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
为迅速落实市政府11月14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强降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会议”、办公厅*政办明电201179号明电和省安监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我市强降雨雪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制定预案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预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凡是易受灾害天气影响的生产作业场所、厂房(车间)、设备设施、尾矿库等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二、要督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全方位跟踪监控道路交通、冬季旅游、冬季防火、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中小学校、化工等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要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属地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三、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如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四、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要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指导企业制定落实灾害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五、做好强降雨雪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要安排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主要负责同志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对出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协调解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通报信息,防止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2
为保证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三)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工作“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先导,认真抓好各单位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形成联动,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四)融通信息,及时应对。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信息。
(五)依靠科技,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加强适应应急需要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与共享,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六)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保障供电、供水、通信和交通安全、畅通。
3.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农、林、水设施安全。
4.保障五保户、低保户、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日常生活,做好临时工棚的固定、转移,重点项目、市政工程维护。
5.保障危险化学品、电力设施等重要设施、场所安全。
6.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指挥和协调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研究、决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由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农电站等相关站办所和宣传、文化、团委负责人员及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于我镇党政办,负责及时向区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期间的日常工作。
2.党政办:负责传达指令、参谋咨询、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报告领导。
3.经发办: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灾抗灾工作,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企业突发事件处置。
4.社会事务办、泥江口镇卫生院: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工作。
6.应急办: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做好防灾工作。强化涉危涉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强化客运车辆、危爆车辆等特殊车辆的管理。
7.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负责道路除雪除冰行动,指导、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实行强制避灾疏散;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维护社会治安,制止、查处恶意夸大传播气象灾害险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8.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9.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对动、植物做好保护工作。负责林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绿化树木保护措施;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11.市场监管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食品安全和药品保障工作。
12.泥江口农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和重要、高危用户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13.宣传专干:负责组织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宣传报道。
14.团委:组织志愿者协助交通指挥、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15.泥江口中心学校:负责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建筑的安全监测和防护;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灾害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预防行动
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可能发生灾害的村(社区)通报;对可能达到严重、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及时报告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我镇应急办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
(三)预警支持系统
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上级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我镇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建立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应对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3.在防御警戒期,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影响的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单位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4.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5.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我镇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单位互联共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四)预警级别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强度标准和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四级预警。
1.一般(Ⅳ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镇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镇24小时内降雪量达5毫米以上。
(3)我镇积雪深度5厘米以上。
2.较大(Ⅲ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镇连续5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镇24小时内降雪量达8毫米以上。
(3)我镇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
3.重大(Ⅱ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镇连续8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镇24小时内降雪量达12毫米以上。
(3)我镇积雪深度15厘米以上。
4.特别重大(Ⅰ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我镇连续10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我镇24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
(3)我镇积雪深度20厘米以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Ⅳ级响应。一般(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我镇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
2.Ⅲ级响应。较大(Ⅲ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等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疏通道路,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的群众。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3.Ⅱ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开展全我镇雨雪冰冻灾害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区应急办报告,请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联系区应急办、气象主管部门及所属气象业务单位、气象台站的应急人员,实行每天24小时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二)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加强防灾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社会稳定。
