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为了确保xx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安排好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预案: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村值班室或领导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火灾情况。
二、村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各村委会在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要确保一名领导带班。各村护林员要到山上巡山,村干部要到林区守路口,查火种。遇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干部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或值班室报告火灾区情况,同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村主要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村干部、森林防火突击队员、年轻体健的群众上山救火,扑火队员应穿好灭火服装,带好灭火工具、矿泉水等物品。扑火队员应有村干部带领,同时要有熟悉山场地形路况的带路,带队干部应即时将山场天气情况、地形、地貌、植被、火灾情况及火灾发展趋势及时向村主要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带队领导要根据风向、地形、植被、火灾发展趋势等情况,选择灭火时间、地点、注意灭火安全,灭火队员至少要三人一组,及时与村主要领导、镇干部或镇主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村主要领导要有1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沟通火灾情况,村里要留1-3位熟悉山场的村民在马路旁待命,以备镇灭火队员来时带队。村主干要根据火场情况,继续组织第二、第三梯队人员上山救火。
三、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半小时内,镇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和村主要领导及镇林业站应前往现场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小时尚未扑灭时,镇主要领导应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现场指挥由镇领导带领镇扑火应急队伍和村扑火突击队及群众在火场第一线指挥扑火。若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由镇主要领导向市政府报告请求驻军增援扑救,同时选好向导做好带路准备。
1、值班员:镇值班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即时向值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根据值班领导指示,先通知防火突击队组长,再通知各组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名单、电话号码贴在值班室墙上),并做好来电记录、通信联络,来、去电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2、防火突击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镇党政办待命,穿好扑火服装,带上扑火工具,到火灾现场后,听从领导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扑火队员要三人以上一组。
3、驾驶员:镇车辆驾驶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地立即赶到镇参加扑火工作。
4、党政办人员:协助镇领导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森林火灾有可能比较大的情况下,应组织镇妇女干部做好后勤保障或协调记者可能来的采访。
5、镇领导:一位镇主要领导到现场第一线参加灭火指挥工作,另一位主要领导在交通便利、通讯联络通畅的地方指挥灭火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根据火场情况,是否增调第二批突击队员或部队增援。
四、扑灭林火的战略战术
灭火工作是一个整体,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特别是现场指挥人员,更要有全局观念指挥防火。
1、力争“三早”,贯彻“三打”。扑救森林火灾,关键是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有火早发现,早出发,早扑灭,并且把小火当大火打,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以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头。火头是火场上火强度最大的部位,是影响火场全局的关键。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主攻方向是打火头,只有将火头扑灭,这场火灾才能得到控制。对于地表火和树冠火,因其火势十分凶猛,火头发展极快,扑火人员只能沿着火头两侧扑打,逐步缩小火头宽度,绝对不可迎着火头扑打,以免发生危险。
扑火人员必须按照火势的变化,善于抓住有利时机,灵活运用打火方法,如夜间风小,火头弱,或逆风燃烧,向山下燃烧时,则可集中优势兵力,抓紧时间,快速扑打火头,千方百计将其扑灭。在集中力量扑打火头时,要兼顾全局,不要放弃对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进行控制,并且随时掌握风向的变化,以防止风向突然转变时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损失。
3、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扑灭林火。一般在三级风力以下,火势不大,人员可以靠近的情况下,要把灭火人员部署在火头前进方向的两侧抓紧扑打。当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时,速度慢,火势弱,也易于扑灭。
4、彻底清理火场,清除余火。明火未扑灭之前,扑火人员不准撤离火场。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彻底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火场清理的步骤是先从火场边缘开始,然后转向火场里面。对树根、伐火,都要采用水浇、土埋、扑打、伐倒等方法彻底扑灭,否则,遇到大风,就可能复燃,造成新的.火灾。火场清理后,经指挥员沿整个火场边界检查验收,证明无火,无烟后,灭火人员可以分批撤离火场,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员看守火场,继续巡逻检查,经过一定时间观察确定已经没有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全部撤离。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
按照《xx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xx年开展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为推进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意义方针
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组织开展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摸清我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xx市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承灾体数据库和历史灾害数据库,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我市和各县区林业部门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森林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方针
通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全面获取我市森林火灾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等致灾信息,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林区产业、林区居民人口及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森林火灾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分析评估区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应急等综合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我市森林火灾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我市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二)主要普查内容
1、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
开展我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条件调查,建设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综合森林可燃物、燃烧性因子、立地类型、野外火源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及共享的历史火灾数据成果,对森林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研判与分析评估,编制市县级的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2、森林火灾重要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方式,获取我市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林区产业、林区居民人口及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承灾体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森林重要承灾体信息数据库。
3、森林历史火灾调查与评估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方式,获取我市森林火灾历史数据,包括年度森林火灾统计数据、森林火灾档案及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案例数据。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4、森林火灾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方式,获取市、县各级行政单元政府、林业相关部门和森林经营主体用于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并评估区域综合减灾能力,形成市县级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资源数据库和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系列图件。
5、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森林火灾隐患分布、分级情况。最终形成覆盖市、县二级的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成果数据库、隐患分布图、隐患等级分布图、隐患调查报告等系列成果。
6、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
建立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和标准,评估森林火灾影响人口、直接经济损失、自然资源与环境损失的风险。建立森林火险区划指标体系,编制森林火险区划方案。综合分析我市森林火灾隐患分布情况,融合承灾体空间分布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确定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级标准,完成不同单元的森林火灾防治区划。
三、组织实施
(一)市、县职责与分工
