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特殊群体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截止目前,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人(刑释x人、解教x人),为加强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我局积极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体系,注重夯实基层帮教组织,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了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各街道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能够认真落实“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二是夯实安置帮教基础。积极做好安置就业工作,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比如从事社区的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的工作。积极创建安置基地和安置点。目前我区有安置基地x个,安置点x个。三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深化矫正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基层矫正工作者做实、做细矫正工作,确保无脱管漏管及突发事件的发生。目前为止,我区共有矫正人员x人,累计接收矫正人员x人,解除矫正x人。累计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x份。目前我局x个司法所共有矫正小组x个,已开展集中教育x人,进行个别谈话教育x人,心理辅导x人,全区共设有社区服务基地x处。
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一是提供“家庭保姆式”法律援助服务。在辖区工作点为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视频咨询专线,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 “家访式”上门服务及维权绿色通道,使其不出街道、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可及时解决法律问题,并享受集接待、咨询、审查、审批、指派律师及案件的跟踪回访于一体的“一站式”基层法援服务。同时实行法律援助的专人跟踪负责制,进行专项的接待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加强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流动人口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增加流动人口服务窗口,积极宣传建立流动人口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把流动人口法律援助项目作为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区委、区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三是顺利完成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实行三项惠民措施,即适时放宽非诉讼法律援助标准、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推进“五化”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施便利化、推进非诉讼案件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流程制度化、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运行信息化、推进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规范化。创新两个法律援助社会工作模式:深化法律援助非诉讼诉前调解工作,构建法律援助机构主导、继续完善“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保证线路畅通,专人值守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四是围绕“敬老文明号”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和章程。建立“敬老文明号”领导机构和活动小组,将法律援助有关制度上墙公示,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面,深化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切实为老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XX年,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其中诉讼案件x件、民事案件x件、刑事案件x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x余人次。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2面,受援人满意率达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