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范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总指挥):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 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 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
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
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
组长:秩序班长
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交通急救电话:122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 ,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
联系,请双方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方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何一方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 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号码、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方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电话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
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内发生伤亡性-交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现场当班班长应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范围内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 、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2、通讯组:(客服部)及时用广播通知业主将车辆驶离车库、现场拍照,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
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
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实现“办证经营”、备案管理;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全部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车位应用尽用、充分利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陇南模式,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优服务,拓展地上地下停车资源,尽可能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市政府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的公共区域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收费经营的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
四、促进规范管理
(一)确定停车场行业经营服务条件
1.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服务”增项的营业执照;
2.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纳入政府定价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4.建筑配建停车场必须具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
5.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以上手续后,申请向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合格后,予以备案,发放《陇南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四位数字(从0001开始)。
备案所需材料:
(1)经营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消防合格证明、收费依据等相关材料);
(2)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3)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4)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强化停车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停车经营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应当在满足工作人员或本小区业主停放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或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所有人约定车辆错时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采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行联网管理;智慧停车平台为进行信息接驳的机动车停车场优先提供停车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智能化停车诱导等服务。对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可以自行负责管理运营,也可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实现智能化运营。
(五)实行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停车场经营者和恶意逃费的驾驶人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停车场经营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培育优质的经营服务单位,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
五、强化日常监管
(一)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公共停车场,指为社会车辆停放提供经营服务的场所(包含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及特种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规范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公共停车场以及收费经营的专用停车场未备案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书面通知进行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泊位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收费泊位因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市政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对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时间及数量予以核实;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有妨害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罚款的处罚。未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体统筹、市级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规范停车场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停车收费发票(电子发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备案、道路内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公园、绿地、湿地等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将停车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的停车位行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快速处置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突发事故及其类别
1.3.1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3.2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三大类。
(a)自然灾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气象灾害。
(b)事故灾难是指车辆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坏公共设施,阻拦车辆正常出入等事件。
1.4突发事故级别
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分为一级突发事故、二级突发事故两个级别。
1.4.1一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的事故。