(三)信息共享与处理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社区)、责任单位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初步灾情及应急措施上报我镇党政办,联系人:彭鹰,联系电话:;我镇辖区内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受灾情况,在1小时内报我镇指挥部办公室。
1.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2.雨雪冰冻灾害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影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通报。
(四)指挥协调
1.启动应急响应
我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令,或本我镇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指挥部批准发布。
2.应急处置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雨雪冰冻灾害,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我镇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我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我镇团委、各村(社区)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八)雨雪冰冻灾害评估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地的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九)信息发布
应急办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等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十)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置
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区应急办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我镇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我镇社会事务办、辖区内医院应当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防控的组织、指导工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办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处理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二)社会救助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指导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保障
(1)以现有的国家气象通信网为基础,以数字宽带信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建立可以接收天气图、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加密自动观测站网、闪电定位资料等内容的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上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通信、为现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2.信息保障
(1)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镇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2)健全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和规范本我镇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传播渠道、方式等。
(3)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上级部门,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我镇应急办应当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应急队伍保障
(1)我镇应急抢险队、社会治安和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电力、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我镇应急办应当组织各村(社区)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雨雪冰冻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3.交通运输保障
及时做好道路的清障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医疗卫生保障
(1)社会事务办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按照“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5.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7.经费保障
泥江口镇应当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纪委应当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七、监督与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我镇纪工委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3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铃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组成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各自担负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抗灾期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
成员:
(三)人员救护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人员受伤时的急救工作。
组长:
成员: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
成员:
(五)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组长:
成员:
三、适用范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四、灾前准备
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获取当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到有备无患。
(一)对库区、货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涵洞,确保涵洞、水沟畅通无阻。
(二)检查仓库、站台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三)检查专用线路基、护坡及周界围墙,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对电力线路、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对办公楼的避雷装置、配电、供水设施、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
(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巡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五、抢险救灾
(一)在上班期间,职工或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发布有关禁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同时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后、双休日、节日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命令值班领导立即启动抗灾救灾预案,组织在处人员对灾情进行抢险;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车辆,组织不在单位值班人员赶赴单位,进行抗灾救灾。
(三)受灾现场指挥人员、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对压坏的仓库屋面要及时组织修复,使物资受损降至最低限度。
(五)对突发灾情,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应指令,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并根据灾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保库和自救措施。
(六)灾情特别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七)抢险救灾中如遇人员受伤时,应立即进行救护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八)加强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六、善后工作
(一)做好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二)及时动员全体人员恢复生产,做好受损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七、奖惩
(一)参战人员表现突出的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向上级请功嘉奖。
(二)抢险救灾中无故不到场,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者视情节轻重以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修改和释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4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企业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行车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明确相关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一)雾天能见度较低时;
(二)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结冰时;
(三)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认真贯彻恶劣天气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3、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小组
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做好与其他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交待;
2、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和视情发班;
4、发布安全提示等信息;
5、收集天气、路况信息。
(三)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该成员职责由所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递补。
(四)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预案的启动
(一)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所有车辆暂停使用。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副组长以下人员立即到岗,延迟出车或按确定的线路范围组织出车。
五、通讯保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信息能得到及时传达。
六、信息报告制度
