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本程序对酒店内停电、发电、防火、触电,电梯困人,停水、漏水、防汛,停气、天然气泄漏,作一个表述,为了做到人人有数,特制订本预案;
一、停电:
1、计划停电:
1接到通知确认后、通知工程部经理、由经理向酒店领导汇报、得到回复后、再通知总办,由总办向房务中心、电脑机房、前厅、茶楼、餐饮、三楼足浴城、下达停电通知,工程部依时停电。
2停电、将外电转换置空。自动化启动发电机组、楼层自动倒相转换、手动转换空调开关、手动转换水泵开关、
2、市网停电:
自动化发电机组启动、在宾馆的工程部人员应迅速地赶到配电机房、听候调动。
1一路工程人员询问电梯中是否关人、如有人在发电送达之后、是否恢复,不能正常时,工程人员迅速手动操作,保证客人迅速出来。
2二路工程人员转换开关,启动中央空调系统。并观察机组运行情况,随时作出反应。守候机房窗外随时观察发电机的运行状态、30分钟巡查一遍空调机房。并做好记录。
二、发电:
1停电发电:自动化发电机组启动,工程人员按“市网停电”操作规程处理。
2手动发电:如停电、机组没有自动启动、将控制屏钥匙打到手动,触摸开关转到手动、启动发电机组,运行1500转后、手动操作柜子内转换开关到发电侧,手动空调、水泵开关到发电侧,完成发电送电程序。
3计划发电机维保启动时,只启动机组运行,不动转换开关位置。停机后:检查机房内各设备,发现松动,及时处理。加油、加水、补充机油将控制器转到自动侧,准备随时自动发电。
三、防火:
1熟悉灭火器的位置,使用方法,遇到险情时、能迅速处理。同时通知工程、保安部门人员协助扑救。带电电器、线路不要用水去灭火,防止出现二次事情。
2检查配电室各开关状态,楼层管道井内导线的温度、前厅管井中的二号配电盘各开关去向、位置及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部门经理。
四、触电处理:
1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使人脱离电源,根据不同的触电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的物件撑开电线、自身是穿有绝缘鞋可直接拉开触电人等等。
2遇上比较严重的触电人,要放在通风的位置、实施人工抢救。
五、电梯困人:
1遇到电梯不正常、困住客人时,通知保安、工程部、电梯工程师、到场施救。
2打开对讲机,询问客人在电梯中的情况、观察电梯停在几楼,如离平层不远、可手动打开厅门、桥箱门,放出客人。
3如平层很远、留下一个保安在电梯层、二个人到电梯机房、参照机房内挂的:“手动施救方案”进行施救。
六、停水:
1市政停水:通知各单位市政已经停水,做好各自用水准备、节约用水保障用水正常。
2停水:查明原因、更换阀门、管材,迅速恢复供水。
七、漏水
1找出漏水点,根据不同的漏水情况、作出不同的维修方案。有阀门的就近关闭,没有阀门的要想办法将漏水控制在最小状态,或引流到别的水路,尽量不要让水四处喷洒、造成不好影响和损失。
2漏水位置影响到电力时,要先处理电源,再抢修管道。
八、防汛:
1平时将各个水沟清理干静,遇上大雨时,要及时巡查每栋楼、屋面落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水漫屋面或损坏落水管。
九、天然气
1停气:遇到突然间停气,首先察看白案房内的减压器是否跳闸,看压力表是否为零,不为零,复位减压阀,正常供气。
2气站停气时,打电话联系天然气的师傅、询问是否停气,多久来气。然后关闭一、二楼厨房的气阀,烧完燃气,打开柴油阀门,供油使用。
3气站来气后,关闭柴油阀门,燃尽柴油,打开天然气阀门,供气使用。
4天然气泄漏时,通知人员离开,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关闭明火设备,设置警示标志,通知气站师傅紧急抢修,直到正常,方可打开燃气阀门,正常供气使用。
十、做好维修记录,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平时巡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发生。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人防系统内恐怖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集体、公众的财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原则。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发生在人防工程内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门协调公安、安全、消防部门组织处置,县人防部门提供组织专家、技术支持。
3、重点部位重点保护原则。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挥所、地下通信枢纽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点部位,平时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准备,向不发生或者避免发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发现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迅速处置。
4、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在人防工程内的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人防工程内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则。发现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人防部门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和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发生在我县人防工程内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内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内以放火、决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内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内发生因电器、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和人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发重大火灾的;
6、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和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盗窃、抢劫和聚众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设立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人防系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机构。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2、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
3、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防办主任、公安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消防、建设、安监和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兼任。
4、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直接负责领导县人防办所属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调动人防行业内反恐怖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种资源,组织指导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新闻宣传部门依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5)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调动公安和武警,维护、保护现场。
(6)组织相关反恐怖和安全工作专家组,积极开展现场研讨、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依据。
人防工程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事发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法人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设在当地人防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以公安指挥中心为主,并确定备用指挥地点,也可以在事发地视情确定指挥位置。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反恐怖、社会安全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2)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总指挥部下达各项指示和任务的组织落实。
(3)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特殊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5)平时现场指挥部下设成立五个组(通信联络组、引导疏散组、消防灭火自救组、抢险救护组、待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用各组,迅速转入临战状态,进行有效处置。
三、组织体系运作和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及属地人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行动,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预案,处置实施和行动终止三个阶段:
1、启动预案
接到上级通报和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适时判断事件的真实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19、110、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疫情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属地人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认真研究查找相关图纸和资料,判断人防工程归属,酝酿提出处置意见。
2、处置实施
从报警到现场专业组到达各自岗位以后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主要内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现场指挥部及现场的五个职能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门到来后,积极配合四个部门开展行动。
(1)有关部门到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按照任务分工,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对现场监测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要提供事发前后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公安、消防迅速扑灭火灾,实施工程抢险,排除险情,封锁受污染区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封锁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2)对发生在人防工程内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属地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到来之前,要保持镇定,启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制定的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待专业队伍到来后,人防业余专业队协助卫生防疫专业队进行抢救。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倒灌、坍塌属于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属地所在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地人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供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属于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属地人防部门汇同相关部门解决,事后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行动终止
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
(1)确立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
现场指挥部经综合评估并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
(2)评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行动终止意见,履行相关的手续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上述单位意见抓好落实。属地政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生活,努力消除公众的心理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行动保障措施
1、信息与通信要顺畅。为确保处置反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与通信渠道的畅通,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织度现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的通信需要,属地人防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联系的畅通。
2、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现有的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部门标准,取得合格证,采取日检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器材准备要齐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备有足够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辐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时。属地人防办和工程使用单位要储备一定工程维护资金,上级人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供部分抢险救灾的经费保障。
5、培训与演练要常抓不懈。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对在地下工作的人员每年要进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反恐怖和社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员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练,掊养一批训练有素,对消防安全、反恐怖、社会安全基本熟悉的业余专业队伍。
6、日常防范要经常。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反恐怖、社会安全方面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加强专门人力情报工作,发挥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综合性的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突发事件后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遗留事宜,包括人员安置,经济补偿,受损失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现场等工作。
2、社会救助
对在突发事件后遭受损失和损害的相关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救助,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救助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救助,民政和社会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救助活动。
3、认真总结
突发事件结束后,善后工作处理领导小组要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总结在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弄清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有效控制”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水利局设立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相关科室、站的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供水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供水管理科科长兼任。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以及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措施;
(3)指导、协调和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自治区水利厅报告;
(5)配合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6)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局属单位组织机构与职责
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2.3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制辖区内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属地管理,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4水利企业事单位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当地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提前储备应急物资,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水利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生产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对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险情,生产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
3.2.3水利企事业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4.处置程序
4.1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I、II、III、IV四级。
4.1.1I级(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II级(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III级(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IV级(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事故分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2.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资质等级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初步估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①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以及相关执业资格;
②事故原因分析;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⑤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3应急响应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4.3.1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4.3.2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其相关负责人应当带领有关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4.3.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成立事故救援工作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
