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后勤保障,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具体标准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包括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下同)的指导和参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应对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执行。
1.5 处置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为县局常设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局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小组成员由稽查大队、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2.1.2发生或者经分析判定食品安全事故有可能升级为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局局长任总指挥,分管监管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服从国家、省、市、县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产品控制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安全综合协调股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综合协调股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根据事件情况,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等组成,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3)产品控制组: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等组成,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组成,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管理,组织并承担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宣传报道方案,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
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收集相关舆情信息。
2.3 专家组
县局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咨询和指导,参与事件调查,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
3 监测、预警、报告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3.1 监测
县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尤其是高风险品种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系、舆情监测等搜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
3.2 预警
县局根据监测信息,对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市局报告。市局根据各市提交的风险评估结果,研究确定向专业人士和公众发布食品风险预警信息。
3.3 事故报告
3.3.1 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紧急时可越级向市局和省局报告,越级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县局。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及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县食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区县食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
(3)县局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并立即组织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紧急时可同时向市局和省局报告。
(4)县局接到Ⅰ、Ⅱ、Ⅲ、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市局,并抄报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3.2 报告内容
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或获知食品安全事故后报告初始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讯方式。
(2)进展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收集到的进展信息报告事故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结果、产品控制情况、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事故结束后,应报送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10日内报送。
3.3.3 报告方式
初始报告和进展报告一般可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总结报告应采用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选择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由
国家总局、省局、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启动。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地先期处置
县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配合同级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开展救治工作、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食品及其加工工具进行封存,根据情况可在本行政辖区内对相关食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对相关食品进行抽验,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食品生产企业不在本行政区域的,应立即报告市局,由市局报告省局。
4.2.2 县局先期处置
县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别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会同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立即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和进展情况,对事故进行初级分析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局领导,并根据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1)提出是否向有关地区或全县通报以及是否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建议。需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由稽查大队做出暂停生产、销售相关食品决定并实施。
(2)加强对事故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县疾控中心、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相关专家前往事发现场,对事故涉及人群进行现场调查并初步进行关联性评价。根据事故情况,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涉及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并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样送检。
4.3 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
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分别负责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及终止。县局及事发地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4 Ⅳ级应急响应
4.4.1 应急响应启动
当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或经分析研判认为事故有进一步升级为Ⅳ级趋势时,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 应急措施
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
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综合协调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市局,并通报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后续情况及时续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协调组协调县卫生健康局派出医疗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涉事人群救治工作。
(2)事故调查组赴事发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指导、协调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故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结论和意见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3)产品控制组组织对相关食品进行统计、溯源,责成相关部门监督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紧急召回相关食品,每日对召回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情况组织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检,由县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统一组织送检。
(4)新闻宣传组及时与县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对外公布咨询电话。
(5)各工作组和相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每日工作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组,重大紧急情况应即时报送。综合协调组每天报送应急指挥部,分送各工作组。
乡镇市场监管所采取以下措施:
各监管所收到县局通知或通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对事件进行现场核实,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的名称和生产批号,事故表现,事故涉及的病例数和死亡病例数;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涉事人群开展医疗救治;依法对本监管区域内的相关食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局。
4.4.3应急响应的调整及终止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由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项,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5 信息发布
4.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
4.5.2 Ⅳ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县局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指挥部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3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4.5.4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 网站报道等形式。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根据调查和认定的结论,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处理措施,涉嫌生产、销售假劣食品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确定是食品质量导致的,由稽查大队牵头,依法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5.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6.3 演习演练
县局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快速应对能力和水平,并对应急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6.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7 附件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区(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