各当班值班班长、车辆单位当班调度员、值班车辆驾驶员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浓雾、路面积雪很深或路面结冰时,信息员应及时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报告。
七、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总原则:安全、迅速、高效、有序。
(一)根据天气预报或天气情况,能预见次日有浓雾、积雪或路面结冰时,各车辆在行政一把手的安排下,提前做好次日出车安排和安全交待工作。
(二)根据天气和路况,各车辆和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应向公司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议停发、延发车辆范围。
(三)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应立即付诸实施。
八、责任追究、处理
执行应急处理的工作组必须无条件执行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造成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扣分、罚款、行政处分或终止劳动关系。
九、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十、预案变更
本预案变更由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织,报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十一、附则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5
低温雨雪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应对雨雪天气道路保畅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基本原则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出现影响道路畅通、旅客大量滞留的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采取“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法,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鹰潭市交通运输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所。办公室主任为吴将,联系电话(传真):,手机: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市运管处、市公路所、贵溪市交通局、余江县交通局、龙虎山景区交通局
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道路保畅通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保畅通应急用车和救灾车辆的统一调配工作。
市公路所: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工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局:在市交通运输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市、区)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道路保畅通工作,并落实道路保畅通物资储备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启动: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发布后,按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四、及时安排救物资
提前安排好一批棉衣棉被,准备方便面350箱,饼干50箱,纯净水50件,火腿肠10箱。一旦出现灾害事故,所准备的物资要在第一时间内可以保证1000名灾困群众的基本饮食不出问题。
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灾情传递及时。一旦发生灾害,确保及时报告情况,及时查灾、报灾并及时实施救助。每天上午9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灾害情况。
六、加强领导,果断处置灾害事故
一旦发生灾害,要严格按照救灾应急工作的要求,启动应急方案,迅速行动,果断处置。要确保人员到位,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开展救助工作,确保救助物资在24小时内送到灾困群众手中,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不受冻,不挨饿,有水喝,做好协调工作,帮助灾民稳定情绪。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6
为确保大路口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大风、雨雪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
三、组织机构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执行组长:
成员:
四、应对措施
根据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具体情况,采取严格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配齐抗灾救灾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要妥善安排好各级负责人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乡镇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切实做好群众交通安全工作。三是确保安全。我们要对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离区,明确警示标牌;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大路口镇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四是严防火灾事故。做好安全工作检查,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严防群众因用电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五、应急值班
低温雨雪冰冻气候应对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局。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依据
《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暂行规定》等。
1.2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省发生的对我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1.3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厅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风险预警组、抢险救援组、灾害救助组、评估督导组、宣传报道组6个专项工作组,由厅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处室参加。当厅启动应急响应时,各专项工作组进入工作状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高效高质完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协调有关领导检查、会议等活动安排;根据需要抽调其他人员参加各专项组;督促落实上级指示;做好文印、通信、车辆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风险预警组
组长:分管减灾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减灾处、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专家。
职责:负责召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汇总、掌握信息,及时发布预警。
(三)抢险救援组
组长:分管救援协调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救援协调处、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协调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和技术专家以及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的协调保障。
(四)灾害救助组
组长:分管救灾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救灾处、省救灾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统计、核查、评估,对启动(调整、终止)应急响应提出建议,下拨救灾物资和资金,指导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五)评估督导组
组长:分管调查统计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调查统计处、救灾处、机关党委、省救灾中心负责人、有关人员及应急专家。
职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一线,汇总并初步分析评估各项灾情数据;初步汇总、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问题整改;监督落实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有关纪律。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政法处厅负责同志。
副组长及成员:政法处、救灾处、省宣教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接新闻媒体,组织新闻通气会、发布会等;协助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舆情。
2.2现场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厅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带队,相关处室参加,赴受灾地区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成员从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派或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委派,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为灾害应对提供技术支撑。
3预警与灾情报告
3.1预警响应
预警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分级见附件7.1。
省应急管理厅接受或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后,督促指导预警范围内的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组织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提前组织危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及时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厅相关处室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2)发布综合风险预警信息及防御建议;
(3)视情组织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防范建议,加强协调指导。
3.2灾情报告
按照《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并通报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响应条件见附件7.2。
4.2响应措施
4.2.1四级响应
(1)厅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处置需要加强值班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2)灾害救助组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传达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
(3)风险预警组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支持措施;