4.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组成。
4.4.2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3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单位及主管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生产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信息发布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2善后处置
5.2.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主管单位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等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其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水利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有关水利安全生产建议;
(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的安全。
5.3.5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
6.1.2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6.1.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应急培训与演练
6.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及修订应急预案。
6.4监督检查
6.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及总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及要求,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针对公司近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督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监察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巡视组
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督导检查组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和检查。
组 长:
副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督导单位: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
单位互查组
1、第一小组
组成单位:电力安装分公司
被查单位:发电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2、第二小组
组成单位:发电分公司
被查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3、第三小组
组成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被查单位:电力安装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4、第四小组
组成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5、第六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6、第七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被查单位:水利工程来凤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7、第八小组
组成单位:水利工程来凤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被查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单位互查时间于4月10日前完成并形成汇总检查报告上交于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到岗到位工作要求
1、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及百日安全活动。公司于3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2、加强领导,到岗到位。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公司督导组督导各单位活动开展并深入一线班组。重点督导领导干部到岗到位、重点检查电铁配套工程、联合经营各水利工程及电站技改工程的安全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亲自组织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
3、落实计划,挂网督办。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控。并将计划发布到公司网页,实行挂网督办。各单位领导要及时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实际问题。
4、完善标准,全面履职。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和标准并严格落实,将到岗任务细化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间,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岗位职责不留死角。
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
1、落实作业环节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行作业工作准备会制度,现场作业前一天项目部、各班组召开准备会,全面分析现场作业的危险点和控制重点;认真执行班前会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对任务、危险点、作业程序、安全措施清楚;加大安全稽查力度,稽查覆盖面要覆盖到所有的作业现场,并确保稽查质量和效果。
2、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各单位要分专业全面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库,突出抓好防人身伤害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落实,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开展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针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要认真执行现场勘察制度,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审批要求。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
1、强化安全规程制度执行力。全面清查、修订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深入推进新“安规”执行。认真编制现场施工作业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监护。
2、认真贯彻落实“两票三制”。组织学习新“两票实施细则”。开展“两票三制”专项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重点。
3、开展防误管理专项监督。严格执行,严禁随意解锁;严格解锁操作的管理、批准和监控,建立解锁逐级向上一级“说清楚”制度。严格接地线管理制度,严禁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按顺序装拆。开展防误操作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防误装置配置满足“五防”全面性和强制性要求。
4、全面推行作业现场标准化。按照要求,规范各类施工、检修及运行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推进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落实检修、技改现场安全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配置,推进检修、技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加强反违章工作力度
1、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氛围。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创意性、实效性,以“学安规、反违章、防人身、保平安”为主题活动,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安全知识竞赛、业务技能竞赛、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公司计划5月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深入开展安全反违章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大力实施现场查违章、违章查根源、根源查管理、管理查落实的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和作业规范化,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监护制度,实行安全监察人员提前介入机制,推广施工作业前“危险点告知”录音监督。
3、全面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在公司网站全过程、全方位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4、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优势。各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活动目标纳入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评比考核范围。通过设置各类党员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安全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简报”、“党员身边无违章”、“我为安全献一策”、“争创安全先锋”、“安全班组”等活动。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认真执行及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网上挂牌跟踪督办,每月在网上及安全生产分析例会上通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录入事故隐患数据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按计划落实整改。开辟“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开展“两票”、安全设施标准化、变电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分包安全专项治理和“家族”性设备故障及缺陷等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苗头。
三、实施步骤
“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从3月1日起到6月10日,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时间划分及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和措施,印发活动方案及重点措施。公司于3月10日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推进实施阶段。全体干部员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结合本岗位职责和到岗到位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扎实开展反违章工作,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活动实施。
巩固提高阶段。各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公司于6月5日前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加强交流学习,评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余县防洪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和指挥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利局统一领导下,局相关部门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局长(副主任科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水利系统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包括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县水利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行动
县水利局突发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局属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县水利局(值班电话:0797---8722240,传真:)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县应急局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一、引言
电力企业不仅关乎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样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并且,电力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行业,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又比较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电力生产不仅需要高性能的设备还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从业人员,其中安全和风险是同时存在的,所以在电力企业在生产中应该严格把控风险,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阶段而言,在安全生产风险相关管理工作方面,我国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在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中建立全面且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一件事。
二、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既然是一个体系,那么必然会由方方面面的组成要素,因而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员参与,整体提升。人员是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构建的基础,唯有所有员工一同参与,总体有所提高才可以称得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构建取得一定效果。为此,应当对参与者有准确的认知。其中参与者不仅仅包括企业安全管理组织的有关人员,还包括其他部门的人员。一定要树立人人讲安全的思想,了解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构建的具体内容,进而大幅提高企业的总体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二)体系要素遵循PDCA循环原则。电力项目监理单位的运行和发展大多依托深入电力项目施工一线的管理机构与人员来实现的,为此上到企业的管理者,下到基层职工均要遵照体系运转准则,促进体系运转系统的发展,为监理单位的总体运行奠定夯实的基础。
(三)密切和现实状况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构建不可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应当着实地、深入地剖析现实的工作状况,之后依据剖析结果制定完善的、恰当的、有效的计划,依照计划进行全面实行。在碰到现实工作发生变化的状况下,应当依据现实的变化对有关举措进行调节。
三、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建设的措施
(一)通过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完善来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工作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相关机制来说,其必须有一个比较强大的管理机构作为支撑。也就是说,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只有在具备比较完善的管理机构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够保证充分发挥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作用的作用。建立强大的管理机构,推动管理健全化发展才可以让企业在管理方面碰到难题时,可以快速地安排人员采用科学的举措从而有效解决问题。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而言,强大的执行力非常关键。在安全问题上最好提前准备与落后一步所产生的结果或许有很大差异。
(二)加强对电力工程风险评估环节的重视程度。电力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的最终目标便是对风险加以全面管控。这便需要监理单位先对或许产生的安全生产风险加以深入了解和剖析,对风险产生的概率与规避风险的可管控性和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此便是风险评估的概念。对电力工程项目来说,影响其安全生产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其一是人员操作不恰当;其二是管理不到位;其三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因此,电力工程监理相关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电力工程风险评估环节的重视程度。对于风险的评定不可“走过场”,应该着实地结合内外要素加以整体剖析。把内外要素较易发生风险的环节、施工或者生产环节及相关的风险点和风险可能以哪种方式出现等逐一陈列,为后续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根据。
(三)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对于电力工程监理单位来说,单位内部相关工作人员所具有的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控制机制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对于安全风险的认识程度。其次是定期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管理水平相关培训,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保证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出评估工作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企业内部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如果管理人员所具有的管理能力比较差,并且缺乏执行力,那么将会导致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风险的管理工作不到位,进而严重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最后是应该采取合理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如果工作人员缺少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的话,那么将会使得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很难以积极的工作热情与强烈的责任感进行工作,进而会严重影响其工作的质量与工作效率,只有不断提高员工自身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素养,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将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工作落实到企业相关工作中,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顺利性以及稳定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也能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的生产效率,所以在电力行业高速发展的当下,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应该重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应用,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也应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从而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文化。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工程的事故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32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88号令,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
