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2023-06-20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保证单位车辆在道路交通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二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三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电话,保护现场;并向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五条、事故处理人员到来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条、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驾驶员迅速报警,及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第七条、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

  第八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将成立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榆树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措施针对性,确保辖区内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类管理责任,堵塞安全生产和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水平,为冬防春运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基础。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态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安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保有(乡党委书记)

  刘铁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德平(乡人大主席)

  陈胜(乡党委副书记)

  周晓东(乡党委副书记)

  阚庆国(乡纪委书记)

  吴万青(副乡长)

  贾雨金(武装部长)

  成员:张守臣(乡安监站负责人)

  宋卫东(派出所长)

  郑铁仲(组织委员)

  范丹辰(宣传委员)

  张民(纪委副书记)

  张子文(交通站负责人)

  姜亦民(司法所长)

  王瑞全(农机站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间

  (一)工作重点

  以乡村公路、客运车辆、农用车辆、摩托车为重点,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太安派出所、乡属各部门、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工作要求,充分整合资源、结合本职工作,密切配合交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型车辆超载、违规上路等情况。

  1、乡安监站:在全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加油站、液化燃气站、在建工地、辖区内的各企业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主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先停业,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乡交通站要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及无证无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酒后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严禁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同时做好专项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牵头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3、派出所要依托现有资源牵头交通站、安监站、综治办等部门在重点路段开展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及时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情况特殊的,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

  4、乡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综治巡防队伍资源作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轨道交通开展巡查等相关工作。

  5、乡农机站要根据农机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农机车辆的登记和管理。

  6、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工作,要收集整理好校车的基本情况,并将先关情况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7、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辖区道路隐患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交通站,同时在隐患未消除之前,要及时的增设警示标语,并做好对过往群众和车辆的安全宣传工作;二要安排专人负责红白喜事打招呼工作,要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

  8、各包村干部要全力协助各村做好道路交通宣传及整治相关工作,切实提升群众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9、乡属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教育本单位所有员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每天的值班同志,严格执行省市乡的统一要求,在岗带班值班,加强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村两委要落实在岗带班值班制度。乡里要不定时的进行抽查督查,不落实值班制度、遥控值班的,或电话长时间关机、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的,或不假外出,漏岗脱岗的,一经查实,全乡通报批评。

  3、强化应急管理,听从统一指挥调度。如有突发事件,首先报告当日值班人员,情况不甚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大概,待核实后详细报告,且跟踪到问题的解决。应急事件的处置,辖区和行业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听从带班值班总体调度和指挥。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按程序启动。

  六、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的工作要求,落实我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等原因造成亡人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4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田庄镇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救,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县乡村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原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超过12小时。

  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者群众可拨打110或拨打田庄派出所电话、张舍派出所电话、镇政府值班电话寻求帮助。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向镇卫生院求救。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各社区、村庄及党政办、镇应急管理办、道路交通管理站、卫生院等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管理站,由张建林任办公室主任。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和综合指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泄露、起火、爆炸,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和车辆严重滞留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欧阳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维权信访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值班大队领导 ;

  副组长: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任务安排。

  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开展现场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具体实施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及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力量或决定采取其它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

  4、加强与县政府应急、交通、公路、消防和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维稳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指导交通分流。

  (二)信息联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人员及队属各单位内勤。

  任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传达、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指令。

  2、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并传达上级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县道路交通路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了解辖区主干道、旅游景区交通流量。

  4、汇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策。

  5、第一时间调取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编发给赶赴现场的处警领导。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填报《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

  (三)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组

  组长: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安宣股负责人

  警力和车辆:安宣股警力和车辆。

  任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以上事故责任倒查的应对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

  组长:分管联系中队的大队领导和值主班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警力如下:

  一梯队(20人):一中队10人,事发地辖区中队5人,客运股5人。车辆由各中队和客运股提供。

  二梯队(20人):一中队15人、科技股5人。车辆由一中队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队(20人):除一中队和事发地以外的另外两个中队各10人,车管所5人、处罚中心5人。车辆由相关中队、大队办公室提供。

  任务:根据上级的命令赶赴现场,协助党委、政府并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开展疏导救援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警力:法宣股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加强与县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联动,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向社会发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导工作。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维权信访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负责督促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勤务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负责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追究责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防止发生涉交集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统一交通和通讯器材的分配、管理、调度,保障无线通讯联络畅通、车辆调配及时;

