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转移安置到村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7.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恢复生产自救。

  7.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饮用水困难户的情况。

  7.4根据核灾的数据制定灾民倒房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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