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暴风雪应急预案

2024-05-05

冬季暴风雪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1、编制的目的

  为提高全区应对雪灾能力,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渭南突发公共事件共体应急预案》及《渭南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渭南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高新区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靠群众、科学应对。

  5、启动条件

  高新区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气象部门预测降雪达4毫米以上且将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造成影响的。

  (2)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或雪灾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3)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50头(只)以上的。

  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区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由高新区应管理办公室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高新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高新区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指挥机构

  成立高新区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周庆文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王美丽、管委会副主任师东明同志担任,成员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规划土地局、综合执法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公安高新分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在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区雪灾救灾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高新区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支援,协调住区企、事业单位和驻军共同抗灾;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指挥部综合办事机构

  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周向锋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仲卫同志担任,人员由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和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向各工作组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雪灾应急指挥部和高新区雪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高新区雪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其职责是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报和市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做好各项预报和雪灾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区内企业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区安委会的指挥,做好本企业内及门前除雪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接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建设局:负责区内供热、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正常运转,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经济发展局:负责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综合执法局:协助建设局动员和组织区内各单位及市民参与城市主次干路积雪清理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良田、崇业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内农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农村灾民对口安置、救灾物资的 发放工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

  公安高新分局:负责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做好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的交通秩序疏通维护工作。

  工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对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三、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1、雪灾预警

  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测雪灾将对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等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向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四、救灾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一)、响应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政府统一指挥,部门企业联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1、街道办、企业级应急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街道办事处、企业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受灾企业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雪灾救灾指挥部。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

  2、高新区级应急反应

  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高新区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市应急办和驻区部队等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二)、紧急救援行动

  按照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高新区雪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区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报告评估组。

  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良田、崇业路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参加,必要时协调驻区部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

  (4)后勤保障组。

  由财政局牵头,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救灾资金,做好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由公安高新分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

  由社会事业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由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土地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

  (8)宣传报道组。

  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三)、应急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发布启动预警的雪灾应急指挥部根据办公室建议,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五、救灾备灾工作

  1、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

  高新区、街道办事处两级要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区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3、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高新区、街道办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区内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4、救灾的基础建设

  高新区、街道办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六、附则

  1、高新区雪灾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组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简便易操作。

  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定期进行救灾应急演练。

  3、本预案由高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冬季暴风雪应急预案 篇2

  1.设置旁路水管。

  旁路水占冬季运行水的大部分或全部。在冷却塔的进水管上,将旁路水管连接到收集池,使旁路回水与收集池中的原有冷水混合,从而调整水池的水温,提高水池的水温,达到防冻的目的。冷却塔维护:引入旁路水管需要打开循环水泵当机组开始,并打开阀门停止管道几圈,这样少量的循环水流在管道,直接进入收集池,加热管道和收集池中的水没有填充材料。这样做的好处是防止无热负和小热负荷的循环水在填充物后结冰,从而保护停止的冷却塔和相应的管道免受冻害。冷却塔维护:同样,当机组停止运行时,首先停止汽轮机,然后停止循环水泵,这也是为了避免同样的结冰问题。此外,调节阀的开度直接影响进入冷却塔的循环水量,属于变相热水旁路调节方法。

  2.伴热蒸汽。

  蒸汽伴热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温大,温度容易调节,使用方便,冷凝潜热大,温度容易调节,在各种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其工作原理是利用伴热介质散发的热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蒸汽热交换,补充伴热体的热损失,满足加热、保温或防冻的要求。冷却塔维护:蒸汽伴热用于防冻冷却塔是一个收集池从蒸汽管道引蒸汽管道到冷却塔。在收集池底部做一个盘管,蒸汽通过管道进入收集池中的蒸汽盘管,通过蒸汽换热蒸汽换热蒸汽进入收集池中的蒸汽盘管,加热池水,达到防冻的目的。

  3.电加热处理。

  当环境温度仅为0℃左右时,为了提高闭式冷却塔的表面温度,可以考虑在管道或循环水箱上加电加热器或其他热源,从而达到防冻的目的。

  4.将挡水板设置在冷却塔的进气口。

  在冷却塔进气口一侧的塔壁上,相当一部分水沿着塔壁流下来,并在进气口结冰。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在塔壁内侧设置挡水板,与塔壁形成30~45度角,使水沿塔壁流入池中,防止塔壁在进气口一侧结冰。

