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花溪”创建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办结省市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4件,办复区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43件,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95件。全年受理群众申请复议案件2件,经审查,立案2件,办结2件。深入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专项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严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抓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xx届五次、省纪委十届五次以及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年工作规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全力查处腐败案件。全年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共14件,处理24人,免处3人(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其中党员23人,其他党派1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6人,农村党员干部8人,收缴违纪款35万余元。
开展专项整治,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以开展查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遏制不正之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全体班子成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带头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没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没有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敛财的违纪行为。加强对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没有默许或授意他们凭借自己的职务以权谋私。坚决反对和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下乡出差,做到轻车简从,接待上级来人,坚持按接待标准办事,坚决反对大吃大喝。精简会议,从严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境)考察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把关,禁止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XX年,区政府领导班子较好地履行了政府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集中表现为:一是投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受重大项目开工不足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加大了投资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压力。二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相当艰巨。产业开发水平还比较低,结构调整还不到位,在发展生态都市农业、生态工业、旅游服务业三个主导产业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完整的产业体系。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较重。因资金等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欠帐非常大,道路路网不完善,市场、排水排污等公共设施比较滞后。四是债务负担繁重,增加了保投入、保民生的难度。五是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服务意识仍需进一步转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积极正视,迎难而上,认真梳理,逐项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