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捞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2024-03-15

洪捞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况,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况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级<最大风力<12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70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连续3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建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提供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提供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当达到或即将达到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况,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况。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洪捞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卫生院设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域内的洪水灾害应急工作。

  组长:李国高

  副组长:曾祥润

  成员:葛大明、万伯祥、周雄英、各村乡村医生。

  在区党委、区政府、区卫生局及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院重大洪水灾害的抗洪救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防汛指挥部对抗洪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汛情变化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收集、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开展防汛抗洪以及转移安置、灾后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制定和落实灾区疾病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向灾区派遣疫病防治队和医疗队;负责制定救灾防病所需医药器械计划等工作。

  2)卫生院成立洪灾医疗救治小组,负责洪水灾害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组长:曾祥润

  成员:葛大明、文健、陈名儒、林珊、万伯祥、蔡承志、葛朝平、张恋、谭方霞、各村乡村医生。

  救治小组做好急救药品、物品的准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租用一车辆作为急救车,急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无阻。

  3)卫生院成立消杀小组,负责灾后消毒灭菌及防疫的工作。

  组长:周雄英

  成员:葛达明、文健、林珊、葛朝平、曾晓川、各村乡村医生。

  4)卫生院成立物资储备小组,负责物资储备工作。

  组长:郭晓玲

  成员:曾德俊

  物资储备组要做好各类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储备工作,随时供应医疗救治组及消杀组的各类医疗急救物资。

  5)卫生院成立信息组,负责组织收集、核查和上报灾情的工作。

  组长:葛大明

  成员:范承宗

  信息组要做好各类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洪涝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灾害情况,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不得夸大或虚报、瞒报。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

  4、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和I级(特别重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如果接到通知后不到位,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6、指挥和协调

  现场应急指挥和协调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7、应急处置

  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8、应急保障

  负责灾后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洪捞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3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所处地理环境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大局,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交通局成立“xx县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姚民,副组长:郑兰斌、黄士友、张勇;成员:郭靖宇、牛海峰、冯照文、王玉国、朱军、刘从海、常颍、陈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蒋传俊、黄辉、牛学俊、唐心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黄士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波、蒋传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础设施检查力度,确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本系统各单位要对运输车辆、船只、公路、桥涵、渡口、渡船、港口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技术状况良好,拉得出,打得赢。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础设施(公路、桥涵、码头等)进行抢修加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及时排险除患,一时难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现场监控,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胜利创造良好条件。

  2、对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实行“三优先”,即:优先计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南照淮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和s102线xx段收费站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设置绿色通道,要保证优先放行,凭防汛抗旱指挥部颁发的“防汛抗旱运输车辆通行证”,免收通行费。

  3、配备紧急灾民疏散运输及道路物资运输应急运力,建立汛期灾害快速反应机制。为保证受灾群众疏散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及时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应急运力配备的要求,从阜阳汽运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12辆每辆30座客车为应急受灾群众疏散;省客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8辆作为预备队,做好随时用车的准备工作;从宏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汇丰汽运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确定10辆货车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车辆;从鸿运轮船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个托队为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船队;

  从县地方海事处确定一艘港监艇在汛期对沿淮和颍河渡船及运输船只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由5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修路工人参加的汛期公路抢修突击队,公路、桥梁损毁交通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修,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集中力量,尽快抢通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保障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质车辆能够通行,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道路畅通;公路分局和县乡公路管理所各确定一辆小车在全县境内各条公路上巡查,发现险段、险桥及时组织抢修,确保汛期道路畅通。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县海事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平安交通”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适航的渡船要坚决取缔,要充分发挥乡管员的作用,要求他们要经常深入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汇报。要督促企业和业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在汛期,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灾情值班报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上情要及时下达,下情要及时汇报,保障政令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各单位班子成员的手机不准关机,做到随叫随到。坚持请销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对在防汛抗旱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宣传报道,促进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系统各单位将防汛抗旱和值班电话于20xx年6月1日前报县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