(4)厅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灾害救助组会商财政厅按规定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6)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7)抢险救援组提醒相关专业队伍及社会力量做好人员、装备准备。
4.2.2三级响应
在四级响应行动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指挥中心充实值班力量;
(2)风险预警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支持措施;
(3)根据受灾地请示报告,抢险救援组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带队,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4.2.3二级响应
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厅负责同志带班,厅相关处室增加值守备勤力量;
(2)风险预警组提请召开全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厅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带队,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2.4一级响应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协调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厅负责同志带班,必要时报请省领导坐镇指挥;
(2)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并报请省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3.3启动调整和终止
根据应急响应条件,由厅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省应急管理厅终止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计划,迅速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开展生活类救灾物资、救援装备等回收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
6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并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修订和演练。
7附件
7.1预警分级
预警分级依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规定执行。
7.2应急响应条件
本预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条件依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定执行。
7.3应急保障
7.3.1基本生活和物资保障
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7.3.2资金保障
省应急厅负责提出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建议,督促指导资金使用管理。
7.3.3队伍保障
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全省各级及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调查,健全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以备应急状态时调用。
7.3.4信息平台保障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建设管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省应急指挥中心,为抗雪防冻救灾提供平台支撑。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应对冰冻、雨雪等灾害事故发生,及时查灾、报灾、实施有效救助,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残疾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区政府紧急会议精神,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抗击雨雪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强化工作责任制,区残联成立抗击雨雪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
科室名称工作职责备注
办公室工作协调、信息的上下沟通和汇总
x科
残劳所开展对阳光之家、阳光工场、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安全检查,关心重残人员的日常生活
x科开展对残疾车损坏情况、独居和患重病残疾老人、重残人员的日常生活的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x科组织助残员关心孤老、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帮助买菜、购物。发现残疾人居住在危房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动员残疾人搬到安全地带。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x区残联抗击雨雪天气值班安排表
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到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灾情传递及时。一旦发生灾害,确保及时报告情况,及时查灾、报灾并及时实施救助。每天下午4点及时向上级报告灾害情况。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9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局设计单位:
二、方针原则:
根据宣城市气象局发布信息;大雪天气从1月24日将持续至1月28日。我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
三、危险源分析:
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紧急事故有:
1、机械伤害
2、触电伤害
3、塌方事故
4、交通事故
5、临建防护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成立冬季大雪天气施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崔刚
副组长:章盛、王晋宣
组员:张锐、欧伟亮、胡宏斌、孙晨、桂书梦
安全员:王秀林
2、成员职责:组长
1)负责本项目“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
3)检查监督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
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组长因事不在,代理组长行使组长职权。
组员:
1)负责组织现场其他人员进行抢险工作,抢救人员应根据伤者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使伤者接受进一步治疗;
2)负责联系相关单位,维护现场持续;负责指挥现场交通秩序,使伤者能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材料物资的准备,保管及维护,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3)爱护所有应急救援器材,保证器材的完整、灵敏有效;
4)认真学习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定期参加预案的演练;
5)在组织抢救时,应协助项目部及相关救援单位,做好人员救护和疏散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6)事故救援后,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积极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名单及电话:
五、应急物资与设备保障: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紫药水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扫帚、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设备:小轿车、面包车各一辆
六、应急方案:
1、目的
当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为了将环境影响及职工健康安全方面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全面医疗救治作必要的处理和准备,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阶段性大雪天气,项目部在建工程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3、职责
1)项目部负责对本应急预案的实施;
2)项目部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对本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应急预案的实施
4)项目部其他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落实本应急预案。
4、程序
在雨雪天气,对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对以下突发性事件要采取积极的应急方案:
1)冬季雨雪天气防机械(塔吊、泵车等)伤害应急预案
①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②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的积雪、冰渣进行清理,遵循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③施工前再进行进一步检查,确保机械工况良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④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项目部汇报,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急救人员迅速到达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治;
⑤如出现重伤等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医院取得联系,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2)冬季阶段性大雪天气防触电伤害应急预案
①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及用电设备等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护措施,雨雪天气之前对不使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②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渣,检查电源、电箱是否损坏漏电,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③当施工现场有人触电时,应及时通知现场电工及急救人员,必须在确保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抢救,或使用干燥的不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坍塌应急预案
①雨雪过后及时清理现场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基坑四周坍塌现象,对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应立即安排作业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②如发生坍塌事故,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并组织机械、人员对塌方处进行加固处理;
③若发生人员伤害,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④加固活动板房及临时用房,非工作相关人员可撤离现场,巡查工作必须两人一组。
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①大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现场道路,对重要路口段进行跟踪清理,保障施工道路通畅的同时,确保社会交通的安全,避免发生社会交通事故而影响工程施工;