1、市级负责的工作:市林业局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和x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要求,编制市级森林火灾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区编制工作方案和相关细则并备案;抽查、反馈普查工作底图问题;组织协调各县区开展普查数据清查和调查工作。审核汇集各县数据,形成市级普查数据库,完成市级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并按规定完成汇交工作;市级普查成果总结;组织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形成相应成果。
2、县级负责的工作:各县区林业局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县级普查工作方案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构建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县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火灾致灾、隐患调查;检查、反馈普查工作底图问题;负责开展县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清查和调查工作,组织对相关行业领域风险调查评估相关已有的成果、基础数据库与图件进行清查与整理利用;形成县级普查数据库,完成县级森林火灾评估与区划,并按规定完成汇交工作;县级普查成果总结;组织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形成相应成果。
四、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
(一)技术培训
由局防灾科组织,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主要内容包括:《x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操作细则》、《x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培训安排:
1、培训人员:所有参加本次普查的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
2、培训目的:熟悉技术标准,掌握普查方法和各种调查表格的填写以及质量要求。
3、培训方式:采取课堂讲授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x天,其中野外实习不少于x天。培训结束时,要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普查资格证,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承担普查工作。
(二)质量管理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圆满完成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1、实行定期汇报和情况通报制度:普查工作启动后,各县区每月定期向市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工作进度和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制度。
2、实行检查验收制度:设立专职质量检查组,负责本次普查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数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同时接受国家层面的质量检查。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xx年xx月至xx年xx月xx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编制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学习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试行)。
2.调查阶段(xx年xx月至xx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完善操作细则和普查软件系统;召开普查工作全面推进会;各县区全面完成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工作,完成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内业数据整理、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省、市、县三级质量检查验收,以及成果材料审定等工作。
3.评估与验收阶段(xx年下半年)。完成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图编制工作,完成验收,建立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市林业局已成立由xx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造林科、资源科、湿地科、保护地科、产业科、规财科、防灾科、市产业局、市林检局、市监测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防灾科。各县区分别成立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风险普查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二)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我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局防灾科具体实施,xx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技术支撑单位,各县区林业(分)局参加。各县区林业部门要切实将本次普查工作作为x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三)组建普查队伍,搞好业务培训。各县区应选择一批具有调查员资格或林业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参加过相关森林资源调查的技术人员参与本次普查工作。
按照“统一组织,全员培训,理论与实践结合,严格考核”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的办法对参与调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统一普查标准和方法,规范调查程序和要求,确保每位普查员准确掌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管。各县区质量检查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组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和操作细则要求,做好样地调查和内业测定工作。建立普查质量责任制,完善质量奖惩机制,严把普查质量关。对普查质量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防范。加强野外生产和内业样品测定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要有效做好调查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调查记录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培训对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所属人员)。
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部门及涉林单位相关人员扑火组织指挥、安全保障与紧急避险、林火监测与调度等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遏制住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方式
为了不断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业务精、素质高、技术强,我们按照集中培训,定期辅导,分类学习,逐步提高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的培训方法,全面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综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利用防火期前后的时间分理论与技能两大方面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扑火队员主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10余门课程。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以及义务扑火队除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要加强对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枪手、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习“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三要进行体能锻炼,主要有伏卧撑、百米障碍、爬山、3公里长跑、夜间林内行进,10-15公里步行越野等训练项目。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开展3期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及场长、队长、工头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对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集训演练。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4
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是他,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谆谆教导我:要热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
几年过去了,老师的话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回响。我的语文老师是个非常幽默的人,他给我带来了很多欢笑,让我减少了许多忧愁。他叫陈新发。有几件事与他有关,这些事会让我时时想起他的可爱,他的睿智,以及我从中得到的快乐。我非常急切地想和大家分享。一、“家”与“豕”记得一次语文培优课上,老师正讲造字法的时候,忽然指着“家”字讲解:“‘家’这个字把上面的部首去掉,就变成了‘豕’,它的读音是‘shi’。”“屎?”我听了后哈哈大笑,老师连忙在黑板上写下“豕”这个字,解说道:“此‘豕’非彼‘屎’也,此乃猪的意思,古时候,人们都要养猪,等到过年的时候再杀了吃。所以,要用栅栏围着,如果猪跑了的话,那过年的时候就吃不了‘豕’了。这就是‘家’的由来。”陈老师风趣的话语又一次博得了我的`欢笑。
二、启蒙老师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他那富有幽默感的话语,让我铭记在心。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切实做好20__年的春季档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__年档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档林防灭火指挥部20__年档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档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档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档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档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档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档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档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档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档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档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档林法》、《档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__年《省人民政府档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__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档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档林防火区。