  2、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和装备保障工作,储备干粮、手电、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链条等物资备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敏感,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收集信息。各单位、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信息报送范围、时限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动态信息,确保反应敏锐、行动快捷,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三)加强备勤,备齐装备。各单位、各工作组的人员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在处突时,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

  (四)服从命令,文明执法。要听从指挥调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处突工作。要文明、公正执法,积级预防各类群体性的事件。要严格按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处置。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7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及后山乡交通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罗伟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办公室设立于校长办,由罗伟负责总指挥。德育处詹志洋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团委及班主任负责宣传教育。

  实施措施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

  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8

  20xx年度中考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中考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20xx年全县中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路高生任组长,教导员陈建峰任常务组长,副大队长汪金旺、副教导员周造辉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秩序科,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中队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确定学校负责人员,确定责任民警,对中考期间辖区内集中接送中考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摸排(车辆及驾驶人名单附后),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律禁止运行。对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禁止其驾驶集中接送中考学生车辆。

  (二)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中考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6月17日至19日为中考时间,各中队要在考生通往考区的主要路段部署足够警力,加强巡逻,疏导交通,推出各种便民措施,尽所能为考生服务。遇考生所乘车辆交通违法时,要立即纠正放行,事后再做处理;遇到考生乘坐车辆因交通堵塞受阻的特殊情况,要根据实际多想办法,如确有需要,可采取警车开道等切实有效方式转送考生安全到达考点,确保其顺利参加中考。

  (三)加强考点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净化考点周边交通环境。

  今年中考设弋阳一中、志敏中学、弋阳县第二小学三个考点。县城中队要积极会同治安管理部门及辖区各考点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考点周边及食宿地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严查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各考点设置中考交通管制标志,禁鸣喇叭标志,减少机动车的噪音干扰,减少交通堵塞,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要实行定时、定人、定岗制,在开考、考试结束时段,派出民警、协管员在校门口执勤,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秩序科铁骑队负责加强对城南片区各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四)结合天气变化,做好路面管控工作。

  各中队要与气象局取得联系,密切关注本辖区的天气变化情况,如遇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涝灾害等影响而出现道路交通险情时,要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或进行交通管制,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大队报告。增加雨天巡逻班次,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设置雨天安全行车提示语。

  三、上岗时间

  上午7:30时至考试结束,下午13:30时至考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考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保平安、保畅通、保考场秩序”这个中心点来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扎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备勤。各中队要严格领导带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定职定责、定岗定位,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民警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中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大队将就此工作进行督查,对因措施不到位、交通保障不力,影响中考顺利进行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及时将中考期间的安保情况报送至大队指挥中心。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学校教导主任)

  成 员: (学校总务主任)、(学校副校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1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麟

  副组长:胡明康、王春福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水运企业、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4小时值班电话0859-521。同时,成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胡明康

  副组长:罗雅

  成员:道路运输股全体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陈治江

  成员:苏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龙、唐本广、孔德勇、贺渠、薛德贵、曹传炳、车龙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运输保障;对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应急人员及时到达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贺如国

  成员:叶鼎嵩、常楠、庹定涛、王安华、张鹏、罗贵钢、何翔、蔡金桥、贺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程建设技术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2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镇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教师: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3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红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要求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直接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5、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校外车辆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6、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驶。

  7、校门口禁止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严重程序、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在3—9人以内的;或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重特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主的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平台,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景德镇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市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政策咨询。

  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各级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市气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

  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总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市保险部门负责灾后勘察、赔偿工作。

  市广电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市军区后勤部、武警支队后勤部负责紧急情况下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其办事机构,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7)与市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络。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县(市、区)级机构

  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指挥水平。

  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公安110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要建立交警中队、大队、支队三级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队、支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

  各级公安机关对已经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1小时内层报至省公安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公安局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市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级公安机关和市、县两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组织自救,并要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2事故现场过往车辆在获悉信息后,应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同时,迅速报告110、122指挥中心。

  3.1.1.3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在获悉信息后,要迅速报告122交通指挥中心或110指挥中心。

  3.1.1.4110、122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要核实事故信息的准确性,查明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救助要求等简要情况。并根据获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险情及事故等级,立即向辖区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报告。

  3.1.1.5110、122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的同时,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有人员伤亡的,要及时通知救护(120)或消防(119)等有关部门。