(b)因蓄意破坏,造成停车场设施严重损坏或场内车辆爆炸、燃烧的事故。
(c)服务中心自身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请求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增援的。
1.4.2二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局部内涝的事故。
(b)发现有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强行入库的事故。
(c)因场内车辆发烧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响营运的事故。
(d)服务中心应急力量不足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向发展商请求增援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京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负二层)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6工作原则
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广州莱佛士服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
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指挥组”)
组长:潘正顺
副组长:丛宾、郝发琪、王浩、索玉强
成员:吴学海、马正凯、张照发、岳小宝、姚金宝、陈飞、魏强、秦道杰、顾德昌、杨勤、葛长生、潘正贵、陈健、林相、管玉虎。
2.1.2服务中心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由服务中心各部门经理、主任组成)
组长:杨学武
成员:李玉芬、蒋启峰、陈佳欣、俞佩雯、张鹏、唐丰云、周丽萍、向全胜、江彬、刘维蕴
2.2职责分工
2.2.1服务中心指挥组主要职责
(a)组织、指挥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地下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1.2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负责传达服务中心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c)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d)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三、预警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及设施管理部安管组(以下简称“安管组”)负责组织建立所辖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预测、预警体系,各领班及停车场管理员要加强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分析和交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2工程服务部协助车场维保商负责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的日常维护、检测检查工作。并根据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泵房进行检测,建立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3.1.3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要建立突发事件预测、预防数据库,为预测、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a)可能诱发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b)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相关内容。
(c)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d)应急救援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
(5)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3.1.4发现安全隐患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除,防患于未然。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a)地下停车场发生突发事故后,停车场管理负责人需及时上报服务中心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应急指挥组。
(b)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c)对于无法排除的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警、求援。
报警应急电话
3.2.2先期处置
3.2.2.1地下停车场发生二级突发事故,指挥组需立即展开应急抢险工作,并将情况上报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
3.2.2.2地下停车场发生一级突发事故,指挥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a)及时进行封堵,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b)紧急调配停车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抢险。
(c)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d)及时向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请求支援。
(e)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3.2.3应急响应
3.2.3.1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接到地下停车场发生二级突发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派人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报应急办公室组长。
3.2.3.2地下停车场发生一级突发事故和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二级事故,由服务中心指挥组长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配合、协调和调动各部门的人员、物质、设备保障应急需要。
(b)各部门积极协助指挥组开展应急处置,并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c)及时向服务中心总经理汇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d)及时向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请求支援。
3.2.4应急联动
服务中心指挥组根据处置的实际需要,调动服务中心全体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2.5应急结束
服务中心指挥组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向应急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工作
突发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有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置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士对突发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3.3.2调查和评估
地下停车场应急状态终止后,服务中心指挥组向应急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发生事故设施的基本情况。
(b)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c)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d)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e)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f)事故结论
(g)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h)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改预案的建议。
3.3.3恢复重建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待报批通过后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四、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a)应急办公室要组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负责日常督促、检查等工作和突发事故的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工作。
(b)安管组早班、中、夜班全体管理员及工程部全体人员要配合地下停车场的应急抢险任务。
(c)安管组由各班领班担任抢险组长,工程服务部由工程主任担任抢险组长,抢险队伍不少于20人。
4.2经费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统筹安排资金计划,保证应急抢险时使用。
4.3物质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加强特种应急抢险设备、物质的采购和储备,满足抢险需要;各部门要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设备和物质,应急抢险时服从调配;暂未采购的特种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质,由各部门负责落实联系,保障应急抢险所需。