(1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xx〕15号)
(12)《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xx〕39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防城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程技术规范文件
(15)《工程设计报告》及设计图纸
(16)《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报告》
(17)《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18)《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__)
(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__)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辖区内发生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按照水利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地方相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门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水利行业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五)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有序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程建设发生事故后,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尽力减少损失。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安监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工程围堰溃坝决堤、施工场所火灾,遂洞、高边坡、深基坑崩塌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示警疏散危险区人员,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人员伤亡、中毒、火警,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电话求助。
3、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负责指挥调动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加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6、收集事故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上报市安监部门和应急办。
7、执行上级指令。
(三)建立专家库
市、县(市、区)水利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收集到可能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估,研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级别。具体划分标准执行由中央和国家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分类制订的标准。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原则上执行如下标准:
一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根据有关权限和程序发布,Ⅲ级、Ⅳ级预警发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Ⅲ级、Ⅳ级预警条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三)预警预防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提升监测力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救灾救助)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四)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宣布解除预警。
(五)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的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报告
各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消防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时限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要求执行。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相对应(详见附则)。市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原则上按如下标准启动响应:
1、四级响应。
①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较严重的Ⅳ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市水利局密切跟踪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对负责应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申请,帮助协调解决。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应急处置。
②发生在市本级的Ⅳ级(一般)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法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并密切跟踪事故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帮助、协助应急救援处置。
2、三级响应。
发生Ⅲ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三级响应标准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三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水利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二级响应。
发生跨县市区的Ⅲ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的Ⅲ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二级响应标准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二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二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4、一级响应。
发生Ⅱ级(重大)以上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大以上级别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按以下步骤实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一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市级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⑥做好配合自治区或国务院指挥机构或工作组工作的相关准备。
(二)响应措施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发生后,各级水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指令,组织相应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灾难现场救援
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必要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救治伤员
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人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出卫生应急队赶赴事发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群众应急防护
及时做好群众安全防护工作,宣传有关安全、消防防护知识。当发现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事故灾难引发的威胁时,要立即按照救援预案紧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的医疗保障。
4、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把事故灾难,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以及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委办(会)报告。
5、现场清理
现场救援结束后,现场救援小组应当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下组织事故灾难现场清理,划分责任区,安排人员值守。
6、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在救援结束后组织检查,经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者经过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撤离抢险救援人员,同时报请终止应急响应。
六、事故调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有关事故调查部门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损失、性质、救援措施、过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有力实施抢救工作,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阻碍、破坏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八、应急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级,提请市、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消防、交通、电力、能源、民政等有关部门,保障通信、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等一切应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灾难所需经费,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防财字〔20__〕41号)执行。
九、附则
(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分级标准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水利应急救援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全县水利水电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时,指挥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__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__年)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__年)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__年)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__年)
(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__)11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9)《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__)19号)
(10)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仁20__)220号)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吉安市水利局的应对工作:
(1)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2)县水利局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
(3)辖区内水利行业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水利局与各乡镇场水务水土保持站分级负责、管理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工协调共同开展应对行动。
(4)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利用行业资源,组织调配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5)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2、事故风险分析
2.1事故易发领域
分析水利行业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下领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程建设(含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其他类型工程);
(2)水库(水电站)、水闸、河道堤防、泵站、输水渠道。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3)水文测验、水质监测;
(4)科研实验、勘测设计;
(5)综合经营、后勤服务。
2.2事故类型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划分的事故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工程建设中的土石方坍塌、基坑淹没、模板与脚手架垮塌、大型机械倒塌、爆破作业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人员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场内交通和触电事故等;工程运行中的非超标准洪水溃坝、决口、漫顶、滑塌、沉陷或严重渗漏,机电及金属结构运行卡阻或崩溃,输(泄)水隧洞坍塌,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发电机组意外停机,高空坠落,启闭设备或特种机械伤害,沉船、翻船以及火灾等水文测验、水质监测活动中的沉船翻船伤害、淹溺、野外交通事故、危化品伤害等;勘测设计活动中的高空坠落、洞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触电、雷击伤害、机械伤害、野外交通事故等;科研实验活动中的放射物灼烫、危化品伤害、触电以及特种实验仪器伤害等;综合经营中的火灾、景区旅游事故、食品或饮用水中毒、触电以及机械伤害等;后勤服务中的火灾、房屋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
2.3事故等级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长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4涉险事故
涉险事故分为较大涉险事故和一般涉险事故。
1、较大涉险事故: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其他情形为一般涉险事故。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县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刘武
副组长:罗相明
成员:罗煜全、廖洪周、廖章江、廖乾君、温庆胜、廖志国、罗治年、曾建平、郭琴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事故调查组、应急综合办公室。
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建管股、农水站、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建管股的局领导任组长。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局水政大队、水保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水政大队的局领导任组长。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为: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计财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为: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⑤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⑥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⑦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
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为: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建管股、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防御股领导任组长。
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为: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出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水利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相应救援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巡逻队、抢险突击队、设备调各处、物资供应处,每小队设一人专门负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警
4.2.1风险信息报告
局下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要及时对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局下属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险情。
4.2.2预警信息报告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3预警行动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组长,重大险情预警信息同时报告组长;
(2)根据应急指挥部领导批示或指示,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险情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进行评估;
(3)保持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变化情况;
(4)指导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害。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通报后,及时开展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回答公众疑惑。