  5.悬挂冷却塔进气口的挡风板。

  冬季运行时,在冷却塔进气口悬挂挡风板,防止冷空气侵入塔内,避免外部冷空气侵入区域水流,保持进气口温度,消除进气口悬挂冰现象。冷却塔维护: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风向和冷却塔内的冰冻情况,及时调整挡风板的安装和拆卸。可以安装半圈,也可以只安装上部或整个塔。淋浴装置的温度应控制在0℃以上,水池的温度应控制在10~15℃以上,不应有大量的.冰。根据挡风板的生产工艺,挡风板的高度一般不超过3m,宽度不超过0.88m。挡风板的结构应易于机械和手动安装和拆卸。

  6.使用防冰环

  所谓的冰环是在冷却塔配水系统周围,进气口上方增加一个环形防冻喷水管,管道下部均匀连接多根支管,在塔内喷洒热水,形成热水帘,阻碍冷空气进入,同时切断进气口的冰帘,冰柱,防止其增加。防冰环的热水来自循环水给水管。冷却塔维护:具体方法是:从循环水给水管上引出两个防冻管,分别沿塔内壁进行相反方向的环形管,分别承担塔喷水量的一半,并在组合处分别堵塞管道。同时,从防冰环的下端引出一些支管,沿塔周围均匀分布,形成喷水管。喷淋管通常是分段的圆弧管,每个管段不相互连接。防冰环中的水流由安装在管道上的温度控制阀来控制。冷却塔维护:防冰环的防冻原理是:防冰环的热水预热进入冷却塔的空气,从而改变了水填充环境。热水帘喷洒的热水冰环增加了阻力外的空气流入塔的进气口塔,从而限制塔的进气口,防止冷空气的入侵,改善进气口的绝缘条件,避免结冰的进气口。

  7.当有几个冷却塔时,可以停止部分塔。

  在少数塔上集中热负荷,增加这部分塔的热负荷,或者停止风扇,提高冷却后水温,防止结冰。

  8.风扇倒转。

  除了述防止塔结冰的方法外,机械通风冷却塔还可以使用风扇倒置的方法,定期将热空气从塔的进气口排出,防止塔的进气口冻结,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为防止风机损坏和影响冷却,风机倒置时间一般不宜过长,一次不宜超过半小时。

  9.防冰系统的运行方式应及时调整。

  冷却塔防冻系统的运行模式根据冬季温度、机组的热负荷和冷却塔的冰悬挂情况及时调整,各防冰系统的水分布情况,确保池水温度和填充水温度高于冰点,使循环水系统在最佳经济条件下运行。

冬季暴风雪应急预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2100号),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哈政规〔20xx〕3号)《20xx年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更好的指导和推动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洁取暖现状

  (一)取暖总体情况

  1.取暖面积

  哈尔滨市20xx年取暖总面积4.1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95亿平方米,占取暖总面积的23%。其中,城市城区取暖面积2.8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98%,清洁取暖面积0.76亿平方米,占城市城区取暖面积的27%;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0.66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87%,清洁取暖面积0.13亿平方米,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的%;农村取暖面积0.6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055亿平方米,占农村取暖面积的8%。

  2.供热热源

  哈尔滨市城市城区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为主,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分散取暖为补充;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采用区域燃煤锅炉房、燃煤散烧为主,采用少量天然气、电取暖等为补充;农村采用燃煤散烧和燃煤掺烧农林生物质燃料为主,少部分采用电力、生物质直燃或成型燃料取暖。

  3.用能结构

  20xx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95.8%,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及土壤源等能源取暖分别占总取暖面积的0.4%、0.4%、2.9%、0.5%。

  4.热网系统

  截止到20xx年哈尔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为4685公里,其中一级管网长度1320公里、二级管网长度3365公里。城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3300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70%;县(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1385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30%。

  (二)清洁取暖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有待改进

  我市热价与燃煤价格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市场调节能力不足;清洁化改造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推进,缺乏系统性的支持政策和市场化手段,难以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

  2.清洁取暖条件受限

  我市天然气气源不足、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滞后、管网设施不完善,冬季高峰期供需矛盾突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热源能力不足、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低,不利于清洁取暖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煤改电”的电网升级尚未展开。

  3.取暖消费观念落后

  清洁取暖成本普遍高于普通燃煤供暖,难以保障热源企业盈利且用户可承受。加上受消费观念、取暖习惯和经济条件影响,部分热源企业和取暖用户仍采用传统供暖方式,不易接受新的清洁取暖方式。

  4.建筑节能水平较低

  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及农村地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较差,取暖过程热量损耗较大,不利于节约能源和降低供暖成本。