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有效有序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经调查,发现属于传染病、水污染等非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首都意识,坚决扛起维护首都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最大程度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委统一指挥、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科学、依法、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风险监测、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密排查风险隐患,做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科普宣教与应急演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1.5 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扩散性、社会影响和应急处置所需调动的资源力量,对经监测、评估认为造成公众健康危害或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产生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指导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指导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市食安委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负责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成员单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海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中医局、市医院管理中心、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2.1.2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办)承担市食安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按照市食安委要求,协调本市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推动健全本市食品安全事故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市食安委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办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1.3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4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在市食安委、区应急委的领导下,各区食安委参与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参与本行政区域内一般、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各区食安委办负责区食安委的日常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参照设立本地区应急机构。
2.2 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依据事故性质选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医学、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提供支持。
2.3 联防联控机制
本市建立健全与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中央在京单位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沟通、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
2.4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
3 监测与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各区、市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部署核实,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向市食安委办通报。
市、区食安委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组织应急专家组、相关专业技术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及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报告的信息;
(2)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监测和分析结果中获悉的信息;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教育等相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4.1.2 报告时限和程序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获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2)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卫生健康、公安、农业、园林、教育、住建、网信、文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通报。
(5)食品安全事故已经或者可能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并向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6)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核实,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
(7)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等级的,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委办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同时通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晚于事故接报后2小时报送。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核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报告。对于仍在处置过程中的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属地食安委办每30分钟向市食安委办续报一次该事故的新发病人数、人员伤亡数、处置进展和发展趋势等信息,直到应急处置结束。
(8)对于接报的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市食安委办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4.1.3 报告内容
(1)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报告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数等基本情况。
(2)各区、市相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以下简称首报)、进程报告(以下简称续报)和终结报告(以下简称终报)。首报可采取书面、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续报和终报应采取书面形式。
信息报告的内容:首报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发单位名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先期处置情况(含救治情况),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的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调查控制情况等。
首报应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实事求是。续报应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调查处置进程、发生原因,对初步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终报应包括事故发生和调查处理过程、鉴定结论、追溯或处置结果、采取措施等。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单位先期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救治病人,及时向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应当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4.2.2 市、区有关部门先期处置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先期处置,迅速调动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事故危害,控制事态发展。
4.3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城六区等重点地区,或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食品安全事故态势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3.1 四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达到一般级别,由事发地区委、区政府启动四级响应,区食安委办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事故调查确认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市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指导或协助处置工作。
4.3.2 三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食安委办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三级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达到较大级别;
(2)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或单位共同处置;
(3)需要调动市级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作为主要资源进行处置。
市食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有应对职责的单位和事发地的区应急委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区级指挥部纳入统一领导。根据需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赶赴现场任总指挥,行使重要事项决策和行政协调权;市食安委办负责同志任执行指挥,行使专业处置权。
4.3.3 二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市食安委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二级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达到重大级别;
(2)需要调度多个市专项指挥部共同处置,且处置时间较长、处置难度较大;
(3)相关市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
根据需要,分管副市长赶赴现场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食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指挥。
4.3.4 一级响应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委、市政府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一级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达到特别重大级别;
(2)需要中央和国家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授权指挥处置或共同指挥处置;
(3)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
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分管市领导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必要的国家有关部门、驻京部队、中央在京单位以及津冀等周边省区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食安委办承担。
4.3.5 应急响应相关事项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未达到一般级别的,由事发地的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的有关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该事故是传染病时,本预案的响应自行终止。
4.4 处置措施
4.4.1 事发单位处置措施
事发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的调查,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4.2市、区有关部门处置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区食安委应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患者的医疗救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
(2)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对事故相关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和协助。
(3)市、区食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剩余食品、留样食品、库存食品等食品及其原料,并进行处理;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防止因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
(4)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部门、机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现场指挥部
4.5.1 现场指挥部组建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食安委办或相关区政府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市、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综合协调、医疗救治、事故调查、危害控制、检测评估、社会稳定、新闻宣传、专家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由牵头单位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组织市、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加入工作组,各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处置工作。
4.5.2 市级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搜集并上报事故信息,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2)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院管理中心、市中医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抢救队伍,提出救治措施,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协调紧缺药品、医疗设备的供给等工作。
(3)事故调查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侦办。