档林防火期内,在档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档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档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档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档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档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档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档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档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档林火灾的,将依据《档林防火条例》、《市档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6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充分准备,扑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新政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成立由党委书记李登明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罗雄林同志为副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由分管林业副镇长王俊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林业站站长李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其余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各村(社区)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小组,落实具体名单,职责分工。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监督各村、社区贯彻执行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特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在紧急情况下,全力组织群众扑火,并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决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问题。
三、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预测、预报和监测工作
1、对林业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镇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作好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3、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按分片要求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各村、组干部、巡山护林人员密切监视林区动态,形成立体型林业监测网络。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初一对灵官庙,小东山,亮垭公墓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人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全力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损失。
4、在扑救力量上,全力组织当地青、壮年、老百姓和当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分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度。
五、扑火安全和医疗救护
1、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势和火场势态,要观察风势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因扑火造成人员伤亡时,发生火灾的村,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根据伤势轻重情况,及时向上级医院转换,若有人员死亡、死难者由政府配合各村、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六、火案查处
小面积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组织火灾的查处工作,大面积的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关单位联合负责事件的查处工作。
七、资金保障与扑火的准备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党政办负责情况统计上报,车辆的安排;安办负责扑火现场安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员救治;林业站负责人员组织,扑火灯具、喊话器、扑火工作等的准备;其他人员听从指挥长统一调动。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支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四川〈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中,由于不及时报告、虚报、瞒报、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8
我时常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们。是他们,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教导我:要热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的、诚实的人。
我的启蒙学校叫“经十一路小学”,它坐落在英雄山下边的经十一路上。
这所启蒙小学,是我将要和它挥手告别的学校,在这所学校里,我永远忘不了一个人,那就是我现在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张老师。
张老师,可以算是我的启蒙老师,更可以算是我的另一位“母亲”。
在班上,语文算是我最喜欢的课了,然而就是在这门课上,我也受过申斥。有一次,张老师正在讲新课。一边讲,一边写,我一边记,可是,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张老师突然叫起我来回答问题,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没用心听·,走神了。老师把我说了一顿,说的我心服口服,一点反抗的理由都没有。哪怕是这样,我也照样感激着我的张老师。
这就是我的启蒙学校,这就是我的启蒙老师,哪怕有一天,我离开这里,我也会想起我的启蒙老师们,即使几十年过去,老师们的话依然在我耳边回响起。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9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x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 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1.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0
一、组织领导
根据《镇年“高温”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镇政府成立“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高温”期间全镇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高温”期间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镇政府落实专门经2万元费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碑牌、制作宣传单页当场天对群众大力宣传、购买一些防火工具、定制防火袖章等。各村也要充分运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围绕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掌握科学、安全用火知识.
三、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村要进行一次摸排,督导森林防火隔离带的建设,每天要做到每块山都有人巡查,要严防死守,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玩火、野炊、吸烟、乱扔烟头和火种等;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规范生产性用火。
严禁在林区烧田埂、烧灰积肥、烧荒、烧草、烧秸杆等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确需在林区和林缘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五、提倡文明祭祖。
上坟要先清除周边杂草等易燃物,烧纸、烧香、烧烛、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人看守,要做到人走火熄。
六、加强对无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
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落实专人看管,严防被监护人员进入林区用火、玩火。
七、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各村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严禁动员未成年人、妇女、老弱病残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八、加强值班,及时报告,确保森林火灾信息畅通。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村三职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要随时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任何人发现危害森林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制止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举报;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拨打。违反用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政府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刘冬梅(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常务副所长:
解建科(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指挥所副所长:刘建华(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建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胡家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胡家云(乡林业站站长)
指挥所成员:
张正学(乡财政所所长)
丁光辉(中心学校校长)
王建勤(乡水务所所长)
邓
勇(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雁东(乡卫生院院长)
付玉李(乡农科站站长)
崔吉华(乡信用社主任)
张雄华(乡计生办主任)
张学宏(乡蚕桑站站长)
胡连方(乡建设所所长)
戴荣飞(乡农机站站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火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
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2