4.4通信保障
服务中心指挥组成员和各部门员工的通讯工具需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及时畅通;抢险期间对讲机统一使用7频,确保相互间的沟通与人员调动。
4.5气象服务保障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通过定制气象预报等方法,定期向指挥组各成员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梅雨季节尤为重要),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气候监测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支持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服务中心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并视情况作出相应修改。
5.3宣传和培训
物业及设施管理部(客服组、安管组)负责组织开展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德等学习培训,提高应急抢险水平。
5.4责任与奖惩
5.4.1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5.4.2对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设施险情并报告,有效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的人员,以及在事故应急抢险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4.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办公室制定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4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纪发〔20xx〕6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号)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停车管理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把做好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实际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梳理排查,澄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责任担当。对存在问题主动担责、不回避推诿,整改问题认真彻底、不敷衍塞责。主动检视和查找组织管理、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不足。
(四)坚持标本兼治。克服“就事论事”、“就地论地”思想,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特别是以开展停车收费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小微权力整治,督促推动行业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促进公共资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内容要求,结合全县停车场运行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整治。
(一)全面开展普查。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底数清、情况明”、“一张图、一本账”的总要求,全面摸清所辖区域城区内公共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的数量底数,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推动城市内部挖潜增效、停车资源共享,停车场运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抓好问题排查。结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问题停车场排查工作。重点围绕:
1、涉及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六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是否收支两条线;
(2)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问题和乱收费、强制收费的“黑停车场”问题;
(3)是否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运营收费资格;
(4)收费停车场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5)是否存在收费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问题;
(6)收费人员是否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等,全面摸清问题停车场情况。
2、涉及停车收费领域腐败和作风十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占有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利益问题;(2)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设置、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经营或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
(3)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4)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5)公职人员甘于被围猎,与操控停车收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相互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搞利益输送问题;
(6)政府职能部门不按规划设立停车场、私自篡改规划停车位数量,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银行、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体中心等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各社会主体及个人擅自摆放P牌、破旧座椅等占用停车位等问题;
(7)未取得停车收费许可的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违规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引发群众不满等问题;
(8)机关事业单位、商超、公园等附近拥堵路段停车难,相关职能部门只贴条罚款不疏导解决、停车位应划未划、公共场所应开放未开放,造成群众意见大等问题;
(9)社会停车场挤占公共资源、划地为王乱收费、强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仍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者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深入集中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停车场及相关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逐个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
属于各单位主管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整治。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畅通停车场运行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对群众政策咨询要耐心解答,对投诉举报要及时登记受理、限时处置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停车场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规范停车场运行管理。
四、工作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1日前)。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整治任务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开展普查和问题停车场排查,全面摸清城区和单位停车场数量底数和问题停车场情况。
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报表排查统计表格后,进行内容审核后(不得缺项、漏项),加盖单位公章,报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12日之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蔡生生)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加盖公章报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专项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排查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专项整治:
1、发改委负责价格指导和监督工作。
