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了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条件监管专项活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区认真组织实施了动物防疫条件监管专项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条件监管专项活动的通知》(#兽监〔2010〕5号)和专项活动方案,下发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等场所,全面实施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管理,确保《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率达100%,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监管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和动物、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防疫行为。
2、积极构建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对存栏生猪100头以上、家禽1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建立了监管公示牌,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一户一册养殖档案,及时更新免疫档案、投入品监管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对屠宰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专卖店进行了专项整治,并签订年度责任状,明确了他们作为动物防疫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市场检疫人员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督促其建立完善了进、销、存台帐,无害化处理记录、消毒记录等,真正落实疫病可追溯制度。
3、切实加强生猪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市动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动防指〔2010〕8号)下发后,我区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监管工作。召开专门会议,专题部署了生猪交易市场整治工作,区兽医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兽监〔2010〕6号),明确了监管整治重点和具体整治措施。针对我区唯一的新兴镇潭洋村苗猪集市条件简陋、经营秩序较为混乱的现状,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认真开展了整治工作。新兴镇潭洋村苗猪集市是由潭洋村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无审批手续,无营业执照,无领头经纪人,既是市里整治重点,也是我区整治重点,我们会同新兴镇政府以及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专项检查,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目前,该交易市场已停业。
4、夯实检疫监管工作措施。为确保检疫工作有序进行,全区严格依法行政,内部抓规范管理,外部抓住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管理这一重点,切实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规范票证管理。区、分所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实行电脑、人工双重登记,严格领购、审核、发放、缴验手续。及时清理收缴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制度,明确了专人,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并将人员上报省、市备案。二是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在市区每个农贸市场都派驻专门检疫员,开展日常检疫,执法队实行全方位跟踪,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严格的销售分区,即禽类及其产品经营区与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分开、水禽与旱禽经营区分开、屠宰区与活禽经营区分开、光禽与活禽经营区分开。三是推进产地报检,率先在市区落实家禽免疫标识制度。2、3月份,分别向广大家禽经营户发放了一封公开信,并在全区设立了5个报检点,要求所有进入市区农贸市场的家禽都要凭标凭证入市。5月5日,监督所在新兴镇召开了产地检疫现场推进会,全区各地在每个行政村和交通要道口以及农贸市场都设立了报检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报检电话。四是实行百分考核。坚持每个月对全体工作人员实行考核,印发了《**区畜牧兽医总站(兽医卫生监督所)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牧字〔2010〕3号),设立工资以外的单项考核工资,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的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积分,考核结果每个月汇总一次,每个季度兑现发放到位。市监督所专门发简报,对我区实行的百分考核制的先进做法,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个月对工作中的一两个亮点,进行总结整理,编写一篇兽医卫生监督工作简报。
5、继续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药物残留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对外省调入生猪的“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凡外调进场生猪一律实行在车首验制度,合格后方可御车,同时,积极开展辖区内规模养殖大户的抽检工作,今年,全区开展瘦肉精检测1200头次,结果均为阴性。从源头上保证了肉品卫生安全。
6、狠抓流通环节和投入品的监管。成立了畜禽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和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