明火禁止吸烟,机房内的所有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并做巡检记录、根据机房实际情况进行清扫工作。
第二条机房网络设备维护由网络管理员进行,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在遇到硬件三包范围内的故障时,应及时联系供应公司上门或将机器送供应公司维修;
第三条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房、设备及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不得在机房内从事与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安装和调试等无关的工作;
第四条做好防火、防雨、防湿、防盗工作,注意用电安全;机房内的环境要每周检查温度、湿度、电力系统、是否满足机房相关的标准要求。
第五条机房内的交换机和服务器系酒店运营的关键设备,任何人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改其系统参数。
第六条要做好机房的安全工作,对服务器的各种帐户、密码严格保密。
第七条应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数据能够快速、安全的恢复。所有备份数据不得更改,并要求做到本地和异地分别备份保存。
第八条为了确保本酒店网络正常运行,每日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巡视,主要着重于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正常与否。
1、对机房里的温度进行调节,如室内温度过高,调节空调对机房进行有效的通风。
2、查看交换机与防火墙及接入设备的工作状态,如发生异常,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
3、监测网络运行状况。
第九条除本酒店网络管理员外,公司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的,需网络管理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十条严禁带外单位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如:系统故障诊断和处理,设备维修维护、系统或设备安装等进入机房,必须由网络管理员陪同进入,配合项目的实施。
第十一条进入机房的设备应在进入机房前拆除外包装,以保证机房环境的清洁和安
第十二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物品进入机房。
第十三条机房内提供的UPS电源只允许为主机、服务器、网络及存储等核心设备供电,严禁安插其他设备,增加UPS电源供电负荷。
第十四条严禁擅自切断供电系统,确因工作需要断电时,首先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经部门领导批准,然后给所有部门发放断电或断网通知,最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机房内安装用电设备或有用电需求的项目时,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或设备提供商的安装工程师进行现场勘查,经确认在满足或符合要求后工程才能实施。
(一)值班人员发现机房火情(包括监控中心人员)要立即到现场查看。
(二)如果是个别电路盘着火,应拔出着火的电路盘,用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将火扑灭。
(三)某机柜几块电路盘及电缆着火,应立即拔出着火的电路盘,用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灭火剂将火扑灭。
(四)如果机房的机架机柜着火,值班人员无力自灭自救时,监控中心应切断机架机柜电源或楼层电源,关闭空调,严禁开窗,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指挥机关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灭火,组织值班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封闭门窗,按下区域自动灭火按钮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大声呼救,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或安保值班室,监控室广播火警。
(六)在消防队到达后,应积极配合,简明扼要说明着火位置,火势情况和已采取的补救措施。
(七)用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灭火剂能把火扑灭的,应配合消防队保护现场和消除隐患,防止再次着火。
(八)用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能把火扑灭时,为防止烟熏引起人员中毒,应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灭火,尽快将火扑灭。
(九)应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执行。
(十)火灾报警电话:119
本预案应注意的特别事项:
1、当发生火灾情况,进行处理并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根据设备的重要性进行相应的抢救措施,保证重要设备,特别是直通电话,以及与冀北、华北相应数据的上传,保证通道畅通。
2、抢救完主要设备,在进行次要的设备抢修,待事故处理完毕后,进行相应的实验,保证设备的运行性,并进行设备的可行性分析。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3
一、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办公楼火灾大多发生在房间内,火势通常沿门窗、走廊、楼梯间蔓延扩大,大量浓烟很快充满各层走廊,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影响人员疏散,甚至造成中毒伤亡。发生火灾,如处置不当,酿成大火,其社会影响较大,损失较大。
二、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1)发生火灾,要尽快疏散人员。消防队到达后,经现场侦察,如发生仍有被困人员,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抢救人员要采取防护安全措施,尽量利用走廊和楼梯间,如走廊或楼梯被大火封堵,可从窗口、阳台利用安全绳直接把人救出。
(2)战术方法要以内攻为主,辅以外攻。其处置预案:一是佩戴空气呼吸器从楼道铺设水带,深入内部打近战。二是如起火楼层不高,也可从外部窗户、阳台,利用登高设施进行扑救。三是如火焰冲出窗口,可从室内直接向燃烧室射水,给深入内部消灭火源创造条件。四是假设火灾已发展到猛烈阶段,火势蔓延,多层燃烧,要在调集救援力量的同时,采用上截下防,分层灭火,在救援力量充足的情况下,起火楼层部署灭火力量,受到火势威胁较大的上面部署堵截力量,进而消灭火灾。
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矿区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职工俱乐部、大型会议室、体育馆、大型饭店、文体娱乐活动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等。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4
意外停电:
1、售楼处如发生临时停电事故,值班或其他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售楼处事物主管;
2、事物主管应立即报告开发商值班人员,并通知安管做好售楼处秩序维护工作;
3、应及时联系主管电力部门,尽快恢复售楼处正常用电;
4、恢复电力后应在整个售楼处区域巡视一遍,检查有无跳闸、短路和其他故障。是够有设备、照明未关闭;
5、事故处理后写出事故情况和处理报告;二火情处理
1、当班安管不要慌张,保持头脑清醒;
2、及时通知队长与工程维修人员,使用最近的消防设备进行自救;
3、安管要按照消防预案及相关消防知识对火情进行控制,并及时上报各部门领导;
4、所有值班人员对客户进行疏散,维护现场秩序;
5、在第一时间上报售楼处领导由售楼处领导是否打火警电话;
6、事故处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拍照备案、清点损失;
7、通知保洁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工作。三刑事治安事情的处理
1、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即拨“110”;
2、必须保护好现场,控制售楼处各出入口并安排安管维护好现场秩序;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抢救;
5、等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全力协助开展侦破工作。四
发生抢劫的处理:
1、遇有盗匪持械进入售楼处内打劫,应保持镇静,沉着,迅速发出警报警号:(110);
2、设法制服案犯;
3、案犯逃窜时,应及时记下案犯的人数、衣着、相貌等特征;
5、及时记下案犯的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并留意逃窜的方向;五停车场车门、车窗未关的处理
1、如停车场发现车辆车门或车窗未关好及时报告当值领班或主管与车主联系、切勿触动车辆的`任何位置;六售楼处聚众闹事的处理
1、时间发生时
(白天)
A、应及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并报警;
B、掌握处理状况及发生情节,以便配合警方询问调查;
C、部门领导应立即至事发现场进行协调;
2、事件处理后
A、调查清点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并进行拍照取证;
B、提出报告及改善方案;
C、填写特别事件处理报告呈报公司本部及相关单位,若因聚众闹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除拍照取证外并协助相关单位维护;
3、监控录像处理
1、注意各监视器、监视歹徒的一举一动;
2、遇有情况迅速汇报领导及警方;
3、检查录像带是否将聚众人员破坏行为拍摄收录、并提供警方参考调查;
4、立即赶至现场实施封锁管制;
5、警方抵达现场后交由警方全权处理;
6、保护好现场等待警方到达,并配合警方询问调查;
7、时候写好事情经过报告交由上级领导;并提出改善方案(自身);
2、(晚上)
1、如遇情况需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上级领导及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2、做好现场的维护工作,事后协助警方进行调查、询问。
事后处理:
1、配合警方做好事后处理;
2、维护好现场的秩序,闲人勿接近;
3、对事后损坏的财务进行拍照,预留证据;
4、写好事件经过交由上级领导。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5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儿童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三)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
(二)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三)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四)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五)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6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检查各责任组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报警电话119,广播告知全体师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校医)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由负责。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师生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将火灾消灭于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迅速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及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师生迅速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从疏散通道撤离,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进行特殊管理与培训。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切实加强火灾应急救援准备,全面提高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灾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河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濮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濮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改、清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1.4.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1.4.3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技战术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领导机构