②根据现场情况,主要路口路段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组织交通疏导人员将交通恢复,避免影响施工及社会车辆通行;
④若发生人身伤害,现场急救人员应立即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临建防护、防火应急预案
①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②雪后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③雨雪天气温度较低,宿舍区内禁止生明火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发生火灾,一旦发生起火,及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若火势得不到控制,立即拨打119;
④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害,如临建发生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再进入临设内,且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临时设施。
七、应急方案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雨雪、大风、降温天气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领导小组;
2、物资保障:后勤部门要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物资分类储藏保管、应急时及时到位;
3、技术保障:及时准确了解天气情况,做好防雨雪技术准备工作;
4、宣传教育:对作业班组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知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0
一、成立抗击雨雪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强化工作责任制,区残联成立抗击雨雪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理事长
副组长副理事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xx科科长)
(xx科科长)
(劳动服务所所长)
(xx科副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
(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劳动服务所副所长)
二、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
科室名称工作职责备注
办公室工作协调、信息的上下沟通和汇总
xx科
残劳所开展对阳光之家、阳光工场、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安全检查,关心重残人员的日常生活
xx科开展对残疾车损坏情况、独居和患重病残疾老人、重残人员的日常生活的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xx科组织助残员关心孤老、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帮助买菜、购物。发现残疾人居住在危房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动员残疾人搬到安全地带。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xx区残联抗击雨雪天气值班安排表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1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楼院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社区、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辖区主干道、次干道、社区道路、居民楼院、商店、学校。
1、按照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社区、驻街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快速反应能力。
2、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3、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城管的副书记胡海青同志兼任。
2、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3、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
指挥中心成员:街道城管科、党政办、宣教科、经发科、社建科、综治办、卫生科、社区、阜新路派出所、鞍山路派出所、城管五中队、阜办环卫公司。
4、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在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办事处城管科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街道经发科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街道卫生科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城管执法五中队负责落实驻街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环卫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社区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5、应急联动机制
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辖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三、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1、预警预防行动
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街道二支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城管科负责辖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2、物资保障(街道社区建设科负责)。
3、宣传保障(街道宣教科负责)。
4、其它保障。
在应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习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五、附则
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2、监督检查
街道城管科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3、奖励与责任
(1)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酌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街道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实施时间
本预案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山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九华山风景区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对我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党工委管委会及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九华山风景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政治处、发展规划处、文化旅游处、环境资源保护处、财政处、宗教分局、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分局、气象处、市场监管局、九华镇、九华乡、九华山武警中队、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公路分中心、九华旅游股份公司、供排水公司、供电服务中心、电信、移动、联通的负责同志。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和驻山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为风景区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管委会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会同相关部门报请党工委管委会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风景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管委会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政治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上级和本级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所属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3)发展规划处(交通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按照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计划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负责部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及时指导协调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山公路交通畅通;指导沿线乡、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城乡接合部公路和景区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公路干道和城乡接合部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4)文化旅游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同时对景点设施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旅行社、宾馆、民宿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5)环境资源保护处: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6)财政处: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全山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7)宗教分局:负责对全山的寺庙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
(8)社保保障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9)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10)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九华山气象管理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九华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12)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3)九华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
(14)九华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造成的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
(15)九华山武警中队:在接到党工委管委会用兵需求报上级批准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6)行政执法局: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加强协调、合力排查险情,做好铲雪除冰工作,同时发挥好突击救援力量。
(17)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做好景区遇险群众救助。