4.2.4预警行动终止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后,局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终止预警行动。
5、事故报告
5.1事故报告要求
5.1.1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分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可先电话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报告。
5.1.2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涉险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同时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县水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县政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7日内)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按上述程序及时补报。
5.1.3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涉险事故出现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时问不得超过2小时。局属工程、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所属水利工程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电话快报县水利局办公室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补充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其中对较大事故,县水利局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电话快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水利局和县政府。
5.2事故报告内容
电话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上述要求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
5.3事故报告受理与处理
5.3.1事故信息接收
电话;
局办公室或有关科室收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应急综合办公室。
5.3.2应急综合办公室收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汇总分析,视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通报局办公室和有关股室。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信息宣传组立即向县水利局和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5.4先期处置
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报告后,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要做好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1)及时畅通市应急指挥部与事故发生单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的联系渠道;
(2)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事故发展态势,重特大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并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工作;
(3)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研判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市水利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并报市应急指挥部有关领导;
(4)必要时通知有关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其他需要开展的先期处置工作。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县水利局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四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金事故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视事故损失和态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响应启动权限
(1)Ⅰ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2)Ⅱ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3)Ⅲ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4)Ⅳ级应急响应由应急综合办公室启动。
6.3响应启动程序
(1)应急综合办公室判断事故级别,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
(2)判断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报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判断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6.4应急响应行动
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救援工作。乡镇场管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行业指导和协调工作。
6.4.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行动
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应急救援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局应急救援小组按有关工作制度,定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通报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应对措施。
(2)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器材等。
(3)信息宣传组立即组织有关新闻宣传部门、信息中心等单位开展事故舆情应对与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权威信息。适时协调组织行业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环境。
6.4.2Ⅳ级响应行动
启动Ⅳ级响应时,信息宣传组、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1)应急综合办公室加强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做好技术支持。
(2)信息宣传组及时开展事故舆情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宣传单位开展新闻报道,统一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6.4.3现场应急工作组任务现场应急工作组进入事故现场后,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县水利局应急指挥部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贯彻落实。
(2)召开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急专家参加的会议,了解事故发生基本情况、事故灾害损失情况、事故处置方案和进展情况,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慰工作情况、事故救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明确事故处置过程中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
(3)对于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会商机制,定时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加强组织协调,了解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落实事故应对措施。
(4)加强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乡镇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发挥水利专业应急技术支持。
(5)根据需要,协调调动水利抢险队伍、装备器材等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6)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收集、处理事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应急综合办公室。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保护证据资料、保存好事故应急处置记录等信息。
(7)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或现场处置情况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6.5应急响应终止
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响应启动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7、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宣传组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后的.社会舆情态势,提出事故信息发布方案建议。
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完成新闻通稿,会同县应急综合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发生其他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信息宣传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2舆情应对
新闻宣传组会同应急综合办公室组建网评员队伍,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不良舆情进行引导,及时对歪曲事实、煽动矛盾、影响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不良信息进行处置。
8、后期处置
8.1应急处置总结
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本预案体系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8.2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后期现场污染物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局办公室督促有关单位协助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补偿、抚慰、安置和生产恢复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因应急处置负伤、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医疗补助和抚恤工作,以及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8.3事故调查处理
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积极做好具体配合事宜。按照要求,推荐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用专用检测设备进行事故鉴定分析,积极提供水利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9、保障措施
9.1通讯与信息保障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后勤保障组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9.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9.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前、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9.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対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9.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9.3应急培训与演练
9.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9.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9.4监督检查
9.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生产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9.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万安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由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中,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机构、事故风险类型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案适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11.2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5.1 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6.1 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 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 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双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市长,副组长为水务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具体包括: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事故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利工程事故分为一级重大事故(Ⅰ级)、二级重大事故(Ⅱ级)、三级重大事故(Ⅲ级)、四级重大事故(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预警与预防机制
水务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Ⅳ级重大事故由市水务局组织救援,必要时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Ⅲ级以上重大事故视具体情况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5.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利用施工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同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紧急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电话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提出起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通知指挥部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5.3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5.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6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6.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6.3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一支基本救援队伍和二支预备救援队伍,三支救援队伍由施工、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组成,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6.5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6.7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6.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4奖励与责任
市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本预案由xx市水务局制定,xx市人民政府批准。
xx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1
电力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为安全生产及施工方面的工作提供更多保障。电力工程的作业环境及现场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变化性,设备及人员流动性较强,高空作业量较大。针对这些情况,需要采用适宜的方法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施,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财产及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问题,例如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管控不到位等方面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虽然客观原因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但是未能通过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其予以避免也是无可争辩的一点。部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者对自身工作重要性未能予以足够重视,工作流于形式或浮于表面,无法对安全工作制度、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进行有效落实,导致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取得预期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提升提供更多保障,因此管理人员需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认识,提高自身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观念,做好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多地前往施工现场开展监督调查及管理工作,对现场最真实信息进行了解,进而采取适宜的方法促进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通过细致观察和分析,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对施工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进行掌握,避免出现瞎指挥和走过场的问题,降低安全事故的出现频率。
2、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
2.1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1.1做好危险点的预控及分析工作做好危险点的预控及分析工作,防患于未然。通过分析施工危险点及危险源的调查,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制订危险点清单,并且能够结合清单内容制订预控方案,进而对危险源进行隔离、消除或疏导,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工作予以更多重视,通过重点部位重点监控的方式处理问题,直至隐患完全消除为止。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制订救援、应急处理方案,并且定期组织开展演习工作,使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能够对突发事故进行迅速反应。
