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洪的应急预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防汛防洪的综合能力,为了使我校防汛防洪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洪水和风暴给我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我校师生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意识,确保教育系统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生重大汛情时,防汛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小组认真开展工作。成立学校防汛防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室。
1、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及随时与上级救援部门保持联系。)
副组长:
成员:和各班班主任。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防汛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乡镇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办公室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3、预警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系统的防汛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外通报事件的有关信息。
4、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洪灾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处理;根据事故情况做好复课准备工作。
5、安全保卫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按上级批示,根据现场情况,配合公安及其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安排适当的处置场所;负责事故处理期间车辆调配;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食宿;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7、机动预备组:
组长由救援领导小组依据情况临时指定,机动预备组集合所预备人员待命,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动,随时准备提供援助。
三、应急疏散流程:
1、汛情发生后,通讯宣传组及时将汛情报予防汛总指挥,并随时注意汛情及水位变化,以便领导小组做出准确判断。
2、应急疏散组分楼层、班级组织各班师生撤到三楼,三楼班级暂时不动,一楼、二楼北侧班级撤到三楼乒乓球室,顺序是先一楼后二楼
3、各班级在接到撤离指示后,及时召集齐班主任和保育员,组织幼儿穿好衣物在应急疏散组成员的带领下,撤离到指定位置等待救援。
4、财物抢救组成员在接到撤离指示后,在汛情及水位允许情况下从一楼到三楼尽力将可移动较贵重,怕水浸财物转移到三楼音乐室,以待救援。
物资保障组成员在汛情发生后,要及时各处搜集羊角球、门板等浮力较大的物品搬运到三楼以备水位到达三楼时逃生时使用,然后要随时准备为幼儿安排保暖和饮食用品,以备有可能长时间等待水位下降或救援人员的到来。
四、防汛防洪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预案。
3、组织指挥做好防汛防洪和抗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后的疫情。
5、了解上级有关防汛信息和任务。
五、防汛防洪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的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物资,要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防洪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防洪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淹的地方,要逐步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全校的`树木进行固定,要对本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线,以及围墙、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学校的建筑工地要进行科学安全防范,减少损失。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房、实验室要进行严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
1、学校防汛防洪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的实际,及时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校长坐镇指挥并部署全校的防汛防灾工作,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
2、我校立即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要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要马上报告区教育局、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救灾报灾
1、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时向区教育局、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乡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学工作。
3、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订预案,并为下次防汛防洪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而导致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七、本预案自xx年xx月xx日日起实施。
防汛防洪的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防汛防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苍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苍南县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文广旅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文旅企业对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统筹兼顾。
1.5工作重点
(1)指导旅游团队游客安全撤离;
(2)检查局直属各单位的高层建筑、危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3)指导受灾场所恢复重建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成立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1.2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气象台对台风预警信号的指令,进入较大(Ⅲ级)以上响应阶段。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从局各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抽调,每日由局领导任值班组长,现场坐阵指挥。
2.2职责
2.2.1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职责
(1)传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紧急指令,并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取得有关技术部门支持,根据汛情通报,提出防御对策;针对灾情、险情提出防御措施;
(4)协调好有关部门处置抢险救灾中的工程技术问题;
(5)决定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派抢险队伍、救灾物资。
(6)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告台风灾情、抗台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成员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的组织协调;安排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公共文化科:负责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遗产科: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非遗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广电旅游体育科:负责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及时下发防汛防台通知、台风信息和工作要求;指导体育场(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产业发展科:向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负责人发布灾害天气信息;了解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受灾情况;做好在建工程灾后统计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及时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市场管理科:负责拟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各旅行社调整台风期间团队的旅程安排,督促已外出团队做好防御措施;指导各旅游星级(绿色)饭店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做好旅行社及星级(绿色)饭店受灾损失、团队游客撤离、转移情况统计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局领导防汛防台工作的参谋;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督促检查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等文化经营场所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有关工作;指导各景区(点)做好防台风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统计受灾情况并汇总给局办公室;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机关党委: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做好防台减灾工作。
3 .汛情分级与分工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3.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影响较小。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台风影响较大。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台风严重影响苍南;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县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作特大汛情处理。
3.4特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登陆苍南或强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苍南。
(2)全县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特大汛情。
3.5重特大汛情组织分工
重特大汛情时,局成立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抢险救灾组:由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险情、灾情调查;②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救灾;③指导灾区人员和财产转移。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人员和机关党委组成。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照明、镐铲、麻袋、绳索等抢险用品;②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③组织救灾物资的配备运送;④做好抗台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
综合统计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防汛抗台动态;②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③编写防汛抗台简报,及时汇报灾情和救灾情况。
4.台风影响等级划分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Ⅳ级(一般)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可能影响我县。特殊情况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相应调整响应等级。
4.2Ⅲ级(较大)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宁波沿海登陆或紧擦我县沿海北上,或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宁波沿海登陆或在近海转向,影响苍南县程度较重。
