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履职、勤政廉政述职述廉报告

  (三)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搞好自身修养

  一年来,自己作为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很注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我始终把“自重、自警、自省、自勤”作为座右铭,把“慎初、慎微、慎独、慎欲、慎家”作为行为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自律,保持了良好的个人形象。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从不搞特殊化,要求别人不准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在人事调整、案件办理等重大问题上,坚持按原则办事,从不掺杂任何私情、从不谋取私利,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影响班子成员和下属,自觉抵制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索贿受贿等各种歪风,始终坚持廉政勤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不许”。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十条规定”并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始终坚持“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改进领导作风的情况。自己对照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不存在“五不许”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同时,自觉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用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准则》的八条规定作为我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未接受可能影响工作的礼物和宴请,没有以权谋私,对照有关文件规定,本人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中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离民警的期望还远,自己回顾和总结,评心而论,和大家一道为瓮安公安事业做了一些工作,我认为自己学习上是刻苦的,工作是勤奋的,为人是清白的,工作是有一定成效的。但我反思我自己,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基层不多,调查研究还少,导致关心民警不够,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少;二是对落实从优待警、激发民警的活力,开展各项文娱活动工作抓的力度不够;三是了解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不够,研究不多,关心不多,认识不足,主动与科所队长和民警的交心谈心少;四是学习中缺乏钻劲和挤劲,抱有实用主义态度,与本职工作密切关系的就学习细一点,与本职工作关系不大的,往往一扫而过;五是改革公安意识不强,在适应创建和谐社会上有差距;六是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有时开展工作心存疑虑、患得患失。

  三、今后努力方向

  在我的工作中,我深知,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我始终对工作恪尽职守,始终竭诚忠实于瓮安这块热土,忠实于瓮安人民,忠实于瓮安公安事业,做到权为民警所用,情为民警所系,利为民警所谋,始终做人民的公仆。

  这次述职述廉,对我本人是一次有效地启迪和激励,对今后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要以这次述职述廉为契机,振作精神,激励斗志,更好地履行职责。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端正学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摸索、总结,为班子正确决策多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工作,开展好工作。

  2、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和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针对崔亚东厅长来瓮安提出的队伍不能出问题,进一步反思,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深入持久开展创满意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带出一支面貌全新的队伍。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在言行上与局党委班子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和支持局长、政委的工作,不出杂音,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关心民警的疾苦,让群众作为自己正衣冠、正言行的镜子,并做到:既敢于管理,又善于管理;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做好思想工作。

  4、增强工作责任心,转变工作作风。在局党委新班子的领导下,进一步抓好、抓实自己职责的工作,注意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关心基层、服务基层,多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用满意换民意,以公心聚警心,处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临之以境,导之以行,时时处处都要以党的利益为重,严格党的纪律行事,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把“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作为自己工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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