2、财政局负责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监督检查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乱收费、强制收费的执法管理,监督检查和规范收费停车场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4、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停车场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5、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和打击经营性停车场强买强卖、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6、住建部门负责完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向各级停车场主管部门进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
8、交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在城区建设管理的停车场进行排查和整治。
(四)总结评估(11月5日前)。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完善停车场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做好工作总结,上报经验做法。单位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进行汇总总结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停车收费行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列为《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的十六条举措》的重要内容和督导重点。各单位务必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单纯任务和业务思想,切实把专项整治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具体、数据量大,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整改方案和任务要求,卡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对排查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以公函形式交办处理,不得以问题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为借口,迟滞问题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迟缓、普查不准确、台账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要全市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5
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
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6
为及时灭火和疏散办公楼内人员,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部、五组”即: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任:孙召辉
副主任:
成员: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一)灭火行动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赵国瑞
职责:1、发现火情,快速向指挥部汇报,并代替总指挥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散引导组到现场疏导人员撤离现场,也可在火场适当位置成立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成员控制着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灭火区域的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防栓水源、扑救初期火灾。
4、快速启动现场消防设施,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5、特殊情况下,可代替指挥部下达疏散人员指令和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二)疏散引导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盖自强
职责: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被困人员。
2、及时组织与着火点相邻的单位或部门疏散与火灾现场较近的闲散人员。
3、负责人要安排专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持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着火现场。
4、及时通知办公楼消防中控室。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疏散办公楼内所有人员。
(三)通讯联络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及部分义务消防人员组成
组长:郭凤玲
成员:
职责: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或指挥部负责人报警,也可直接向火警“119”报警。
2、办公楼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局领导、指挥部成员及物业公司经理到中控室集合。
3、在中控室值班人员,各单位的通讯联络组成员随时向现场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联络各行动小组随时向指挥部汇报火灾现场情况。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委员及部分义务消防员组成。
组长:林永庆
职责:1、办公大楼发生火灾后,外勤保安立即到大楼正门和北门和车库出、入口布置人员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办公大楼。
2、帮助撤出人员运离大楼和火灾现场,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楼外围,停靠到适合救火位置。
4、及时疏导围观群众和闲散人员,疏通救火用交通要道。
5、大楼四周及地上一层车库内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驶离现场,以免损坏。
6、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对受伤严重的人员进行救治。
(五)后勤保障组:由局义务消防员和所有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赵红杰
职责:1、及时向火灾现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他所有灭火用具。火灾现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3、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疏散人群,保证急救车辆、消防车辆在事故现场畅通无阻。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抢险救火中,灭火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是第一责任人,与各行动小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发挥主动作用,做好灭火、通知所属科室、单位和疏散人员的工作。
2、所有参与灭火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各行动小组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工作任务。
3、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温毛巾将口鼻捂住并将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在高层的人员撤离时千万不能乘电梯撤离。
4、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负责人如未在岗时,由代班人或其他成员履行其职责。
5、各科室、单位及各行动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如遇火灾发生,应立即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开展灭火工作、全力控制火灾难。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教育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2、监控系统:路内停车泊位,综合利用公安系统天网工程资源;停车场,按规定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政策措施
1、违法停车:对于不按规范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严厉处罚。
2、逃逸停车费:对欠缴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补缴停车费,或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功能。
4、收费保障:在停车收费管理区域使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停车人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依次按朝向顺序停放车辆,按标准缴纳车辆停车管理费。
5、安全隐患:严禁在车辆内放置或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6、超大型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停放在路内泊位内,避免影响城市形象。
7、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依法建立停车场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共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及职责为:
县住建局:制定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确定可建的路内泊位、可经营的停车场、确保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产权无纠纷。
县发改局: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依据的解释和收费的监督。
县公安局:对天网监控范围内路段发生停车纠纷提供影像资料、加大力度对路内泊位及停车场的巡查,预防治安事件发生。
县市监局: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及执法。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县城区路内泊位、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车辆清场、维持交通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提醒告诫多次欠费的车辆。
县委宣传部:对县城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及标准进行宣传、对欠费和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曝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制止不按规定占用泊车位的现象、按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各部门共同维持文明城市的建设,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执行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发改局的批复收费、做好群众的投诉建议及咨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和收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牵头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承担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感,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好宣传工作思想引领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为城区停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8
随着小区管理的新时代要求,智能社区、平安小区逐渐成为时代居民的迫切的呼声,智能停车场系统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设备结合起来,为建设智能社区、平安小区提供有效的途径,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实现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成为主流。
下面是小区停车场系统的实现方案
一、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工具要求
1、出入口控制机、自动道闸等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工具应齐全;
2、工程施工布线标准、线材规格型号、应符合停车场工程设计要求及标准停车场的有关规定;
3、携带好齐全的相关单据,及资料。
二、工程施工布线技术要求停车场系统布线不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线缆在建筑物内安装要保持水平或垂直,并应加套管保护和使线缆固定稳妥美观;220V强电与信号线要分开铺设,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距离大于50CM。
并且所有走线都必须套管,PVC管和镀锌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断线路引起故障。
若线路中间有断点,需将断点用烙铁焊上并做好绝缘处理;布线时一定要对线缆做好标记,方便以后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电源线出入口道闸、出入口控制机需要220V电源,采用三芯屏蔽线(RVVP3x1.5),一般接到专线UPS专线供电,在某些情况下AC220V电源也可就近接取,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确保系统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线真实接地。
联网线
停车场联网方式可以分为:485通讯、TCP/IP通讯、RS422通讯等485联网线必须采用屏蔽双绞线RVVSP2x0.5,485总线长度,理论上是可以达到1200米,建议不要超过1000米。
如果超过请选用485HUB或者中继器来改善通讯环境。为了保证通信的稳定,在通讯线末端接电阻,或者把所有的屏蔽层都连接起来,末端可以悬空或者根据情况接到大地上。485网络必须是总线型结构,不允许全部或局部星型结构。TCP/IP联网线可以选择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控制机到交换机或HUB的距离要小于100米。
设备要求:
远距离读卡器信号线(读卡器—控制机):读卡器信号线使用四芯屏蔽线(RVVP4x0.5);
按钮线(管理室按钮—道闸):按钮线使用四芯屏蔽线(RVVP4x0.5);
对讲线(对讲主机—对讲分机):对讲线使用两芯屏蔽线(RVVP2x0.5),对讲线应远离强电,电磁干扰环境;
显示屏信号线(显示屏—控制机):信号线采用两芯屏蔽线:RVVP2x0.5,为了使信号线不受到干扰,在铺设时要与电源线分开铺设;
控制线(道闸—控制机):标准停车场控制线采用四芯屏蔽线(RVVP4x0.5),简易停车场(MAC板子)采用两芯屏蔽线(RVVP2x0.5),具体情况根据停车场类型来定;
视频线(摄象机—控制室电脑):视频线采用SYV75x5视频线,不要与其它强电系统在一起,应保留500mm距离。
三、工程施工布管(布槽)技术要求
线管(线槽)布线有明线和暗线两种,明线管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暗线管要求管路短、畅通、弯头少。线管(线槽)的固定、线管(线槽)在转弯处或直线距离每超过1.5米应加以固定。
在不进入盒(箱)内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作密封处理。在门禁布线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的话,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和客户认可后方可施工。
在施工布线线管(线槽)时有时需要确定开槽:开槽应根据以下原则:
①路线最短原则;
②不破坏原有强电原则;
③不破坏防水原则;
④确定开槽宽度:根据信号线的多少确定PVC管的多少,进而确定槽的宽度;
⑤确定开槽深度:若选用16mm的PVC管,则开槽深度为20x25mm;若选用20mm的PVC管,则开槽深度为25x30mm;
⑥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⑦线槽的测量:暗盒和配线箱槽独立计算,所有线槽按开槽起点到线槽终点测量,若线槽宽度超过80mm按双线槽长度计算;
⑧封槽:封槽后的墙面、地面不得高于所在平面,应与原平面相平。
四、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出入口控制机、自动道闸
控制机距相对应道闸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出入口雷同);
设备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
箱底与地面接触紧密,间隙出用水泥抹平密封;
箱体不应超出车道线,最小距车道边缘5厘米;
设备固定要牢固,不存在摇晃的情况,并应该在抵受100kg/s冲力时设备不移位不松动;
入口控制机应安装于车辆前进方向的左侧,便司机从车辆左侧窗口读卡。
2、显示屏
显示屏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固定于司机容易看到并易于倒车的位置。
3、道闸控制按钮
道闸控制按钮安装在人员方便操作的地方,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来操作。
五、地感线圈技术要求
1、线圈材料:标准Φ0.75mm耐高温镀锡线;
2、周围50公分范围内不能有大量的金属,如井盖、雨水沟盖板等;
3、周围1米范围内不能有超过220V的供电线路;
4、作多个线圈时,线圈与线圈之间的距离要大于2米,否则会互相干扰;
5、标准3米宽马路,地感线圈的尺寸为2米长1米宽,角上做45°、20厘米长的切角;
6、线圈与马路边的距离在50厘米左右,线圈为垂直叠加绕3xx8圈,总长度在30x40m;
7、埋设线槽切割参数:宽度3x5mm、深度40x50mm,深度和宽度要均匀一致,应尽量避免忽深忽浅、忽宽忽窄的情况;
8、线圈应与道闸或控制机处于同一平衡位置;
9、线圈引出的两根线应该双绞,密度为每米不少于50结,未双绞的输出引线将会引起干扰。输出引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由于探测线圈的灵敏度随引线长度的增加而降低,所以引线电缆的长度要尽可能短。
六、安全岛技术要求
安全岛主要是起摆放设备以及防止车辆撞击设备的作用。如因马路宽度限制设备安装于路边时,应在路边做设备安装地基。安全岛施工注意事项:
1、如设备安装地基尺寸应比设备实际尺寸大10厘米以上,防止固定设备时膨胀螺丝将地基胀破;
2、安全岛应高出地面约10cmx15cm;
3、如设备安装的地面为水泥基础时,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铺设,但铺设的地方应该以星型每间隔25厘米打一根钢筋(Φ20以上),钢筋应深入地面不低于5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4、如设备安装的地面为沥青基础时,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铺设,但铺设的地方应该以星型每间隔25厘米打一根钢筋(Φ20以上),钢筋应深入地面不低于20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七、系统检查测试