2.1.2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对安全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等进行学习,掌握更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及方法,进而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普通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更多安全操作技能,对自身的施工工作进行规范,对违规作业问题进行控制。
2.1.3对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进行完善对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进行完善,促进三级安全监督网络的建设。通过安全监督及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对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方面进行控制,做好预防及改进方面的工作。此外,需要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做好生产流程监督方面的工作,切实落实“两票”作业,对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且对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以及警告标识的配置进行完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出现。
2.1.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落实,对责任体系进行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需要依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组织措施,其落实效果和施工安全状况具有较大关联。基于此,需要对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对责权利等方面进行清晰界定,对相应的标准进行完善。各级人员需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管理协议书中的内容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并且通过有效的监管及考核手段对管理工作者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出现管理失职问题,可按约定内容进行责任追究。
2.2切实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
①针对作业人员态度不端正、轻忽安全问题、安全操作技能较差、自身健康状况等方面问题,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一线施工工人进行岗位技能、安全教育方面的培训,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让作业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开展施工工作,使其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②需要对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方面的检修保养工作予以足够重视,定期组织预防试验工作,进而对设备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处理。
③切实落实安全监督工作,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漏洞。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过程,做好安全措施落实方面的评价工作,对其中薄弱之处进行了解并通过适宜的措施对危险源等进行处理,将安全问题扼杀于摇篮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利用PC自动值班、Web子系统等新型技术及管理方法,借助调度自动化技术实现电网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2.3从意识层面对施工安全管理更加重视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自身工作重要性予以更多重视,对现场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为电力施工单位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基于此,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方面的工作,为电力工程施工工作安全性及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支持,避免施工进度受到负面影响。
3、结束语
总结全文,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提供更多保障,确保施工工作顺利开展,因此需要对其予以足够重视。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明确自身职责,通过适宜的手段对人、事物以及环境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和控制,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更多保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受到影响,确保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顺利开展。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2
一、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水事纠纷应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建设“平安”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处置原则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采取协商处理和临时处置相结合的措施。
3、在水事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用水现状。
4、涉及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要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重大水事纠纷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性,设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水电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水利水电局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络员制度。县水利水电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联络员。
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根据水事纠纷冲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水事纠纷调处的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接到有关重大水事纠纷报告的半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分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水事纠纷冲突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人员一旦接到各类水事纠纷事件,在1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内容要求:水事纠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态、原因,谁在现场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等,以便组长决策和调度。
应急处置机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1、治安保卫组
由纠纷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由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水利站、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纠纷发生地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2、纠纷调处组
由县水利水电局牵头,纠纷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水事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确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3、医疗卫生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纠纷所在地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纠纷所在地的饮用水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4、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水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解决重大水事纠纷相关水利工程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启动应急预案和解除
(一)应急预案启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本地预案负责处理水事纠纷应急情况;当发生下列严重情况时,由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启动本预案。
1、在省、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跨乡镇冲突;
2、因水事纠纷发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况;
3、因水事纠纷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
4、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5、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
6、跨县(市)级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7、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
8、其他情况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应急预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纠纷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斗,参与者经教育后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并经应急处置机构批准可解除应急预案。
六、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1、县水利水电局接到重大处置水事纠纷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提出是否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建议。
2、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调处重大水事纠纷各项工作,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并将紧急处置意见下达到纠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当地乡镇(办事处)负责贯彻实施。
3、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指导紧急处置意见的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将处置的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报告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涉及县际的水事纠纷,应当向市水利局报告处置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机构以及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有效、有序地处理重大水事纠纷的应急工作。
2、重大水事纠纷发生后,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水利、公安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情况严重的根据需要动用公安等部门参与水事纠纷处理。
发生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重大水事纠纷,应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处理;发生在不同乡镇(街道)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办事处)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县或会同其它部门负责协调;跨县(市)行政区域间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报市水利局协调处理。
3、应急保障。县交通、公安(交警)、民政等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伤员的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饮用水源的检测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为解决水事纠纷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后处理。在重大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得到平息后,县水利水电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最终解决水事纠纷的方案。
5、宣传报道。重大水事纠纷的新闻报道材料需经县审查后作报道。对县与其他县(市)间有重大影响的水事纠纷的发生和处理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县或水利水电局指定发言人发布。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工程的事故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__〕32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原安监总局第88号令,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
(1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__〕15号)
(12)《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__〕39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防城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程技术规范文件
(15)《工程设计报告》及设计图纸
(16)《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报告》
(17)《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18)《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__)
(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__)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辖区内发生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按照水利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地方相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门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水利行业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五)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
(一) 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有序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韦英革 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 龙卫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崇辉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建新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 武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 员:严守升 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人
江惠欢 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易景全 市水利电力技术站站长
谢能朝 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班先宝 市海河堤养护站站长
陈丽娜 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主任
黄达强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廖 义 市水利工程技术站负责人
韦 魏 市水土保持站负责人
徐海倩 市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何庠珍 市水利局计财科负责人
詹德和 市小峰水库管理所所长
苏冠东 市长歧水利管理所所长
李有强 市三波水库管理所所长
黄 勇 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程建设发生事故后,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尽力减少损失。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安监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工程围堰溃坝决堤、施工场所火灾,遂洞、高边坡、深基坑崩塌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示警疏散危险区人员,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人员伤亡、中毒、火警,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电话求助。
3、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负责指挥调动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加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6、收集事故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上报市安监部门和应急办。
7、执行上级指令。
(三)建立专家库
市、县(市、区)水利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收集到可能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估,研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级别。具体划分标准执行由中央和国家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分类制订的'标准。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原则上执行如下标准:
一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根据有关权限和程序发布,Ⅲ级、Ⅳ级预警发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Ⅲ级、Ⅳ级预警条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三)预警预防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提升监测力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救灾救助)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四)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宣布解除预警。
