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学习。凡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都及时传达学习。同时,加强对经济、法律、科技等现代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自身综合素质。区委领导班子始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影响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符合花溪实际的决策和部署,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努力完善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认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共花溪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区委工作规则,凡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做到分工不分家,帮手不插手。保证了区委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用在解决主要问题、主要矛盾、主要难题和组织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上,保证了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好集体决策事项的落实和解决分管工作的主要问题、主要矛盾、主要难题上。
三是充分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和协调各方的作用。区委领导班子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关系到花溪发展大局的重大事务,均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充分放权,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区委领导班子集中精力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切实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取代,参与而不包办,强化职责,又统揽有序。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做到“一岗双责”。
区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落实。在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认真落实干部任免谈话制度,对干部提出廉洁从政的要求。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年,区委领导班子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XX年,区委领导班子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埋头实干,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而不懈努力。