安装前检查:在安装设备前需提前将设备品种、数量核对安装合同,确定无误后从库房领出设备。当设备从库房中领出后,需对全部设备逐一测试,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避免在安装时带来麻烦。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9
一、车场门卫服务规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元/月,货车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0
一、系统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对停车场地、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安全、智能管理成为车辆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在常规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中,人们采用非接触式感应技术,感应距离从5CM—8M不等,以非接触式的卡作为汽车身份的最重要的识别标识,虽然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入,但为确保卡和车统一的问题,通常还需要增加图像对比系统,即汽车在离开时由值班人员对车辆的进出图像进行人工对比,以确保卡和车的准确和安全。费时费力,遇到车辆进出高峰有可能会出现拥堵的问题,且不能解决车辆进出管理中存在的人为因素。车牌识别技术的推出和应用,有效的解决了车辆管理系统中的身份标识问题,尽管牌照的字符、颜色、格式内容和制作材料多种多样,但是汽车牌照号码仍是全球范围内最为精确和特定的车辆的唯一“身份证”标识,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可以在汽车不作任何改动的情况下实现汽车“身份”的自动登记及验证。
新型的车位引导系统作为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有力补充,从而形成了智能化更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能够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引导和管理,本次设计系统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引导人们更加方便快捷地停车,进一步提高机关车辆的管理效能和运行效率。
二、设计原则
在本次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中,我们在进行方案设计的时候将严格遵照以下原则进行设计。
技术先进性
系统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主要设备应采用具有当今技术领先水平的、成熟的及国际著名品牌的先进产品,保证系统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的先进性。
功能实用性
在方案设计和设备的选择上,应注重系统功能的实用性。先进的技术应当有利于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和设备的使用价值,从而赋予产品以最高的性能价格比。
性能可靠性
系统的高可靠性是对系统功能强有力的保证。在这方面,我们不仅有技术成熟、先进的可靠产品,更有多年丰富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保证整个系统成为一个稳定可靠、经久耐用的系统。
操作方便性
系统还应该体现其操作和维护的方便性,而设计的合理性是其主要保证;合理的布线和操作设置、简洁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操作界面、全面的操作手册。
设备可扩展性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许多新用途是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而出现的。系统主要设备可以通过软件升级方式更新换代,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技术不落后。而且通道接口较多,可以随着应用需求的变化而扩展。
三、系统设计
系统构架
四、系统组成
出入口管理:出入口管理系统主要通过采用电动挡车器+车牌识别模块设备的组合,并进行对设备进行整合联动的方式,来对车辆的进出进行管制。结合管制空余车位数量,计算或限制停车时间,加强防盗/防作弊的功能,使系统更有效的辩识和管理进出场车辆。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1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园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停车场管理范围
凡园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库、楼)及占用公共地块、道路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都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停车场,根据其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临时性停车场(点)。是指因大型集会、活动、或生产、生活、经营必需等临时占用道路、空地所设置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时间视客观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满足环境、交通要求。
第二类:室外停车场。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块设置的长期使用的停车场或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
第三类: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指附着在主体建筑物内部的.并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
第四类:特种停车场(库、楼)。指单独设置的,并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库、楼)。
第四条停车场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对现有和潜在交通造成影响;
2、停车场应按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除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场外,停车场应配建照明、消防、通讯等设施;第三、第四类停车场和有条件的第二类停车场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
3、除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外,停车场内应有安全设施、值班岗亭(房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必须统一服装,统一佩戴标志。
4、第三、第四类停车场还必须满足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
第五条:停车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
第六条各类停车场审批流程如下:
1、根据停车场分类性质,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2、临时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若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交警大队审批;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批;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应按基建报批程序取得施工图纸规划、环保、消防和建筑结构批准书。
3、取得以上报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园区一站式中心申请停车场设置审批:
(1)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关批准书或批准意见;
(3)停车场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非临时性停车场需附电子图)和加盖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单位公章的停车位图;
(4)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和设施情况说明;
(5)对占用地块的,需提供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设置单位非场地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还需提呈设置单位与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6)经营性停车场,还需同时提供工商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
4、对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取得停车场设置意见书后,方可到园区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
第七条除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的相关基建审批按照有关审批时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均为3个工作日。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或道路停车场设置完成后),业主应按照本类停车场的审批要求,分别向第五条第2款所列的相关审批部门报送验收申请。
第九条取得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停车场设置单位应到园区一站式中心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验收申请表》(或从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载后填写),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第十条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前还需到园区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