(五)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的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报告
各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消防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时限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要求执行。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相对应(详见附则)。市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原则上按如下标准启动响应:
1、四级响应。
①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较严重的Ⅳ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市水利局密切跟踪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对负责应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申请,帮助协调解决。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应急处置。
②发生在市本级的Ⅳ级(一般)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法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 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并密切跟踪事故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帮助、协助应急救援处置。
2、三级响应。
发生Ⅲ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三级响应标准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三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水利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二级响应。
发生跨县市区的Ⅲ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的Ⅲ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二级响应标准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二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二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4、一级响应。
发生Ⅱ级(重大)以上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大以上级别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按以下步骤实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一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市级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⑥做好配合自治区或国务院指挥机构或工作组工作的相关准备。
(二)响应措施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发生后,各级水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指令,组织相应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灾难现场救援
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必要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救治伤员
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人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出卫生应急队赶赴事发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群众应急防护
及时做好群众安全防护工作,宣传有关安全、消防防护知识。当发现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事故灾难引发的威胁时,要立即按照救援预案紧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的医疗保障。
4、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把事故灾难,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以及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委办(会)报告。
5、现场清理
现场救援结束后,现场救援小组应当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下组织事故灾难现场清理,划分责任区,安排人员值守。
6、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在救援结束后组织检查,经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者经过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撤离抢险救援人员,同时报请终止应急响应。
六、事故调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有关事故调查部门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损失、性质、救援措施、过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有力实施抢救工作,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阻碍、破坏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八、应急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级,提请市、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消防、交通、电力、能源、民政等有关部门,保障通信、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等一切应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灾难所需经费,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防财字〔20__〕41号)执行。
九、附则
(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分级标准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水利应急救援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4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一、制订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县水利局予以协调和指导,局属各股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四)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县水利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一)县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陈 敏 局长
副 组 长:孙小军 党组成员
戴中联 副局长
李诗秀 副局长
陈则兵 副局长
桂木苟 河湖管护水库管护中心主任
程文海 湖塘水库分中心主任
王小宝 林泉水库分中心主任
刘诗国 副科级干部
成 员: 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组下设决策组﹑指导救援技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安全事故调查组。
1.决策组主要职责:
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2.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⒊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③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④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⑤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5.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二)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各参建单位负责人;
成 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1.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①制定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②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③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组报告事故情况;
④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⑤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⑥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⑦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⑧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⑨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①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②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③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项目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④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⑤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3.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县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局属各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职能部门需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五、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保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四)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五)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
(六)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七)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七、应急结束
(一)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二)善后处置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三)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二)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5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3栋16层商住楼组成,桩基为人工挖孔灌注桩,结构为框剪形式,一二层为商业用途,每层层高4。5m,标准层为3m高,总建筑面积24552平方米。本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位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一级,±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约+47。000m。
二、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为一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3、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4、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5、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6
各分厂、单位(处室):
现在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同时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公司决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发展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任务: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管理格局,带动全员参与,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百日攻坚战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1、10月21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召开“百日攻坚战行动动员会”把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并利用板报、条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教育,努力增强在隐患治理工作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公司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具体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隐患排查工作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治内容:
1、隐患排查治理的共性问题
各单位全面排查在生产工艺、基础设施的配备、技术装备的运用、工作环境及事故预防措施等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现场管理、违章违纪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要把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考核,确保贯彻执行情况。
(2)各单位要制定正副厂长、工段长、班组长和职工等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严格按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对每个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用来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对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等情况进行查看和改进。
(5)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时对其的完好状况和检测检验进行核对,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安全培训教育方面,各单位在每周三进行的安全会,要求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要有学习内容和签到表。三级安全教育方面,各单位要对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起责任,不能应付了事,对新进厂的职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另外对于特种工的培训,首先要确保持证上岗,还要定期对其培训并进行考核。
(7)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是否有效,要求有演练方案和演练后的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及时进行修订预案。
(8)安全三同时有安全处主抓,确保在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冶金行业所设计治理的专项内容:
在公司内部,主要是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
(1)各单位重点是监管煤气在生产、传输、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泄露、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建立并煤气管理制度,配备煤气防护设施并确保能可靠使用,同时建立应急制度。
加强煤气防护能力的建设,对煤气作业相关人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在日常巡检的同时,辨识确认重点防护目标,像煤气管路、
煤气柜和水封、排水器等。
(2)各单位要加强煤气设施设备管理,对煤气设施设备进行编号管理,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和责任,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泄爆装置、快切装置、报警装置等设备及安全阀和压力表等设备附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各单位在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必须开动火票,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在涉及吊运铁水、钢水的炼钢分厂和炼铁分厂,使用的罐体耳轴、天车、吊钩等必须定期检测,防治倾翻、喷溅和爆炸。
(5)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次安监局领导和专家来公司炼钢、炼铁进行标准化验收所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查看并督促整改,确保下次验收顺利通过。另外制氧的标准化建设,要立即着手,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今年也通过标准化验收。
四、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此方案安排工作,提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确保公司在百日攻坚战中取得良好成绩。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7
当前已全面进入冬季,气候干燥寒冷,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极易给安全生产带来重要影响和威胁。加上元旦、春节“两节”临近,个别单位处于检修或生产关键阶段,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为确保当前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态势,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铜安办[20__]71号文及铜化集生[20__]78号文要求和布置,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3月底,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1.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3.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4.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5.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6.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7.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1.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20__年12月21日前将检查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3.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__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8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
