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殊情况,遇危急病情,报"120"救护电话。同时班主任送镇医院急诊治疗,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3、书面报告镇中心学校、保险公司。(教导主任、保险代办员负责)
(六)防汛抗台
有关部门通知风力8级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时,学校领导加强值班,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检查、巩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电线、电话线等。(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在危旧校舍学习的师生及时撤离。(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3、必要时停课放学。(由校长室决定)
4、如发生重大险情时,边报警、边汇报、边组织力量在可能范围内加以抢险。(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七)遇校外不良分子强行闯入学校袭扰、行凶、斗欧等事件
1、组织疏散学生,以防不测。(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2、尽可能加以制止、制服,同时报警"110"。(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3、关闭校门,防不良分子逃逸,交公安民警处理。(由行政领导总值日、门卫负责)
四、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对于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2小时内口头报镇中心学校主要领导,8小时内书面报县教育局。以上条款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