(18)公路分中心: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和必要的融雪剂等装备物资,及时组织对景区公路进行除雪铲冰,努力确保道路不积雪成冻;协助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对在公路上发生故障的车辆实施救援;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及其设施,完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配合做好滞留在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积极协调中国石化、石油2座加油站做好的油料供应。
(19)九华旅游股份公司: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公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0)供排水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1)供电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景区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2)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组织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23)其他单位按职责做好工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应急局牵头,政治处、发展规划处(交通局)、文化旅游处、气象管理处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处、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文化旅游处、社会保障局、受灾乡镇为成员单位)
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山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乡镇做好乡镇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公路分中心牵头,发展规划处(交通局),公安局、环境资源保护处、九华山武警中队、股份公司、九华镇、九华乡为成员单位。)
(4)油电气保障组:负责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处牵头,环境资源保护处、财政处、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市场监管局牵头,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发展规划处牵头,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政治处牵头,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处、信息中心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山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乡镇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合理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组织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能源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山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1个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3Ⅲ级预警
全山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局部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Ⅳ级预警
全山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九华山气象处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局、政治处、发展规划处、自然资源分局、环境资源保护处、文化旅游处、电信、移动、联通、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传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九华旅游股份公司、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风景区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党工委管委会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风景区境内2/3(里程)的公路和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车站、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15人以上;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管委会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管委会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市政府及市有关局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风景区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市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和市资金及物资支持。
(8)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有关部门根据九华山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发展规划处、坏境资源保护处、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坏境资源保护处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供排水公司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发展规划处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自然资源分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政治处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区或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市内外救灾捐赠款物,会同社保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9)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风景区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村社区可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山武警中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应急局、受灾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风景区境内1/2(里程)的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车站机场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1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风景区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处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本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省和市资金和物资支持。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发展规划处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自然资源分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政治处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应急局、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村社区可向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管委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境内1/3(里程)的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车站、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7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管委会报告。
(2)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乡镇、村社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村社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处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本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省和市资金和物资支持。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村社区可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管委会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九华山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境内1/5(里程)的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人以上、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00人以上,7000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500间或5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乡镇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管委会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应急局会商财政处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本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发展规划处紧急调拨上级和本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省和市级资金物资支持。
(7)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风景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本级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政治处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乡镇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风景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党工委管委会统筹安排,管委会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给予补助,财政处视情况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财政支持,并会同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住建部门、公路分中心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文化旅游处、政治处等有关部门和各通信运营商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乡镇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级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风景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应急管理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乡镇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管委会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2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1.3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4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4.2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4