2.1.1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立即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财政、交通运输、卫生、环保、住建、公用事业、安监、宣传、气象、供电、民政、保险、武警、中石化各1位负责同志担任。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应对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3)统一调度全市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4)统一协调武警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
(5)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2.1.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部门相关警种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实战演习,提高多警种联合作战能力;组织、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部门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
(2)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全市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应急救援建议;加强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训练,并负责统一调度;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3)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各级财政部门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4)市民政局:根据应急救助需要,做好灾民紧急转移、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工程车辆装备供应,及时协助公安消防部队开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
(6)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指导、协调火灾发生地提供火场临近区域地下水、气管网情况,确保火灾现场用水;对火灾现场燃气管道关阀断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7)市卫生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染毒的火灾事故现场进行防疫、清毒处置。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灭火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送保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人员撤离及物资疏散等所需的运输工具。
(9)市环保局:负责监测、评估火灾事故现场的环境情况,确定污染物成分、浓度和影响范围,提供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措施;督促、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污染物进行处置。
(10)市安监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出建议,组织、参加对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1)濮阳供电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证现场电力供应;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2)中石化濮阳分公司: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13)市保险协会:协调、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开展火灾事故现场勘查及遇难、受伤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14)市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做好分析预测工作,及时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降水等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
(15)武警濮阳支队: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组织武警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秩序。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批示。
(2)建立全市火灾事故应急信息综合系统,接收、汇总、分析有关火灾事故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市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3)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总结评估报告。
(5)评估、修订《濮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指挥机构
市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设立灭火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现场公安消防部队职务最高的领导担任指挥长,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下设工作小组。
(1)灭火应急救援组:负责搜集和掌握现场情况,制定处置措施和方案,向现场指挥部提出灭火应急救援决策意见,贯彻执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3)专家技术祖: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灭火应急救援技术支持。
(4)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5)宣传报道组: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6)后勤保障组:负责参战部队的战斗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和现场维修,以及生活保障工作。
(7)善后工作组:负责受灾群众安置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等工作。
2.4专家组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灭火、防火、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制定灭火应急救援方案和解决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3预防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各级消防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现火灾隐患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精良的灭火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指导重点单位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督促各应急救援队加强执勤战备工作,搞好专业训练,强化战备意识,随时做好“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3.2监测
各级公安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队加强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语音、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和公安部门音视频互联互通,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随时调用城市治安防控或道路交通等社会图像监控资源。任何个人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时,都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3预警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II级)、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和一般火灾事故(IV级)预警。
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接警、战备值班室,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公安部门指挥中心或公安消防机构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起火时间、单位、地点和着火物质、范围,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及时调集相关力量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并根据灾害事故级别和相关要求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同时,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4.1.2应对一般(IV级)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预案视情启动。
4.1.3应对较大(III级)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4.1.4应对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火灾事故,超出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并向省政府、消防总队申请增援。
4.2应急处置
4.2.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灭火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对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及时启动本预案同时,上报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启动本系统的行动方案,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4.2.2处置指挥。
(1)县级灭火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根据火灾事故级别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
(2)县级灭火救援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级别指挥调集所属力量参加灭火救援,按照指挥权限分别调集辖区内的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的行动方案,积极参与灭火救援。上级指挥部到场前,增援力量接受辖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组织指挥。重要场所、重点时段发生的火灾,县级灭火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并提高一个等级调度。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化学危险品等敏感场所火灾按相应高一个等级调度。
(3)市指挥部根据灭火救援的需要,就近调度灭火救援增援力量。跨县区增援力量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接受任务分配和调派。
4.2.3处置程序
现场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灭火救援工作实际,确定作战意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展开灭火救援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积极疏散围观群众;进行火情侦查,确定燃烧物质和有无被困人员;开辟救生通道,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按既定灭火救援方案展开灭火战斗;确定水源位置,搞好火场供水;选择好灭火阵地,减少水渍损失;转移和保护物资;必要时采取火场破拆、排烟和断电措施;检查火场,消灭余火,清点人员和装备,结束战斗;保护现场,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其他相应的应对措施。
