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校园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六)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1. 相关责任人平时要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消防设备的完好率,熟悉消防设备放置的地点和使用方法

  2. 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教职员工要组成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干警灭火,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严禁学生参与灭火。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灭火。

  3. 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 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

  5. 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6.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程度给予批评、记过、报送上级处理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七)校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等部门。

  2. 报告上级部门。

  3. 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校医室和相关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即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 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八)防盗窃工作预案

  1. 接到盗窃案报案后,相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视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对当事人进行问话,做好笔录,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2.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线索,对案件进行定性,尽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窃物品。

  3. 案件发生后,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

  (九)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灾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要立即组织以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疏散路线迅速地将师生撤出危害地带。

  2. 如灾害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学校值班人员要马上告知学校领导,校级领导获悉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启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将自然灾害的情况上报。组织教职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家资产。

  3. 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当强暴雨、台风、大雪和气温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学校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家校联系及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财产的防汛、防霉、防潮、防冻、防晒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灾害事故带来的损失。

  4. 当发生强大暴雨、大雪,造成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有危险时,学校领导应及时上报主管局请示停课或其他解决办法。如果发生师生因自然灾害受伤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上报。在气温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气候期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室外活动,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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