(4)危害控制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海关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开展应急抽检,采取控制措施,追踪追溯问题产品,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5)检测评估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参加。负责组织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处理,对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验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为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
(6)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化解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和市食安委办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指定新闻发言人,组织汇总新闻发布信息,统一新闻口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论引导,把握报道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8)专家组。由市食安委办牵头,依托北京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力量,依据事故性质选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控与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医学、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危害评估和调查处理等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支持。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危害等开展事故评估,并提出意见建议。发生涉外人员食品安全事故时,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新闻办等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和职责分工,参与现场指挥部相关工作,协调处置相关涉外事务。
4.5.3 现场指挥协调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区政府,应立即调动所属人员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开展处置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区级现场总指挥和必要人员纳入市级现场指挥部,区级现场指挥部继续统一领导区级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国家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在本市设立前方指挥部,或向本市派出中央工作组、部门工作组时,市级现场指挥部与其对接并接受业务指导,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4.6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的原则。市委宣传部会同市食安委办进行管理与协调。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应依据职责及时向市食安委办报送相关事故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保障工作。
4.7 应急结束
当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提出结束建议,报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或食安委办批准后有序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5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区食安委办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认定事故责任,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值守
完善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严格组织实施;充分做好赴现场人员的设备、车辆、通讯及资料准备工作,做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全面、有效衔接。
6.2 物资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配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车辆、通讯、救治、卫生防护等设施、设备;储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物资;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
6.3 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监测与预警、食品安全抽样及检验检测、培训演练等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政府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具体事项和当年财力统筹保障。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急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等阶段组织实施救护;负责调度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等急救力量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当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现场急救工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
6.5 应急队伍保障
各有关部门组建专业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以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辅助性队伍。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不断强化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在技术装备、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6.6 技术保障
相关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健全专家队伍,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7 预案管理
7.1 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市、区、企业三级。市级预案包括本预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区按规定制定本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市级部门、各区以及相关企业预案应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7.2 培训与演练
各区及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增加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知识,增强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对其中的具体环节进行检验和修正,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和应变能力。
7.3 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食安委办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依据本预案制定各自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食安委办备案。
7.4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市食安委办适时组织评估,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京应急委发〔20xx〕15号)同时废止。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
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活动时间是6月17日至27日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以乡长为组长,乡综治办、乡司法所、草林工商分局为成员。
(二)确定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悬挂一条横幅,组织各食品经营单位在店堂门口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宣传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设宣传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栏,开辟《食品安全法》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发布相关信息。
(四)开展“五进”活动。我乡通过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开展座谈、现场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五)通过开展培训班进行宣传。草林工商分局负责牵头我乡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机构、超市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事实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我乡实际,与相关单位和各村保持联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政府部门组织领导,企业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各单位要对宣传周活动期间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
(四)严守八项规定。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谢丽萍 副组长:付 晖 睦 斌 欧宝学
成员: 朱婷 张凤萍 王瑞 陈 磊 李学花 赵春香 贾丽霞 马凤兰 纪 凤 耿 晖 唐卫东 魏亚卜 陈 颖 王 婷 王瑞萍 王 瑞 支小玲 曲翠萍 姜凤梅 王秀莲 李艳红 马红艳 岳红霞 李瑞金 贺 娟 马爱娟 李 伟 郭秀琴 保凤霞 王 娟 张玉霞 孙 娟 陈 容 凌佳慧 吴 靓 王 妍 高 强 李 欣 朱献华 张国霞 李晓燕 韩 超 马 奇 梅丽红 庞东兴 马文波 王 颖 吴 芳 孙月琴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门店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门店上报公司营业部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公司批准后,成立门店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门店各个部门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门店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店长、主管、领班及员工和公司采购部门。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公司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客服部牵头,会同食品区、百货区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客服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门店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门店牵头,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公司及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门店根据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门店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门店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门店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 信息发布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学校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督能力,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养成师生良好的食品行为习惯,不断提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在本次专题教育活动期间,我校各年级要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1、每个班级要在健康教育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安全工作要求,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分班级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以“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为主题,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经验。
3、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同时,通过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形式,多渠道向小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岗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建立“校园安全监督岗”,调动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纠正和制止学生中的不良卫生行为习惯,使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机制。
1、成立食品安全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蒋淑堂
副组长:刘守山
成员:王举祥、杜春利、李健合、全体班主任。
