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2023-05-23

委托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篇1

  中国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

  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在贵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元,目前本人资金充裕,特向贵行申请提前偿还人民币本金元及产生的相关利息。因本人身在外地,不能亲自到贵行办理还款手续,在此不可撤销地申请并授权贵行从本人的借记卡(账号为:卡号为:)中直接扣款,本人愿意按照《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承担贷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等费用。

  自本申请书原件寄到贵行之日起,允许贵行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扣款。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有效,且本提前还款申请书经借、贷双方共同确认为《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申请人签章(签字加按手印)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委托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住址:

  贷款人:  营业

  地址:

  借款人:  住址:

  鉴于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发放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协议》《委托贷款基金总协议》编号:),及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申请借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三方当事人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  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委托和代理  委托人委托贷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已经接受委托。

  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委托  指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监督贷款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贷  款。

  借款人承认贷款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承认该贷款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贷款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人民币贷款,其贷款种类为。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

  2.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和贷款项目:,借款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贷款利息

  3.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以每年天为基数,从提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结息日应包括贷款最后归还日)。

  3.2在贷款期内,贷款利率如需调整的,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通知调整利率。

  3.3如果本合同利率约定为按照银行某档次利率或按某档次浮动利率计息,借款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未达到该档次的标准期限,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

  除非委托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如贷款展期后,累计贷款期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按新档次利率或该档次浮动利率计息。

  3.4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付息方式和付息日约定如下:(选择一种)  

  3.4.1按季付息,付息日为公历年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廿日.  

  3.4.2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日.  

  3.4.3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3.4.4分次还本付息。

  3.5在此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主动划收应付利息。

  第四条提款

  4.1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的,贷款人予以办理提款手续:

  (1)填妥《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和有关借款凭证;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3)已办妥与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公证、备案手续;

  (4)如贷款有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有效;

  (5)借款人的本次提款与《委托贷款委托发放通知书》或《委托贷款协议》有  关内容和要求相一致的;

  (6)凡委托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已提交确保该项目已经按规定的审批程  序报经审批,并纳入国家和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文件。

  (7)已提交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4.2借款人按照下列提款时间和提款方式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选择一种)

  4.2.1借款人在____年___月___日向贷款人办理一次性提款手续。

  4.2.2按下列提款计划分期提款,但应于每次提款日三个银行工作日前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分期提款日提款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

  4.3贷款人在借款人办妥提款手续后及时放款。

  4.3.1借款人应按照

  4.3.2约定按时足额提款。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有还款计划的,还应严格按照还款计划还款。

  5.2借款人按下列还本方式按时足额还款:(选择一种)  

  5.2.1在委托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5.2.2分期还款,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日还款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大写金额)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大写金额)

  5.3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主动划收其应还的款项。

  第六条提前还贷和贷款展期

  6.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贷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

  借款人应在计划提前还贷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

  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6.2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和借款人同意。

  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

  贷款人按照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第七条贷款担保

  7.1委托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由委托人认  可,并另行签定担保合同。

  7.2担保合同由委托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签署后生效。

  如担保合同签署日早于本贷款合同签署日的,担保合同于本合同签署之日与贷款合同同时生效。

  第八条债务证据

  8.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8.2委托人承认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九条贷款管理

  9.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和贷款人均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要求提供情况和文件、资料和工作方便。

  9.3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的或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体制、主要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或调整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和贷款人。

  第十条违约和处理

  10.1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

  10.2在贷款期内借款人未依约按时支付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加收延付利息的罚息。

  10.3借款人违反9.3条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10.4借款人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催收贷款,并对逾期贷款加收的罚息。

  贷款人协助委托人向担保人追索。

  10.5贷款期间借款人发生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停业、解散、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有严重逃废债行为,或有其它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贷款人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及采取其他措施。

  10.6在上述情形中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划收应付贷款本息(含罚息)、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签定后,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全部归还后自动终止。

  如委托人为非法人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如当事人为个人的,签署其有效证件上的姓名。

  11.3本协议生效后,委托人如有要求的,本合同应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11.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5本贷款的担保合同、借款人提供的委托贷款借款申请书、委托人提交的《委托贷款委托放款通知书》以及借款人、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时,三方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

委托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篇3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款。

  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 年 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币 种│ │项 目│ │

  ├─────┼──────────┴───┴─────────────┤

  │种 类│ │

  ├─────┼────────────────┬───────────┤

  │ 金 额 │(大写) │(小写)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 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旭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息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

  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的,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

  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 %的利息。

  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和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

  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