4.3Ⅱ级(重大)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浙闽边界至乐清湾沿海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浙江台州沿海登陆,或强台风、超强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宁波沿海登陆或紧擦苍南县沿海北上或从陆上进入苍南县,严重影响苍南县。
4.4Ⅰ级(特别重大)
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浙闽边界至乐清湾沿海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宁德至浙江台州沿海登陆或从陆上进入苍南县,影响苍南县程度特别严重。
5.预防及宣传
5.1防汛防台检查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要督促指导文旅市场防汛防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
5.2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防汛防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演练培训和有关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应急响应
6.1应急职责
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的各科室和直属单位防台风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
6.2应急结束
根据县气象部门正式解除台风警报信号,或台风已逐渐远离我县,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根据职责分工通知到各文旅单位和企业。
7.应急保障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7.2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调派,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做好待命准备。
7.3资金保障
要落实抢险救灾资金筹措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8.后续工作
8.1恢复
(1)台风过后,指导和部署各文旅单位和企业落实防台抢险工作。
(2)保持与各文旅单位、企业和上级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分析灾情、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部门。
(3)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受灾区,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慰问。
(4)指导各文旅单位、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文旅单位和企业尽快恢复;
2、认真检查受灾区的受灾情况,保证工作人员住房安全,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8.2奖惩
对在防汛抗台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防汛抗台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县防指备案。
9.2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与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苍景旅〔20__〕45号)同时作废。
防汛防洪的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及相关险情的防御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行业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台州市文广旅体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州市黄岩区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防御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由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统一指挥,指导、督促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5.3科学防御,保障安全。要根据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等级通知,认真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旱情可能给本系统带来的危险,科学调度,合理防范,保障安全。
1.5.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旱情及次生灾害时,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局属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6 防御重点
(1)监督、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2)监督、指导A级景区防汛防台工作;
(3)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4)监督、指导星级宾馆防汛防台工作;
(5)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的高层建筑、危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防汛防台工作。
(6)监督、指导少体校、体育馆、游泳馆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设立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所(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区文广旅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2指挥机构组成
局防指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3指挥机构职责
(1)统一指挥全系统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区政府和省、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加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制定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措施。
(4)动员全系统参与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5)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防指下达预警通知后,按《黄岩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值班制,局机关当日值班领导即为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带班领导。
2.4局防指办公室职责
局防指下设局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指办),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局防指的决定,协调各方做好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应对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汛期和台风期间发生的文化旅游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及科室室落实相应任务;
(3)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4)完成局防指交办的其它事项。
2.5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监督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遗产科:监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非遗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资源开发科:监督指导各A级景区做好游览道路、危险地段等部位和基础设施的'防台抢险工作;指导A级景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游客疏导和撤离工作;统计受灾、游客撤离情况并汇总给局防指办;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汛防台减灾工作。
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科:监督指导各星级宾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监督指导各星级宾馆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指导组织人员(含住宿客人)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指导旅行社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体育科:监督指导少体校、体育馆、游泳馆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好建筑、广告牌加固、排险工作;指导组织体育馆、游泳馆人员撤离、转移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督促指导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做好防御暴雨、强风、洪涝灾害的有关工作;统筹分配和安排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台减灾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较大)、Ⅱ(重大)、Ⅰ(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遵照执行。
3.2应急响应启动
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害影响相关单位应按照本部门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区防指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局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响应等级启动后星级宾馆、A级景区应悬挂响应的等级标识。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般事件(Ⅳ级)时,由局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发防御工作通知。
(2)局防指副指挥视情连线相关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3)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的相关单位,每日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事件(Ⅲ级)时,由局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副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视情连线相关成员单位。
(2)局防指副指挥值班。
(3)局防指派员驻市防指值班。
(4)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事件(Ⅱ级)时,由局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连线相关单位。
(2)局防指副指挥值班。
(3)局防指根据市防指安排,抽调人员参加市防汛防台抗旱督导组,赴各地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局防指派员驻市防指值班。
(5)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5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3.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时,由局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指下发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局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局有关科室参加,并连线有关成员单位。
(3)局防指指挥值班。
(4)局防指根据区防指安排,抽调人员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工作。
(3)局防指副指挥驻区防指值班。
(4)局有关科室、相关单位每日5时、11时、17时向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受洪涝台旱灾害影响相关单位每日5时、11时、17时向局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4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局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当地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当地防指。
3.5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4.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受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5.预案管理
5.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区防指备案。
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