一、混凝土路面冬季施工方案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混凝土路面冬季施工方案适用于道路大修工程冬季施工。
混凝土路面冬季施工方案是根据道路大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勘察、施工规范及规程,有关部门的规定等进行的编制。
二、混凝土路面冬季施工方案执行标准及规范
1、《砼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
2、《水泥砼路面施工验收规范》(GBJ97-87)
3、《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xx
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234-20xx
三、混凝土路面冬季施工条件
1、设计提供的方位测量基准点和高程测量基准点位置。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3、施工用电现场振捣、照明采用采用电网供电,安装一台100KV变压器。
4、施工用水采用水车运输至施工现场。
三、混凝土路面冬季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1)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
2)混凝土面层原材料已进行试验,并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满足混凝土的设计强度、耐磨、耐久和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的要求。
3.2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有用砼均采用商品砼,配合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2.1水泥
1)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为42.5MPa。
2)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3)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按其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已经结块变质的水泥不得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2.2骨料:冬季施工中对骨料除要求没有冰块雪团外,还要求清洁,级配良好,质地坚硬,不应含有易受冻成分的矿物。所用骨料的储备地点应选择地势高不积水的地方。
3.2.3外加剂:防冻剂的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
防冻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相应资质检测部门出具。
3.2.4水:采用净水,即一般饮用的自来水及天然水,因其不含有导致延缓水泥正常凝结、硬化的杂质以及引起导致混凝土腐蚀的离子。
3.2.5钢筋:混凝土路面所用的钢筋网、传力杆、拉杆等钢筋的品种、规格、级别、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纹、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锈蚀。钢筋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单,进场后应按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3机具设备
1)搅拌、运输机具: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洒水车等。
2)振捣机具:平板振动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梁等小型机具。
3)其他工具:混凝土切缝机、纹理制作机、灌缝机、移动式照明设备等。
4)抹面机具:电抹子、木抹子、铁抹子等。
5)施工测量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3.4作业条件
1.混凝土路面施工应在基层施工完毕,经检测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
2.基层表面应清理干净。
四、施工组织管理
4.1项目组织体系。
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我公司抽调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合同和成本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科学系统管理和先进技术为手段,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六项基本职能,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来运作,形成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科学管理体制,本着科学管理、优质高速、开拓敬业的原则,以塑造精品为目标,发挥企业管理优势和以往施工经验,对工程施工进行综合的管理、组织、协调、控制,确保本工程实现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施工速度,一流的施工管理,一流的文明施工。出色的实现我单位的质量方针和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实现对业主的承诺。附现场管理机构图。现场管理机构网络图如下:
4.2组织机构主要部门的职责。
项目经理部下设施工组、技术组两大组。其职能如下:
施工组: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及计划的调整;负责施工生产调度,协调施工;负责机械及运输设备调度;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水电、总平面管理等。控制项目施工质量,进场材料的质量;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负责检查验收;同时负责安全管理,主管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负责与环保、环卫、治安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技术组: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各专业、各工种之间的技术协调;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变更,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技术方案方案编制、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负责计量、检验、试验工作。
各职能负责人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各行其责,互相协作,以追求建造精品,创造名牌为己任。为业主提供满意服务;为本单位创效益、争荣誉。
五、施工工艺
5.1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搅拌、运输→铺筑混凝土→混凝土振捣、整平→混凝土抹面、压实→切缝、清缝、灌缝→养生
5.2操作工艺
5.2.1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文件及现场资料放出道路中线和边线。除在道路中线上每20m设一中线桩外,同时在胀缝、曲线起讫点和纵坡转点位置也应设置中线桩,并在中线桩两侧相应位置设置边桩。主要控制桩应设在路旁稳定的位置,其精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在离道路边线适当位置每50m设一个临时水准点,以便施工中对路面高程进行复核。
5.2.2模板制作、安装
本工程采用28a槽钢制作。
安装时测量地面标高,每10米一个点打钢筋并拉线,控制模板顶面标高。为确保不漏浆,模板底面用砂浆垫平堵塞;槽钢加固采用在砼侧打钢钉外侧法兰螺丝斜撑,法兰螺丝一端固定在槽钢顶面一端固定在地面,调整法兰螺丝直至符合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本工程砼路面横断面半幅分为2幅进行浇筑,从中到边宽度分别为3.5米、3.5米,本标段拟先进行右幅浇筑,再进行左幅浇筑的施工程序。
5.2.3混凝土的搅拌、运输
5.2.3.1原材料
1)水泥
根据合同要求,本工程设计砼强度等级为C25级,水泥采用天泰普通硅酸盐42.5级水泥。
2)砂石料
砂料采用杏花山碎石,经过试验各种指标均达到要求;
砂子采用白河中砂。
3.掺和料及外加剂
掺合料采用南阳渝达1级粉煤灰
外加剂采用南阳市圣佳HZ—2外加剂。
4.钢筋
砼路面钢筋网、传力杆、拉杆等钢筋采用水城钢铁公司生产的钢筋,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1)混凝土最大水灰比冬期施工不应大于0.46。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宜为l00mm~140mm。
2)商家提供的商品砼必须满足一下要求:
混凝土原材料必须准确计量,不应超过下列规定:水泥±1%,粗细骨料±2%,水±1%,外加剂±1%;
搅拌机装料顺序,宜为砂、水泥、碎(卵)石。进料后,边搅拌边加水;
5.2.4铺筑混凝土
1)混凝土板块分格、分幅及跳仓顺序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在保证混凝土浇筑流水作业和提高模板周转次数的前提下进行分格、分幅及跳仓施工。
2)混凝土拌合物铺筑前,应对模板支撑、基层的平整、润湿情况、钢筋的位置和传力杆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
3)应从模板一端入模卸料。
4)铺筑工作须在分缝处结束,不得在一块板内有接茬。
5.2.5钢筋安装
传力杆钢筋加工应锯断,不得挤压切断,断口应垂直、光圆,并用砂轮打磨掉毛刺。
5.2.6接缝施工
1)胀缝
①胀缝应与路面中心线垂直;缝壁必须垂直;缝隙宽度必须一致;缝中不得连浆。缝隙上部应浇灌填缝料,下部应设置胀缝板。
②固定后的传力杆必须平行于板面及路面中心线,其误差不得大于5mm。传力杆的固定,可采用顶头木模固定或支架固定安装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顶头木模固定传力杆安装方法,宜用于混凝土板不连续浇筑时设置的胀缝。传力杆长度的一半应穿过端头挡板,固定于外侧定位模板中。混凝土拌合物浇筑前应检查传力杆位置;浇筑时,应先铺筑下层混凝土拌合物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并应在校正传力杆位置后,再浇筑上层混凝土拌合物。浇筑邻板时应拆除顶头木模,并应设置胀缝板、木制嵌条和传力杆套管。
b.支架固定传力杆安装方法,宜用于混凝土板连续浇筑时设置的胀缝。传力杆长度的`一半应穿过胀缝板和端头挡板,并应用钢筋支架固定就位。浇筑时应先检查传力杆位置,再在胀缝两侧铺筑混凝土拌合物至板面,振捣密实后,抽出端头挡板,空隙部分填补混凝土拌合物,并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2)缩缝的施工方法,应采用切缝法。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压缝法。
压缝法施工,当混凝土拌合物做面后,应立即用振动压缝刀压缝。当压至规定深度时,应提出压缝刀;用原浆修平缝槽,严禁另外调浆。然后,应放入铁制或木制嵌条,再次修平缝槽,待混凝土拌合物初凝前泌水后,取出嵌条,形成缝槽。
3)施工缝的位置宜与胀缝或缩缝设计位置吻合。施工缝应与路面中心线垂直,施工缝传力杆长度的一半锚固于混凝土中,另一半应涂沥青,允许滑动。传力杆必须与缝壁垂直。
4)纵缝
①平缝纵缝,对已浇混凝土板的缝壁应涂刷沥青,并应避免涂在拉杆上。浇筑邻板时,缝的上部应压成规定深度的缝槽。
②企口缝纵缝,宜先浇筑混凝土板凹榫的一边;缝壁应涂刷沥青。浇筑邻板时应靠缝壁浇筑。
纵缝设置拉杆时,拉杆应采用螺纹钢筋,并应设置在板厚中间。设置拉杆的纵缝模板,应预先根据拉杆的设计位置放样打眼。
5)混凝土板养护期满后,缝槽应及时填缝。在填缝前必须保持缝内清洁,防止砂石等杂物掉人缝内。
5.2.7混凝土的振捣、整平
1)混凝土板靠边角应先用插入式振捣器顺序振捣,再用平板振捣器纵横交错全面振捣。纵横振捣时,应重叠l00mm~200rnm,然后用振捣梁振捣拖平。有钢筋的部位,振捣时应防止钢筋变位。
