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托管合同

2024-03-12

家教托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服务性网站登记注册,希望得到满意的家教工作,甲方在注册教员中推荐乙方作为 同学的家教老师,就此份家教中介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网站提交信息和所持证件相吻合,有完全能胜任此次家教工作的能力;为人师表,乙方要认真备课,文明授课,爱护学生,讲究信用,诚守诺言,有做一名老师应有的道德修养。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家教信息完全真实有效,并尽可能把详细的学生情况告知乙方,便于乙方更好的进行家教服务。

  第三条:乙方在收到学员情况介绍后,应明确表态有无能力接此份工作。

  第四条:本次中介服务为有偿服务,甲方收取乙方xx元人民币(¥),乙方缴费后,由甲方签发家教老师派遣单。

  第五条:如出现以下情况,将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派遣单及时主动联系家长,因家教的时效性很强,错过时间没有和家长联系的情况(一天之内),责任在乙方,此时联系不成功,甲方不退还收取乙方的xx元信息服务费。

  (2)乙方单方面把家教转让给他人的,属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责任,此时联系不成功,甲方不退还收取乙方的xx元信息服务费。

  (3)甲方所签派出单,信息不真实,如联系电话有误、地址有误,由甲方承担责任,此时联系不成功,甲方退还收取乙方的xx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联系家长确定试教时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甲方试教时间,否则若家教不成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试教后,与家长达成合作协议,xx元服务费不再退还;若未能与家长达成协议,经甲方核实后,另提供一份合适的家教信息给乙方;若乙方不接受第二份家教信息,要求退款,甲方应退还乙方xx元,收取20元服务费,此时合同终止;乙方找甲方经办人办理退款手续或要求提供第二次家教信息的时间应该在试教后的一天之内,如过期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

  第八条:若甲方连续推荐两份家教信息,乙方均未能与家长达成协议,视为责任在乙方。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就本合同不再向乙方提供家教信息,此时合同终止。

  第九条:试教有可能有工资,也有可能没有工资,请乙方和家长协商。

  第十条:乙方与家长商定家教地点,自备交通工具,往返路上以及家教服务过程中请一定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女生;鉴于乙方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乙方家教过程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随意泄露家教对象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保护家教对象的隐私。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此次所签合同为一次性家教中介服务协议(签一次协议只介绍一份家教)。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可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部门调解。若不成可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A.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地址(学校):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教托管合同]

家教托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称“甲方”,受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称“乙方”,的委托,全权负责开展为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与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机构介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新加坡为乙方进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对适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学,并推进结为友好姐妹学校。

  3、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为乙方在新加坡进行市场拓展,如为乙方安排参加相关教育艺术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学生国际视野,为乙方争取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活动,并为乙方安排与当地学校的学术及相关方面的交流活动等。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资讯,国际学术活动等,以便乙方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5、甲方将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联系渠道或信息资料是正确的,若发现有误差,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是乙方自行与当地校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导致任何性质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甲方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将在乙方与当地学校确认结成友好学校后,保证不再将同所学校推介给南宁其他学校。

  7、若乙方根据需要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甲方将全权负责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的.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将委托甲方作为唯一代表人,协助乙方在新加坡(参照本协议第一条)开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乙方将按新加坡的实际情况,选择由甲方提供的认为适合的学校,并根据对各个学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终结成友好姐妹学校。

  3、乙方将委派专人专组认真对待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学术方面的交流信息,并尽快进行商讨决定。

  4、乙方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是正确的,不做任何虚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关方面的宣传推介等。

  5、乙方将保证不再委托第三方做类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当地实地考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以便为日后工作协调提供良好的基矗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违约责任或变更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中一方违反协定而造成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守约方全部违约责及违约损失。

  2、双方有权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对此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如中国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变动,战争及天灾等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

  四、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加坡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新加坡仲裁机构。

  五、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从20xx年3月日,至20xx年3月30日为止。

  2、协议期满时,若需续约,双方均为优先合作方。

  六、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及协议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包括涉及每次活动的相关报价等。

  2、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包括双方协议的报价。

  3、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签定。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家教托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托管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承租地

  甲方将自己租赁的托管所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房费交至20年月日(房屋保证金元已交),暖气费元已全额交清。

  第二条:附属设施的归属

  托管现有的桌椅9套、架子床3套、冰箱、燃气灶、黑板、灶具若干。

  第三条:生源及帮带

  学生十名,一名老师帮带至十月底

  第四条:转让费用与支付方式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贰万贰仟元人民币(元)的转让费用,其中包括元人民币(元)房屋保证金。

  乙方分三次进行支付,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支付款共万元人民币(元);乙方在20年月日向甲方支付款共元(元);乙方在20年月日向甲方支付款柒仟元整。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