  3.1.1.6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发生地交警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3.1.1.7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应认真核实事故性质等级,初步判定应启动的应急救援级别,并责令值班员立即将事故信息按照应启动的处置应急救援级别向市、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3.1.1.8市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处置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处置应急救援指挥部。110值班员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3.1.1.9110值班员要随时与事故现场保持的联系,了解救援进展情况,每隔一小时将事故处置及救援信息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特殊异常信息要随到随报。同时,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制度,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分别作快报、补充报告和跟踪报告。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公安机关的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前,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较大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市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市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事故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当地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1.5应急结束

  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分别由省、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省、市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重特大、较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市公安局会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汇报。

  3.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市公安局负责;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市级和事故发生地主要新闻网站或者有关网站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各级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预备队由公安、武警、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必要时,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驻地军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市级预备队由市公安局调集的市级公安人员、市武警支队调集的市卫生局调集的医务人员等组成。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门、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物资保障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市卫生部门负责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应急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各级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物资的紧急运输,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要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在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时,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的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电信、移动、联通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通事故应急通信网络应建立交警支队、大队、中队、事故现场四级通信网,通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实现话音、数据、图像的实时传输。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装备与之相适应的各类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通信手段,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县(市、区)公安部门以110指挥中心为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交警支队、大队以值班室为通信联络中心。

  (3)县(市、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值班电话:110

  (4)当发生施救时间较长、施救难度较大的交通事故时,当地政府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4.9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市级应急指挥部每二年组织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县级每年组织一次。每次实战演练要组织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部门、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本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严重延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进行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市应急指挥部每三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并视情作出相应的修订,报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5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6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地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其他情况。

  三、情况报告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属地村(社区)必须立即向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街道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街道办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分管安全、武装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街道办党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应急管理办(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街道办交通道路安全情况;

  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地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

  组长:

  成员:

  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发生紧急情况后,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展开人员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处置要求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区)报告后,根据街道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

  六、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积极做好乡道、村级道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个村、广播站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劝导员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认真排查、整治辖区内道路隐患,并制定和落实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街道办指挥部备案。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7

  为切实做好我省春运及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法定节假日,下同)期间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障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运行平稳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高速路面、桥隧、互通、边坡等基础设施情况,监控、通信、指挥调度等各类系统运行情况,服务区和收费站的管理服务情况等,春运及节假日前1周完成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2.统筹安排道路施工。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除因道路及设施突发性损毁需要进行抢修施工的,一律不安排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已经开工的,春运及节假日前一天暂停施工,采取增设交通警告标志、安排临时通行便道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提升路面通行能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二)加强安全管理。

  3.加强运输安全监管。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等制度和措施;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发挥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的安全监管作用,保障运输安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4.加强路面安全监管。科学组织警力和人员,加大路面巡查频率,驻点实时管控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节点。严格落实交警执法站检查登记等制度,严查重处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大车占道、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三)加强预警调度。

  5.强化值班和信息报告。加强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行与阻断事件报送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高速公路运行信息。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及严重拥堵发生后,力争30分钟内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编制高速路网运行专报,实行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6.加强视频监控。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检。加强重点路段、重要景区、主要收费站等关键节点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患和拥堵。各相关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要及时接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系统,共享监控资源,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7.强化预警防范。加强高速公路运行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分析评估道路运行态势,及时通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落实好防范措施;对影响道路出行的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提前3天向交通、公安等单位预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8.强化引导分流。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在严重拥堵路段的前置区域,利用电子指示牌、情报板及临时交通引导标志等,滚动发布路况动态、拥堵处置及绕行提示等信息。省公安部门会同路政、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及市、县人民政府,科学制定重要拥堵路段干线公路分流方案,相关方案及时通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视情及时启动干线公路分流方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四)加强应急处置。

  9.健全保畅通指挥协调机制。省政府成立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指挥部,由省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相关副秘书长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交控集团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长),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参加,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各副指挥长在岗带班指挥协调,负责解决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请指挥长协调。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指挥协调机制,指挥长及联系人名单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省相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10.强化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配齐配强救援队伍、专业设备和应急物资。突出重点路段和关键节点,科学合理布控,确保快速调用、及时到位。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要加快事故车辆施救、事故快速处置、事故快速理赔、救援服务热线、巡逻车辆调度、医疗救助等救援服务平台整合,实现一体化救援,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11.提高轻微事故处置效率。健全轻微事故快速处置办法,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企业简化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程序,建立健全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全面实行快清快撤快处快赔制度。(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安徽保监局)

