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024-09-21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雷击等。为确保破坏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

  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

  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

  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

  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

  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持信息畅通。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周振泉(校长)

  副组长:尹曦翔(副校长)

  成员:吴小文、李慧萍、张义智、史建华、

  贺志斌、张国章、龙新华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镇坪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镇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所指的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且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1.3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4.1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1.4.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1.4.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报告雷电灾情,保护灾害现场,参与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机构

  2.1县政府设立重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重大雷击事故应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气象、安监、发展计划、经贸、教育、公安、财政、民政、交通、城建、卫生、林业、电力、广电、消防等部门及各镇乡组成,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县气象局:负责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调查、鉴定和评估等工作。

  县安监局: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县公安局: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管理分配监督救灾款物,组织实施救灾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落实。

  县交通局:保障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时修复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县卫生局: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及时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及时播发雷电灾害的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对灾害情况进行及时客观报道。

  县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等工作。

  县经贸、建设、供电、质监、教育、旅游、电信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防雷减灾和雷电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雷灾情况,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的善后工作。

  3、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与分级

  3.1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和雷电定位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1.1建立和完善雷电定位、雷暴天气监测、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发布为主体的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提高雷电灾害预警能力。

  3.1.2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雷电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1.3建立雷电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提高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3.2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雷电的预测能力,及时提供预报、实况和雷电灾害情况。

  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实行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统一发布制度,符合雷电灾害预警标准的,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负责签发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

  雷季前,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业主要组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测,确保符合防雷安全规定。

  3.3接到县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县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3.4根据雷电灾害事故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不同,分为四级。

  3.4.1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3.4.2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4.3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3—9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4.4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2人;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4、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4.1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4.1.1国务院、省、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发布雷暴预警,县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大雷灾事故;

  4.1.2县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4.2县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县气象台根据《镇坪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性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县人民政府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单位和群众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4.3县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4.3.1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所在乡镇、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目击群众有义务通过公众报灾电话和其他途径迅速报告,反映灾情。

  4.3.2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地了解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灾情程度,迅速作出判断,及时反馈情况,必要时应先行处置,并迅速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职能单位。

  4.3.3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协调相关单位的抢险救援行动。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单位,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救援预案终止和报告

  5.1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2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和新闻报道。

  5.2.1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县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5.2.3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新闻必须经县防雷减灾领导小组核实后,按镇坪县人民政府《镇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道。

  5.3善后处置。善后处置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发放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5.4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恢复计划,并组织实施。

  5.5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人民政府。

  6、附则

  6.1雷电灾害事故中的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对在防雷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雷电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补助和抚恤。

  6.1.2发生雷电灾害后,相关部门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和阻碍灾情收集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6.2本预案由县防雷减灾办公室负责解释。

  6.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了确保我校20xx年高考工作万无一失,实现高考期间考生“平安考试”,并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高考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应对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应急领导工作组及工作原则

  1、安全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原则

  (一)统一思想,防范在先,充分准备,树立信心。

  (二)发现问题,沉着应对,科学处置,上报即时。

  (三)加强领导,指挥得当。

  (四)应急工作灵敏快速,力求将突发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各类应急情况处理预案

  1、安保预案

  为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休息,采取保安全天候校园安全巡逻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考试期间值班保安3人进行校园巡逻。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学校安全应急领导组,并采取预防措施,积极果断地解决问题,防止和杜绝安全恶性事故的发生。

  2、交通预案

  班主任教师必须进行考前交通安全教育,考生制定行走路线及乘车注意事项。考生赶考时万一遇到堵车情况,可求助交警,向他出示高考准考证。如果乘坐公交车遇塞车时,可中途下车,改坐出租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或求助交警。如果因为赶考而违反交通规则,请向交警出示高考准考证求得谅解。如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救人,以确保考生安全为重,然后立即逐级上报,尽所有力量消除一切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的不利因素。

  3、高考期间天气等自然灾害预案

  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提醒学生依天气情况做好防暑、避雨措施。准备相应药物雨具,以备急用。遇到特大暴雨组织学生就近避雨。

  4、噪音控制预案

  学生休息期间,禁止一切噪音大的施工作业,考生住宿地点周边200米以内为噪音控制区。考前切实加强周边环境的噪音排查,配合相关部门消除一切影响考生休息的噪音。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噪音干扰,要第一时间通知城管和环保部门,并立即进行排查和制止噪音。

  5、卫生应急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

  做好考场、宿舍的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二)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学生,做好学生考前及高考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忌喝生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适当放松,多休息。

  (三)处置办法

  一旦发生考生生病,在宿舍同室学生要及时报告宿管老师及班主任,宿管老师或班主任要及时进行观察治疗,如病情不重,要安排同室学生注意看护生病学生,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应即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随后将处理情况报学校领导。

  6、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工作,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广大考生的卫生防范意识,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2)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食品采购、销售环节的监控,认真执行食物成品留样和试尝制,保证全体考生的用餐安全。

  (3)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处置办法

  为保证考生的饮食卫生、住宿舒适,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请卫生防疫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学校考生的饮食住宿的监督检查工作。若发生集体中毒事件或传播性流感,应第一时间报告,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救治和隔离,防止事态扩大。认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切实做好饮食卫生等方面的`防疫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及时将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2)迅速上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同时做好事件的解释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人为恐慌或扩大事态。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7、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一旦发现宿舍出现火险,宿管人员应及时打开宿舍所有安全门,用口哨发出疏散信号,并配合各学校带队老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并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同时将学生疏散至小广场等安全地带。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安全应急小组成员在关掉宿舍电源,积极利用灭火器、自来水等救火设备进行救火的同时。

