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辅助设施委托检修维护合同书

2023-03-06

生活辅助设施委托检修维护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江西_________KV南昌变电站、_________KV梦山变、_________KV罗坊变电站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委托检修维护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喷淋系统;

  3、消防报警系统;

  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5、暖通设备(如空调、轴流风机等)及站内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

  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二、委托要求:

  1、乙方应建立所需维护工作范围设备档案;

  2、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3、乙方在接到一般设施故障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包料(含耗材、小修配件)的方式。

  每月日常检修、维护的费用暂定为_________元整,合同价款以结算费用为准。

  五、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备料款,以后按季度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日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视情节扣除当月部分费用并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处罚标准由甲乙双方服务人员补充协商制定)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6、甲方有权调动乙方服务人员义务参加应急突发事件。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空调及站内照明系统管理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纪录、保养纪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的档案资料。

  8、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生活辅助设施委托检修维护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_________

  1、现金

  2、转帐

  3、银行汇款

  期限: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_份。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生活辅助设施委托检修维护合同书 篇3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消防系统委托乙方进行维护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消防基本情况管理类型:消防设备维护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多层栋楼: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

  1、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木质防火门系统;

  2、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消防专用广播、专用电话。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乙方提供服务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承担本合同相应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依据苏公厅(1997)117号《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其附录结合徐州地方消防管理要求,按附录日、周、月、年维护计划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修,指消防报警系统、进水管口、消防泵房、防火卷帘、防排烟,室内外消防设施,指各类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第八条管理与消防有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九条其它委托事项:工程正常维修保养用料由甲方负责提供,或甲方认可后由乙方采购甲方支付费用。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消防管理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定期向消防机构报告。

  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督乙方按照《规定》落实月、年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

  4、协助乙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或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督促乙方及时解决改进。

  5、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消防遗留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消防审批手续并通知乙方。

  7、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在本消防管理范围内,以下行为应同乙方协商:

  (1)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备的实物、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因施工影响消防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设施。

  9、负责收集、整理消防设施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内向乙方移交。

  10、按甲乙双方的约定付给乙方消防设施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情况每月初向甲方管理部门汇报。

  3、发现人为破坏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经甲方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本消防设施的特殊维修业务(如管道保洁、防火卷帘修理保养等,但不能将消防管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消防设施用房、消防设备、设施等年度的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请甲方认可并组织实施。

  6、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所定消防管理、服务费费用。

  7、每个月向甲方提交月消防维修、养护等情况报告。

  8、对消防的公用设施(含房屋)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进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因消防设施维护问题受到消防行政机构处罚的损失、罚款和消防检测不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消防日常管理、托管档案资料及有关公共设施。

  (1)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资料;

  (2)消防设施有关记录资料;

  (3)消防检查及处理的有关记录资料;

  第四章消防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1、乙方每月至少到甲方检查____次,必须确保消防系统正常工作并保证设施齐备有效;

  2、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消防维护实施细则;

  3、达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要求;

  4、乙方应完善甲方提供的消防资料并提交甲方。

  5、每个月向甲方提交月消防维修、养护等情况报告。

  第五章消防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三条消防管理服务费,指消防办公费用、消防设备维护费及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所发生的服务费。

  本消防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市场价格报价,由甲方认可后,向甲方收取,每年维修保养人民币______元,包干使用,按季度支付(_______元/季度)。

  第十四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其它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章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方消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维保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条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7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义务和第四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申请消防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或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因乙方未及时提醒甲方整改消防隐患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乙方没有做到第十二条规定其中之一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季度费用。

  第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因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由于毁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双方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消防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有文件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