为实现我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针对我市森林火灾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应急准备工作,保证安全、快速、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市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全市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为保证演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演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重兵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县级独立作战与市级联动作战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确保及时、快速、科学地处置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演练任务
本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任务:一是对市、县级指挥员进行处置指挥较大森林火灾理论培训;二是启动《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检验全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信息报送、值班调度、预警响应、队伍集结、扑火技能和协同作战的能力;三是检验xx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六盘山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准备情况。
三、演练时间及地点
演练时间:xx年10月27日上午,为期半天,8:00参演扑火队伍进入演习场地,9:00—10:30现场演习(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演练地点:xx市xx区黄峁山林区与8672部队训练场接壤处。
四、演练方式
采取理论学习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市、县级指挥员扑火作战组织指挥培训;二是在xx市xx区黄茆山林区与8672部队训练场接壤处设置火场,开展火情报送、前指设置、预案启动、调度集结队伍、火灾处置等实战扑救演习;三是现场点评市指挥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成效。
五、参演队伍及人员
参演队伍:xx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六盘山林业局、群众义务扑火队各25人(其中:领队1人,扑火分队2支各12人)。
参演人员:xx市及市辖区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员。
观摩人员: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主要成员,全区各市、县(市、区)、自然保护区指挥部总指挥、林业局(管理局)局长、防火办主任;xx市及各县(区)农牧局长、森林派出所所长、草原站站长,云雾山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领导小组
演练总指挥:由xx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彦担任。
主要职责: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工作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后履行组织程序,或提出处罚意见。
副总指挥:由xx市林业局局长赫程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xx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何鹏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xx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佐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成员:分区、xx区政府、市委宣传部、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局、商务局、卫生局、交通局、气象局、xx日报社、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西部机场集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铁路局铁路工务段等部门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
扑救指挥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x 主要职责: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由森林防火办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由民政局、交通局、西部机场集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铁路局铁路工务段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民政局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交通局、西部机场集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铁路局铁路工务段分别负责协调落实公路、航空、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由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主要职责:火场侦察,制作火场态势图,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由市森林防火办、中国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由新闻发言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xx日报社组成。
主要职责: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市宣传部、市广电局、xx日报社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民政局、林业局、商务局组成。
主要职责:财政局负责所需资金保障工作;民政局、商务局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林业局负责防火专用物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由森林公安分局、xx区林政执法大队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
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主要职责:公安局负责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及火场周边道路的交通指挥和疏导,以及火场周边主要设施和居民居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气象服务组:由市气象局负责。
主要职责: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组成。
主要职责:卫生局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民政局负责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由市监察局、市林业局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七、演练内容
(一)火情信息报送;
(二)启动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四)队伍调度集结;
(五)制定扑救工作方案;
(六)协同扑救火灾;
(七)扑救情况报告;
(八)专家点评。
八、演练筹备
由市森林防火办具体负责演练协调、流程拟定等工作。
九、演练经费预算
本次演练预算费用总额为15万元,其中:扑火人员培训费(含食宿费)6万元,演练场地布置费9万元,除自治区防火办补助演练经费外,其余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市财政承担。
十、有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演练现场。
(二)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森林扑火指挥员培训内容提前训练队伍,将这次演练当成实战任务完成。
(三)现场指挥员、扑火队员统一着森林扑火服,指挥员按规定佩戴袖标。
(四)火场前线指挥部要根据本火场可燃物情况,展示主攻战术和重点机具。
(五)各单位要严密组织,确保行车途中或调度集结中人员及车辆、机具、设备安全。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3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为了确保xx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安排好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预案: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村值班室或领导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火灾情况。
二、村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各村委会在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要确保一名领导带班。各村护林员要到山上巡山,村干部要到林区守路口,查火种。遇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干部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或值班室报告火灾区情况,同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村主要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村干部、森林防火突击队员、年轻体健的群众上山救火,扑火队员应穿好灭火服装,带好灭火工具、矿泉水等物品。扑火队员应有村干部带领,同时要有熟悉山场地形路况的带路,带队干部应即时将山场天气情况、地形、地貌、植被、火灾情况及火灾发展趋势及时向村主要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带队领导要根据风向、地形、植被、火灾发展趋势等情况,选择灭火时间、地点、注意灭火安全,灭火队员至少要三人一组,及时与村主要领导、镇干部或镇主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村主要领导要有1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沟通火灾情况,村里要留1-3位熟悉山场的村民在马路旁待命,以备镇灭火队员来时带队。村主干要根据火场情况,继续组织第二、第三梯队人员上山救火。
三、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半小时内,镇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和村主要领导及镇林业站应前往现场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小时尚未扑灭时,镇主要领导应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现场指挥由镇领导带领镇扑火应急队伍和村扑火突击队及群众在火场第一线指挥扑火。若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由镇主要领导向市政府报告请求驻军增援扑救,同时选好向导做好带路准备。
1、值班员:镇值班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即时向值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根据值班领导指示,先通知防火突击队组长,再通知各组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名单、电话号码贴在值班室墙上),并做好来电记录、通信联络,来、去电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2、防火突击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镇党政办待命,穿好扑火服装,带上扑火工具,到火灾现场后,听从领导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扑火队员要三人以上一组。
3、驾驶员:镇车辆驾驶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地立即赶到镇参加扑火工作。