第十一条表格填写完毕,且经营性停车场取得收费标准核准后,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单位须报园区交警大队申请验收;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上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后,设置单位到一站式中心申办城-管局验收;城-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合格者,业主需与园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临时停车场设置,业主还应提交保证书,保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时,无论设置期满或未满均应无偿拆除。以上手续完毕后,由园区城市管理局按停车场类别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证》(非经营性)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经营性)。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由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者凭《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实行年审制度,自核发之日起每年年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程序如下:
1、业主在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年检/换证申请表》。
2、停车场设置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业主应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审或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原申请设置时所要求提交资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别转交或业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关审批部门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签署合格意见后,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上盖年检合格章(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会办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核发。
第十五条设置单位逾期未申请或通过年审的,将给予吊销《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的处罚。
第十六条设置单位应当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齐全、设置规范、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将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设置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或限期予以撤除;办法公布以后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应予以撤除。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新合作开发区。周边地区和各镇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2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00元/辆·月;
2、电瓶车:.00元/辆·月;
3、自行车:.00元/辆·月;
4、临时停放车辆:.00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为加强X小区停车场消防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提高消防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园巷小区停车场消防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2.2 工作原则
当停车场发生消防事故后,物业管理中心应立即自动按预案实施消防应急工作,并组织协调小区内各部门迅速处置消防事故。消防应急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完成各自分工的原则上依靠科学决策和技术手段处置消防事故。
3、组织机构
3.1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经理 副组长: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应急工作,研究部署消防预防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2现场抢险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保卫人员;
任务:负责利用单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其他灭火工具对火灾进行扑救。
3.3通信联络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书记;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保卫科长; 任务:负责消防事故的报警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并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救灾工作。同时就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厅保卫处。
3.4后勤保障组
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书记;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办公室及财务部门负责人; 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
任务:负责运送消防应急过程中所需的应急物资、伤员等,确保消防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
3.5疏散引导组
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工会主席,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卫人员、义务消防队队员及相关人员; 任务:负责疏散消防事故现场内的无关人员、车辆及危险、贵重物资,保持事故现场通道畅通,维护现场秩序。
4、应急响应
4.1当发生消防事故后,发现者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报告后快速组织人员进行实际现场扑救,同时向办公厅保卫处报告,并视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或启动应急预案。
4.2如火险事故火势较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利用现场配置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待其他灭火救援人员到场后,视情况可调集其他部位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进行扑救。
4.3如火险事故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的,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展开工作。
4.4现场抢险组要立即组织所属成员,利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及其他灭火工具对火情进行扑救和控制,并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火灾的扑救、控制情况。
4.5疏散引导组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事故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对火警周围的车辆进行火源隔离,同时组织相关司机迅速将火源周围的车辆开出(或推出)安全地带,将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4.6在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现场扑救组自动转为疏散引导保卫组,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的安全警戒工作。
4.7现场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对伤员的救治或转 移工作。
5、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5.1停车场要设专门值班巡逻人员。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严格对停车场的巡逻检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隐患班排查、周教育、月联查、季演练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5.2车辆进出场检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对进场车辆要求在司乘人员离开前进行车辆及有无遗留物品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后司乘人员方可离开。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物品,要及时上交领导保存,对遗留的可疑物品通知公安机关查收以确保安全。