下设应急救援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9
按照集团公司团委以及矿《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煤寺二井安字【20xx】51号)的要求,经矿团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各团支部和广大团青中开展“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主题系列活动,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活动。团委牵头重新修订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交流活动,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突出实效。
2、开展青监岗员“亮身份、保安全、促发展”小分队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青监岗总岗组织不少于2次的青监岗员现场检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青监岗员监督检查职能,严格隐患排查整改,严肃查处和纠正“三违”行为。
3、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板报评比活动。团委牵头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板报展示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向全矿职工宣贯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活动要求、活动内容以及安全事故、安全文化、安全知识等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为矿井安全生产营造氛围,推动矿井安全发展。
4、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团青,就完善管理流程、优化工艺技术、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开动脑筋,建言献策,为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汇聚力量。
三、活动要求
1、团委要在工作博客上开辟“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专栏,对主题系列活动中的亮点特色进行跟踪报道。
2、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实现建议的闭合循环,并精选上报,队组所报建议不得少于2条,其它单位至少1条,征集卡及汇总电子版务必于7月5日团委邮箱。
3、矿团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寺河煤矿二号井20xx年党委办公室对各支部工作考核以及20xx年度“五四”表彰考核范畴。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0
响应____区安委办【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冬季自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将开发区安委办【20__】__号文件通知内容书面上报公司总经理及生产部主管。
2、召开专门安全生产会议,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安全科长及各部门主管任成员的自查小组。
3、自查小组职责:认真检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各个部位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司各类安全档案认真检查;针对各类问题、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措施,并制定整改进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实施期间:20__.10.31—11.152、整改完善期间:20__.11.__—12.__3、总结汇报期间:20_
三、具体自查项目
1.电器类
1)触电保护装置有效性试验检查
2)电线、电缆护槽、护套绝缘管检查完善
3)配电箱内部清理(杂物、尘)
4)配电箱下部绝缘板整理完善
5)配变电室内部整理、清洁;挡板放置
6)配变电室警示标志完善
7)安全用电情况,杜绝私拉乱接现象,杜绝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办公用插座插头线缆使用状况等
2.机械类及其他
1)叉车、天车检查及维护
2)各转动部位保护装置检查
3)槽、沟盖板完好性检查
4)氧气、乙炔使用和储存情况检查
5)氧气乙炔表、管检查及瓶距确认
6)各输水管道、输气管道、消火栓冬季防冻保温进展情况
3.消防(应急)设施类
1)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
2)消防栓、水带、水枪、扳手检查维护
3)消防供水检查确认
4)应急灯、安全出口检查
5)应急供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完好状态检查
6)应急药品及其他应急物资检查
4.职业危害相关检查
1)职业危害岗位检测情况
2)职业病危害安全评价情况
3)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4)工作岗位警示标志情况
5)接害岗位员工个人防护情况
6)相关档案完善情况
四、全面整改
针对第三项检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坚持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定时限、定预案的“五定原则”,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五、总结汇报
1、召开厂长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2、按照安委办要求,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到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类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省粮食局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人员构成
总指挥:省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省粮食局分管局长
成员:储备基建处、办公室、调控处、财会处、监督检查处、科技产业发展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监测中心负责人
2.1.2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
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2.2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紧急调用我省粮食系统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报批、补偿或归还。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制订重大以上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3)向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报告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5)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6)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安全事故应急办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办设在储备基建处,处长担任应急办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收集核实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贯彻传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指令;
汇总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组织各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现场处置组职责
现场处置组由调控处处长担任组长,科技产业发展处和监测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的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组织转运受损粮油,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2.2.4监督检查组职责
监督检查组由监督检查处处长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时报告指挥部。
2.2.5综合保障组职责
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财会处处长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处理突发安全事故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经费预算、损失评估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检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组织应急演练。
粮食企业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信息监测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帮助企业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为I、Ⅱ、Ⅲ三个等级:
I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I级响应。
Ⅱ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造成1—3人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4.2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省粮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人民政府,之后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办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4.4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5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安全事故应急办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6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4.7应急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携带专业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8应急结束
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2总结与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安全事故应急办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5.3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应急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值班人员应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
6.2应急队伍保障
各粮食企业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等有关法律常识。
7.2培训
各粮食企业要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演练
指挥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协同,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各粮食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生产安全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应急事故能力。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2
(一)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组织领导:组长:作业长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职能人员、各班长
责任单位:检修一区
责任人、指挥:作业长
报告:当班值班、检修人员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矿调度,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作业长、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若发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在实施抢救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救援人员若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应立即撤离,更换人员。待救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抢救。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本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安全和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网吧、KTV、游艺厅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馆、冰上运动场、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馆和旅行社、A级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系统等区域存在的各类安全工作隐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进行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安全工作“无事故”目标,为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二、工作重点
1、旅行社安全方面
旅行社要制定安全预防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五不租”(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车辆;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依法参加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行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留意天气变化,不组织游客到危险的地方旅游,不组织游客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适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旅游团队在恶劣天气长时间进行室外活动。
2、A级景区安全方面
A级景区要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雪天气要做好道路积雪铲除,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生设备,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景区的应急救援水平和协调保障能力;特种游乐设施要定期接受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要及时到位。
3、冬季旅游交通安全方面
配合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旅游客运企业的管理,整改排除A级景区公路的安全隐患;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认真落实旅游包车配置“导游专座”、配发《旅游安全乘坐须知》、行程中播放《旅游安全温馨提示宣传片》等规定;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要求驾驶员在行车前必须向乘客面对面作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承诺。深入开展旅游客运(包车)联合排查整治,配合交通部门排查整改东宁至要塞等重点旅游线路道路安全和旅游大巴、出租车、网约车等驾驶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涉旅群体交通事故的发生。
4、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方面
制定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计划,积极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网吧、歌舞厅、游艺厅、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清查各类文化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各文化场所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健康平稳发展。
5、体育活动及赛事安全方面
在竞技体育以及群众体育活动过程中,确保比赛和活动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一是赛前对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加强领队、教练员对运动员在赛场的跟踪,根据参赛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安全技术指导,确保赛事安全。三是加强冬泳比赛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四是必要时为每名参赛队员赛前进行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五是活动期间必须选择正规运输公司配备车况良好的车辆承担交通任务。六是加强对体育馆、运动场等活动场所的安全管控工作。
6、节庆活动安全管理方面
切实加强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在组织重大群众文化体育旅游节庆活动中,要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7、应急值班、信息报送方面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常、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情况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投诉受理部门要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各科室、基层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工作信息、阶段工作进展、总结。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推动和促进本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科室、单位要在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扎实开展好各项安全工作。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把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与当前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意识。
4、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对消极应付、出现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市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环安办。报警电话119。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各村书记或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二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各村医生