4、党政办人员:协助镇领导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森林火灾有可能比较大的情况下,应组织镇妇女干部做好后勤保障或协调记者可能来的采访。
5、镇领导:一位镇主要领导到现场第一线参加灭火指挥工作,另一位主要领导在交通便利、通讯联络通畅的地方指挥灭火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根据火场情况,是否增调第二批突击队员或部队增援。
四、扑灭林火的战略战术
灭火工作是一个整体,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特别是现场指挥人员,更要有全局观念指挥防火。
1、力争“三早”,贯彻“三打”。扑救森林火灾,关键是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有火早发现,早出发,早扑灭,并且把小火当大火打,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以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头。火头是火场上火强度最大的部位,是影响火场全局的关键。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主攻方向是打火头,只有将火头扑灭,这场火灾才能得到控制。对于地表火和树冠火,因其火势十分凶猛,火头发展极快,扑火人员只能沿着火头两侧扑打,逐步缩小火头宽度,绝对不可迎着火头扑打,以免发生危险。
扑火人员必须按照火势的变化,善于抓住有利时机,灵活运用打火方法,如夜间风小,火头弱,或逆风燃烧,向山下燃烧时,则可集中优势兵力,抓紧时间,快速扑打火头,千方百计将其扑灭。在集中力量扑打火头时,要兼顾全局,不要放弃对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进行控制,并且随时掌握风向的变化,以防止风向突然转变时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损失。
3、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扑灭林火。一般在三级风力以下,火势不大,人员可以靠近的情况下,要把灭火人员部署在火头前进方向的两侧抓紧扑打。当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时,速度慢,火势弱,也易于扑灭。
4、彻底清理火场,清除余火。明火未扑灭之前,扑火人员不准撤离火场。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彻底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火场清理的步骤是先从火场边缘开始,然后转向火场里面。对树根、伐火,都要采用水浇、土埋、扑打、伐倒等方法彻底扑灭,否则,遇到大风,就可能复燃,造成新的火灾。火场清理后,经指挥员沿整个火场边界检查验收,证明无火,无烟后,灭火人员可以分批撤离火场,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员看守火场,继续巡逻检查,经过一定时间观察确定已经没有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全部撤离。
5、后勤保障工作。镇和森林火灾所在地的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5
我时常怀着深深地感激之情,思念着我的启蒙老师。是她——吴老师,在我童稚的心灵里播下美好的种子,教导我:要爱祖国,要勤勉,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3年过去了,老师的话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回响。
吴老师,您现在一定是在为我们的毕业考而担忧、烦恼。因为我们这段时间显得心有点静不下来,而星期五我们又要照毕业,你又担心我们刚刚收的心又飞了出去……种种小小的芝麻事都要您担心,是我们,才让你多了一丝丝的烦恼,吴老师,谢谢您!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即将踏入新的旅程,结束我的小学生活。在这三年来,你把我从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智慧的少女。让我懂得:我如果不努力,别人就会超过我,而我就会被淘汰。吴老师,你是一位教学经验丰富的好老师,你给我的印象,恐怕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这三年来的一件件事都一下子从我眼前映出。
记得有一次,你把全班留下来背完英语单词才能回家,而我在班上只剩下十几个人的时候再去背,你就严肃地对我说:“你不是应该留到这时候,你应该早走的,早点回家复习的。”老师您那简单的语言让我重新努力起来。这个只有母亲才有的关心,你真是我们在学校的母亲啊!
吴老师,你就象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你就象村蚕,奉献了自己,装饰了别人;你就象一支支粉笔,牺牲了自己,留下了知识。,谢谢您,吴老师!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县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急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以及镇政府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3、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任副指挥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掌握火情发展,分析火势,制订和实施扑救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防止人员伤亡。
(二)相关部门职责
党政办:负责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扑火常识和应急措施,负责火情上报。
安监办:负责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负责火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维护火场秩序,配合案件的查处,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通往火场的交通秩序的维护,保证车辆、人员、应急物资的畅通,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受伤人员,同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各行政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全面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完成本村内森林火灾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三、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指挥扑救,各村、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指令组织实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火灾扑救情况。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四、火灾报告
1、火灾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提出处理工作方案,采取控制、扑救措施。
2、报告火灾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到行政村、组、山梁、庄头) 、原因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火警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3、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或值班室,由指挥长作出初步决策,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
五、应急处置
1、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火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火灾情况。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组织部署扑救的有关工作,落实紧急扑救的经费、物资,启动应急预案。
3、紧急调集扑火应急分队和扑救装备、物资赶赴火灾现场,投入扑救工作。
4、扑救时采取小火扑灭、大火砍隔离带进行隔离的办法灭火。
5、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救火现场秩序稳定,交通通信畅通,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及时等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7、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扑救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并及时上报。
六、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肇事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条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7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
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
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
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
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8
1、发生火灾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院保卫科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
2、人员首先应保护好病人,有组织、有秩序地帮助病人尽快撤离火场。
3、撤离时走安全通道,切勿乘坐电梯。叮嘱病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4、如火灾发生在白天,听从科主任、护士长指挥,调动病房所有人力,协助病人撤离,轻病人由主班及辅助护士带领成批撤离;重病人由责任护士负责,接好各种抢救设备:如氧气袋、简易呼吸器等,护送撤离。如火灾发生在夜间,值班护士立即 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同时与值班医生共同指挥病人撤离,护士带领轻病人迅速撤离,值班医生负责重病人撤离。火势较小时,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5、火势难以控制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6、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减少火势扩散。
7、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19
今天上了小学最后的一堂评估课,教室了来了许多老师,还有校长。讲的<<难忘的启蒙>>。课到最后,老师问:谁是你最难忘的启蒙老师。有三个同学回答,都说的我们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特别感动,当着许多老师说了许多她的心里话,让我们很感动,她还说其实这节课很失败,可能以前有许多事她做的不对,也许是她经验不够,她也害怕耽误我们。可大家不认为失败。
下课,校长留下和我们说了会话,说:这节课并不失败,你们老师可能经验不够,有时候她也觉得她会耽误你们。我就喜欢这样,师生之间距离很近,可以说心里话。
我想说:“孙老师,你就是我的‘难忘的启蒙’。”
快毕业了,大家都很舍不得。所以明天全班大聚会,一起包饺子,哈。期待ing。今晚老师要忙了,准备面和肉馅。明天快来吧。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0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较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属抢险救灾工作,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大力调动人民群众和各单位的防火、灭火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促进我镇的绿色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加强火情监测
