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中心领导班子2015年述职述廉报告

  (八)、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费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伤根据鲁政发[]2号文件,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药费严格按照鲁政发[]51号文件执行,已经报销27人4.56万元的生育医药费。

  总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团结协作、强化管理、克服困难,积极开展医保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我们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当然,也有做得不足之处,我们真诚地期望各位领导对我们们履行职责和廉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认真克服、改正,为促进我们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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