4.情况通报及后勤保障组
(1)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2)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 长:
成 员:
5.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
成 员:
6.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镇党委和政府。
组 长:
成 员: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5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一项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百姓生命财产的大事。为贯彻以人为本,提高我们应对和处置汛期山洪灾害的能力,确保山洪灾害的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上级要求,针对我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时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严格落实全县防汛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击重点”的原则,大力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规范工作秩序,切实提高全体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对山洪多发地段的巡逻检查,汛期巡查不少于15次,设立山洪地段警示牌,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一旦降雨量达100毫米,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组织居民避让和转移。
2、山洪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有条件的要进行治理,暂没有条件的,也要知道治理规划,采取简易的工作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对本单位的山洪灾害安全工作负责,抓紧研究和制订工作方案,做出全面部署,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办事敷衍、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导致山洪灾害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密切配合,齐查共管。配合本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协调,及时上报,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合力。
3、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增强广大人民的山洪灾害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会氛围。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为手段,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为目标,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年”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发生重大社会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重点排查:(1)、非法违法行为;(2)、违规违章行为;(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实行边查边排、边排边查、排查并举的方式,逐一查出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研判,理清工作思路,督促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消防安全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1、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企业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20xx最新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
3、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四)、加强夏季施工和现场消防管理、完善健康急救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有落实记录。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类型及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过审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并配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必须备有保健药箱及常用的有效药品。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和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炎热季节工地应有消暑措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及防火措施。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采取举办讲座、出墙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在5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活动目标任务要求,多层次同步开展工作,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将每月督查一次,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三)检查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12月1日。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组织检查验收,进行总结评比,对开展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开展中的先进典型上报市局给予表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责任。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方责任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活动目标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活动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素质
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管理,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理论考核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严格对照活动标准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创建水平。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7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泰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近期大事要事,紧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以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卫战
1.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危化品存储、运输、废弃全过程监管为重点,聚焦能耗双控、检维修、低温寒潮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督促企业研究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牵头部门:安监办)
2.城镇燃气领域。以餐饮场所为重点,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3.交通安全领域。以打击“两客一危”、超限超载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各类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措施,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区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农用车、电动三(四)轮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针对严寒、浓雾、雨雪等极端天气,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4.建筑施工领域。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旧房屋为重点,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纠违规装修、擅自改扩建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非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5.消防安全领域。以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芯板、超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梯入户等违法行为。对重点路段、高层建筑小区消防通道占用、堵塞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打通“生命通道”。(牵头部门:派出所)
6.涉炉领域。以防控穿炉、高温熔融金属喷溅等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化涉炉企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涉炉企业“炉长制”和安全生产挂钩联系制度,总结前期涉炉企业积分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安监办)
7.工贸企业领域。以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使用危化品、粉尘涉爆等危险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外包队伍管理专项整治,对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新上岗员工培训制度、外包工队伍管理制度、特殊时段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安监办)
8.农机领域。以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对农机涉牌涉证、安全装置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检验机具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农机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特种设备、危废固废、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商业场所和加油站、文化旅游、电力、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也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会战”,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目标,打好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阻击战
1.坚持系统推进。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第94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风险公示、培训及档案等情况;根据《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按照所在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实施情况。
2.坚持“铁腕”执法。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聚焦重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对不放心、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强化联合执法,持续保持行政执法的强大震慑力。
3.坚持宣传引导。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行一线工作法、说理式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执法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营造强大声势,放大执法效应。
(三)以确保专项行动成效为目标,打好组织推进和责任落实攻坚战
1.迅速部署落实。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推进“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动员部署,迅速推进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紧盯重点难点。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重要时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采取蹲点驻守、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集中行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突出安全隐患,狠抓问题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在省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等关键时间节点,要集中精干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3.强化措施保障。要充分利用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对“百日会战”开展多样化宣传,要结合产业结构、自然灾害等特点制度化开展应急演练,要通过召开约谈、曝光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结果运用
实行全过程监督、动态化考核,对“百日会战”开展情况采取暗查暗访方式进行专项督导、联合督查,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8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__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__年10月31日结束。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 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薄弱环节,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区冬季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盯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对确定的各类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逐项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明确岗位风险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因管控措施不到位而形成的事故隐患。要将重大安全风险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凡是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倒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风险点始终处于有效的安全管控状态。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结合冬季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执法骨干力量,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新一轮评级评价中安全生产评级为“中”“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反复开停车,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近两年内发生过事故或险情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排查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的储存装置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和管控情况、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管理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控情况和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自控系统、监控监测系统、安全联锁装置良好运行,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措施,加强仓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三)强化工商贸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加大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贸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特别是加大力度抓好小微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培育和评估检查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有效运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11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零售经营许可,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两关闭”、“六严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开展“诊断式”联合执法检查。区安监局将聘请专家组成执法组,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程度高、问题隐患多、工作不配合的企业。着重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培训、素质固安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每一项违法行为都处罚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排查。要全部沉入生产一线,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尤其是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企业、不放心部位,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属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项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要建立台账,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煤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速险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及时了解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积极配合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0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及办事处安监站()、派出所()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36号)和X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重点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