搞好森林火险预测是“早发现、早准备、早出动、早扑灭”的前提条件。镇护林防火指挥所要及时掌握森林的气象情况;加强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护林员要对重点林区进行巡山守护,严密监视火情,以便抓住有利条件,尽快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灾处置报告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时,立即向镇人民郑虎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报告。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就近各单位和群众扑救。同时,将火情和扑救情况立即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传的卫星热点,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将重点查处情况立即反馈县防火办。
三、组织领导机构
勐仑镇人民郑虎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所一个,由镇主要领导任防火指挥长,村委会设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人员由村委会主任、支书、副主任、护林员等人组成。要在镇政府驻地就近建立一支由民兵组成的应急扑火小分队,人员40人。义务扑火队伍由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组成,每个村委会不少于150人。森林火灾扑救,由镇人民郑虎统一协调组织指挥。
四、火灾现场指挥及后勤物资供运
发生森林火灾时,由镇政府协同森林防火部门组织自救,并立即组成由一名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为首的扑火前线指挥部。
现场指挥员到火场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火场情况,制定扑火行动方案;
(二)组织调动扑火队伍,落实扑火任务,明确划分扑火责任区;
(三)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位置,尽量选择靠近火场,交通、通讯方便,便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情况及指挥的位置;
(四)勾通各扑火队伍与现场指挥部的通讯,确保高度自知;
(五)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必须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各级领导参加时,必须明确统一指挥的指挥员,以防多头指挥,形成混乱现象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六)森林火灾在短期内难以扑灭时,必须要有足够的预备扑火队,并做好必要的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七)有降雨条件时,要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实施人工降雨灭火。
(八)扑灭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并经前线指挥员检查验收,确认无余火后,扑火人员和指挥部才能撤出;
(九)在扑灭森林火灾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强调和坚持安全第一。
发生重大、特大火灾时,镇政府必须有一名政府领导为首,财政所和政府人员参加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工作。所需物资由后勤保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度,既要做到保障有力,又要避免浪费,有关单位必须大力支持。
五、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
扑救森林火灾时,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切忌无组织、无纪律的散兵作战,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一般分三个梯队进行。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时,首先就近组织当地村民和民兵组成的义务扑火队。
第二梯队:就近农场的职工,各单位职工和民兵应急分队。
第三梯队:调动驻军、武警。
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有计划地调动扑火队伍,既要防止盲目上人,打人海战术,人员拥挤民不开,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和伤亡事故,以不能因扑火力量不足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更大的损失。
六、火灾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公安部门要立即组成火灾侦破组赶赴火场进行调查取证,尽快侦破火灾案件,视情况进行依法处理。凡属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1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每年九月十五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属于重点森林防火期。防火期间,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烧荒烧田埂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清明、冬至、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好我们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特致信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
一、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所以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以防为主,要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特别是在劳作期间,对森林防火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图一时耕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更不要因吸一支烟等行为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二、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不得在山边烧田埂草,杜绝在林区带火种、吸烟、烤火、毁林烧木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是全体家长要管好子女不要野外用火、玩火和燃放鞭炮等。要按照村规民约,搞好护林联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得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一失。
三、及早报告,特殊人员(痴、傻、疯、聋哑、孤寡人员)的监护人务必监管到位。
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山边烧田埂草等,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如果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镇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
四、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故意纵火是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发现有人故意纵火,要及时向镇政府或森林派出所举报。
树养人丁水养财,让我们齐心协力,防火护林,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祝全镇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2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3
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4
为了做好今年勐弄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我乡有国土面积22355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6037.8公顷,国有林地面积9239.3公顷,国家重点公益林79495亩,森林覆盖率62.2%,全乡有3个村民委员会,22个自然村,52个村民小组,2239户,9316人。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各种宣传防火措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工作落到实处,使勐弄乡20__年度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及森林火警,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将勐弄乡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计划如下:
一、我站的中继台于11月12日早上试机正常,但有时由于天气的影响接收情况不稳定。
二、加大森林消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大力宣传《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进入林区要道、村寨、路旁书写标语;发放户主通知书;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为了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责任明确,进入各村、各社召开会议层层签定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边缘村社,从事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的人员进行宣传,对发生森林火险的隐患地带进行整改,深到各家各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抓好森林防火队伍
森林防火队伍是搞好森林防火的组织保障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权的重要措施。我乡建立了义务扑火队,对建立起来的扑火队伍加强管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就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5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县是国家级、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县。冬春两季我县气候干燥,降水偏少,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同时,退耕还林工程、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项目的实施,使我县林地面积迅速扩大,且多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下可燃物增加,给林区带来极大的火险隐患,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各乡镇政府、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打造锦绣商城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好随时扑大火、救大灾的准备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控制和扑灭。
二、强化责任,预防为主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监察厅、省林业厅于今年7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对各级政府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我县将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要部门要全力抓,层层分解任务,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采取积极措施,查源头,排隐患,抓苗头,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预防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位置,周密安排,科学指挥,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组织扑救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责任,防止多头指挥,保持政令统一。对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严格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