  5.缺少统筹规划和管理

  清洁取暖工作涉及到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具体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协调联动不足,缺乏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供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另外,对农村地区燃气设施、电网改造投资薄弱,政策宣传不够,缺乏经济适用的清洁取暖方式和措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提高清洁能源取暖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取暖方式、提升热网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重点推进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扩建热源达到超低排放,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实施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

  2.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强化供热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工程,加快实施热网建设和热源清洁化改造。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广泛宣传等,保证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居民收入等条件,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精准施策,优先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方式。

  4.坚持清洁替代、安全高效

  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推广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替代燃煤锅炉、散烧煤等传统取暖方式。利用俄气进入契机,积极推进天然气供暖,加快推进生物质供暖、地热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构建安全高效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加快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xx-20xx年清洁取暖目标: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60%以上、50%以上和20%以上;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70%以上、60%以上和30%以上;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新建和改造同步,保证热源清洁供暖

  加快推进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城市城区10-35蒸吨(含)、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10蒸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实施专项整治,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要优先并网。农村优先选择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条件允许时采用电力、地热取暖,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时可采用型煤作为过渡取暖方式。

  1.提高清洁燃煤取暖面积

  优化热电机组运行方式,严格落实“以热定电”,全面启动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调峰能力,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进华尔热电3×80MW+3×420t/h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建设,满足南岗-太平供热分区内新增21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刚性需求。重点对威立雅热电厂、华能热电厂、哈投热电厂、捷能热力电站公司等大型热源企业21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对黑龙江岁宝热电公司、双城区晟瑞热力公司、宏达热电公司等主热源 66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新建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热水锅炉均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全部拆除35蒸吨以下城市城区84台2400蒸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664台1200蒸吨燃煤锅炉。在20xx年实施完成 72台10xx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到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新增清洁燃煤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5亿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开展天然气取暖

  推动落实“气化龙江”工程,完善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天然气管网、储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阿城、双城2区和9县(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气定改”,对城市城区热网未覆盖的生活小区实施锅炉“煤改气”,在工业园区和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其中,在哈尔滨新区实施“清洁能源计划”,率先推广应用天然气,新建建筑和新增产业项目不允许使用煤炭作为燃料;实施“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加快淘汰新区2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户用小煤炉,发展燃气壁挂炉,逐步以天然气供暖为主;实施“天然气管网全覆盖计划”,天然气管网建设与新区开发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完善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方案,尽快实现新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代替燃煤炉灶。推进新海都国际温泉旅游城12兆瓦、太平国际机场2.4兆瓦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网。在依兰县、巴彦县和木兰县建设风水光气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推广实施清洁取暖。在20xx年推进17台58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的基础上,到20xx年,完成哈投集团台610蒸吨燃气调峰锅炉建设;到20xx年,全市天然气取暖面积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城燃企业)

  3.稳步推进电取暖

  电网企业根据电供暖新增负荷需求,做好配套设施的增能扩容和电网接入工作。在学校、办公楼等非连续性供暖场所,以及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电暖器和电热膜代替燃煤小锅炉取暖,其中农村地区保温条件较好的建筑提倡采用电热膜取暖。积极推广电取暖用户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破解电取暖成本较高难题。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开展风电供暖项目试点,配套建设储热调峰设施,积极推进依兰县、方正县等风电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在20xx年实施推进405台388蒸吨锅炉“煤改电”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电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4.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

  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燃烧取暖,创新燃料站经营模式,着力降低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成本,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在城市城区外非居民取暖的独立物业、工业园区、工商业及公共设施中和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以及电网负荷现状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采用中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以双城区为试点,在财政供养单位优先推广应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物联网一体化智能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模式。在呼兰、双城、巴彦、宾县、依兰、尚志等所属乡镇,投资兴建一批秸秆制沼气示范项目、秸秆制气发电热电联产取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宾县长青、木兰东兴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华润集团五常、呼兰等秸秆沼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20xx年推广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2万台,完成111台170蒸吨燃煤锅炉生物质改造的基础上,到20xx年,力争完成18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9个秸秆沼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xx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5.有序推进地热能取暖

  详细勘查我市中深层地热资源特征、地质条件和可开发储量,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取热不取水”,研究编制《哈尔滨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地热供暖项目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可靠的技术路线和可复制的运营模式,鼓励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土壤源热泵取暖项目,重点选择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新建居住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取暖。在20xx年完成哈尔滨新区绿色建筑研发大厦2万平方米中深层土壤源热泵供暖项目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地热供暖测试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取暖面积力争达到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

