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学校校长。

  (2)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县教体局和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

  (2)接报后,学校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见传染病应急预案。

  (五)人员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1)学校校长(2)教育局

  2、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路口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3)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4)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注意事项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在校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措施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2)迅速报告县教体局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者监护人。

  (4)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

  2、注意事项

  (1)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班会课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

  (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八)学校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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