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保护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和安全,更为确保广大游客安全,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景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景区承载量核定导则》,结合西河古镇景区实际,特制订《西河古镇旅游高峰期客流控制和应急管理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 适用范围
(一) 本预案适用于旅游旺季、小长假、黄金周、民族宗教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客流应急控制。
(二) 本预案所指高峰期指大批游客进入景区,超过日最佳接待量或瞬时最大接待量,有可能影响景区旅游秩序或存在安全隐患。
(三) 容量核定:根据国家旅游局《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核定景区瞬时最佳承载量为9000人,瞬时最大承载量为2万人。
二、 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合力应急”的原则,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认真做好旅游高峰期游客接待工作,确保旅游高峰期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指挥系统的设置及职责为加强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下设通信联络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
(二)景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 启动和终止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2 组织实施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3 统一协调驻景区单位救援突发公共事件;
4 统一调配救援人员。
(三) 指挥所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1、通信联络协调组
组长由西河老街管委会主任向亮兼任,成员为管委会工作人员。
(1)负责古镇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
(3)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
(4)报告各组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5)报告各组救援工作,公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上报;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治安组职责:组长由红杨镇派出所民警兼任。
(1)负责提供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
(2)负责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3)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4)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5)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责:组长由西河社区卫生室医生担任,成员从农家乐业主、义务消防志愿队、各村组中抽调。
(1)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
(2)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
(4)负责组织游客撤离,指导游客、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职责: 组长由西河社区书记担任,成员为社区工作人员。
(1)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2)负责联系卫生部门组织调度应急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疏散引导组。组长由西河社区主任兼任,成员为西河社区工作人员。
(1) 事故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
(2) 配合其他各组开展工作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景区突发公共事件类型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五、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六、运行机制
1、 预测预警
景区管理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值班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按照预警的方式、方法、渠道做好预警工作。
2、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反馈要全面、真实、准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3、应急处置
(1)先期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景区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驻景区救援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响应,做好各自的工作;
(3)指挥与协调。景区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5、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景区内凡涉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及知情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阻挠上报,必须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报告。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缘由: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惫驾驶、技术生疏、应变力量差;特殊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阅历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肯定驾龄的驾驶员担当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学问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特地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仔细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峻损伤应马上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马上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准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殊留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爱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马上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削减幼儿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一切为了幼儿的安全,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消失事故,要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幼儿。
2、统一指挥与团结协作原则
特别状况下,全体师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消失的问题,团结协作。
3、紧急处置原则
遇到重大突发大事时,削减中间环节处理,抓紧时间,对受伤幼儿进行妥当处理,不得延误时机,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局部听从整体原则
遇有突发大事,全部人员应从大局动身,一切以幼儿园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幼儿园范围内发生的交通安全大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幼儿园实际,讨论制订应急方案。
(2)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气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看法,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教育幼儿增加自我爱护力量,要求相关人员强化重点部位爱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马上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把握应急处理进展状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留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在本楼层上课老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公路时,必需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掌握的人行横道时,必需遵守信号规章;
过没有交通信号掌握的人行横道时,要留意车辆,不得追赶、横冲直撞。假如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需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假如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需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逐、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需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需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急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动。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防卫意识、防卫力量和自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