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2024-11-22

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救灾工作。

  2、当贵州省毗邻省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贵州省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主动应对,有效降低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安全。

  4、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三、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本辖区灾害性天气趋势预测评估,并及时报告。

  四、灾害预警响应

  1、预警响应类别预警响应按照自然灾害风险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标示。

  2、启动条件

  Ⅳ级预警响应(蓝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4级预警响应:

  (1)国家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涉及我省1个以上(含本数,下同)市(州);

  (2)省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启动气象、水旱、地质等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响应;

  (3)省内1个以上市(州)启动自然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响应;

  (4)其他有关情况需及时启动桇级预警响应的。

  Ⅲ级预警响应(黄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3级预警响应:

  (1)国家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涉及我省3个以上市(州);

  (2)省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启动气象、水旱、地质等灾害红色预警响应;

  (3)省内3个以上市(州)启动自然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响应;

  (4)其他有关情况需及时启动栿级预警响应的。

  Ⅱ级预警响应(橙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栻级预警响应:

  (1)国家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涉及我省5个以上市(州);

  (2)省内5个以上市(州)启动自然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响应;

  (3)其他有关情况需及时启动栻级预警响应的。

  Ⅰ级预警响应(红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栺级预警响应:

  (1)国家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涉及我省7个以上市(州);

  (2)省内7个以上市(州)启动自然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响应;

  (3)其他有关情况需及时启动栺级预警响应的。

  3、预警响应启动及终止程序

  预警响应启动。省减灾办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决定启动预警响应,下发启动预警响应的通知,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家减灾办、应急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预警响应终止。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省减灾办决定终止预警响应,下发终止预警响应的通知,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家减灾办、应急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4、预警信号及发布

  预警信号内容。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的类别、预警级别、开始时间和预计结束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5、预警信号发布。省应急厅(省减灾办)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通报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启动预警响应,发布预警信息。

  6、预警响应措施省减灾委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2)加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评估,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及时调整相关应急措施,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向风险可能影响区域及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4)向预警区域政府、省减灾委成员单位提出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5)组织协调省级层面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指导预警涉及地区、单位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

  (6)派出工作组赶赴预警地区、单位指导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派出救援和医护等力量,调运设施设备或物资支持预警地区、单位开展防灾抗灾工作。自然灾害发生,预警响应工作组立即就地转化为应急救灾工作组。

  (7)为防御灾害发生或应对灾害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预警响应涉及地区党委、政府、减灾委及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2)做好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救灾准备工作。

  (3)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防灾抗灾设施、设备进行紧急修复。

  (4)设定警戒区域限制或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实施避险、紧急转移安置。

  (5)实施交通管制、消防、防洪等紧急防灾措施。

  (6)为防御灾害发生或应对灾害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五、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类别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省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

  Ⅳ级应急响

  应启动条件省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或失踪8人以上、2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一个灾害地点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因灾倒塌房屋400户或1200间、严重损坏1500户或4500间以上,3000户或9000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或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启动程序根据灾情发展,由省减灾办主任决定启动桇级应急响应。省减灾办下发启动响应的通知,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家减灾办、应急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响应措施由省减灾办主任组织协调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救灾工作。

  (1)省减灾办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分析灾害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省减灾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省减灾办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救灾工作动态和灾区需求等信息,并及时向省减灾委主要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终止程序灾情基本稳定、救灾工作转入常态,由省减灾办主任决定终止响应。省减灾办下发终止响应的通知,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家减灾办、应急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六、信息发布

  发布原则。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发布主体。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是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的发布主体。

  发布形式。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应急管理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随后持续发布救灾工作动态及成效等情况,并主动回应网络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牵头组织对灾害发展过程和特点、发生范围、造成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情会商核定,按规定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 编制依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ZSE/CX18-20__A

  二、 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方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方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 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

  公司传真: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 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方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公安(20__)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方案实施情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