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纪工委书记201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抓廉洁村(社区)创建,加强“三资”管理

  一是加强廉洁制度建设。强化村(居)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居)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从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入手,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注重制度的“精细化、科学化、有效化”;针对重点部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提出防控措施,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村(居)民主监督。督促农村“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实施,强化村(居)务、党务、财务的实时公开。充分利用“世纪之村”农村“三资”监督网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加强“三资”信息采集,及时进行网上数据传输,实行实时动态监控。

  三是规范“三资”管理。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一直是村民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对集体土地资源情况,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等情况,及经费收支管理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掌握“三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

  四是推进“三资”交易市场化运作,结合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强化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并依托街道“招标委托中心”的交易平台,对村、社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资源处置等实行公开交易。XX年进入街道“招标委托中心”交易4起、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4起。100%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招标。

  3、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

  一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三品一械”办公室对辖区内药品进行清查,关闭了医疗诊所。

  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督查。今天开展了美丽建设的督查,含括了广场建设、道路改造、排污、排水、绿化等项目;开展了“两违”整治工作督查,共拆除违章建筑5100平方米。

  三是组织了纪检、监察、财政、经管,开展了种粮农资综合补贴部分山垄田撂荒面积领取补贴复查和整改。

  四是协助检察院对家电下乡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排查。

  五是扎实推进机关政务公开、村(居)务、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参与和了解,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始终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六是充分发挥社区纪检在廉洁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廉洁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理顺社区议事规则,创新监督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居民监督作用。

  七是坚持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为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实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党员干部互相监督的良好局面,确保党员干部“严以用权”。

  4、建设队伍,提升能力。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依纪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三卡”制度管理,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了村纪检和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履廉情况

  作为一名党的执纪领导干部,深知自己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的重任,为了带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坚持从我做起,廉洁从政,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到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

  一是与其他班子成员一道,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围绕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

  二是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52项规定,本人没有参与营建、买卖私房行为,没有办企业,没有参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以权谋私安排、调动亲属工作。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截至目前,我本人、家属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九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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