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廉洁从政

  一是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以清理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群众负担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减少人口计生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坚决纠正面向群众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行为;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同时,明确部门财务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管钱、管物、管财人员进行相互制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杜绝产生“小金库”的隐患。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运行的检查监督。组织协调有关科室,重点强化对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检查和监督;加强对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特别扶助、0-6岁儿童平安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群众。二是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和移送,做到了应报尽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互通信息制度、督查制度,推动查处工作。

  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规定

  督促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及《廉洁从政准则》与个人思想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检查。我个人结合思想和工作的实际,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经商、办企业,没有在社会团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虚报工作业绩,没做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树立雷厉风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对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认真负责,不推诿,不拖拉,不懈怠,做到工作有部署就有落实,有安排就有推进。

  四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坚持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自觉运用学习到的先进思想和理论指导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和驾驭新时期纪检监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钻研纪检监察工作知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人口计生工作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业务工作能力;系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等,努力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更新。今年5月份参加市委组织部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县级领导干部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专题研修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个人驾驭工作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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