2、聘请校外辅导员。为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任命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辅导员由沙沟村卫生员担任)。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在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我校领导和乡卫生院负责人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一查学校查校园内小卖部是否规范;二查幼儿园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协作
我校教师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把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好、协作好,通过齐抓共管,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我校以宣传为重点,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的内容有:“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关注食品安全,关爱人生健康”;“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
(三)总结经验,自查效果。
各班要采取师生访谈、发放问卷、知识竞答等方式自查活动效果,并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学校德育处。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7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街道有关文件,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如下:
一、加强,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1、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全面加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确定分管、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和村级食品安全络监管组织。
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按照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和文件。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深化“三”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大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与食品监管、农业、林业、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络,构建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着力构建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认真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演练。切实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努力健全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并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监督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8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镇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镇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镇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惠东华侨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校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心校、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②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③学校师生员工。
(3)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中心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9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0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1
总则
1.1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县区但涉及我区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
1.4事件分级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食物中毒类事件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其它类别事件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相应级别部门确定 。
2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体系
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组成 。区级指挥机构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
2.1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统称区指挥部)是区重大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部分 。
指挥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科教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
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 。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见附表1 。
2.2现场指挥部
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6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根据事件性质从相关单位抽调 。各组职责详见附表2 。
3风险防控
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防控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构建各部门信息沟通平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件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卫生健康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调整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教育、公安、新闻宣传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调查等工作,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跟踪调查,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地区通报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
4.2预警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有关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风险和较高风险隐患的食品,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报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地区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经区指挥部研判,需要向公众警示的,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当研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解除预警,终止有关措施 。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决定自20__年9月至20__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遏制“五无”、过期变质、“两超非”等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着力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治理:一是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监管;三是农村小食杂、食品摊贩监管;四是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五是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生产环节
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地区已纳入目录小作坊的规范取证工作。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1.加强对食品主体资格审查、落实主体责任。当前,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许可与经营项目不一致等问题。各所要开展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要强化许可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始终按照许可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足许可要求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力度。各所要对辖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食品销售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对监管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整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监督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摊贩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规范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对重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小食杂和集贸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为重点,针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时,要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追溯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以乡镇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白酒、肉类、儿童食品、“傍名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者的监管。
三是以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五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以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并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按照标签标示有关规定列全信息、粘贴明示。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被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秋季开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查验、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2.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制订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流动厨师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大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分级指导制度,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格化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餐饮服务公司等,推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聚餐的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3.扎实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积极推动我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有效落实,以农村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务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等情况,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
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9月上旬)。各股所要组织摸底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各股所要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各股所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务必留下监管痕迹,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以扎实的作风来开展工作,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二)排查风险,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及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并分别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措施办法,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要突出重点巡查,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县局将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收集情况,及时报送。各股所请于11月9日前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生产流通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餐饮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至少1个典型案例,报送县局食品股、餐饮股。工作总结重点包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建议;典型案例要简要说明案情。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3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事故报告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事故评估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奖惩