三、宣传到位,警钟常鸣
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森林防火宣传,是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户主通知书、标语、宣传单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突出抓好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特别要加强对偏僻山区、林区的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在林区中小学全面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增强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和风景旅游区,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粘贴各种宣传标记,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留空白,消除死角。
四、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重点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把野外用火管理纳入《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检查考核范围,实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严把申报、审批、监督、验收关,有效控制因生产性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对林区烧炭、烧窑等生产点登记造册,逐步建立用火审批和交纳防火抵押金制度,并建立联户担保责任制,确保各类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强化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责任,严格定期巡山瞭望制度,严密监控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的火情火警。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国家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定期检查护林员的`巡山日志,防止脱岗缺位现象发生。加强行政区结合部的火源管理,行政区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火源管理难度大,各行政区要建立联防机制,加大巡护和监测力度,广泛联系,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对“冬至、元宵、清明、五一”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必须加强火情巡查,对关键部位死看死守,逐步改革“元宵、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的陋习,防止人为火灾发生。严格检查进山入林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坚决管住火源,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章用火和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及时打击各类火灾犯罪行为。
五、加大投入,提高能力
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扑火机具、宣传标牌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组建县级专业扑火队伍,完善充实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扑火突击队伍建设,做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直森林消防预备队、乡镇扑火应急队伍、村级扑火队的有机结合,形成就近、快速、高效的扑火力量。加强扑火队伍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作战能力,不断提高扑火效率,做到科学、高效、安全地扑救森林火灾。
六、严肃纪律,加强值班
进入防火期后,要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各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确保防火信息畅通。高火险期间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人员要24小时待命,发现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乱报和越级上报火情,对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为圆满完成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工作,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切实保护好我县生态建设的成果,为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6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细细阅读;每当我拿起一支笔认真写作;每当我一次次面对道德选择。我都会想起我的启蒙老师,是她,在我曾经贫瘠的心田上播下了绿色的种子,还有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光明的太阳。
我年仅6岁就上了学,性格内向、乖巧。上课就规规矩矩地坐在第一排,认真听,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但是因为我胆子不大,直到3年级我才开始当一些班干部,也直到3年级,我的名字才开始频繁出现在同学、大家的嘴里。
我第一次当班干部是当早读小老师。当天,我拿着书走向讲台,我的脸通红通红的,心扑通直跳,仿佛我在干一件非常伟大庄重的事情。我用几乎颤抖的声音带读:“请把语文书翻到第12页,第4课,《槐乡的孩子》。”同学们开始读了起来,我暗松了口气,一抬头就看见了彭老师,她站在门口,脸上是会心的笑容。
从那以后,我变得越来越大胆。上课时,有积极举手的我;下课时,有和同学们哄堂大笑的我;运动会时,有为了班级荣誉努力拼搏的我;开班会时,有在讲台上响亮发言的我;老师需要帮助时,有争着帮忙的我。
彭老师不仅培育了我的学习成绩,培育了我的工作能力,更让我走出了自卑这个阴暗的地方。我从一个胆小怕事、懵懂的女孩,变成了一个胆大、有责任心的女生。
感谢我的语文启蒙老师——彭老师,是她在我身后给我加油鼓劲,带领我走出黑暗,迎来光明,不仅授予我知识,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帮我劈开了以后的道路。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7
一、扑救原则
(一)基本原则:及时发现,迅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就近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以本乡镇、村、社或驻林区单位自救为主,外乡镇、村、社和外地支援为辅;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及时扑救,不酿成灾。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扑救,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六)根据火场情况,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
(一)火情监测类型
1.各乡镇、国有风景林区建立火情嘹望台、哨、卡监测。
2.各乡镇、村、社和国有风景林区护林巡逻队、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员监测。
3.当地干部和林区群众监测。
4.毗邻地区监测。
(二)火情报告接受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将火情发生地点和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边组织力量扑救,边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单位
(一)国有林区;
(二)森林公园;
(三)集体林区;
(四)各乡镇成片集体林区。
四、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和12月1日至31日,是全县的森林防火重点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庙会等重点节假日期间,为全县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守护、严防死守。
五、扑火力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点防范区域、单位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二)村、社以民兵、青壮年为骨干力量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
(三)公安消防部门和驻射预备役、武警部队。
(四)在本地扑救力量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请求上级、毗邻地区援助。
六、物资准备
(一)通讯工具
充实和加强通讯力量,健全通讯网络。全县配备的短波电台、超短波对讲机和固定、移动电话要保持完好状态,一有森林火情发生,保持24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二)运输工具
各地、各单位的森林消防指挥车、森林公安警用车保持车况良好,平时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投入指挥、运输,并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发生森林火灾,交通部门应主动承担扑火人员、扑火物资的运输任务。
(三)扑火工具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必须根据需要购置配备相应的扑火专用工具,并建立扑火工具贮备库,随时做好所有扑火工具的维护、保养,以备使用。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8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造成森林火灾的火源有2大类:
(1)自然火源:指由某些自然现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灾。如雷击火(落地闪电)、火山爆发、滚石火花、泥炭自燃等。
(2)人为火源:指人类生活、生产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灾。如烧荒、烧炭、烧砖、烧防火线、机车喷火、暴瓦、高压线脱落、乱丢烟头、野炊取暖、上坟烧纸、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坏人放火等。
2)变化规律:从年变化上来看,多出现在降水量少,连旱日数比较长的年份;从季变化上来看,我国东北、华北一带多出现在春、秋两季,天气晴朗、降水量少,植被干旱,多大风天气。冬季由于气温低,积雪覆盖,不易发生火灾。夏季降水量大,也不易发生火灾。我国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火灾季节多发生在冬季和早春。此时正是干季,晴日多、降水少、温度适时,而其他月份正是湿季,不易发生火灾。我国西部新疆地区森林防火期界于南北之间,主要集中在7、8、9月份。特别是雷击火集中在7--8月份较多;从日变化上来看,森林火灾多发生在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之间,正是一日内气温偏高,湿度偏小、风速较大的时段,此时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强、蔓延速度快、不易扑救。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打早、打小、打了。
3、适用范围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
2)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林缘地带的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
3)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4.2预警行动
