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残联理事长述职述廉报告

  (1)、认真做好残疾人生活状况的监测工作。今年5月20日-6月10日,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安排,我们对杜别克办事处拜格托别社区第四小区的37名残疾人进行了生活状况监测,圆满完成了今年的监测任务。

  (2)、注重爱心宣传,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今年我们加大“爱耳日”、“爱眼日”、“全国助残日”宣传工作力度,共悬挂大型横幅36幅,出展黑板报35块,设置咨询点7次,出动宣传车3辆次,通过电视宣传3周,广播电视宣传报道30余条。

  5月19日,在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前夕,我们成功举办了“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残疾人大型文艺演出。7月5日,我们资助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再次举办了“关爱残疾儿童,共建和谐社会”残疾人专场文艺晚会。8月19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残联共同组织新疆残疾人艺术团进行的“共享蓝天”送文化下基层演出活动在文化中心隆重举行。这些活动的开展增进了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关注和支持,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残联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3)、法制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基本形成了法制宣传“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的立体宣传格局。

  二是重视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紧贴新农村建设、农村税费改革、村(居)换届选举、市场经济秩序整顿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重视加强市乡两级残联干部队伍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执法意识,坚持把学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先后有14人次参加自治区、地区级业务培训。

  四是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严格《残疾人证》的审核、发放工作,遵守办理程序,认真执行残疾评定标准。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残联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推进了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

  通过上下一致努力,**市残联全体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各族残疾人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成立的12个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所受理侵害残疾人案件7起,调解民事纠纷9起,有效的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

  (4)、重视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认真做好残疾人需求用品调查、产品介绍、配置服务,完善了**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体系。全市筛查3-15岁儿童听力8人,为全市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11部;筛查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15人;购买发放轮椅27辆,配发拐杖及其他代步工具17件(套);安装修配假肢12人,其中安装大腿假肢2条;筛查需要制作矫形器7人,并完成1例的制作工作;筛查白内障患者169人,在今年8月开展的“新疆三星爱之光行动”中实施免费手术56人61例(其中做双眼11人),为贫困的白内障患者排忧解难;在市医院残疾人康复指导训练中心,争取自治区残联康复器材16件套,价值3万余元;为了有效保护和改善广大青少年的视力健康,我会新建立了“**市残疾人低视力康保中心”,填补了我市在视力残疾康复上没有专业机构的空白;新建立健全2个残疾人康复站,购买完善器材支付资金4.6万元;发放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单近3万份。

  (5)、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积极争取资金发展特殊教育。我们组织专人在全市所有中学摸底调查XX年残疾考生5名,;协调减免贫困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学费,补助特困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2万余元;为地区特殊教育学校20名聋哑学生争取彩票助学公益金3.2万元。

  (6)、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采取扶持和保护措施,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形成残疾人就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实现新突破,取得好成绩。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措并举,克服征缴难度,加大残保金由地税部门代征工作力度,拓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渠道,依托市建设局、工商局、市农机局、养路费征稽所,加大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力度。目前,已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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