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4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幼儿园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5个,在园幼儿183人,教职工20人,食堂1个,厨房人员2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组长:伍立云
副组长:王梅菊
成员:林丹华郑虹秦蕊陈银霞
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全园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5
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里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于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就我院食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行动。
一、演习背景
这次演习位于我院食堂为背景,虚拟多名病人家属到我院看望患者,在我院食品一楼吃早餐,购买了包子、咸菜、稀饭等早餐,随后坐在食堂大厅就餐,吃完早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餐厅工作人员知情后迅速与我院总值班取得联系,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
时间:
地点:
上午我院大部份职工都在上班,院领导等人还在查房。食堂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拨打我院总
值班电话,并口述:“多名客人在食堂一楼大厅吃早餐,吃完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现在人都在食堂一楼大厅,请尽快派医生过来抢救。”值班人员听完电话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院长做汇报,同一时间通知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前往现场抢救患者;同时总务科控制医用电梯,做为急救用;保卫科前往现场,并控制现场外来人员的进出,维护现场次序和保护现场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立刻对现场相关食品进行现场封存同,了解事件的详细过程和掌握食物的进货渠道,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等待上级检测组人员来做相关检测。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6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天一样大的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应急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狠抓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入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食品安全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努力地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20xx年9月,我局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的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局。我们充分履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认真做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了操作手册,完善了信息报告,组建了应急专家库,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责任的落实和管理情况。到20xx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全部由政府下发了《应急预案》,编制了《操作手册》,有了应急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队伍,建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体系,全省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开展应急队伍培训
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20xx年4月我们组织了全省各设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井冈山参加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培训班的全部课程。20xx年6月争取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再次组织他们参加了在陕西西安举行的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并观摩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演习演练,并将演练光盘分发至各市、县组织学习。20xx年10月份我们在上饶市召开了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研讨会,研讨会采用集中授课和案例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在由胡棠洪处长全面系统讲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主要流程及要求的.同时,由各设区市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同志用幻灯片的形式真实再现了各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全过程,通过总结分析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经验教训等,交流了体会,提高了认识;同时我们将各市报送的案例分析材料进行汇总,反复修改,汇编成册,形成《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研讨会材料汇编》,供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人员参考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使具体从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熟悉了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三、指导各地应急演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我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配合、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我们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20xx年我们在萍乡市开展了首次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采取以实战为主的方式进行,即演练前并不通知各参加演练的部门,而是以模拟事故报告启动了整个演练,演练设立了五个演练现场,并详细制订了事故报告、事故确认、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应急响应升级等环节的考核评分细则,客观、全面地检验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情况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高效处置能力。20xx年5月,在新余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演习演练;20xx年10月,在宜春高安市举行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这两次应急演练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应急办的大力支持,万建生副主任、江明成处长更是亲临高安演练现场进行指导。在演练方案的设计上,我们以应急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为大纲,以各相关部门对事故实际处置为模板,采取模拟真实场景与现场指挥相结合的形式,努力做到程序正确、处置规范。在策划和设计模拟事故发生、发展时,把实际发生事故有可能需要参加处置的相关部门,如卫生、工商、质监、农业都吸纳进来,共同参加演练,进行实战锻炼。在开展演练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作用,争取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尽可能使更多的人员参与演练行动。如在宜春演练中就邀请了宜春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团市委负责领导、宜春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宜春市
教育局、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县(市、区)长、应急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共计600余人到现场观摩。同时安排新闻媒体参与演练过程中的新闻,以及对整个应急演练的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一系列应急演练的成功举行,使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明确了应急处置原则,熟悉了组织指挥救援的程序及方法,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积累了实践经验,为构建我省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夯实了基础,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评价。四、实战检验应急能力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7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钧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杨洪伟
副组长:王娜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8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19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保障师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5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50人,出现5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5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24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上级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运行体系
1、监测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
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及时接受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3、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总务处——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班主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占、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和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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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录像记录)。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负责组织学生)。负责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如果发现学生出现呕吐、腹泻情况,值班中层领导及时通知班主任、安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并报告学校领导。
(一)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二)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留样食品以便查找中毒原因。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三)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四)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五)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四、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1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x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2
根据市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方案要求,县工商局结合实际,决定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按照《县工商局流通环节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通过对设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工商机关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任务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县职教中心负责人的电话举报,该校部分学生购买了学校商店销售的xx品牌牛奶饮用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症状。为防止“问题”牛奶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县工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工商干部迅速集结。在县工商局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处置工作小组迅速行动,对县流通环节的“问题”牛奶开展拉网式的清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演练。
