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处理救援行动组:
(1)通讯联络组:
(2)疏散引导组:
(3)医疗救护组:
(4)警戒保卫组:
(5)排险抢修组:
(6)后勤保障组:
5、应急处理救援责任制
(1)总指挥是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个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负总责。
(2)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承担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事件抢险,对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和现场值班负责。
(3)学校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实施奖励。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件,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四)突发安全事件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件地点、时间、类别等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由当日现场值班领导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再由总指挥向县局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突发安全事件书面报告,报上级部门。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四)应急报告救援联系电话:
教育局值班室(行政办)89864693.89865360
教育局安全科89601195
急救中心:110(昼夜)
消防火警:119(昼夜)
紧急医疗救护:120(昼夜)
校长室:8986327089601170
新城子派出所:89862443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防暴雨雷击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二)事故灾难
1.交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触电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火灾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4.溺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5.体育伤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三)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
1.突发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四)突发校园安全事件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2.收到恐吓电话、短信或信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3.校园内发现可疑分子应急处理程序
4.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应急处理程序
5.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