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的应急预案 篇1
(一)预防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特点,通过晨会、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学校网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性的传染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性的传染病的能力。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性的传染病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健康课,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4、落实晨检制度和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身体状况。一旦发现突发性的传染病事故的早期表现,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早汇报。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主义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学校食堂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并注意个人卫生,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7、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度。
8、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体质。
9、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突发性的传染病事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查、治疗等工作。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各班主任在晨检中发现同一时间段有多人出现相同的不适症状,如发热、呕吐、出疹等,应及时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
学校易发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初步摸清症状,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对患病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处理,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家长服务。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明确并落实突发性的传染病事故的信息报告人;
2、具体实施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故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3、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性的传染病事故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
1、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4、妥善处理事故,协助教育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保护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突发性的应急预案 篇2
一、发生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
执法人员要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指示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市区要在1个小时内、乡村在2个半小时内赶往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向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各级处置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的组长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担任,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可视突发及重大事件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3、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领导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领导调动和使用。
二、控制事态
现场指挥小组要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法当即开展现场检查、物证获取,现场勘验确认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做好违法产品的依法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
三、检验
对需抽样检验的应立即抽样送检,检验机构立即安排人员检验,检验结果迅速报告现场指导小组。
四、采取措施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或会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伤害的违法产品,要采取必要措施,快速调查清楚违法产品扩散范围、程度及具体流向地点。同时要迅速报告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缴违法产品,严禁违法产品的销售、使用(食用)和再加工;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县(市)行政区域的,要迅速查明具体的产品品种、数量、流入地的具体地点后,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向市局报告;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省辖市的,由市局向其它市的质监部门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上报省局;如流向省外的,由市局迅速向省局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服从省局领导小组指挥做好违法产品的追缴工作。对进入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将情况通报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清查。同时,责令企业限期追回违法产品,依法处理并进行监督销毁。
五、惩罚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违法的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等,已涉嫌犯罪的,要依照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获证企业的违法行为构成吊销许可证的,由省局或国家质检总局吊销生产许可证。
六、信息汇报
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信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对于较大和一般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相关信息,由省、市局报政府或质检总局批准后,可对外发布。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系统声誉。
七、政令畅通
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和对质监部门的损害。
八、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执法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由现场指挥小组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遇到暴力抗法致人伤亡,要尽快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协调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做好稳定工作,并要保护相关证据。
九、应急救援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人员中毒、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处理流程
为确保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有效,我局参照省、市局应急预案处理流程执行。
突发性的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预防幼儿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类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扩大,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二、预防措施: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为防止非法侵入,学校围墙须是不易攀越,严格值班监视制度。
2、加强对园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的管理。为确保幼儿园安全,具有精神异常症状的人员必须在正规的精神卫生部门进行鉴定,一旦确诊为精神病人,幼儿园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帮助照顾。
3、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并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三、事件的处理: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学生,将幼儿紧急转移、护送到安全处。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将情况速报上级教育部门。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配合警方调查,作善后处理。
四、组织机制: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园长在由园长指挥,园长不在由分管安全工作校长指挥,辅导员、保健教师等以此类推。
2、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
具体人员安排:
报警人员:
周旋应付人员:
护送幼儿转移的人员:各班办主任
将伤者送往医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