  (3)加强现场学生纪律秩序的维护和劝慰工作。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相关事宜的处置。

  8、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在高考期间,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内的安全巡逻,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学生宿舍身份不明人员的盘查,对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及时联系公安干警将其驱逐出校。发现不法人员实施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值班人员、老师在积极进行阻止的同时,应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教育学生在高考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遇有不法侵害,应想办法及时脱身,随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报告。

  9、非住校考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

  (1)非住校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室位置,选择最佳的交通路线和交通工具。

  (2)非住校考生要给班主任留下能在第一时间通知到考生的电话号码,班主任同时还要记下非住校考生又特别是租房生详细具体的居住路段、楼号和楼层。

  (3)教育非住校考生要注意路上的安全,要留有充足的时间前往考场,防止遇到堵车等交通问题。

  (4)提醒考生将考试期间的所有必备品(如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水笔、橡胶擦等),尽量放在一个手提袋中,离家前或考后一定要记住随身携带,防止不必要的情况发生。

  (二)、处置办法

  (1)考试前半小时班主任要注意清查本班参考学生的到位情况。

  (2)一旦发现考生没有按时到达考点,班主任要立即用电话通知该考生。如果电话通知不到,应以最快速度与其家人或监护人联系,必要时要前往其住处查明原因。

  (3)路途中如遇有难以预料的危急事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或拨打110求助。

  (4)如遇准考证、身份证等考试必备品忘带,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其家人尽快将其送达考场或火速陪同考生返回拿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保障本次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考前高三年级要召开师生的安全教育动员大会,宣布组织纪律,强调安全及各种注意事项,对有关事项要责任到人。

  2、由学校组织需乘车前往考点参考的学生,要增强时间观念,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务必准时到达考点,按时进入考场或平安返校。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无故迟到早退,对违反纪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考前安全常识教育,向学生反复强调高考期间的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4、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见负责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学校领导。

  5、带队领导和班主任高考期间手机实行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6、高考期间,高三年级班主任要分批轮流执勤,保证学生按时参考和得到良好的休息。加强学生纪律管理,严格检查学生就寝到位情况,及时做好个别学生的心理疏导,切实防止学生酗酒、斗殴事件的发生。

  7、时刻关心高考期间的天气状况,做好防暴雨、防强风的预防措施。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各学部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各学部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以园长为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7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2.基本情况

  幼儿园地势并不高,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出现可能会造成排水受堵,雨水倒灌,将会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出入,园部在改建下水道的基础上,加强防汛防台预案建设。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范围内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4.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法人代表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4 .1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教育局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幼儿园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传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本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4.3学校处、室职责

  园长室职责:承办本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园有关科室涉及防汛防台的相关工作。

  总务处职责:负责校舍的维修管理的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灾后总结。

  教务处职责:负责师生安抚工作;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通知、教育,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工会职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发展情况;对外联络、信息资料收集。

  5.预防办法和措施

  5.1落实台汛灾害预警员

  根据学校的地形地理位置、校舍情况等灾害隐患点,确定为叶慧清预警员,负责台讯灾害的预警,随时向工作组长汇报警戒情况。

  5.2防汛防台检查

  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在台汛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5.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龙卷风、雷暴雨、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6.应急处置

  6.1信息报告

  台汛影响后,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出现严重灾情拨打"110"或"119",出现伤害情况拨打"120"。

  6.1.1一般灾情。事故无人员死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应急办。

  6.1.2重、特大灾情。事故死亡1人、伤多人、财产损失1万元及以上,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区、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局应急办。

  6.1.3灾情报告的必要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6.2事件处置程序

  为更有效的处置应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62.1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

  组员:

  6.2.1.1在预防和处置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6.2.1.2与区、局应急办、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

  6.2.1.3出现重大灾情及时与公安、消防、医院取得联系,出现特重大灾情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取得联系。

  6.2.1.4加强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台汛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2.2.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

  组员:

  6.2.3工作职责:

  6.2.3.1接到防台汛预警后,对学校下水道进行疏通,检查门窗、悬挂物,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检查重点部门、实验室,制定重要物品转移方案并及时转移。贮备防台汛物资,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组建必要的教职工抢险队伍。

  6.2.3.2出现一般灾情时加强视察巡逻,及时处理隐患,保持楼道安全出口通畅。出现特、重大灾情时配合公安、消防、武警部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配备教职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2.3.3加强防台汛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并做好巡查工作。

  6. 3.救护转移小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6. 3.1出现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6. 3.2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收留安置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

  6. 3.3发现受伤人员转移到单独房间并就地救护,通知通讯联络组联系医院。

  6. 3.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组员:

  6.4工作职责:

  6.4.1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6.4.2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4.3协调联系教育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防台抢险能力。

  6.4.4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和周边环境的维护。

  6.4.5提供本校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6.4.6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求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7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4.8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4.9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5.安抚宣传组

  工作职责:

  6.5.1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6.5.2结合本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5.3发生灾情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师生恐慌,安抚接待学生家长。

  6.6善后处置措施

  6.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6.4.校舍修复

  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6.5防汛防台工作评估

  每次台汛过后,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7.注意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制定,由学校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或报请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学校解释部门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