  6.有效利用余热取暖

  开展余热资源调查,详细论证污水、循环冷却水等余热资源与现有、潜在用户供需负荷,协调解决余热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采用BOT、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实现污水源热泵或工业余热直接供暖。重点开发利用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阿城区等区域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积极推进文昌污水处理厂294兆瓦500万平方米、龙唐电力80兆瓦120万平方米等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应用推广蓝星石化公司为哈投热网提供100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的经验技术,充分挖掘电力、石化、医药等领域工业余热资源,推动阿钢公司91兆瓦200万平方米等工业余热项目建设。在20xx年已建成哈尔滨学院欧亚之窗校区20.6万平方米、南直401小区4.9万米等余热供热项目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余热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二)实施热网系统改造,提高热网运行效率

  制定热网改造计划,更新漏损和存在隐患的供热设施。整合优化区域供热管网布局,加强供热区域内不同热源的互联互通和环网联网,实现热网安全高效运行。推行实施智慧供热,加快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搭建数据监测平台,提升全系统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1.加快实施热网改造

  加强热网运行状况监测和能效评估,及时对城市城区老旧管网、换热站进行更新和改造,完善各供热分区支线管网建设,推进各供热分区主热源之间、主热源与区域热源之间、各供热分区之间有效连接,提高热网可靠性、稳定性、经济性,保证安全高效供暖。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根据总体规划或供热专项规划加快完善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等设施建设。在20xx年完成管网改造100公里,改造换热站38个的基础上,到20xx年,完成管网改造212公里,改造换热站59个;到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管网改造312公里,改造换热站87个。(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推广智慧供热

  完善计量控制措施,推动供热转型升级,实施哈投集团太平供热公司智慧供热试点,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供热智能化。制定智慧供热、热计量相关政策和推广计划,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智能化、低碳化发展,实现我市供热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哈三发电厂供热公司开发的“智能供热云”平台服务,实现远程调温、测温、报修等功能。在20xx年完成太平供热公司一次网完整供暖季上线运行和试点小区二次网到用户自控信息平台上线使用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力争实现智慧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左右。(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降低用户能源消耗

  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建筑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大力推行按需供热。

  1.不断提高建筑能效

  加大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技术、新型保温墙体材料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发展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动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推广辰能溪树庭院中德合作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森鹰双城二期被动式工厂等节能建筑项目示范在新建建筑领域应用。在20xx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到20xx年,城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力争全部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到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1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2.稳步实施按需供热

  实施热计量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实现“按需供热、计热收费”。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应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全面实施两部制热价,约束用户的用热行为,减少“过量供热”所增加的能耗。在20xx年对既有公共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达到计量收费要求的基础上,到20xx年,力争在符合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用房、学校、商业用房、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四、 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协调小组,重点解决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清洁取暖目标和评价办法。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管领导兼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市直单位、各区县(市)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编制本领域、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并抓好具体落实。各相关供热企业是清洁供暖实施主体,要制定清洁供暖实施计划,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取暖各项指标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以哈尔滨新区为重点,制定出台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对清洁取暖支持的政策,积极筹措天然气取暖、电取暖等配套补贴资金。落实《哈尔滨市20xx年整治燃煤锅炉推进清洁化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清洁供暖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市级基金,吸引各类资本投资清洁取暖项目和技术研发。引导清洁供暖企业进行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引导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金参与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局)

  (四)完善价格机制

  1.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与供气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对储气调峰气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城市配气价格,逐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调节天然气供需矛盾,促进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燃企业)

  2.健全供热价格机制

  根据供热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理顺供热价格矛盾,确保供热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非集中供热的清洁取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加快实施按流量计费的两部制热价,促进节约用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五)加强排放监管

  加大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力度,全市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纳入超低排放监管范围。生物质锅炉(含热电联产)须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达到相应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并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执行燃煤质量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煤炭供应、储存、使用等环节监管,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推动技术装备升级

  依托哈工大、703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力争在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多能互补技术、余热回收技术等专项上取得突破,集中攻关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供暖等关键设备。与深圳能源集团合作,在哈尔滨新区谋划建设清洁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机构。积极推动智慧供暖应用示范项目,重点研究先进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实现供热设备和运行方式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各供热主体)

  (七)强化数据支撑

  供热主管部门对季度、年度清洁取暖相关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发布,并定期向工作协调小组报送,确保市委、市政府能够全面掌握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展状况。按照清洁取暖方式分类,精准采集清洁燃煤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等相关数据,为清洁取暖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归纳总结电网、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行业运行状况相关数据,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空间,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分析报告,促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发展转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各供热主体)

  (八)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消费新理念,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推动用户侧逐步改变原有的用暖观念和用暖方式,提倡科学用能,实现节能降耗。开展示范成果展览,提高公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