  12.加强重大阻断现场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和严重拥堵发生后,按程序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在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调度,视情赶赴一线处置,并及时报告指挥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拥堵路段管控,畅通救援通道。提高事故现场处置和清障效率,一般事故原则上公安交警处置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收费公路经营主体2个小时内清障完毕;特殊情况及时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协调调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13.完善道口应急通行政策。收费公路经营主体要在各收费道口1000米处设置标志,对收费道口拥堵达到1000米的,启动应急机制,收费道口自动免费放行;必要时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下达免费放行指令。(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省交通运输厅)

  14.提高收费通行效率。高速公路经营主体要保障春运及节假日期间收费系统平稳过渡,确保ETC车道正常运行。在车辆通行高峰时段,采取调整收费站上下行车道、实行便携式快速收费等措施,改进收费服务。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高速出口以外区域的秩序维护,确保车辆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服务保障。

  15.动态发布出行信息。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移动终端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路网交通运行及气象等各类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有序分流、科学绕行。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及时归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出行指南,动态发布出行信息。(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16.优化民生出行服务。加大对服务区、收费站等物资供应管理,重点保障燃油、饮水、食品、常用药品等日常所需物品,提升车辆维修、停车管理等服务,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一些重点服务区要配备必要的机动加油车辆,提高服务区加油效率,及时为途中缺油的机动车提供加油保障,全天候保障燃油供应。(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六)加强宣传引导。

  17.强化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预警提示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18.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保畅通、保安全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和安全常识,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效果。及时动态发布相关部门提供的出行信息。(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开展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运行。

  20.加强督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普通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于20__年1月10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传真:,邮箱:)。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8

  20__年春运1月4日至月25日,共40天,为切实做好20__年春运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力争20__年春运“四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__年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文浩任组长,人大主席杨宇、副镇长余泽同、陈君、交警中队长易辉为副组长,钱粮湖镇汽运公司、安监站、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城管所及各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站长徐金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进,督导检查,情况收集等工作。

  三、具体职责分工落实

  (一)各村、场、社居

  1.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制定上路执勤值班表,实名制上路维护交通秩序及其他安全突发事故,值班表于1月29日前上交春运安保工作办公室,确保执勤人员手机24小时通畅。

  2.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临水临崖断头路等要设立简易警示标识,确保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3.出现突发极端天气严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时,要备好工业盐,组织力量对主要交通路口及上下坡铲除冰雪,发生交通阻塞时组织人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通和救助。

  4.各单位在进出村(居)场,主要道路要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引导站,主要对回乡外地问路车辆的导示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无牌无证及酒架超员车辆进行劝返和临时交通阻塞的疏散。

  (二)城管

  要规范中心城区及分路口、三分店集镇街道摆摊设点行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占道摆摊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排好值班表,随时配合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对急、突发性事故的处置。

  (三)财政所

  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合交警部门预留交通事故备用金,一旦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无法立即拿出资金处置时,要及时使用备用金按要求妥善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备用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安监站

  1.对参与应急的各部门应急队伍进行协调,并配合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2.对相关部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不落实,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督促检查,遇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协调交警、消防、城管等部门到现场施救。

  (五)消防中队

  1.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备勤

  2.保持足够的抢险救援人员及装备,尤其是要将消防车保养维护好,备好足够水源,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六)农经服务中心

  要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路段(省、县、乡道)及华容河三个渡口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交通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配合钱粮湖汽运公司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七)钱粮湖汽运公司

  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春运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员、超速及酒后行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司乘人员应对旅客态度和气,劝导旅客文明乘车;注意卫生保持整洁,建立春节值班表,应对突发恶劣天气要有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各部门值班领导要亲临一线,协调解决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春运动太忙,发生紧急和突发事件时,要现场指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交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狠抓措施落实和责任倒查。各村(场)、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入手,抓紧、抓实、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强化督查,落实奖惩,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运期间,要全力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

  (三)规范执法行为。春运期间,发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应以批评、教育、纠正为主,但对重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道路交通相关执法部门要按照廉洁公正的执法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要规范用语,以平和的态度向驾驶人讲法律、讲危害。要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回应群众的正当诉求,切实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信息通报。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发生严重拥堵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消防站电话:,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处置,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医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篇19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同学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同学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同学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班级同学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同学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内周边安全隐患准时进行排查,发觉问题马上上报,准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肯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留意过往同学,避开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同学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削减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乐观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学在上下学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赶打闹,不要斜穿公路,避开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措施

  1、快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马上拨打电话120,恳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恳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快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快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实行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抢救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同学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帮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