5.3司乘人员要认真遵守执行停车场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停车场警卫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对进场停放的车辆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拉闸断电,确保安全后尽快登记离场,不得久留,更不得在车上聚众逗留或过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并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4停车场要合理有序的安排好停放的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保证防火间距。
5.5停车场必须设有消防水源,消防栓的设立要合理并能覆盖停车场全方位;停车场停放60部以下(含60部),除必须的消防栓以外,必须配有不少于6具8公斤ABC手提式灭火器;或35kgABC手推车式灭火器一具,5kgABC手提式4具;停放60至120部车辆的停车场依次增加对消防器材的配置。
5.6停车场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占用安全通道。
5.7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停车场要实行岗检、班组检、部门检、单位检相结合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
6、附件:
6.1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5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车辆和公共设施安全,快速处置地下停车场车辆自燃等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该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QG/HBYT063-20__应急管理程序、《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 突发事故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车辆自燃,造成火势迅速漫延,焚毁周围车辆及公共设施,以及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 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成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下停车场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白彦华
副组长:董银良 谢勇
成员:谭晓东 袁志华 段海军 李淑辉 陈-军海 毋建宾 李冀凤 贾秉宇
2.1.2指挥组应急办公室(由物业公司各部门经理组成) 组长:白彦华
成员:董银良 谢勇 谭晓东 袁志华 段海军 李淑辉 李冀凤 贾秉宇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电话:
应急指挥组联系电话:
职责分工
2.2指挥领导组小组主要职责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总指挥白彦华统一指挥,书记董银良、副总经理谢勇协助,协调各部室根据分工要求进行组织扑火工作。现场救火指挥由谭晓东负责。
(a)组织、指挥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
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地下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 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2.1应急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传达物业公司指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 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初起火灾、交通突发事故的预警和指挥引导消防车辆、工程救护车辆、医务救护车进入现场救援处置。
(c)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d)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 完善。
e)负责现场的指挥,及时搜集灾害及事故信息、掌握现场变化情况,组织协调各类事故及灾害的处置。
f)确保各个部位应急指挥系统的协调统一。
(g)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3、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
3.1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设报警组、
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援组、救护组、现场保卫警戒组5个组。)
3.1.1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报警组及职责
a)报警组
组长:贾秉宇
成员:李贝贝 阴娟娟
b)报警组职责
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首先迅速向110、119、120指挥中心报警;二是立即向物业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汇报,三是及时向中控室汇报。
3.1.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a)疏散引导组
组长:毋建宾
成员:代玉平、李磊、程久东
b)疏散引导组职责
相互配合,沿出入口疏散或沿楼梯(安全出口标识)快速有序地组织疏导地下停车场被困人员撤离,避免拥挤、踩踏。
3.1.3抢险救援组及职责
a)抢险救援组
组长:陈-军海
成员:倪云峰、赵海涛、张军
b)抢救救援组职责
利用固定、移动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切断一层火源(电源);启动排水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3.1.4救护组及职责
a)救护组
组长:李淑辉
成员:李冀凤、吴开新、金永芳
b)救护组职责
迅速救护受伤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区域接受治疗或救护。
3.1.5现场保卫警戒组及职责
a)现场保卫警戒组
组长:谭晓东
成员:黄尊亮、张志强、苗建超
b)现场保卫警戒组职责
当遇到不法分子对地下停车场重要设施实施破坏时,值班人员按照分工,在制止破坏的同时,迅速报警,并负责安全保卫警戒和交通管制与疏导。
4. 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的火灾的特点、原则及应急救援
4.1地下停车场火灾特点
4.1.1火势蔓延快,烟雾大,危害重。
4.1.2由于地下层较封闭,火势容易急速向上层蔓延。
4.1.3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4.1.4扑救难度大。
4.2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灭火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快速疏散;内攻为主,外攻为辅,内外结合进攻;合理布置力量,选择正确灭火路线;固移联动,高低结合;集中力量,迅速灭火。
4.3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应急救援
4.3.1消防安全事故救援
4.3.1.1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中控室、110报告,如有伤员报120抢救伤员,负责现场保护,查看车况,防止发生火灾。
4.3.2消防事故救援
4.3.2.1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做到报警、扑救、疏散同时进行。
4.3.2.2报警组迅速向中控室、119报告。
4.3.2.3抢险救援组迅速切断或关闭引起次生火灾的装置,实施初级扑救。
4.3.2.4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地下停车场被困人员尽可能利用自带湿毛巾、围巾、口罩等捂口鼻弯腰低姿前行。如有伤员,以安全救护人员保护伤员撤离为先。
5. 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终止
5.1事件结束后,迅速检查伤员送至情况,清点参加应急人员及物资,派出人员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事件终止。
5.2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机构人员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6
一、车场位置
内设停车场一个,约可停放普通轿车十余辆,酒店大门前设有停车场左右各5个,共计停车位20个。
二、收费对象
只针对不在本酒店消费的外来停车车辆。
三、收费时间
(1)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收费;
(2)室外停车位每日08:00-18:00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室内停放:08:00-23:00收费10元/次;23:00以后收费20元/晚
(2)室外停放按5元/次收取费用
五、停车费的管理
(1)收费暂由当班保安人员收取,统一交由队长保管;
(2)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上交至酒店财务;
(3)停车费按酒店、保安部各50%分成,部门提成部分于次月15日由保安队长领取发放。
露天停车场消防应急预案 篇17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停车场管理解决办法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
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方式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