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修订和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逐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坚持严格自律,努力塑造良好的干部形象
自担任局长以来,时刻感到身上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之心,始终坚持勤勉于政,努力增强发展经济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发展经济的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把理论系统学习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在准确把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精髓上狠下功夫,深刻领会并全面贯彻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得到加强,并自觉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现实问题的本领得到了提高;在《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狠下功夫,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其他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上狠下功夫,对今后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思路有了准确把握;在理论联系实际上狠下功夫,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思考,形成发展思路,做到了学以致用,学为所用。
二是实说实干,实践为民宗旨。工作中,以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解放思想干成事、求真务实争示范”为总要求,自觉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根本出发点,时刻牢记“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训诫,带头做到心为“三农”系,利为“三农”谋,权为“三农”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践,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踏踏实实为农业发展做实事、为农民群众做好事。带头树立“姓农、知农、爱农、为农、富农、护农”的思想,举实措、做实事、务实效,带头不做空事、不说假话、不听假话,不给说假话者留下空间。大力倡导“说十件不如干一件,干十件不如干成一件”的工作作风,对县委提出的“突出农民转移、力促农民增收”和我局的“一拓两提五加大”农业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和总结分析,确保事事都能有序开展。对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亲自抓,进一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三是严以律己,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作为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方面,我自觉对照省市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该吃的不吃,不能拿的坚决不拿,不能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同时,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经常告诫他们要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无论是我自己,还是身边工作人员,都做到了无滥用权力、无以权谋私、无违法违纪。另一方面,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普通党员,自觉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虚心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偏改错,使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集体议事时,坚持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自觉做到民主时畅所欲言,集中后维护决定,不犯自由主义;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小局服从大局,个人服从集体,不计个人得失,服从统一安排;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充分发挥一班人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党委书记、局长的职责,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我首先不做,在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干部中起到了表率作用;注重摆正自己的位置,妥善处理与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争取支持与协作,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淳安都市农业发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也深知,无论是履职情况,还是党风廉政建设,都与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着力加以改进,同时以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融入大都市、建设新”为总要求,更加严格要求,更加强化作风,更加严肃纪律,努力创造更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和人民的教育和培育。
以上是我代表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我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