4.3应急升级
当火灾事故难以控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市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或提请省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4指挥与协调
4.4.1市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各联动部门、成员单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调度。各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由现场指挥部下达作战任务。
4.4.2市指挥部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及时调集灭火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到场,提供决策支持。
4.4.3通信部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时为火灾事故现场提供通信指挥服务;各级指挥员按要求配备通讯指挥工具,始终保持与各参战力量、上级部门或指挥中心的联络。
4.4.4市指挥部应根据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统一调用灭火应急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现场指挥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动产,并按规定及时予以返还、补偿。
4.5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或有毒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保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须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4.6善后工作
4.6.1后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应视受灾程度和涉及范围,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清除,保证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当地政府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对转移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持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依据职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
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义务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4.6.2调查评估。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制定或由公安消防机构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4.7信息发布
市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拍摄采访时,应经市指挥部批准,服从现场指挥,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佩戴必要地防护装备,不得妨碍灭火救援行动。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尤其是消防特勤力量建设,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将铁路、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等专业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配备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5.2装备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为消防部队配备、更新必须的灭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装备器材,并与消防装备、器材、灭火药剂生产厂家建立联保协议。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储备一定的灭火应急救援物资。市民政局指导、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并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5.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指导、督促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按照要求组织义务人员和医疗设备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按照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等情况。
5.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火灾事故现场需要,调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及时通报道路通行情况,适时引导救援车辆通行,并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道路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5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资金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消防业务经费中列支,情况紧急时可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预拨,保障应急需要。
5.6科技支撑
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强化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遥感系统等应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火灾预防控制、先进灭火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应用力度,为火灾事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6监督管理
6.1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宣传、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将防火、灭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的内容,并督促落实。有关单位把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纳入职工岗前和在岗培训内容,开展普及性教育培训。
6.2预案演练与评估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分别组织2次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火灾事故应急联合实战演练。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提出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意见,以及灭火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的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建议。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6.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审批。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地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附则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消防支队制定。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公安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4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公安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政府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29
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象征国家昌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针对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掌握消灭火灾的主动权,达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把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特编制我开发区(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175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由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又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由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S护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清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由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由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30
为了做好学生宿舍的消防工作,确保广大住宿学生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沉着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生宿舍楼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事故善后处理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灭火行动组:由学生宿舍区物业管理处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事发楼值班员任火场应急临时指挥,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二)通信联络组:由学院总值班员、各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院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三)疏散引导组:由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宿舍保安及学生楼委会干部组成,学生处处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宿舍楼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四)防护救护组:由学院体卫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及部门人员组成,体卫部部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医疗救护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由院长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宣传部组成,院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协助技术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对外发布信息等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一)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以及宿舍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宿舍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二)发现火警信号及接到火警电话后,应立即通知保卫处总值班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三)总值班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四)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值班领导,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五)值班领导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一)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及宿舍物业管理处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及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宿舍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二)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三)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四)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五)坚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和疏散演练。