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

2024-10-26

森林防火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森林防火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森林防火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政府行政领导、行业部门和森林经营者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四网两化”建设,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基础保障、应急救援和舆论引导“四种能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科学处置灾情,确保实现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确保重点林区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的当日发现率达到100%,当日扑救率达到100%,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率达到90%以上。为平安西源、和谐西源、生态西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火灾多由人为引起,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要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充分借助传统和现代手段,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进一步拓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文明祭祀,遵章用火,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机率。在国有和集体林区等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12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20xx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制定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两侧和墓地周边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喷洒除草剂、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和清理工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把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严防严守,加强检查监控,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加强墓地管理,集中清理林内坟墓,把改革丧葬、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实事去办,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林场、森林风景旅游区、城乡结合部、连片坟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明确专人、蹲点检查。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的防控,严格落实林区用火管制制度,严厉查处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做好烧荒、上坟烧纸、林内吸烟、野炊等主要火源的全方位管理,重点时段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1—2月份,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3—5月份,组织开展“百日安全创建活动”。

  四、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各村、林场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要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按规定抓好森林防火员、森林消防队长和扑火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分级业务培训,提高组织指挥能力,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

  (二)扑火队伍准备。在现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备足预备扑火力量。各森林防火重点村要逐步建立10—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加强装备建设,严格训练,组织培训扑火队员熟悉当地林情、社情,提高实战能力和扑火效率。防火期内,各专业队伍要集中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火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两委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三)物资保障准备。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本着装备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计划,对消耗或损坏的扑火物资要及时补足备齐,确保防火物资装备数量充足、运转良好、使用可靠。

  (四)火案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对大的森林火灾,要按照火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五、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各村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好林火预测预报网、通讯网、了望探测网、林火阻隔网(四网)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对现有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国办发33号文精神,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把各村领导的责任落实到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县的有关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要把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以及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适时召开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冬、春季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监督监管职能。在进入防火期后,以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关键时期,各村要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有计划地林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进行督查,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择机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各村要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要依法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三)落实责任。各村都要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清明节、五一节期间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到各村进行森林防火监督检查。

  (四)加强村级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置火情,认真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统计报表、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大火情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高质量地完成各级指挥部的其它日常工作。加强村级防火办设施设备建设,改善防火办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