1)预警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红色,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4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或同一集中连片林区3个热点信息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省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Ⅱ级(重大):橙色,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连续15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和20次一般森林火灾报警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需省应急委、省森防指处置的火灾。
Ⅲ级(较大):黄色,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连续晴天7日以上,日均有10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并因火灾发生伤亡事故以上。
Ⅳ级(一般):蓝色,火险等级三级以下,日均5次2个像素以下热点信息报告,无人员伤亡事故。
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各单位、项目部要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监测预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及时进行预警,并按照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须经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宣传刊物、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预警行动
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预警期后,各单位、项目部可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预案;
(2)需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警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森林火灾危害等常识;
(3)根据需要,疏散、转移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组织灭火救援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加强警卫,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5、信息报告程序
在森林火灾发生1小时内,各单位、项目部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司报告森林火灾情况。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将灾害信息报告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局、水电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部门。当重特大森林火灾事件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四川省和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人员受灾、房屋损坏情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当地气象条件状况,和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要哪些援助等。
消防:119
急救:120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1)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分级
Ⅰ级(特别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因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Ⅲ级(较大):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Ⅳ级(一般):因火灾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公顷以下;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响应分级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2)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3)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6.2响应程序
1)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并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四川省政府、林业部门及集团公司。
2)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
3)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处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及各救援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扑火特点,扑救森林火灾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再巩固”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1)控制火势阶段。即初期灭火阶段,也是扑火最紧迫的阶段。其任务主要是封锁火头,控制火势,把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燃烧。
2)稳定火势阶段。在封锁火头,控制火势后,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扑打火翼(火地两侧部),防止火向两侧扩展蔓延,是扑火最关键阶段。火被扑灭后,必须在火烧迹地上进行巡逻,发现余火要立即熄灭。
3)看守火场阶段。主要任务是留守人员看守火场。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监守12小时,中龄林地起火监守24小时以上,方可考虑撤离,防止余火复燃。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项目部要建立森林草原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扑火应急物资的供应。有森林区域的防火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和机具,并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9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镇森林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1
一、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森林面积和林业用地471余亩,地貌浅丘,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植被深厚,林农间杂,人为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山火往往难以控制,扑救更为困难。
二、森林防火的方针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是防火、扑救的行动指南。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思想、组织、制度、措施、设施“五大”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体系。
三、组织保障
1、乡成立以乡长为森林防火队队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为森林防火队副队长,乡组建专职扑火应急分队,村组建以村主任为队长的专业扑火队。
2、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的教育训练,印发宣传资料、禁火令1250份。
3、防火工具有铁锹30把、砍 刀30把,斧头20把等,扑火经费5000元。
四、制度保障
1、完善防火值班制度,在防火期,乡领导带头值班。
2、村组干部的具体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乡政府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制定山火发生的应急信号,严明纪律,服从指挥。
4、强力推进“六有”建设(即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1、由村主任为队长,成员有,及八、九社的农户为成员,成为第一梯队带领扑火工具投奔现场扑救,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2、乡上接到报告后,由乡长带领的乡森林防火分队随时待令出发投入抢救工作。
3、根据当时情况需要县森林防火队的支援时,立即请求。
六、基本要求
火情发现早,扑救行动快,领导指挥灵,灭火方法对。
1、扑火方法
在力量使用上以三人为一组,由组长一人负责,扑火工具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用。
2、基本战术
(1)抓住有利时机打歼灭战,如在小火、风小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下,要集中力量一举扑灭。
(2)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必要时可开防火线,挖隔离沟。
(3)能打则打,能守则守,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4)灭火不过夜。
(5)灭火后,专人监视火场迹地,防止死灰复燃。
(6)总的原则是:超前隔离树冠火,消灭地表火,挖断地下火,消除余火。
3、注意事项
(1)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峭壁不打,迎风火头不打,冲火不打。
(2)在火场行军只能走山脊,避免走沟槽。
(3)带上必要防护用品。
(4)不单独行动。
七、森林火灾的调查与统计
火灾扑灭后,由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火场进行调查,查明火灾,找出肇事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做好火灾的统计工作,对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发现火情时间和组织扑救经过、林木损失情况及火场调查资料、责任分析和处理情况、火场迹地更新情况等,要逐级上报,并存入案卷。
八、奖励与处罚
1、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有功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一条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三十二条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3、因扑救山火而引起的死亡抚恤,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造成森林火灾重大责任事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公安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武警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铁道部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常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33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
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
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
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
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
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
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