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构建和谐睢宁,让人民心安。坚持从百姓关注的热点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抓起,不断加快和谐睢宁建设。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快技防网络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实现了奥运期间“三个确保”的目标,全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社会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三、以宽厚之风待人,做团结协作的表率
工作中,我始终以全县的发展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利、不唯权,胸怀宽广、豁达大度,努力营造人人讲团结、人人比奉献、人人促和谐的政治环境。
一是坚决服从县委领导。将县政府定位于县委决策的执行者。我和县政府一班人,坚决拥护县委决定,全力配合县委工作。凡是县委的决策部署,全都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二是主动维护班子团结。全力支持各位副县长开展工作,善于听取不同的声音,善于吸纳不同的意见,和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加深了解,在相处中增进感情,在拉练中相互支持,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展所长的工作局面。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情况,虚心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以苛责之心立己,做廉洁自律的标兵
在身体力行抓好工作的同时,我始终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人格素养,保持一名党员干部的应有本色,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学习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能够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做到意莫高于民,行莫厚于民,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二是从小处做起,做到防微杜渐。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化为行为上的自律,慎独慎微、谨言慎行。外出调查研究,不搞排场、不搞形式、不搞迎送。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令”;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没有参加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三是谨慎对待权力,做到一心为公。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及凭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没有利用手中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和干预各种市场交易活动;没有违反规定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没有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注意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凡事从于公心,不借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利。四是严管身边人,做到铁面无私。对自己的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常教育、严格要求,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更不准打着我的旗号去办私事、谋私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提供便利。
一年来,睢宁的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突破睢宁”战略取得了良好开局。所取得的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省、市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政府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县干部群众的扎实工作,得益于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觉得与“突破睢宁”的要求相比,与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比如:由于忙于事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与同志们交流、对同志们关心还不够;在招商引资上引进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不多,全县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强;等等。我真诚地希望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批评和意见,我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力争为睢宁的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