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二)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三)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四)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五)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六)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七)火灾扑救完毕,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事宜。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二)后勤服务中心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三)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四)现场指挥人员应组织人力确保交通畅通。
(五)后勤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31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校办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员:宣传部部长、财务处处长、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处长、基建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图书馆馆长、校医院院长、各学院院长
职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分管副校长
职责: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指挥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三)灭火抢险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学校义务消防员、学生宿舍楼管员及相关人员。
职责:
1、发现火场及时判断火势,在2分钟内作出是否向消防中队报警的决定,在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人员灭火。
2、根据火情,及时、果断、正确提出具体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启动应急疏散预案。请示调动设备保障组,及时排除消防设施、设备故障。
4、组织突击力量处理火场出现的妨碍灭火、抢险、疏散等问题。
5、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向其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工作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学生处、保卫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职责:
1、疏散指挥人员进入指挥现场,指挥人员疏散。
2、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教职工及学生,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和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逃生,被围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官兵到达后,积极配合抢救被困人员。
3、在疏散被困人员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设施、设备和工具进行疏散。
4、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和紧急情况。
5、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和影响灭火的物资进行疏散。
6、平时要对每个成员及学生进行培训,明确各自岗位和任务。教育师生疏散过程中应保持高度的冷静,按照平时消防疏散演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疏散。
(五)医疗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组员:校医院有关人员
职责:
1、满足急救医疗救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2、对火场中的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或伤病程度随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进行治疗的危机伤病员要及时送往医院。
三、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和相关领导。
(二)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管理人和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1)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3)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4)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1)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三)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四)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五)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六)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四、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五、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堆物。
有关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32
为了提高医院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灭火应急方案,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救火应急措施
1、病房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当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发生混乱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员工”的原则。人员撤离现场和疏散物资依次进行,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拥挤,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发生自残,造成不应有的悲剧。发生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安排人员报警。当起火人员受困时,切不可跳楼逃生,可将被套、床单、窗帘或其他可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下滑到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出现火灾事故,应当按以下预案步骤继续执行:
①首先了解火灾发生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科室工作人员快速分工,一人通告住院病人搞好撤离准备工作,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告院部,急呼全院员工应急帮助。
③最快的速度切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平衡病人和员工的情绪,存有秩序、存有非政府的把病人,特别就是产妇、婴儿快速撤离至安全场所。
⑤在有效的时间内,抢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队未至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展开灭火。
⑦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出现火灾事故,电工应立即阻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3、对仓库发生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切断电源。火势向上层蔓延时,控制上层、下层设防;火势向水平蔓延时,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设防。上下控制,上层为主。注意疏散物资,并负责向消防部门介绍物资存放的数量,有无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员等情况。
二、对通常防雷部门的救火应急措施
对一般防火部门发生火警时,离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人员应当迅速进行扑救,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迅速报警。同时组织好人员整理好重要、贵重、危险物品,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救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当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召集有关领导成立灭火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分工。对火灾事故采取边解救被困人员边组织人员控制火情,转移和疏通物资。向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分布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被困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通“119”火警电话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慌张,要报清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报完后请不要急着挂电话,等接警员说好再挂,如他还有什么问题或有没听清楚的地方,请详细告知。
五、搞好防治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实做好用电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岗位)要指定人员平时做好用电及医疗仪器性能安全检查及记录(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无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医院每月对记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全院职工必须熟识和掌控以上内容和措施,出现事故后积极主动抢险救灾,为减少损失而获得时间,并特别注意维护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