三、参演部门及人员
(一)参演部门
县局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经检大队、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企管股、法制股、消保委、递铺工商所、昌硕工商所、孝丰工商所、梅溪工商所、市场工商所。
(二)参演人员
1.县局(22人):消保股(4人)、经检大队(6人)、办公室(4人)、监察室(2人)、信息中心(3人)、企管股(1人)、法制股(1人)、消保委(1人)
2.工商所(5人):李建义、黄永、朱新伟、王卫金、高文斌。
3.县职教中心的部分职工、医护人员。
四、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年x月x日。
地点:县职教中心、该学校商店。
五、演练等级
Ⅲ级应急预案响应。(一次性中毒3例以上20例以下,无死亡)
六、演练部署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工商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挥部及五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指挥部设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指挥长:刘克毅,副指挥长:陈国庆、谢文荣、戴正华。下设应急演练办公室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成员:
1.现场调查处理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做好救治工作,进一步了解中毒原因、过程;对县职教中心商店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检查和抽样送检,查清xx品牌牛奶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并对xx品牌牛奶的来源(上级批发商)进行控制、调查,查清该牛奶的去向,对未销售的xx品牌牛奶进行封存;查封学校附近商店尚未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市场清查组(设置一个清查场景配合媒体拍摄,但不作观摩)
组长:
副组长:省略
成员:省略。
分为五个小组开展工作。
第一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递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二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昌硕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三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孝丰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四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梅溪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五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市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3.信息发布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做好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警示信息”的发布工作(第一时间将此次食品安全事件通报各级媒体,引导正面的舆论导向,随事态发展及时更新)、宣传报道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整理上报市局、县政府和向有关部门通报;通过OA系统安排各股室、所(队)及时对流通环节xx品牌的牛奶进行清查,配合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对应急演练进行全程录制、报道。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演练的协调服务、宣传标识制作、对讲机及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5.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分别参加市场清查组开展监督和评估记录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督查参加演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到位,坚守岗位等。掌握各小组参演过程,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故和演练中发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演练步骤
1.事故发生:设定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时间、地点、人数等,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起为演练开始。
2.应急响应:包括事故报告、召开县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向县政府及食安委领导汇报,会同政府及食安委领导对事故进行分析、指挥长宣布县工商局启动食品安全Ⅱ级应急预案响应,成立指挥部和五个处置工作组、进行分工、各处置工作组根据会议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听取汇报:指挥部听取各处置工作组情况汇报,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
4.结束演练:指挥长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演练结束。
5.演练评估:办公室对演练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参加机构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工作,把演练作为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
(二)为确保此次演练顺利进行,指挥部在演练前将组织召开演练工作协调会,确定车辆、服装等相关事宜,确保演练工作万无一失。
(三)现场调查处理组、市场清查组要认真协调好涉及演练现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理解支持;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组做好演练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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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 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 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职责
2.1 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 分析和组织 处理。
2.2 公司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 配合制定必要的应 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2.3 销售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2.4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品管 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3.事故处理程序
3.1 报告原则 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 安全事故。
3.2 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各车间、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 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各车间、部门主管领导 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3.2.1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 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 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 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2.2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 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2.3 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 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3 处置方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 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 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照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4.责任追究
4.1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 24 小时联络
畅通,对无 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2 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 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 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 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5.纠正与完善
5.1 如有事故发生,由品管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 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 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安全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5.2 质量安全负责人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 以 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5.3 事故发生后, 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 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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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学校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上级部门提供的集体用营养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20人,出现2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范围: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向县教育局营养办及镇主要分管领导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记保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填写出入库单,坚持饭菜足额留样。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校长报中心学校备案,并有中心校报教育局,并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4、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5、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7、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中心校求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8、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八、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5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3、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承办各种会议、管理财产、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掌握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
四、应急运行措施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学校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6
为了应对公司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红英为组长,李小龙、梁军任副组长。组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班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同时,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4、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法律责任
参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7
一、活动目标:
1、了解吃各种食物(果冻、鱼、热汤、水果等)时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学会正确进食方法。、
2、知道吃饭时不包饭和裹饭,细嚼慢咽才有利于健康,不要一边吃一边说话。
二、活动准备:
食物图片
三、活动过程:
(一)教师通过与幼儿谈话,引出活动主题
1、教师:小朋友,你们平时都爱吃什么东西呢?零食是我们小朋友爱吃的东西,你们都吃过哪些零食呢?(引导幼儿回答)
2、教师:刚刚小朋友都说了很多自己爱吃的零食,那除了零食以外,我们还要吃饭菜,小朋友,你们吃过的饭菜又都有哪些呢?(教师引导幼儿积极回答。)
(二)引导幼儿了解进食可能遇到的危险
1、教师:小朋友,你们知道吗?饭菜可口,零食好吃,但是如果我们在吃东西的时候不注意,也会很容易发生危险的哦!
