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九、灾后自救

  1、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妥善安置因水毁、风毀火毁、震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

  2、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3、对部分受灾严重的、生活、生产有困难的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适当的帮助,协助他们度过难关。

  4、修复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设施,确保恢复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

  5、对受伤严重,家境困难群众,给予重点照顾和救助(具体方案另定)。

  6、组织灾后生产(具体根据受灾情况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项

  1、本预案未列的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几种情形灵活处理。

  2、本预案所涉及的各支队伍,有时预案虽未提及,但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3、领导组成员,谁先到现场谁就是现场指挥员,应负指挥责任。

  附则

  本预案可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新形势和灾情等具体状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充实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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