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学校全体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调解、指挥,将事件真相及时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启动联动应急预案,区教育局和事发街道办领导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处置结果报告区政府主管教育领导和区应急指挥中心。
3.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凤岗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街道教办,向110、120、119、122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报案,请求援助。处置结果报告街道办、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街道教办。
六、责任追究
对缓报、瞒报,不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导致延误有效处置学校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宝安区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