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018-01-01

  (四)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工作是省、市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们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强化法律援助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指导市、县、乡三级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妇联、工会、团委、残联、老龄委等群团组织,设立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报成立了“襄阳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认真落实“12348”咨询平台值班制度,确保“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畅通无阻,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来访。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和准入条件,让更多经济困难群众享有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先后将坑农害农的假农资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对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群众,只要能够提供基层组织有效证明,法律援助中心即予受理。坚持把农民工的涉法案件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千方百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办成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1件,超额完成了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任务,累计受援对象达3020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00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紧紧围绕工作发展规划,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牢牢把握中央、省市确定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和主线,立足基层深入调研,围绕大局统筹谋划,科学制定了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发展措施,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一所三中心”建设,全市85个项目所,有83个司法所按照“五室一庭”的要求,落实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市106个建制乡镇,已建立司法所103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202名,所平达到2人以上,有37名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级待遇,占现有司法所长总数34.9%,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了创新和突破。不断完善机关经费保障体制,提供资金保障质量。对上争取资金160万元,超额完成了110万元的目标任务,较好地改善了基础条件和办公环境,有力促进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六)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以及市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研判形势和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以主题教育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突出转变作风,开展治庸问责,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迟到早退等现象,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突出规范执法,抓好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突出诚信执业、服务为民,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对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违法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的要求对机关党建工作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了市直机关工委的考核验收。局机关和市劳教所的精神文明建通过了市文明办“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年来,市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主线,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扎实抓好政治纪律教育和条例条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正廉洁执法,经受住利益关系调整的考验和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考验。组织开展廉政书画评展活动,共收到书法作品48件,29件作品在局机关进行了集中评展, 2幅作品分别获得市直机关三等奖和优秀奖,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廉洁、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二是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到责任,实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公务用车、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实施党务公开,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公正廉洁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禁止性规定,积极开展治庸问责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了以“正党风、转作风、树新风”为主题,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软树正气”为目标的治庸问责工作,重点整治和解决少数干警存在的精神状态不振、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工作标准不高、应付了事,自身要求不严格、规章制度不落实、纪律作风松懈,学习氛围不浓、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等25个问题。同时,建立纪律作风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或随机抽查的形式,轮流对局机关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二次,检查情况在局机关予以通报,并作为评先表彰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作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关于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费用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对所属协会和普法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局所属各协会和市普法办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对经费开支的报批、审核报销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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