2)振捣器在每一位置振捣的持续时间,应以拌合物停止下沉、不再冒气泡并泛出水泥砂浆为准。
3)当采用插入式与平板式振捣器配合使用时,应先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后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插入式振捣器的移动间距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其至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模板和钢筋。
4)振捣时应辅以人工找平,并应随时检查模板。如有下沉、变形或松动,应及时纠正。
5.2.8混凝土抹面、压实
(1)修整时应清边整缝,清除粘浆,修补掉边、缺角。
(2)抹面
1)第一遍抹面:振捣梁整平后,用压光机采用揉压方法,将混凝土板表面挤紧压实,压出水泥浆,至板面平整,砂浆均匀一致,一般约抹3~5次。
2)第二遍抹面:等混凝土表面无泌水时,再做第二次抹平,将析水全部赶出模板。
3)第三遍抹面:在析水现象全部停止、砂浆具有一定稠度时进行,使用压光机赶光压实。
4)抹面时操作人员必须在跳板上操作,不能踩蹬混凝土板面。
5.2.9切缝、清缝、灌缝
1)当采用切缝法设置缩缝时,采用混凝土切缝机进行切割,切缝宽度控制在4mm~6mm。
2)切缝法施工,有传力杆缩缝的切缝深度应为1/3~1/4板厚,最浅不得小于70mm;无传力杆缩缝的切缝深度应为1/4~1/5板厚。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25%~30%时,应采用切缝机进行切割。切缝用水冷却时,应防止切缝水渗人基层和土基。
3)切缝后、填缝前进行清缝,清缝可采用人工抠除杂物、空压机吹扫的方式,保证缝内清洁无污泥、杂物。
4)灌入式填缝
灌注填缝料必须在缝槽干燥状态下进行,填缝料应与混凝土缝壁粘附紧密不渗水;
填缝料的灌注深度宜为30mm-40mm。当缝槽大于30mm-40mm时,可填入多孔柔性衬底材料。填缝料的灌注高度,冬季施工宜稍低于板面;
热灌填缝料加热时,应不断搅拌均匀,直至规定温度。当气温较低时,应用喷灯加热缝壁。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填缝料与缝壁粘结情况,在有脱开处,应用喷灯小火烘烤,使其粘结紧密。
5.2.10养生
1)混凝土板压实成活后,应及时养生,养生应根据施工工地情况及条件,选用土工布养生等方法。本工程采用混凝土三次抹面完成后,覆盖一层塑料膜,上面再覆盖一次毡毯,达到保温保湿效果。
2)混凝土板在养生期间和填缝前,应禁止车辆通行。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但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4)养生时间根据本工程混凝土施工时间,宜为14-21d。养生期满方可将覆盖物清除,板面不得留有痕迹。
5)养生期间应保护塑料薄膜的完整。当破裂时应立即修补。
5.2.11模板的拆除
1)拆模时间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确定,
2)拆模应仔细,不得损坏混凝土板的边、角,尽量保持模板完好。
5)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时,可允许开放交通。当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开放交通时,混凝土板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其车辆荷载不得大于设计荷载。混凝土板的强度,应以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强度作为依据。
5.3冬期施工注意事项:
5.3.1混凝土路面在弯拉强度尚未达到1.0MPa或抗压强度尚未达到5.0MPa时,应严防路面受冻。
5.3.2混凝土拌合物的浇筑温度不应低于5℃。当气温在0℃以下或混凝土拌合物的浇筑温度低于5℃时,应将水加热搅拌(砂、石料不加热);如水加热仍达不到要求时,应将水和砂、石料都加热。加热搅拌时,水泥应最后投入。材料加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任何情况下,水泥都不得加热。
2)加热温度应为:混凝土拌合物不应超过35℃,水不应超过60℃,砂、石料不应超过40℃。
3)水、砂、石料在搅拌前和混凝土拌合物出盘时,每台班至少测四次温度;室外气温每4h测一次温度;混凝土板浇筑后的头两天内,应每隔6h测一次温度;7d内每昼夜应至少测两次温度。
4)混凝土板浇筑时,基层应无冰冻,不积冰雪,模板及钢筋积有冰雪时,应清除。混凝土拌合物不得使用带有冰雪的砂、石料,且搅拌时间应比规定的时间适当延长。
5)混凝土拌合物的`运输、铺筑、振捣、压实成活等工序,应紧密衔接,缩短工序间隔时间,减少热量损失。
6)应加强保温保湿覆盖养生,可先用塑料薄膜保湿隔离覆盖,再采用草帘、毡毯等在其上保温覆盖。遇雨雪必须再加盖油布、塑料薄膜等。
7)冬期施工时,应在现场增加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组数。
8)冬期养生时间不得少于28d。允许拆模时间也应适当延长。
5.4安全与防火措施
a、施工直接接触汽源热水,要防止烫伤。
b、现场使用的锅炉、火坑等使用焦炭时应有通风条件,以防止煤气中毒。
c、现场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及防火工具。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篇15
为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对我镇的影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鸠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汤沟镇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三、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二)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政府根据各单位、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四、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镇政府决定成立汤沟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担任。成员为:政府各部门、汤沟派出所、汤沟市监所、汤沟交警中队、汤沟交管站、汤沟供电所及各村居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
(二)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应急车辆、相关物资(雨衣雨鞋等)、后勤保障、会议安排及上传下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村(居)开展工作。
(2)镇安监站: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重大、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镇经发办:指导和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市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充足;加强企业巡查,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损的厂房要及时处置。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4)汤沟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害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5)镇民政办: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督促村居对辖区内“三无”老人、独居老人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排查和处置;对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6)镇财政分局: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7)镇镇公路站: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保障居民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依照职能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有关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小区内人防工程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会同汤沟交管站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安全检查。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8)镇市容办:做好铲雪车辆、工业盐、融雪剂、扫把、铁锹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做好城市道路扫雪除冰工作,在交警中队的指导下对架空道路进行撒盐除冻。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9)汤沟交管站:及时指导协调沿途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辖区中断里程。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0)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村居)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1)镇宣统办:加强对灾情的舆论管控。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2)镇卫健办: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做好恶劣天气疫情防控和因灾伤害人员的救援工作。
(13)汤沟市监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4)镇人武部:根据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队伍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5)汤沟交警中队: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指导市容对我镇架空道路进行撒盐除冻。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6)镇农水办:协调供水、供电相关单位,确保辖区居民生产生活的水电不受影响。负责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7)各村(居):加强对恶劣天气情况的宣传和防范工作,对鳏寡孤独和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宣传防火防冻相关知识,确保不发生小火及因冻亡人事故;对辖区内的'危房进行排查,对因雨雪冰冻不宜居住的房屋要及时动员其居住人员离开并做好安置工作。
分管领导督促镇分工干部到村(居)协助开展工作。
五、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预案响应后,镇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水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综合组
负责材料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通讯畅通、应急车辆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生活救助组
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
(三)交通工作组
负责全镇主要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公路畅通工作;指导做好过境国道省及区镇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属地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四)水电油气保障组
负责水电油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五)市场保障组
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六)医疗救助组
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纪律要求
镇、村(居)要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镇、村(居)值班通信联络畅通。对因值班值守期间而擅离岗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擅离岗位而使灾情加重的,将给予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