2、教师说一说因为饮食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例。如:有些孩子因为吃果冻造成窒息,有些小朋友中午把饭含在嘴巴里面睡觉也造成窒息等等。
3、教师:小朋友,现在请你们说说你们在吃东西的时候应该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4、教师引导幼儿说一说自己在进餐时有哪些不正确的方式,应该要怎么样做,才能够避免危险的发生。
5、教师小结:吃饭时不能含饭在嘴巴里面,吃鱼的时候应该慢慢吃,防止被鱼刺卡到;汤太烫的话应该等一会儿再喝等等。只要我们在吃饭的时候慢慢吃,多加注意,就不会发生这些危险。
(三)出示图片,进一步了解进食时要注意的安全
1、教师:小朋友,请你们看一看这幅图里面都有什么内容呢?图上面是怎么样提醒我们在进食的时候要注意的事情呢?
2、引导幼儿仔细观察图画,用自己的语言说一说。
3、教师小结:细细滑滑的食物要一小口一小口咬碎以后再咽下,我们在吃水果时要及时吐核,吃有刺的食物时要慢慢吃,过热的食物要等到稍凉以后再吃。
(四)活动延伸
教师引导幼儿回顾并总结今天活动的内容,希望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习惯,注意进食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x年x月起至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巩固去年农村销售环节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开展农村餐饮业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x年xx月xx日前、x年xx月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2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发布
发布赤壁市信息需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30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服务民生、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构建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监管到位,着力解决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管。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量大、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品种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校园周边为重点,抓好小超市、小食品店的执法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以副食商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管和整治,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专项检查,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针对夏季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的特点,加强夏季食品市场监管,保障夏季食品消费安全,特别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
四是严查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法检查,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查重处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以及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肉类、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肉类、水产品市场准入关,规范肉类、水产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加强对肉类、水产品入市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类、水产品检验、问题产品退市登记等;坚决查处未经检验的肉类、水产品入市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流通环节肉类、水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类、水产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从严审核把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切实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食品,增加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
(四)加大抽检力度。以婴幼儿乳粉、肉制品、豆制品、饮料、果冻和食用油为重点,结合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为科学监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五)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大要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尤其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一系列的案件严厉查处、曝光,树立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主体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严禁执法不严、不公,杜绝执法缺位、失位、错位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意识,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瑶负责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流通监管机构抓指导,包片监管员分片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县局将加大对食药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有令不行、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善于总结,有效推广经验。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指导推广,力求实效;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同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的违法案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震慑违法分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确保20__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的应急预案 篇31
20xx年全市中考统考将于6月14—15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组长: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组长: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
第一组 组长:
第二组 组长:
第三组 组长:
(三)巡查组
组长: 组员:张学全 肖明 张雄典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查重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安排。
6.每天做好蹲点记录,当天保障结束后,19点前向张雄典报告当天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